推 hunng5 : 目前就是連同台wifi連線就是撞到同IP,不然平常就是 03/06 19:49
→ hunng5 : 不同的IP阿 03/06 19:49
→ hunng5 : 如果要用這個去判同一個人的話,對我,對我家人都03/06 19:50
→ hunng5 : 不公平吧03/06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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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UNstudio (111.71.98.241 臺灣), 03/07/2025 01:24:48
→ JUNstudio : 所以你需要組務這邊提供怎樣的協助? 03/07 01:26
推 hunng5 : 帳務部沒有判同一人(分身),我跟我家人也有說明IP 03/07 06:15
→ hunng5 : 撞到的原因,是不同帳號,但還是判同一人(分身) 03/07 06:15
推 hunng5 : 當時也有去說明,也有送帳號部但是沒有判,結果版 03/07 06:21
→ hunng5 : 務還是判分身,請問可以去SP1跟版主們提共通案嗎? 03/07 06:21
→ hunng5 : 想知道原因跟理由 03/07 06:21
→ hunng5 : 也希望可以撤銷分身的判決 03/07 06:25
→ hunng5 : 因為這個判決在棒球版尚未公告處分,所以等這個處 03/07 08:58
→ hunng5 : 分公告後再行發文申訴 03/07 08:58
→ JUNstudio : 你可以參考一下SP3進板畫面以及使用規則第八條,只 03/07 11:07
→ JUNstudio : 要是分身案就是到SP3提案,不用在SP1溝通~ 03/07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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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UNstudio (122.116.81.113 臺灣), 03/07/2025 13:39:43
推 hunng5 : 好的感謝組務 03/07 15:35
→ hunng5 : 請問第三點是檢舉版判決的文章嗎? 03/08 19:08
→ hunng5 : 群組合議庭判決公告? 03/08 19:09
→ JUNstudio : 不是喔~最下面附註有提到: 03/08 21:55
→ JUNstudio : 若提案人未受群組合議庭判決,可不用填寫 [Ⅲ] .... 03/08 21:56
→ JUNstudio : 合議庭機制可參見分身辦法第三章的部分,但你的案 03/08 22:00
→ JUNstudio : 子是板主直接判決,不適用這部分的規範,所以直接 03/08 22:00
→ JUNstudio : 進行下一個階段,也就是分身辦法第四章的程序 03/08 22:00
推 hunng5 : OK那我那篇改掉 03/08 22:12
[編輯說明] 補充內文說明。
由於您已提出 [分身]案 #1dp3L5iV (SP3_AllSport)
在 Sportcenter板 的相關文章將會標註結案,這邊僅先說明該案處理方式:
1. 群組會先在 SP3 再釐清您對板主判決過程的誤會,其實大致上就是跟這
篇文章後續補充的內容相似,不過我覺得這些規範演進的歷程也不是一般
使用者會特別關注的,所以您還是用之前的作法去理解分身案件的處理程
序,因此產生這些誤會也蠻正常的,但這篇文章僅說明群組規範的演進歷
程,算是通案說明,而之後群組在 SP3 這邊則會針對您的個案所提出的
每項證據進行說明,確保釐清這些誤會。
2. 其實按照分身辦法,就是由群組協助當事人向 ID_Multi 提出分身查詢調
查,並通知板主以組務黃牌對當事人進行列管。不過因為這次也是第一個
SP3分身案,這邊會謹慎一點進行每個步驟,確保該案可以作為後續判例
的參考。
本文 #1doNIM8p (Sportcenter) 與前文 #1doMbxdy (Sportcenter) 將標註結案
,後續不再回應。感謝理解與配合。
※ 編輯: JUNstudio (122.116.81.113 臺灣), 03/10/2025 17: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