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ju065: 拿到紙本offer才有保障0.0 09/05 11:12
→ f124: 拿到紙本也沒什麼保障 勞保已經入了才是真的... 09/05 11:15
推 Malzt: 這樣不會黑掉嗎?轉職時如果再投會不會有問題?(問句) 09/05 11:15
推 Hikkiaholic: 好像都沒保障阿 會不會做了三年了才發現其實沒錄取 09/05 11:21
→ Hikkiaholic: 幹他媽的三年後才發感謝函 09/05 11:22
→ DrTech: 報到第一天就要簽勞動契約阿,怎麼會有上面的問題 09/05 11:22
推 s0930194: 等一下!二樓!有紙本OFFER還不算有保障?!真的假的 09/05 11:33
→ s0930194: 話說四樓,做了三年還發感謝函那才叫奇葩吧... 09/05 11:35
推 hungys: 其實最近收到紙本也看不太出為什麼有保障XD 09/05 11:44
→ LFimi: 有紙本offer起碼簽核流程跑完了啦, 比較有保障一點 XD 09/05 11:52
推 kmark1120: 紙本上面有公司簽核的資料啊 09/05 11:58
→ MOONY135: Offer要有報到日期跟薪資才叫offer啊 09/05 12:03
噓 kai5566: 紅的明顯 如果offer都沒保障 那我們是不是要報到了才能 09/05 12:25
→ kai5566: 跟原公司提離職... 09/05 12:26
→ kai5566: ? 09/05 12:26
噓 onlytiger: 做3年發現沒錄取這叫虎爛 09/05 12:26
推 wtfconk: 就算有公司這樣玩,也不代表這是該合理存在的常態,部門主 09/05 12:30
→ wtfconk: 管都approve了,最好簽呈會跑不過,要嘛這主管本身就很黑要 09/05 12:30
→ wtfconk: 嘛這組織內鬥爛到有剩,別跳進去也好,至於貴司內部問題,只 09/05 12:30
→ wtfconk: 能說那是你們組織文化搞出來的洞,不代表那是合理現象,現 09/05 12:30
→ wtfconk: 在台灣勞動市場最大顯憂就是長期扭曲的亂象居然被當作常 09/05 12:30
→ wtfconk: 態了,難怪國家前途愈來愈悲哀 09/05 12:30
→ DrTech: 再補充一件事情,工研院的研發替代役,是不發Offer的 09/05 12:30
→ DrTech: 等到系統配對後的5,6月才會有錄取通知。 09/05 12:31
→ DrTech: 另外工研院本來就這樣,行之有年了。 09/05 12:32
→ DrTech: 經理與組長都過關了,願意錄用。所長就是要擋。之前常發生 09/05 12:33
推 Hikkiaholic: 靠杯三年那個當然是唬爛 不用特別說吧 09/05 12:34
→ Hikkiaholic: 我只是搞不懂為何紙本offer就有保障 09/05 12:34
→ Hikkiaholic: 如果"報到"才有保障 那必須一直待到報到 原公司擺爛 09/05 12:35
→ Hikkiaholic: 離職嗎@@ 09/05 12:35
→ Hikkiaholic: 也不是不行 但總感覺不太美麗 09/05 12:36
→ DrTech: 工研院不是我的 "貴公司"喔,我早就離職了,今天站出來 09/05 12:36
→ DrTech: 幫原文說話而已,工研院就是這樣搞人的。 09/05 12:36
推 joijoe: 根據treasurehill說法 無論是口頭或是紙本offer都是有效的 09/05 12:44
→ joijoe: 有疑問的可以找他 ) 09/05 12:45
→ DrTech: 重點是,那個東西是 "錄取通知(Offer)" 而不是形式。 09/05 12:46
→ DrTech: 你拿到的東西不是"錄取通知",不管什麼形式還是沒用。 09/05 12:46
→ DrTech: 工研院的研發部門,是沒有資格發錄取通知的,所以 09/05 12:49
推 joijoe: 原PO收到的MAIL跟空氣沒兩樣? 09/05 12:50
→ LsugerI: 紙本應該就是避免口說無憑的狀況吧 09/05 12:50
→ DrTech: 原文說的 "邀請錄取通知",頂多是那個部門的違反內規。 09/05 12:50
→ joijoe: 打過去的確認電話也跟___沒兩樣? 09/05 12:51
→ DrTech: 根本就不能算工研院發的錄取通知。 09/05 12:51
→ DrTech: 我今天只是來說,工研院是怎麼玩的,並不是幫工研院講話 09/05 12:52
→ DrTech: 原文真的願意站出來,就是該部門受逞處。 09/05 12:53
推 joijoe: 主管隔天回信 感謝原PO的加入 看來是主管自我感覺良好? 09/05 12:53
→ joijoe: 那就要問律師 看這封邀請錄取通知 受不受民法規範了? 09/05 12:54
→ DrTech: 就是該主管完兩面手法阿,跟之前時間軸同樣玩法。 09/05 12:54
→ DrTech: 到最後,就真的只有該部門逞處啦,結果不會有任何改變。 09/05 12:55
推 dakkk: 那種信就是口頭錄取而已 09/05 12:57
※ 編輯: DrTech (207.46.154.67), 09/05/2016 13:10:14
推 JAPTX4869: 法律站的住角也應該不太會有人去打官司 09/05 13:13
推 atpx: 本文不是職場常態,至少我在金融圈沒有人敢這樣玩 09/05 13:14
→ atpx: 人資mail offer letter是具備效力的 09/05 13:15
→ atpx: 公司比應徵者還怕負面新聞 09/05 13:16
推 JAPTX4869: 金融業沒提到薪資和報到日期也具備效力? 09/05 13:21
推 joijoe: 建商 食品公司表示:負面新聞 有什麼好怕的??? 09/05 13:22
推 zzz3345678: email是有效力的 09/05 13:25
推 joijoe: 你可以看那位律師說的 只要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者,不論明 09/05 13:32
→ joijoe: 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09/05 13:32
推 dakkk: 那也要有權限的人說才算 09/05 13:35
→ dakkk: 公司掃地工說你錄取了 就錄取了喔 09/05 13:35
→ DrTech: 我推文說很明白了吧。重點不在錄取通知形式,而是那個人 09/05 13:37
推 dakkk: 兩自然人 跟法人與自然人之間 是有差異的 09/05 13:37
→ DrTech: 沒權限發Offer,那根本不能算。就是那麼現實。 09/05 13:38
推 joijoe: dakkk你有問題可以問那位律師 會比你推文比較快 09/05 13:38
※ 編輯: DrTech (207.46.154.67), 09/05/2016 13:40:43
推 JAPTX4869: 告贏也沒用,進去工作氣氛也不會太好 09/05 13:40
推 joijoe: 沒有權限的人卻發了邀請錄取通知 那是哪方有問題.... 09/05 13:41
推 JAPTX4869: 簡單說主管要用,但上面人不同意 09/05 13:42
推 joijoe: 該上新聞的還是上一上吧 每間都這樣搞還得了 09/05 13:44
→ DrTech: 同意,所以我才說明,工研院早就這樣了,不是個案。 09/05 13:44
推 dakkk: 依我了解 用人或離職 要通過多個有權限的人approve 09/05 13:47
→ dakkk: 主管可能有一部分的權限 09/05 13:47
→ dakkk: 有些主管就覺得他過了 就必過呀 09/05 13:47
→ dakkk: 這是所謂的認知錯誤 09/05 13:48
推 joijoe: 所以我前面說 主管自我感覺良好 不過份啊 09/05 13:48
推 codehard: 最好人資有全球黑人通報網路啦 別傻了 09/05 13:49
推 hidog: 紙本offer如果公司事後反悔,記得可以要求賠償@@ 09/05 13:50
推 atpx: 樓上,紙本也要你報到才有,苦主是收到email而已 09/05 14:09
→ atpx: 以金融業來說,人資發確認mail,內文會有報到日期,職等, 09/05 14:10
→ atpx: 薪資 09/05 14:10
→ atpx: 如果收到這個mail還被玩,基本上你可以找蘋果爆料 09/05 14:11
→ atpx: 金融業是高度管制,主管機關很多手段可以玩它,沒有人敢擔 09/05 14:12
→ atpx: 負面新聞 09/05 14:12
→ damm: 主管代表用人單位,要人資的mail代表公司,那有授權 09/05 14:21
→ damm: 雖然公司也可以說是人資搞錯了 09/05 14:21
推 kai5566: 所以 Email錄取通知 到底有沒有法律效力呢??? 09/05 14:29
→ kai5566: email都說了 已錄取 報到時間之類的了 公司還能反悔嗎? 09/05 14:30
推 joijoe: 那就要請原PO透漏那封邀請錄取通知MAIL的內容了 09/05 14:33
推 joijoe: 如果那封MAIL裡沒有薪資沒報到日期 就跟意向調查有87成像 09/05 14:36
推 damm: 如果是代表公司的email,當然有效力,要反悔也可以,就是付出 09/05 14:51
→ damm: 代價...對等工作權損失的代價...雖然沒碰過,大至上應該是這 09/05 14:52
→ damm: 樣 09/05 14:52
→ damm: 就要衡量 協商仲裁訴訟的救濟手段(成本)有沒有價值 09/05 14:53
推 njp2942u4: 推D大! 09/05 14:53
→ damm: 工作契約就契約而已,違約的事常有,公司被婊的也很多 09/05 14:54
推 skizard: 不只工研院 不少公司也這樣玩... 09/05 16:12
推 d147258: 要到正式報到後才是真的,能請求賠償又怎樣?花時間打官 09/05 16:48
→ d147258: 司?工作都辭了打官司有啥用? 09/05 16:48
推 mathrew: 推這篇 先全部都說要去 拿到offer再說 09/05 17:14
推 MeiHS: 請受小第一拜 09/05 18:56
→ mooto: 我真的不知道offer letter是可以無效的 長見識了 09/05 19:39
推 michaelgodtw: 勞保入了之後照LAY的!某家台灣傳慘 09/05 20:55
推 swatch3484: 台灣這幾年來 找工作搞的跟諜對諜一樣 居然連ITRI都 09/05 22:32
→ swatch3484: 玩這套 poor Taiwan 09/05 22:32
推 mondeo: 報出來是哪個所吧,itri的研發部門沒 09/05 23:31
推 mondeo: 權利發錄取通知的,經理簽劾還要跑 09/05 23:33
→ mondeo: 組長,人資,所長,一般聽到面試者 09/05 23:34
推 mondeo: 說聽到拿到經理的口頭offer,就很開 09/05 23:36
→ mondeo: 心的,只能恭喜他過經理的那關 09/05 23:37
推 manaup: 長知識 09/06 04:19
※ 編輯: DrTech (207.46.154.67), 09/06/2016 08:45:43
→ lucusccc: 人家是112的... 09/06 09:50
推 Elohim123: 09/06 14:02
→ Kayusumi: 就簽到上面被退件了吧,經理組長比較黑或不給力 09/06 23:04
噓 teardropbox: email 就有法律效力 還在紙本offer 外商只有電子off 09/07 12:47
→ teardropbox: er 懂? 09/07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