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hinjr: 著作權法可以告嗎?03/29 18:24
推 ruby4623: 支持提告 :) 最好是會不知道是誰抄的 有備份的話就去告03/29 18:33
→ ruby4623: 吧03/29 18:33
推 RINPE: 你不告就是默認接受03/29 19:52
推 jane2225: 告聯合報03/29 21:55
推 kib28242: 跟主管機關新聞局告發啊,就算不痛不癢沒罰責,他們也要03/29 22:10
→ kib28242: 花行政成本去說明解釋和改善,報紙是文化部,網路是NCC03/29 22:10
推 jackyuki1: 告死對方,請求賠償03/29 23:32
噓 hydratingola: 不告在這裡發廢文心得痛心有屁用03/29 23:44
推 anita1357938: 記者沒品沒錯,但民事權利就是要自己主張啊版友說的03/30 00:05
噓 waakye: 什麼叫無法可管? 你提告不就是依照法律來啊03/30 00:14
推 ewqazxs: 告啊,求償啊,你的東西有被拿去盈利吧03/30 00:50
推 wcre: 對報社提告啊,他們會替推出一個人扛的03/30 10:56
推 abcrr123: 最好是不知道誰寫的,支持你提告,一堆記者沒新聞素質 03/30 14:14
推 willieqoo: 跟ncc檢舉阿 03/30 19:30
→ GeogeBye: 自己的公道本來就要自己花時間處理 不然誰那麼閒幫你03/29 20:48
→ GeogeBye: 自己不想花時間的話 那就吞了 不要幻想一堆有的沒的03/29 20:50
→ GeogeBye: 都幾歲的人了 該張開眼睛看看世界怎麼運作的 不要老是活03/29 20:51
→ GeogeBye: 在夢裡03/29 20:51
特別感謝G大如此義憤填膺地教訓我活在自己的世界,G大的話有如當頭棒喝
我原以為這三天已經付出夠多的心力在尋找自力救濟的解法:
花時間查詢聯合新聞網、NCC、法扶的聯絡辦法、
傳訊息、寫信給聯合新聞網、直接打電話給聯合新聞網客服、NCC、法扶
歷經多次電話忙線打不通、轉來轉去斷掉,或通話超過10分鐘被系統掛斷...
我感覺自己投入太多時間金錢在這裡面,但在各位看來我的努力恐怕還是遠遠不足
各位大大若有其他具體可行的救濟方式歡迎告訴我,或許能協助我少走些冤枉路
也能造福未來有相同困擾的鄉民們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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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7.8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648742652.A.B38.html
推 jennya: 哇 推你很有心還去詢問 而且整理得好清楚 04/01 00:29
→ jennya: 不過想問一下你的那篇被抄走的文章,為什麼被抄會介意呢 04/01 00:31
→ jennya: ?想仔細瞭解一下你的想法和感覺,因為我自己不太能體會 04/01 00:31
有關我發的文在未被知會的情況下被盜用的心情都發在上一篇文裡了
(#1YGjVlcm (WomenTalk)[心情] 無法阻止記者抄錄轉載)
我的文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被改成我不知道的模樣被散布到不知道哪邊去
內容還穿插記者主觀偏頗的意見,
等於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利用去為記者帶風向吸引流量賺錢
或許有些人像J大一樣樂於為他人作嫁,但我不是,我相信大部分的人也不是
※ 編輯: qawsed999 (1.160.7.84 臺灣), 04/01/2022 00:49:01
→ jennya: 因為我只會在意這件事我有沒有因此受害,所以如果轉載影 04/01 01:01
→ jennya: 響到了我的隱私權什麼的,我才會不爽。基於這個原因,我 04/01 01:01
→ jennya: 反而能接受文章被轉載、但很不希望被引用id。 04/01 01:01
→ jennya: 我確實無法體會你在意的點是什麼,剛努力想了算是有比較 04/01 01:01
→ jennya: 懂了。 04/01 01:01
→ jennya: 最後...我明明算是很和善的了?可是你還要酸我耶XD覺得你 04/01 01:01
→ jennya: 租屋那篇和被抄文不爽那篇,那兩篇文都是因為你用預設敵 04/01 01:02
→ jennya: 意的方式或語氣發文,所以才被噓。哪兩篇文的內容如果換 04/01 01:02
→ jennya: 成別人用別的行文方式發文,其實是不會被噓的。不知道你 04/01 01:02
→ jennya: 會不會在意,如果會在意被噓的話可以參考一下 04/01 01:02
謝謝您的回覆
對於我先前回應的語氣不佳,在此向您道歉,我並沒有想要攻擊您的意思
我認為能夠開放自己的文章無限制地被使用其實是很無私的行為
但我自己辦不到的理由有三:
1. 無償替記者工作,廣告贊助、流量、薪水都是他們在拿
2. 記者刻意在報導上不具名規避責任,文章被盜用的作者姓名卻被寫在新聞上
等於變相替記者做的壞事背黑鍋
3. 記者毫無知會就竊盜文章,等到作者本人發現的時候
文章已經被改寫、轉錄到無法預期的地步
因為沒有心理預期,所以發現這一切的時候,心情是很震驚跟錯愕的
基於這些理由,我無法接受自己的文章被無斷轉載
但也有很多人不是這樣想,願意慷慨奉送自己的創作作為新聞報導的取材來源
記者應該要為此感到幸運,並且感謝這些大方的朋友
而不是預設所有人都有義務為他們做這些奉獻犧牲,
這種理所當然的態度是最讓人難以忍受的
所以我與您只是想法上的不一致,
很抱歉因為溝通上的疏失讓您覺得我是站在您的對立面
感謝您願意同理我的感受及提供實用的意見反饋
推 weltschmerz: 好文 長知識 記者是文字流氓職業 感謝 04/01 02:00
推 oemptt: 台北市的新聞局改制為觀光傳播局 04/01 03:03
→ oemptt: 50021003900-0801219 04/01 03:06
→ oemptt: 中華民國新聞評議委員會 04/01 03:07
網址被截斷了,幫復:
https://www.rootlaw.com.tw/LawContent.aspx?LawID=A040150021003900-0801219
中華民國新聞評議委員會設在世新大學裡
官網可能有一陣子沒維護,上面的分機號碼是錯的
正確的電話是:02-22368225 分機:82029
今天打過去無人回應,因為4/1~4/5世新放假
看看下禮拜打過去是什麼狀況再上來回報
感謝情報
→ jameshcm: 先讓joeman那部100vs1100義大利麵的影片下架,我就相信 04/01 09:23
→ jameshcm: 這篇文章講的東西 04/01 09:23
Joeman的影片並非新聞報導不在這篇文的討論範圍裡
建議J大可以把上面的條文再看仔細一點
※ 編輯: qawsed999 (140.112.114.228 臺灣), 04/01/2022 20:06:00
推 jj782995: 我只能說只要跟公共利益有關的,不建議浪費時間跟記者 04/08 06:11
→ jj782995: 浪費時間,像是稅務 政府政策還是一些犯罪這些都是媒體 04/08 06:11
→ jj782995: 的第四權範圍內 04/08 06:11
→ jj782995: 但個人生活上的著作文章可以打官司 04/08 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