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tock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原文連結: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709/1756235.htm 2.原文內容: 大同新董事登記遭駁回!經濟部揭示公司派「三不原則」 大同公司經營權之爭持續延燒,經濟部商業司今(9)日宣佈,依據「不登記」、「不強 制改選」、「不解任」之「三不原則」,宣佈駁回大同公司新選任董事之變更登記申請。 大同經營權之爭關鍵之一,為經濟部是否核准新選出董事的公司變更登記,經濟部長王美 花日前表示經濟部依法有權要求大同重選董事、重開股東會,經濟部昨天已收到金管會回 函,指出依法大同公司派無權剔除股東表決權,而基於股東平權,選舉權與表決權不應隨 意剝奪。 接下來,主管機關也可依公司法第195條第2項規定,限期改選,或由市場派依公司法第 173條召集股東會,限期改選,通常會給二、三個月時間,且公司派有可能再找藉口拖延 ,因此,經濟部目前傾向由市場派走第173條重新召集股東會改選。 依據公司法第173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持股3%且一年以上股東,得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 臨時會。請求提出後15天內,董事會不召集時,股東得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因 此,程序上市場派須先請求公司董事會召集,15天內不召集時,接著才能向經濟部申請自 行召集。 依據公司法第195條第2項則規定,董事任期屆滿而不及改選時,延長其執行職務至改選董 事就任時為止。但主管機關得依職權限期令公司改選;屆期仍不改選者,自限期屆滿時, 當然解任。 3.心得/評論: 經濟部重拳出擊 但這應該算是行政處分,所以大同理論上可以提行政訴訟? -- 2000年,鄉民以為政治要清明了,人民以為台灣要有救了 2008年,鄉民以為政治要清明了,人民以為台灣要有救了 2016年,鄉民以為政治要清明了,人民以為台灣要有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21.2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M.1594264385.A.52B.html
jacky3838 : 公司派又要想新招了 今天大同股價是 07/09 11:13
kevinmeng2 : 越爛越噴 07/09 11:14
bluehttp : 大同:經濟部是中資 沒有資格處分 07/09 11:14
mnb1234 : 什麼重拳?就開始打官司打好幾年了吧 07/09 11:14
xiaohan : 不登記,那就是照舊的意思嗎?,但舊的不就是林郭 07/09 11:14
william7713 : 這作為有夠鳥 難怪被看不起 一直嗆 07/09 11:14
william7713 : 任期只能當三年 快到了 07/09 11:15
allenxxx : 我還以為三不是:不知道,不處理,不要問我! 07/09 11:16
broian : 三不原則哪來的啊? 07/09 11:17
Rudy : 不登記其實沒什麼用,就是把球踢給市場派自己進攻 07/09 11:18
ruokcnn : 行政訴訟慢慢打啊 反正你就是不能上任 07/09 11:18
lltools : 有本事上市就別搞花樣 股權多當然可以參與公司決策 07/09 11:19
goldduck : 不登計就照舊還是市場派gg 07/09 11:19
DeFacto : 照舊就是屆期當然解任啊 07/09 11:20
DeFacto : 等同未改選的處理方式 07/09 11:20
tctv2002 : 照舊也是同一個董事長有差嗎 07/09 11:21
BlueBird5566: 大同漲半根了 07/09 11:21
BlueBird5566: 漲停啦 07/09 11:23
ruokcnn : 照舊還是要限期改選啊 07/09 11:23
ruokcnn : 市場派有資格提臨時股東會 07/09 11:23
ruokcnn : 公司派不理就是等著被全盤洗出去 07/09 11:23
xiaohan : 屆期解任但是新的不登記,所以舅的只能繼續上班 07/09 11:24
Kostolany : 漲停!! 07/09 11:25
magamanzero : 照舊不是要再開一次? 然後同樣戲碼再一次 07/09 11:25
stlinman : 公司董事會不會不理啊! 主場優勢再玩一次有差嗎 ? 07/09 11:26
william7713 : 話說任滿沒選出新董事 不知道公司的做法是啥 07/09 11:26
william7713 : 前幾篇新聞有寫正在走行政 要禁止自辦股務 07/09 11:26
overno : 不解任??舊董事長繼續爽當董事長 07/09 11:26
stilu : 政府這次如果又重重拿起輕輕放下,真的就沒救了 07/09 11:30
kklighter : 公司派:沒事沒事,主管機關沒膽子罰我們,繼續玩 07/09 11:31
dickey2 : 黑衣人多請幾個就好 07/09 11:34
xbearboy : 有資格跟提了會不會過是兩回事,經濟部沒說要放行 07/09 11:34
xbearboy : 目前來看就是啥都沒變,等禁止自辦股務出來再說 07/09 11:34
xbearboy : 就算出來了今年會不會改選還不知道 07/09 11:35
bitlife : 有興趣 / 大同條款,看看這以大同為名的條款會不會用 07/09 11:37
bitlife : 在大同身上,另外會不會再修新的「大同2號條款」也是 07/09 11:37
bitlife : 觀察重點 07/09 11:37
william7713 : 奇怪 我查了一下 原始任期早就過了 只到5/10而已 07/09 11:38
bitlife : 這次的改選本來就是要接替原到期的那一任啊 XD 07/09 11:39
william7713 : 所以現在駁回 表示現在的董事早就過期了..? 07/09 11:40
william7713 : 我是沒仔細研究法規啦 只是單純看任期有效日 07/09 11:40
bitlife : 現在的公司派就像被法拍的原屋主啊,怎麼樣也不肯搬 07/09 11:41
castalchen : 任期過了沒有改選 經濟部會設警告期限 07/09 11:42
castalchen : 這個期限過了仍然沒有改選 才會當然解任 07/09 11:42
Tapqou : 萬X律師事務所別再丟台灣的臉了.... 07/09 11:42
rebot : 經濟部廢到爆 07/09 11:42
castalchen : 這個已經是修改過的法規了 07/09 11:42
castalchen : 以前就是擺爛不改選反而變成萬年董事 07/09 11:42
bitlife : 我也是很好奇,有名有號的律師事務所(至少我聽過),怎 07/09 11:42
wfelix : 原始任期過了 但新的還沒選出來前可以繼續當 07/09 11:42
bitlife : 麼會搞到這個情況 orz 07/09 11:43
wfelix : 不過若被限期改選 限期內不選出新的 舊的也要解任 07/09 11:43
castalchen : 經濟部依法本來就要訂改選期限 不然反而他自己違法 07/09 11:43
yangch : 怎麼會有鄉民覺得不改選就能一直當下去...... 07/09 11:43
castalchen : 跟以前的經濟部比的話 現在的經濟部已經比迅猛龍還 07/09 11:44
castalchen : 猛了 07/09 11:44
allenxxx : 期待這次開會出現不是黑衣人而是黑衣大同寶寶限量版 07/09 11:45
buzzard : 6月的改選若是決議方法違法,在法院撤銷判決確定前 07/09 11:46
pideo : 政府還是被看破手腳啦 07/09 11:46
buzzard : ,改選還是有效,經濟部只未予變更登記也不會對6月 07/09 11:46
buzzard : 的改選效力產生影響,這時即使選出另一批董事,公司 07/09 11:46
buzzard : 派還是有權拒絕交接 07/09 11:46
castalchen : 經濟部說的是股東會自始無效啊 07/09 11:47
SinPerson : 公司派有沒有趁這時收股權啊,只要票多就能贏囉 07/09 11:48
ee367903 : 神明燈亮了又熄GG 07/09 11:48
humbler : 公司派律師會接案接到手軟阿...衍伸超多訴訟案 07/09 11:48
castalchen : 如果讓市場派開臨時會選出自己的董監 07/09 11:49
castalchen : 經濟部又讓他們登記的話 07/09 11:49
castalchen : 雖然還是雙頭馬車 07/09 11:49
castalchen : 但市場派董監具有表見公司代表之效力 07/09 11:49
castalchen : 在訴訟中市場派董監也可能聲請假處分 07/09 11:49
castalchen : 禁止公司派董監執行業務 07/09 11:49
ruokcnn : 這次全國都在看 經濟部大概是全速運轉在處理了 07/09 11:49
ocis : 三不就是:不作為 不擔責任 不得罪人 公務人員都遵 07/09 11:49
ocis : 循 07/09 11:49
castalchen : 反正律師要發大財 07/09 11:50
william7713 : 唯一受益者真的是律師 穩輸的案子躺著賺 07/09 11:51
castalchen : 經濟部要不是認定股東會無效的話 07/09 11:52
castalchen : 就得讓公司派的改選登記了 07/09 11:52
castalchen : 因為召集過程瑕疵未撤銷前仍屬有效 07/09 11:52
castalchen : 這樣經濟部不給登記的法理會兜不上 07/09 11:53
bitlife : 台股委內瑞拉雙頭事件即將上演 07/09 11:53
Mytsb2421 : 經濟部被中資滲透,處分決定駁回 07/09 11:53
buzzard : 改選是否無效,公司派與市場派、經濟部各執一詞, 07/09 11:53
buzzard : 公司派若拒絕交接,不是還是要上法院解決? 07/09 11:53
castalchen : 就會變成兩邊各自說自己的董監才合法... 07/09 11:54
castalchen : 聲明跟對方董監的交易無效 07/09 11:55
humbler : 公司派可以說是否有效要交法院認定,不是經濟部認定 07/09 11:55
william7713 : 基本上大同公司派就是要拖啦 拖越久處分資產越多 07/09 11:55
william7713 : 他根本就沒有想要經營的意思了 從這幾次股東會看來 07/09 11:55
humbler : 結果還是要進入訴訟 07/09 11:55
castalchen : 不管行政機關怎麼判定 07/09 11:56
castalchen : 當然不服的都可以去法院訴訟 07/09 11:56
castalchen : 有權利必有救濟 07/09 11:56
castalchen : 這是不可能改變的 07/09 11:56
parnshan : 三不作為 07/09 11:59
stevenkuo : 下次兩邊都請黑衣人,看誰能攻下主席台,學大腸花 07/09 12:00
guanting886 : 不要欺負表哥 不然機關會電人惹 但律師為最大贏家 07/09 12:01
ImBBCALL : 無效是自始當然確認無效,確認無效只是因為具有確認 07/09 12:07
ImBBCALL : 必要才提訴訟 07/09 12:07
cerwvk : 只關心一件事, 是不是以後股東的投票權可以被剝奪了 07/09 12:09
ImBBCALL : 如果政府積極介入外加市場派能自辦股東會,壓力搞 07/09 12:10
ImBBCALL : 的公司內部權力變動,誰要確認誰無效還難說呢 07/09 12:10
castalchen : 法理而言 「無效」是自始無效 不是任何機關或法院去 07/09 12:10
castalchen : 決定的 法院也只是去確認而已 07/09 12:10
castalchen : 當然有個可能 法院認定股東會是召集瑕疵而非自始無 07/09 12:12
castalchen : 效 那市場派也可能輸掉 07/09 12:12
castalchen : 但應該會打合併訴訟 07/09 12:13
guteres : 有夠沒力的.... 07/09 12:15
allenxxx : 如果被剝奪股東權力政府不處理,外資還敢來投資嗎 07/09 12:15
allenxxx : 就看政府能硬到什麼程度吧 07/09 12:16
taiwanjudge : 蔡政府果然有guts 07/09 12:23
stewartqq : 所以三不到底有什麼傷害? 07/09 12:26
OhYang : 不能拿出阻止公司耍無賴拖訴訟的方式做回應,通通都 07/09 12:28
OhYang : 是打假球,經濟部不該只有這樣軟的處置 07/09 12:28
dos01 : 網軍是不是連資本市場的基本運作都不懂? 07/09 12:29
dog990999 : 訴訟就是權利怎麼阻止 只是一般人不會這麼不要臉和 07/09 12:29
dog990999 : 你這樣玩 07/09 12:29
dos01 : 五毛網軍是不是以為不選舉就能一直續任下去? 07/09 12:30
dos01 : 果然是五毛思維 07/09 12:30
bitlife : 應該真的要修一條大同2號條號,持股n%滿n月股東,得申 07/09 12:31
bitlife : 請「公辦董監事改選」股務 XD 07/09 12:32
william7713 : 但是不強制改選? 不就表示經濟部不想限期改選? 07/09 12:44
william7713 : 畢竟任期早就超過時間了 07/09 12:45
bitlife : 內文有分析,由市場派提,公司派不動作,再由市場派辦 07/09 12:45
bitlife : 是最快也最佳,因為公司派只要願意辦,等於自認同意處 07/09 12:46
william7713 : 看起來經濟部不想介入太多 07/09 12:46
bitlife : 份也等於自認同意前次選舉無效 07/09 12:46
bitlife : 市場派辦就換市場派主場 07/09 12:46
bitlife : 最後大概會形成上面我推文說的台股版委內瑞拉雙頭 07/09 12:48
bitlife : 如果市場派辦,經濟部准辦,公司派要不要與會就是有趣 07/09 12:49
bitlife : 的事了,真的很精彩 07/09 12:49
ariadne : 不與會後 經濟部核准市場派登記 就會有更精彩驅逐戰 07/09 12:56
Rudy : 會有三百黑衣人大戰五百黑衣人嗎?應該很精彩 07/09 12:58
bitlife : 也要公司派也出席才會有公司派黑衣人啊 XD 07/09 12:59
bitlife : 意外模式是市場派要求辦,公司派同意,然後上演「我就 07/09 13:00
ImBBCALL : 黑衣人是股東有授權嗎?硬入場就直接現行犯抓起來 07/09 13:00
bitlife : 爛,一二三四,再來一次」XD 07/09 13:00
bitlife : 但是這個模式就真的可以看到300黑衣人vs.500黑衣人 07/09 13:01
will1118 : 沒有新董事,那就用舊的啊,有差嗎? 07/09 13:05
SinPerson : 比較好奇像這樣重開臨時會,是議案跟提名都要重來 07/09 13:06
SinPerson : 還是可以沿用上次股東會的提名 07/09 13:06
st9061204 : 訴願再訴願,再接行政訴訟,拖過3年公司派大勝利 07/09 13:07
aocboy : 黑道表示:感恩,創造就業率,黑衣人大戰開始 07/09 13:07
ariadne : 市場派自辦當然不會讓公司派主持會議 會用第三方 07/09 13:08
ariadne : 這個時候公司派叫黑衣人可以合法請出去 除非是股東 07/09 13:08
xbearboy : 黑衣人不是股東為何能進場? 07/09 13:09
william7713 : 公司派可以收一堆委託書委託黑衣人啊XD 07/09 13:10
ariadne : 也要用一堆黑衣人頭收委託書 法人又不是無上限帶人 07/09 13:11
aloness : 這沒辦法再用訴願拖延了…不然公司派那幾位董事哪 07/09 13:11
aloness : 天被蓋布袋都不意外 07/09 13:11
s202342003 : 林郭不是董事之後可以叫黑衣人把她抬出去阿 07/09 13:12
aloness : 照林郭這種玩法,市場派也可以比照辦理,只要讓他 07/09 13:14
aloness : 進不了表決會場就贏了 07/09 13:14
soulism : 共產黨叫馬雲下台,就下台 07/09 13:14
bnn : 不強制改選就是現任董事繼續當,強制改選就是訴訟 07/09 13:14
aimlin : 黑衣人抗中保台欸 07/09 13:15
bitlife : 強檔上映: 黑衣大食人帝國 07/09 13:19
SinPerson : 董事任期到就是要改選啊,但公司法對於任期到不改 07/09 13:19
SinPerson : 選還是有一定步驟,所以才說不強制,還是交由兩方 07/09 13:19
SinPerson : 先照規則走,但如果同樣的情況再發生,可能就會逼經 07/09 13:19
SinPerson : 濟部出面了。 07/09 13:19
bnn : 公司派下一步就是不改選不招開董事會啊 等又過期 07/09 13:22
bnn : 然後經濟部強制改選 公司派對改選命令上訴拖時間 07/09 13:23
bitlife : 樓上,不改選不招開我上面推文有提過了 07/09 13:24
bitlife : 12:45的推文 07/09 13:24
SinPerson : 大同終於有機會用上大同條款了 XDD 07/09 13:33
xbearboy : 不允許變更登記的原因是出席未過半,而不是股東會 07/09 13:44
xbearboy : 中的程序爭議,這太極打的真是漂亮,只要未過半這 07/09 13:44
xbearboy : 股東會發生的事都不用處理了? 07/09 13:45
allenxxx : 他意思可能是根本人數不足,在場決議都是屁話 07/09 13:46
william7713 : 出席未過半代表大同公司派用的條文都是違法 07/09 13:47
buzzard : 經濟部若准許市場派召開臨時股東會重新改選,那麼 07/09 13:49
buzzard : 公司法195條2項,當然解任的適用前提就不存在了,經 07/09 13:49
buzzard : 濟部無疑自廢武功。屆時公司派就可主張6月改選有效 07/09 13:49
buzzard : 而拒絕交接 07/09 13:49
xbearboy : 那當天要是有過半經濟部就會允許的意思?然後請股 07/09 13:49
xbearboy : 東自己上法院嗎? 07/09 13:49
sturmpionier: 演啦 哈哈 07/09 13:50
castalchen : 有過半股權超過一年要開會根本不用經濟部核准 07/09 13:51
castalchen : 所以他們持股時間應該還不夠久 07/09 13:51
william7713 : 有些是外資不一定支持市場派吧..? 07/09 13:52
iloorange : 可以先照公司法的規定走,市場派條件滿足可要求召開 07/09 13:52
iloorange : 股東會,改選董事或解任董事 07/09 13:52
castalchen : 只能以3%股權模式聲請 才需要經濟部核准 07/09 13:52
ariadne : 3%條款 2017年才修改 現在還沒滿三年 07/09 13:57
castalchen : 以後要有公司法 大同篇 再分章節 07/09 14:00
Yishanhuang : 禮運大同篇 公司大同篇 07/09 14:03
allenxxx : 新公司法出大同篇的話有沒有送大同寶寶 07/09 14:09
buzzard : 經濟部先用公司法195條2項當然解任後,市場派再出 07/09 14:15
buzzard : 來重新改選,才有機會拉下公司派;順序反過來的結果 07/09 14:15
buzzard : ,即使市場派重新改選,因經濟部已無法用195條2項作 07/09 14:15
buzzard : 出改選無效當然解任的處分,公司派仍在任將可拒絕 07/09 14:15
buzzard : 交接 07/09 14:15
bitlife : 樓上,如果經濟部說解任大同就會聽,那經濟部駁回登記 07/09 14:31
bitlife : 也會聽才對 XD 大同已經是玩到一個無極限的地步,你 07/09 14:31
bitlife : 的假設也只是一種假設,大同還是可以主張經濟部解任 07/09 14:32
bitlife : 違法 XD 07/09 14:32
bitlife : 想一下,說馬杜羅非法有壓力,還是找一個瓜依多和他對 07/09 14:34
bitlife : 著幹他比較有壓力 07/09 14:34
bitlife : 你的說法其實類似對馬杜羅說你無權繼續當,他就害怕 07/09 14:34
bitlife : 後悔流淚自承錯誤下台一樣的意思 XD 07/09 14:35
yathgu : 大同公司派自己吃相難看 根本逼得政府一定要處理 07/09 14:36
yathgu : 不處理以後 所有公司都學大同就好了 永遠掌控公司 07/09 14:36
bitlife : 我覺得經濟部應該想避免一個解任卻無實質執行力的困 07/09 14:37
bitlife : 境.要知道法拍拍定,連所有權都移轉了,不肯走的就是 07/09 14:38
bitlife : 不肯走,除非點交(合法)或黑道(非法). 我們現在公司 07/09 14:38
bitlife : 法就是缺點交這一條 XD 07/09 14:38
buzzard : 經濟部用195條2項作出改選無效當然解任的處分,縱 07/09 14:38
buzzard : 使公司派提出行政爭訟,原處分效力原則也不受影響, 07/09 14:38
buzzard : 市場派據此向法院訴請公司派移交,才有快速勝訴機會 07/09 14:38
bitlife : 訴請公司派移交是什麼訴? 民事? 那一樣有得拖不是? 07/09 14:39
bitlife : 而且市場派沒有在記錄上選贏,法院也不能判就給市場 07/09 14:40
bitlife : 派,反而市場派召開後選贏,去打官司勝訴才真的歸他 07/09 14:40
qqq5890003 : 笑死繼續看下去 07/09 14:41
buzzard : 市場派在經濟部下公司法195條2項處分後選出新董事, 07/09 15:05
buzzard : 提出經濟部的處分書,及公司董事的變更登記,代表 07/09 15:05
buzzard : 公司用民法第767條第1項請求公司派交還董事職務所掌 07/09 15:05
buzzard : 物品(如公司大小章、門禁卡) 07/09 15:05
loveve5566 : 嘻嘻賴中強 07/09 15:07
ImBBCALL : 你改選哪裡有效啊,改選決議就不成立了 07/09 15:10
ImBBCALL : 等於當初改選是屎,叫你再辦一次剛好 07/09 15:10
william7713 : 公司派會說 我就是不想給 你告我啊 07/09 15:19
william7713 : 這是民事糾紛 請政府勿介入 大概是這樣 07/09 15:19
bitlife : buzzard,你寫的本文裏面都寫到了,經濟部要先限期,才 07/09 15:26
bitlife : 能期滿解任,公司派又可以找理由拖,時間上不會比市場 07/09 15:26
bitlife : 派15天後就可召開來得快啦 07/09 15:26
bitlife : 公司法是他們主管業務的法令,各方式優缺點經濟部應 07/09 15:28
bitlife : 該都有想過啦 07/09 15:28
andrewkey : 現存法條太弱了,叫立委趕快立法,要不然每次都這樣 07/09 16:08
andrewkey : 傷害我國投資環境 07/09 16:09
Workshy : 經濟部中共同路人啦 07/09 16:15
wastetheone : 建議大同自行撤銷經濟部的裁決權 07/09 16:17
SweetLee : "不強制改選"? 看起來後面還有戲 經濟部的立場到底? 07/09 17:12
SantaNM : 感覺上很多人覺得沒有明天就把林郭吊死在北門口就叫 07/09 18:18
SantaNM : 挺公司派 07/09 18:18
yoshilin : 當然解任?然後呢? 07/09 18:54
buzzard : 市場派自行改選較快沒錯,但在訴請交接的訴訟上, 07/09 19:20
buzzard : 市場派若可拿著經濟部依公司法195條2項認6月決議不 07/09 19:20
buzzard : 成立而當然解任之處分,加上之後市場派自行改選的 07/09 19:20
buzzard : 董事變更登記,其勝算會比只有董事變更登記要大吧 07/09 19:20
bitlife : 經濟部要解任必須是限期滿不重選,公司派給你重選又 07/09 19:27
bitlife : 搞手段拖延(有重選,不是未重選,只是選不出來),經濟 07/09 19:28
bitlife : 部能怎麼辦?你要經濟部解釋失敗的重選是「未重選」? 07/09 19:29
bestteam : 四不原則吧 不要問我怎麼沒寫上去? 07/09 20:15
buzzard : 公司派一旦遵經濟部限期命令重選,無異承認6月改選 07/09 21:24
buzzard : 違法;其次,金管會依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 07/09 21:24
buzzard : 第6條,得禁止大同自辦股務 07/09 21:24
bitlife : 我懶得繼續,總之你相信解任是王牌,卻忽視大同公司派 07/09 21:43
bitlife : 已經完全無視法律的窮途末路無底限心態,一廂情願相 07/09 21:44
bitlife : 信解任就能讓大同公司派乖乖投降,我上面就舉了法拍 07/09 21:45
bitlife : 的例子,根本所有權都轉移了,還是不走你光講無權占有 07/09 21:45
bitlife : ,對方不會自己走的,既然都要打官司強制執行,那何不 07/09 21:46
bitlife : 儘早讓市場派取得勝選開始進行法律戰? 07/09 21:46
buzzard : 那在經濟部下限期改選命令後,公司派即將當然解任前 07/10 03:42
buzzard : ,市場派向法院聲請選任臨時管理人,在新董事產生前 07/10 03:42
buzzard : 代行董事會職權,這樣總能拉下公司派了吧 07/10 03:42
buzzard : 市場派也不必自己勞師動眾浪費時間選出一個事實上 07/10 04:12
buzzard : 根本不能行使職權的董事 07/10 04:12
bitlife : 「當然解任前」這個點不一定會出現啊 XD,我前面說市 07/10 05:49
bitlife : 場派召開股東會,公司派要不要出席的問題,在你的主張 07/10 05:50
bitlife : 裏一樣存在,公司派可以拖到限期要到不能再拖時,突然 07/10 05:50
bitlife : 承認自己前面有一些疏失,然後召開股東會改選,這聲請 07/10 05:51
bitlife : 的要件(董事會不為或不能行使職權)就不成立,你還不 07/10 05:52
bitlife : 是要參加公司派的主場股東會,然後看他這次又玩什麼 07/10 05:52
bitlife : 招? 你一直假設公司派只是玩第一次以後,遇到限期改 07/10 05:54
bitlife : 選就會束手就擒,不會再搞或搞不出花樣,我只是這點和 07/10 05:54
bitlife : 你看法相反而以 07/10 05:54
bitlife : 解任就是要等公司派到限期都不改選才能解任,他就跟 07/10 05:55
bitlife : 你虛與委蛇來場改選,你所希望的解任又要往後拖了,然 07/10 05:56
bitlife : 後市場派仍然沒有取得董事會多數的投票結果,有比現 07/10 05:56
bitlife : 在好? 07/10 05:57
mc2834 : 大同應先行訴願,再提撤銷訴訟吧 07/10 07:29
buzzard : 經濟部下限期改選命令同時,金管會依公開發行股票 07/10 09:58
buzzard : 公司股務處理準則第6條,禁止大同自辦股務,公司派 07/10 09:58
buzzard : 就不能主導股東會了吧 07/10 09:58
bitlife : 之前有人講過,不能自辦就只是不能自辦,如果沒有規定 07/10 10:38
bitlife : 交給哪個單位辦,還是有機會搞小動作,至於可行性如何 07/10 10:39
bitlife : 我是不清楚,但想鑽法律漏洞的人就會找機會 07/10 10:39
bitlife : 另外金管會處分同經濟部一樣,其實都是沒有強制執行 07/10 10:44
bitlife : 力,對願意遵守的人當然是有效力,之後再提訴願.對不 07/10 10:45
bitlife : 願遵守的呢? 你當然可以說他違法,可是他早已違了,不 07/10 10:45
bitlife : 怕再多一條 XD 07/10 10:45
bitlife : 我只想強調,我個人是覺得市場派能依法儘早拿到合法 07/10 10:46
bitlife : 董事當選記錄,再去打任何需要打的民事官司,會比你走 07/10 10:46
bitlife : 的那條解任之途來得早 07/10 10:47
buzzard : 法院審理臨時管理人聲請時會尊重經濟部命令,公司 07/10 11:04
buzzard : 派不遵金管會命令,也可以依行政執行法第4、27條行 07/10 11:04
buzzard : 政執行。命令原則上也不會因公司派對之提起訴願、撤 07/10 11:04
buzzard : 銷訴訟而停止執行,怎會沒有強制執行力? 07/10 11:04
bitlife : 前面說了臨時管理人是要「董事會不為或不能行使職權 07/10 11:07
bitlife : 」,你期限還沒到,要提什麼呢? 期限到之前,你還得看 07/10 11:08
bitlife : 他怎麼出招 07/10 11:08
bitlife : 走這條路就只能被動等待公司派出招而以 07/10 11:08
bitlife : 強制執行有「強制執行法」做基礎,行政處分除非依法 07/10 11:10
bitlife : 能移送強制執行,對方不依處分行事,你能怎樣? 07/10 11:10
bitlife : 我對法律算外行,但我查過行政執行法,只有不繳錢這類 07/10 11:16
bitlife : 屬於該法範圍,不鳥金管會,經濟部的行政處分我是真的 07/10 11:17
bitlife : 不清楚有什麼強制執行力,如果有清楚的,歡迎告知 07/10 11:17
bitlife : 新聞出了,市場派要召開臨時股東會,本板 #1V1-WJrU 07/10 12:05
buzzard : 若擔心事前聲請不符合,就先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阻 07/10 12:05
buzzard : 止公司派就任,再於當然解任後聲請選任臨管人也行。 07/10 12:05
buzzard : 另金管會有行政執行法32條直接強制手段可以整公司 07/10 12:05
buzzard : 派;不鳥經濟部產生當然解任效力時,不就滿足董事會 07/10 12:05
buzzard : 不能行使要件。 07/10 12:05
buzzard : 市場派當然可以自行改選啊,但結果不就是被公司派卡 07/10 12:09
buzzard : 住無法行使職權,花錢耗時訴訟,還反而給了投保中 07/10 12:09
buzzard : 心聲請選臨管人的機會 07/10 12:09
bitlife : 你的「不鳥」成立的前提就是要等到期限到才能判定, 07/10 12:09
bitlife : 總之市場派的作法出來了,人家連15天都不想等,去看新 07/10 12:09
bitlife : 聞吧,既然市場派作法都出來了,這裏討論我就不繼續了 07/10 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