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uilty13: 或是 寫信到 Zhuge-Liang@wuhofu.gov.cn 12/04 15:22
推 vvnews: 快被gu大笑死XDDD 12/04 20:06
推 tttt0204: 你可以多洗一點文,到時候不要被認出來是分身 12/05 12:13
推 YU1225: 終於有人站出 cc 12/05 12:22
→ vvnews: 還站出來 就同一個XDDD 12/05 14:54
推 YU1225: 笑死 …崩潰了 12/05 15:09
→ kukukuma: 你們住隔壁吧,嘻嘻 12/06 12:31
→ guilty13: 原來是住隔壁啊?我還以為是分身呢~ 12/07 10:55
推 aloness: 已進互譙的原則上我不處理,但案2成立時,檢舉人未出桶 12/07 22:53
→ aloness: 應該沒有機會跟你互譙 12/07 22:53
→ aloness: Sorry,我打錯了,跟被檢舉人互譙 12/07 22:54
推 a069275235: A版主真的不要再睜眼說瞎話了= = 12/08 00:08
→ a069275235: 第1案你說兩方互譙? 你要不要貼幾條YU罵gu的推文出來 12/08 00:08
→ a069275235: 讓大家看看。那篇閒聊文YU全部170條推文從頭到尾都師 12/08 00:08
→ a069275235: 父來師父去的,我還真的找不到他有在跟gu互譙。照你說 12/08 00:08
→ a069275235: 未出桶,也沒機會互譙,怎麼又不成立了? 還是你就大方 12/08 00:08
→ a069275235: 承認你的標準就是雙標 12/08 00:08
→ a069275235: 好了啦,真的好了啦... 12/08 00:08
→ aloness: GU那30天水桶也是我判他進去的,可沒有特別針對誰哦 12/08 00:27
→ aloness: 至於原檢舉文就已說了,明確指名道姓,僅是不再補充說明 12/08 00:29
→ aloness: 而已 12/08 00:29
→ a069275235: StockPicket)這篇也你判的,沒明確指名道姓你也成立了 12/08 00:58
→ a069275235: 。那篇才是你說的兩方互譙狀況,你現在又說互譙原則上 12/08 00:58
→ a069275235: 不處理,真的搞不懂你的原則是什麼= = 12/08 00:58
→ guilty13: 一下我認為他引戰所以檢舉 一下我沒引戰所以申訴 12/08 01:02
→ guilty13: 是不是都給你們玩就好? 12/08 01:03
→ aloness: 您引用那篇當時僅兩位版主執勤,我得優先兼顧L版主觀點 12/08 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