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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申訴文章代碼:#1ZbgMKGm (Stock) 原判板主:laptic 申訴說明: 本人因Stock版版規4-6-1被判為違規 但,版規4-6-1明確提到,本條目存在的目的是 "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 試問本人推文的內容那裡跟股版無關?
A0908 : 媽的台灣的通膨數據學者都出來說有問題了,就你塔12/12 12:44
A0908 : 綠班政府覺得通膨不嚴重 12/12 12:44
第一,台灣通膨數據計算有問題並非我隨便胡扯,隨便都可以找到新聞佐證 https://ctee.com.tw/news/finance/764306.html 第二,既然laptic你身為版主,難道好意思說通膨數據問題跟股版沒有關係? 第三,最讓人難以接受的,就是以管版為由,行文字獄之實 法院都已經有判例,認為塔綠班一詞為針對政府施政,可受公評之事實所作之敘述 難道你版主大過法官? https://www.lawtw.com/archives/1076632 最後,政府施政本就可受公評,且許多政策與股票息息相關 laptic版主僅因為政治推文就將多人至於水桶禁言,難道現在是東廠? 不得在股版批評政府了? 同一篇公告就可以找到數個明明跟股版討論話題相關 無引戰,也沒有不理性的謾罵,卻莫名其妙被水桶, 現在是文字獄嗎? 版規可以這樣無限擴張嗎!!! 15. 違規人 :ads80531 違規文章:#1Zagj77O (Stock) 違規條目:4-6-1 (政治文) 罰則  :水桶七天 違規事證: 推 ads80531 : 從無到有也不想想那時是塔綠班最討厭的kmt幹得 這幾 12/09 12:31 → ads80531 : 年經驗某黨派只會蹭不會規劃 看看那精美的能源政策 12/09 12:31 → ads80531 : 這國家不倒才怪 12/09 12:31 19. 違規人 :jasonspacex 違規文章:#1Zb4G4R7 (Stock) 違規條目:4-6-1 (政治文) 罰則  :水桶七天 違規事證: 推 jasonspacex : CC魏有八卦股版懂晶片嗎 不要來亂好嗎 12/10 17:29 → jasonspacex : CC魏的發言跟塔綠斑一樣 看來是空不夠喔 12/10 17:31 → jasonspacex : 60見 12/10 17:31 14. 違規人 :jamie81416 違規文章:#1ZQX-ynU (Stock) 違規條目:4-6-1 (政治文) 罰則  :水桶七天 違規事證: 噓 jamie81416 : 廢物冷凍雞腿院長,綠能國家隊有多少中國廠要不要 11/08 17:24 → jamie81416 : 順便? 11/08 17:24 -- 要帥 有車|████ █████████▕搜尋進階搜尋 | 使用偏好 ▇▇  ̄ ̄ ̄ ̄  ̄ ̄ ̄ ̄ 搜尋: ⊙所有男生 ○歪國人 ○宅宅 ○台灣男生  所有網頁 約有 1項符合要帥 有車的查詢結果,以下是第 1項。 共費0.01秒 您是不是要找: 象棋 φtaipingeri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46.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71026370.A.B63.html
laptic: 那請你解釋一下,「塔綠斑政府」一詞的使用動機吧?有其他 12/14 22:21
laptic: 更適當的用詞,為何偏偏要用「塔綠斑政府」? 12/14 22:21
A0908: 使用的動機就是我不滿政府對於通膨數據的虛假,現在是不能 12/15 07:36
A0908: 批評政府嗎?你告訴我這哪裡跟股版無關 12/15 07:36
BlueBird5566: 股板要提到政治要用正確的名詞 不能用外號 12/15 09:53
BlueBird5566: 股板本來就不是給你批評政府用的 批評請去政黑板 12/15 09:56
BlueBird5566: 而且不只政府 對在野黨用些外號例如4% 9.2%也是違規 12/15 09:57
BlueBird5566: 本板搜尋一下「4-6-1」就可以看到許多違規案例了 12/15 09:57
BlueBird5566: 你不會是第一個被判的 不要覺得人家針對你 12/15 09:58
BlueBird5566: 到不同板面本來就要尊重及服從該板面的規定 12/15 09:58
A0908: 謝謝,我本來就不是針對我個人這個案例,如果版主要用4-6 12/15 10:20
A0908: -1開罰,請你再唸一次版規然後告訴我這發言哪裡跟股版無關 12/15 10:20
A0908: ?如果你們要設立這種類似文字獄的版規,那就明白寫清楚讓 12/15 10:20
A0908: 版眾審閱,如果大多數人都同意且清楚載明,那我沒有問題 12/15 10:20
BlueBird5566: 之前板主在stock有公告過政治推文的判斷原則喔 12/15 13:22
BlueBird5566: 可能要自行爬文 雖然我也認為應該寫在板規裡 12/15 13:23
BlueBird5566: 不過目前3個板主有2個不做事 剩下一個也無力改板規 12/15 13:23
Assisi: 維持違規判定 12/16 01:55
A0908: 等等,我是不是誤會了什麼?如果要維持原判至少要說明一下 12/16 08:11
A0908: 原因吧!版主躲起來不回覆哪裡違法6-4-1,也承認版規寫的 12/16 08:11
A0908: 不完善,那開罰的理由是什麼?版規如同法律,怎麼寫就該怎 12/16 08:11
A0908: 麼判,豈有任意擴張的道理! 12/16 08:11
BlueBird5566: 說板規寫得不完善的是我 我不是板主喔 12/16 15:48
BlueBird5566: 以前的判例提到那些外號就是水桶 這維持原判很正常 12/16 15:49
BlueBird5566: 如果以前都判別人水桶 遇到你就改判 才是有問題的 12/16 15:49
A0908: Oh, 那我想這個判決還是要版主出來說明吧!我們討論了這麼 12/16 16:45
A0908: 多,那版主的見解呢?再來其他人沒有聲音不代表這就是對的 12/16 16:45
A0908: ,很多人水桶七天是懶得花時間申訴,但不代表認同這樣的判 12/16 16:45
A0908: 決,版主出來打球啊! 12/16 16:45
BlueBird5566: 話說申訴沒過的話 可以到組務申訴喔 12/16 20:22
BlueBird5566: 組務板名: Law-Service 12/16 20:23
laptic: 不苟同申訴人說法,維持原判 12/18 20:33
laptic: 如要上訴,請洽 Law-Service,謝謝 12/18 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