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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新年快樂: 今天要修正一個板規上的衝突以及變更1-2-5、1-2-11的細節解釋 因為之前在增定板規1-2-11時,將徵求文的期限規定為: 「不重覆主題的徵求文,10日一篇,比照交易文1-1-2處理。(視情節輕重違著可水桶) 重覆主題徵求文,一個月限一篇。如徵Line群組、寵物徵認養等。 不同帳號,相同內容視為同一篇。」 不過最近發現了一個BUG,就是1-2-5的徵求揪團規範內,有一個舊公告的連結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21556091.A.927.html 裡面有個揪團「10天可一篇」的說法。 但問題來了,56和我都認為揪團文是屬於「重複主題」的徵求, 應該要適用一個月限一篇的規定,所以變成兩種規定互相衝突。 所以今天開始會重新訂定1-2-5揪團文的細節: 揪團文以「事件」決定 同一個團體(基本成員相同或類似者),視為重覆主題徵求文 同一個主揪,主題地點也相同,視為重覆主題徵求文 同一個主揪,主題與地點不相同,視為不重覆主題的徵求文 涉及金錢、合購、收費的揪團一律用[交易] 【板規變更】 變更前: 1-2-5 揪團請使用雙標題[徵求][揪團] 以號召"人"為前題的選項,主揪不得有營利行為或指定購買產品, 不得限制性別,主揪必須在場,糾團範圍或起訖點必須在台南 其他涉及金錢、合購、收費的一律用[交易],詳情範例請參考 #1Kkpbxad (Tainan) [ptt.cc] [公告] 微調板規[徵求][揪團]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21556091.A.927.html 變更後: 1-2-5 揪團請使用雙標題[徵求][揪團],並以「事件」決定 同一個團體(基本成員相同或類似者),視為重覆主題徵求文 同一個主揪,主題地點也相同,視為重覆主題徵求文 同一個主揪,主題與地點不相同,視為不重覆主題的徵求文 涉及金錢、合購、收費的揪團一律用[交易] 揪團文為[徵求]分類的一部分,受板規1-2-11規範 變更前: 1-2-11 期限 不重覆主題的徵求文,10日一篇,比照交易文1-1-2處理。(視情節輕重違著可水桶) 重覆主題徵求文,一個月限一篇。如徵Line群組、寵物徵認養等。 不同帳號,相同內容視為同一篇。 變更後: 1-2-11 期限 不重覆主題的徵求文,10日一篇。 重覆主題徵求文,一個月限一篇。(如徵Line群組、寵物徵認養、同團體揪團等) 不同帳號,相同內容視為同一篇。 以上比照1-1交易文系列規範,視情節輕重違著可水桶 無論是自行刪文、板主或系統刪文,仍以前一篇文章起計日, 有新徵求事件,請修改原文或善用置底推文,分身視為同一帳號。 公告前違反1-2-5並與1-2-11衝突者不以板規處理 公告後24小時內舊版違規內容者不水桶只刪文;公告24小時後正式實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0.201.13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85420599.A.C0A.html ※ 編輯: reesion (175.180.201.133), 01/26/2017 16:56:23
iwantmore100: 好 01/26 16:56
yms1202: 辛苦了! 01/26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