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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endergress (妳好像沈殿霞!!)》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父看到女兒裸照氣炸 內容竟是.. : 時間: Tue Sep 1 12:48:05 2015 : : 出處: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50831/681365/ : : 2015年08月31日11:12 : 在北市某高職任教的楊姓教師,因被高一女學生告白,2人陷入熱戀, : : 楊男不僅多次帶女學生到旅館嘿咻,還要求女學生自拍裸照LINE給他, : : 直到今年3月間,女學生父親在女兒電腦版的LINE中,發現女兒的惹火照片, : : 怒告楊男涉嫌與未成年少女性交。不過,由於女學生坦承,是自己倒追老師, : : 且楊男事後也與女學生家屬達成和解,台北地檢署今予以緩起訴, : : 條件是服40小時勞動服務。 : : 檢方調查,這名楊姓教師年約30歲,而這名女學生去年暑假剛升上高一, : : 因楊男教學方式活潑、幽默,令女學生深深著迷,常利用下課機會詢問楊男問題, : : 雙方隨著互動次數頻繁,越來越熟,情竇初開的女學生,也按捺不住自己的情愫, : : 在去年底和楊男告白,雙方進而交往。 : : 楊男不僅多次帶女學生到旅館發生性行為,還常在夜深人靜時, : : 要求女學生裸露上身自拍,將照片LINE給他,女學生也應楊男要求, : : 將自己袒胸露乳的照片傳給楊男。 : : 2人原以為這段師生戀神不知鬼不覺,但女學生的父親於今年3月間, : : 無意在女學生的電腦中,看到她透過LINE將自己的裸照傳給楊男,追問女兒後, : : 這才驚覺對方竟是女兒的老師,且2人已多次發生性關係,憤而提告。 : : 檢警調查時,女學生為袒護楊男,驚爆當初是她主動追求老師, : : 希望不要追究楊男刑責,楊男則出庭喊冤,堅稱雙方是你情我願, : : 並稱是女學生向他告白時,向他謊稱自己剛滿16歲,他才同意和女學生交往, : : 且雙方曾3、4度到旅館嘿咻,女學生也傳了約5、6張裸照給他。 : : 但檢方懷疑,楊男不可能不知道高一女學生未滿16歲,楊男最後仍選擇認罪, : : 並與少女家屬達成和解,檢方審酌少女家屬不願要求賠償金,只希望楊男記取教訓, : : 再給他一次機會,檢察官因而予以緩起訴,條件是服40小時勞務。(賴又嘉/台北報導)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4.71.24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41082888.A.1AF.html : 推 qbay : 不管是否成年,跟學生發生關係有事嗎 09/01 15:44 : 推 lasma : 未成年一定有罪,然後學校要開性平會調查 09/01 17:58 : → lasma : 如果調查後決議解聘,那工作就會不保。 09/01 17:58 : 推 d88647511 : 未成年不管什麼工作都有罪吧 連是自己女友也有罪 09/01 18:43 : 噓 uiiong : 應該立刻解聘 09/01 18:46 : 推 golfme : 為人師表成何體統!贊成解聘 09/01 18:54 : 推 oSCo : 滿16又你請我願的話真的無罪,你拿教師法或其他法 09/01 20:44 : → oSCo : 律頂多解雇或賠錢而已 09/01 20:44 不要再以訛傳訛了 法律上無罪 不代表性平會上你的性騷擾或或性侵害不成立 第二 如果依法解雇教師 代表符合教師法14條各項其中之一 那就是不適任教師 終身無法再任教職了 所以不是什麼"頂多"解雇的問題 性平會認定性騷擾或性侵害和法院見解不同 會參考法院判例 但不一定會完全採用 一般來說 標準都會比法院認證的嚴苛一點 (一堆法律上無罪 然後性平會認定性騷擾的) 以這個案例來看 這位老師和解後緩起訴 所以代表在法律上可能沒事 但 "楊男教學方式活潑、幽默,令女學生深深著迷" 性平會若認定該教師利用職權去吸引女學生與他交往甚至發生關係 那就足以建請教評會依教師法解聘了 一旦被解聘成功 就終身不得再任教職了 不過通常學校少一事不如多一事 家長如果沒什麼太大意見 應該就會輕輕放下吧 頂多只是在校內變得很難堪而已 : 推 atom95 : 外行人,教師會有性評記錄的,這輩子甭想當老師了 09/01 22: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2.79.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441169144.A.BC8.html
sinsu06 : 我搞混了 是嚴苛一點 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09/02 12:56
如果性平認真要處理 通常會比較嚴苛 但如果家長不太追究 性平會就會傾向不處理 或輕輕放下
oSCo : 罪是有前科的,你性平會又不是司法單位,解雇跟終 09/02 13:39
oSCo : 身不聘都算行政裁罰,跟罪有甚麼關係!犯罪是代表刑 09/02 13:39
oSCo : 事責任,一定由司法單位認定,什麼時候性平會這種 09/02 13:39
oSCo : 行政單位有司法權了 09/02 13:39
我想你是搞錯了 法院的性騷擾和性侵害認定的是犯罪事實 性平會調查的結果 是給教評會參考用 你就當作剛好名稱用同一個好了 所以教師會遇到 在法律上沒犯罪 但是性平會認為你有性騷擾或性侵害 交由教評會參考予以免職 所以你有可能無罪 但是被免職 然後一旦被免職 代表是依據教師法14條某項予以免職的 所以就會被列入不適任教師 終身不得再任教職 ※ 編輯: smallfinger (163.22.79.38), 09/02/2015 14:44:16
oSCo : 道德入罪問題,回去回應你 09/02 18:18
claudelee : 樓上蠻怪的 規定流程就是這樣 你是要辯甚麼?? 09/02 19:31
claudelee : 你到哪個學校都是這樣處理啊 難道你要抵抗嗎??? 09/02 19:32
smallfinger : 跟道德入罪沒什麼關係 現實就是這樣 09/02 21:06
smallfinger : 簡單來說 你沒罪跟會不會被免職不是等號 09/02 21:06
lockshadow : 終身不得任教,是否連補教也適用,就很重要了 09/04 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