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sko: 台灣有一樣的法條嗎? 要台灣要告哪一條 10/26 10:42
→ jyenhuang: 德國也沒有這樣的法條 是法官引用一般民法的條款判的 10/26 10:48
→ jyenhuang: 電子商品也具有實體商品的地位 所以不能禁止轉讓 10/26 10:49
推 rockmanx52: 其實一般狀況下你OEM版在新機器上用電話啟動 微軟也 10/26 12:20
→ rockmanx52: 不敢攔你.... 10/26 12:20
→ rockmanx52: 但是另一台機器上的授權就一定要取消就是 10/26 12:21
→ rockmanx52: 所以後來Win8開始微軟就採用序號綁BIOS的方式 10/26 12:22
→ jyenhuang: 不過在德國序號也不能綁bios就是 10/26 12:24
→ jyenhuang: 因為法院就已經判決這個作法違反民法XD 10/26 12:25
推 rockmanx52: 我很久沒注意了 現在OEM機器上的授權貼紙還有序號嗎? 10/26 12:50
→ rockmanx52: 如果還有的話那個序號應該理論上是能轉讓的 10/26 12:50
推 maniaque: 請尊重民法的契約自由,今天是學校跟微軟簽約 10/26 13:12
→ maniaque: 然後學生依附在學校的這個位置,才有一套軟體可以使用 10/26 13:12
→ maniaque: 確實,透過國家力量,讓一個軟體公司軟掉,是很容易的.... 10/26 13:13
→ maniaque: 但那是 "基於市場考量" ok ~~~~~~~~ 10/26 13:13
德國也是有民法的契約自由原則阿
※ 編輯: jyenhuang (92.196.40.248), 10/26/2015 13:15:05
→ maniaque: 營收少了台灣,微軟也不會多痛...... 10/26 13:13
→ maniaque: 但是你要看怎樣約定啊~~~~~ 10/26 13:15
→ maniaque: 人家微軟可以說,我不賣台灣,但可以說,我不賣歐蒙?? ^_^ 10/26 13:15
→ maniaque: google play 之前不就是這樣子跟台北市槓上?下場怎樣呢 10/26 13:16
→ maniaque: 台北市要google play 提供 "七天鑑賞期" 10/26 13:16
推 APM99: 台灣太小了 人家不來台灣玩就好啦 10/26 15:16
→ APM99: 德國 歐盟 不太能不玩,,,, 10/26 15:16
→ APM99: 反而是台灣會自己軟掉 : 'APP不適用鑑賞期' 10/26 15:17
推 lyria: 原PO要開團幫買歐盟windows7授權序號嗎? 10/26 19:47
→ maniaque: 軟體屬智慧財產權物,不能平行輸入.... 10/26 19:54
→ lyria: 這跟平行輸入沒關係吧,組團買回國又不拿來賣 10/26 23:33
→ maniaque: 樓主不知道什麼叫做 "散布" 的法律定義嗎??? 10/27 20:31
^^^^干我啥事?
→ maniaque: 更何況,買回來的是德文版貼紙 10/27 20:32
有多種語言版可以買 比較貴一點 但安裝時可以選擇語言
我只是分享國外有國家這樣作 沒說我要買回台灣散布喔(煙)
※ 編輯: jyenhuang (92.196.37.242), 10/28/2015 07:26:41
推 ql5069: 有人比微軟還急,買幾張股票啊? 10/29 00:45
※ 編輯: jyenhuang (92.196.23.185), 10/29/2015 01: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