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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寫版務文,如有需要修改處,再麻煩大家提醒了。 謝謝~ 原想提議 對於惡意訪客 加重罰責。 但中間可能有一些值得再討論的灰色地帶,所以覺得先討論看看好了。 有此想法是因為近期一篇懲處文 ----------------------------------------------------- 文章代碼(AID): #1RFQatrc (YuanChuang) [ptt.cc] [公告] 鎖文&懲處公告 判決: 於文章代碼(AID): #1REw3Xo7 推文 噓 el**sh: 直接把原PO黑名單了 雷死人 還好已經不逛這個版 素質低落07/05 11:34 水桶三天 (附上網址,幫不會找代碼的版友: https://www.ptt.cc/bbs/YuanChuang/M.1530767671.A.D66.html ) ------------------------------------------------------- 很明顯的充滿惡意及引戰的留言,並且也算對板友人身攻擊、諷刺、酸人。 因我個人認為el訪客已表明不逛本版,且留言看得出是名惡意訪客 感覺判決三日水桶達不到懲處之效。 故希望針對此類充滿明顯惡意引戰的言論罰責,能明定至少水桶半年或一年以上。 當然每個人對惡意訪客或惡意留言的感受度不同 但像上述的程度,應該算非常明顯充滿惡意。 目前並非連署 而是想參考版友們的意見,看看是否有需要開此項版規連署。 如果多數版友感覺適合開此項連署,會再另開。 (如果趕得及在10/16版務大會前啦~ XD) 如果不贊同此板規請 推/→:不用 如果贊同此板規請 推/→:我贊同 有想討論的內容版友請做留言 感謝各位~ :)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66.2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YuanChuang/M.1539092128.A.3EF.html
xarashi: 其實我覺得沒必要...本來有帳號逛哪個板就是個人自由 並 10/09 22:06
xarashi: 非要常駐某版才叫版友 覺得按一般引戰罰則處置即可 10/09 22:06
as7571031: 惡意訪客XDDDDDD同意樓上 10/09 23:02
yuyufi: 沒必要 認同x大 10/09 23:02
嗯嗯,其實跟常駐不常駐無關,我只是從對方說反正不來而覺得3日處罰有感而發 重點還是在他惡意的部份啦 → linarina: 不用 10/09 23:06
oliverroli: 其實披剔剔上不乏有藉著匿名性而無謂批評謾罵的人,在 10/09 23:11
oliverroli: 某幾個大版也很常見。我認為這個規定可以考慮添加,只 10/09 23:11
oliverroli: 是標準比較難抓可能要從長計議。 10/09 23:11
是的,其實我有看到漫吐版的惡意訪客條例 :) https://www.ptt.cc/man/Suckcomic/D93F/D861/M.1265994036.A.422.html
as7571031: 所以現在看版還得領一張版友識別證...?認為惡意留言 10/09 23:14
as7571031: 檢舉即可 10/09 23:14
嗯?? 版友識別證是什麼意思呢?
oliverroli: 根據規則檢舉吧,如果覺得有問題就檢舉,之後交給版主 10/09 23:16
oliverroli: 處理。我記得披剔剔各版是這樣處理版務的。 10/09 23:16
feather926: 我贊同 10/09 23:18
longsre: 可考慮累犯加罰 10/09 23:18
longsre: 通常會跑來惡意推文都是路過反串,水桶他也無所謂,他只 10/09 23:18
longsre: 是想噁心人而已,跟這種認真就輸了 10/09 23:18
也是的,只是想說刑期長一點,是否會讓發言的人再多想幾秒? XD
midcat: 不用 10/09 23:19
feather926: 重點應該是「惡意」訪客而不是「常駐版友」的討論。一 10/09 23:20
feather926: 樓是不是重點劃錯了。 10/09 23:20
ttyycc: 覺得本來的版規夠用了,真的一再惡意拜訪也會加重懲處, 10/09 23:21
ttyycc: 不需要特別設定一條。尤其是這種推文的懲罰判斷很曖昧, 10/09 23:21
ttyycc: 覺得太為難版主了 10/09 23:21
gastritis: 怎麼判斷怎樣是惡意感覺有點困難 10/09 23:22
ttyycc: 而且這種推文的人根本不在意是被桶幾天 10/09 23:23
嗯嗯,感謝意見,為難到版主就不太好了      原是想說就非常明顯的惡意部份,但灰色地帶確實就有點曖昧了 ※ 編輯: lattenight (36.236.66.228), 10/09/2018 23:32:16
SunnyLily: 不用。 10/09 23:41
NikkiNikki: 看了一下板規,我覺得有問題的是P3~P6沒有明確訂下懲 10/09 23:52
NikkiNikki: 處多久,大多只有類似寫 10/09 23:52
NikkiNikki: 「情節輕微則警告,嚴重者將劣退或水桶」,反而PO文 10/09 23:52
NikkiNikki: 的部分有明文規定會水桶一個月 10/09 23:52
NikkiNikki: 看來推文違規要水桶多久是由板主決定,才會讓原PO覺 10/09 23:52
NikkiNikki: 得三天過短 10/09 23:52
NikkiNikki: 個人想法是情節嚴重都水桶一個月喇 10/10 00:01
NikkiNikki: 然後那些來亂的不一定真的以後都不來了,漫吐也有被 10/10 00:01
NikkiNikki: 惡意訪客兩次還留著的人 10/10 00:01
我也是看版規沒明定,所以想說對於明顯惡意的人,是否就直接有個明確指標時間  可能因為我在這個版第一次看到如此充意惡意的攻擊言論,才覺得三天好像有點短 ※ 編輯: lattenight (36.236.66.228), 10/10/2018 00:08:16
xarashi: 回不知道是上面的第幾樓 因為「訪客」兩個字我才會聯想 10/10 00:53
xarashi: 到所謂「版友」的界定標準。如果重點是在「惡意」那我認 10/10 00:54
xarashi: 為現行版規已有受理不當發言的檢舉 是否有明確的惡意 單 10/10 00:54
xarashi: 從文字多數時候並不是那麼好判斷 我的觀點還是認為沒必要 10/10 00:54
xarashi: 但贊成累犯加重懲罰 10/10 00:54
感謝您的回覆 :)  其實我是沿用漫吐版的條款名稱,所以打「訪客」。(這是最主要的原因啦~)  再則,其實我覺得以「版」的天然角度,每位進來使用的人都可稱為訪客。  每一位使用者可以自主是否要進來,想進來多久。
winter0723: 看了一下漫吐版規,覺得還不錯,但原創應該還沒熱門到 10/10 00:55
winter0723: 需要惡意訪客?惡意訪客有幾點特徵1.第一次/很少逛該 10/10 00:55
winter0723: 版 2.嚴重違反版規/鬧版,原創版畢竟還是偏小眾,應該 10/10 00:55
winter0723: 很少有特定聞風來踩版的(內文那違規案例算難得了) 10/10 00:55
ttyycc: 原創也算常在熱門清單上五十名左右了,不算很小吧? 10/10 01:02
ttyycc: 說到這個,我不贊成惡意訪客版規,但覺得可以考慮拉高發 10/10 01:06
ttyycc: 推文的門檻,登入一百天之類的,畢竟也算熱門版了,之前 10/10 01:06
ttyycc: 也遇過跑來瘋狂洗版的怪人,這樣可以擋掉不少小號 10/10 01:06
winter0723: 也是XD,不過版上好像有一些潛水版友沒使用其他版的習 10/10 01:09
winter0723: 慣,登入次數比較少 10/10 01:09
     其實跟來幾次沒關係 :)   即使很常來,但充滿「惡意」,我也會很希望違規者被桶久一點 XD 因不常去看排名,才知道原來原創版也是上熱門的,恭喜~ → tingover: 覺得沒必要 重點是惡意留言內容吧 10/10 01:40 推 aulaul82: 嚴重惡意的我覺得可以考慮水桶多一點,像是之前狂洗廣告 10/10 01:52
aulaul82: 的,但樓主舉例的我覺得還好 10/10 01:52
嗯嗯,我希望惡意的被桶久一點 舉例的部份就每個人的感受度上,像我就覺得那種留言非常糟糕 囧
cecik: 不用 10/10 02:56
cecik: 覺得針對惡意的留言檢舉判決就好,跟是不是訪客身份不重要 10/10 02:57
cecik: 雖然不常逛板可能不在乎處罰,但是為了這種再立特別板規只 10/10 03:00
cecik: 是增加板主麻煩,更不用提怎麼定義"訪客"都是問題 10/10 03:00
hsda: 不用 10/10 03:01
gojia: 訪客的定義是什麼? 10/10 03:10
 希望您不介意我複製貼上,想說這樣您可以不用回頭上去找 :)  其實我是沿用漫吐版的條款名稱,所以打「訪客」。(這是最主要的原因啦~)  再則,其實我覺得以「版」的天然角度,每位進來使用的人都可稱為訪客。  每一位使用者可以自主是否要進來,想進來多久。
plusonezero: 不用 10/10 03:13
gj6sm3: 無法定義訪客,這樣只是增加內外團體的區分,增加排外的衝 10/10 04:51
gj6sm3: 突感,而且從推文的"已經不看",其實可得知他之前會來原創 10/10 04:51
gj6sm3: 板,如果是以前常來但後來不常來的人算訪客嗎? 10/10 04:51
gj6sm3: 何況有的人會潛水不常發言,連是不是常逛的板友都無法區分 10/10 04:57
gj6sm3: 了,何況訪客這種更難定義的身份 10/10 04:57
  其實我是針對「惡意」這個部份啦~ :)      即使很常來,但充滿「惡意」,我也會很希望違規者被桶久一點 XD   另外對於「訪客」的部份,上二樓有回g版友留言,或您覺得有需要可再留言說一下   我可以再複製貼上一次 XD
ciel89: 這篇的重點實在不在訪客二字吧XD 但是我覺得惡意很難定義 10/10 05:55
amanda0ray: 惡意訪客的標準很難界定,我能想到的可能就是單純用言 10/10 06:08
amanda0ray: 論區分(比方推文很明顯是特地來這個板嗆人,而且自己 10/10 06:08
amanda0ray: 都承認沒在逛板之類的?)但我覺得這算極少數個案吧, 10/10 06:08
amanda0ray: 倒也沒什麼必要認真處理 10/10 06:08
amanda0ray: 批踢踢是公開的版面,本來就會有各式各樣的人,沒必要 10/10 06:10
amanda0ray: 事事都讓版主出面 10/10 06:10
是的,如果增加版主工作量就不好了 @@
SARAH12349: 如果重點不在訪客,那針對惡意的推文版規早有規範了吧 10/10 07:18
SARAH12349: ,何必多找事做 10/10 07:18
重點不在訪客,一個熱門大版(經樓上tt科普有在熱門唷!!)每天的訪客都很多    「惡意」是我這次想提的主因。    而如同N版友所說,雖然條例,但無寫罰則。    一方面我也是有抱持著,有明定罰責,或許可以讓某些留言者多想幾秒。
a0652qj: 不用 10/10 08:36
a0652qj: 不過真的有鬧版的應該有版規可以桶吧 10/10 08:38
a0652qj: 只有這句話 只是看起來刺眼而已 沒必要桶 10/10 08:38
      是有相關版規,但無明定時間。      另外,還是回到感受度上,如同您覺得不用桶      但我感覺到留言者的森森惡意,如我在原文中寫的   「充滿惡意及引戰的留言,並且也算對板友人身攻擊、諷刺、酸人。」       還有可能您需要走到比較裡面看一下 文章代碼(AID): #1REw3Xo7   因為正值雙方各有闡述意見之時,那句話就顯得更別有用心了 :)    ----------------- 另外,回覆留言「不用」的版友,感謝您們提供的意見 :) ※ 編輯: lattenight (36.236.66.228), 10/10/2018 09:39:19
mahua: 不用 10/10 09:31
suzyn: 覺得不用,灰色地帶太多,加重版主工作,不小心判錯還會被 10/10 09:33
suzyn: 掛上小圈圈的名字,覺得這條板規太容易被人拿來批鬥版主。 10/10 09:33
  加重版主工作這點真的就不好了 /_\ 版主日常鍋已背不完,如此看來還是不要增加負擔為好... (抱歉,↑因早上邊吃地瓜邊打字,不小心就誤寫成日常瓜已吃不完,修正之) ( 附註我剛從 10/10/2018 00:08:16 這個時間條下回覆一些版友,有需要的話可回顧~) ※ 編輯: lattenight (36.236.66.228), 10/10/2018 09:45:28
winter0723: 是說到現在還沒人想來版主呢/_\ 10/10 11:33
winter0723: *想來選版主 10/10 11:34
libratrash: 建議參考NBA版的累犯制 ,還滿清楚的 10/10 13:10
※ 編輯: lattenight (36.236.66.228), 10/10/2018 16:48:29
gj6sm3: 從這個案例看來更不支持使用,也沒有增訂的效益,通常會留 10/11 14:14
gj6sm3: 這種話的人就是因為之前的紛爭而出走,如果用版規處理只會 10/11 14:14
gj6sm3: 加大衝突,不要因為看見不順眼的留言就想處理異己 10/11 14:14
因為不太清楚您指的案例是原本被水桶的案例,還是漫吐版的案例,所以不太好回覆您 這句"不要因為看見不順眼的留言就想處理異己", 我不太明白  是指發生有亂版辱罵時,不要做處置?不然是在處理異已?  我不確定有無解讀錯誤,若您方便的話可以再稍做細節說明
winter0723: 漫吐版表示:…… 10/11 15:28
ttyycc: 惡意訪客的定義基本上就是「故意來這個板亂」,重點根本 10/11 15:30
ttyycc: 不在對方到底是不是潛水員或者第一次來吧? 10/11 15:31
ttyycc: 至少看漫吐是這樣的意思,我覺得原PO把他曲解了,一個人 10/11 15:32
ttyycc: 在ptt去不去一個板、說不說她討厭一個板都是他的自由。 10/11 15:33
ttyycc: 他的言論地圖砲那就依照違反地圖砲的板規來處理,沒有理由 10/11 15:33
ttyycc: 因為你認為「他已經表明不會再來」就該加重懲罰 10/11 15:34
 是的,我想表達"「故意來這個板亂」,重點不在對方到底是不是潛水員或者第一次來" 確實於原案中,我因「他已經表明不會再來」,認為應該罰久較具有處罰效果。  但如果今天是一個長註版友或潛水版友,我同樣也會覺得要罰久一點才具有處罰效果。
gojia: 如果重點不是在訪客身上,那可能只要提議加重惡意留言懲處 10/11 15:35
gojia: 比較好吧?畢竟都打了訪客,那就要定義清楚訪客的定義,不 10/11 15:35
gojia: 然如果到時候用這規定來懲處惡意“訪客”絕對會有爭議 10/11 15:35
  這樣看來,除了惡意要怎麼判斷之外,訪客一詞也是會讓人覺得混淆的部份。   感覺都容易有判別上的爭議呢 @@   如我前面回覆的留言,我個人看來覺得每個人都是「版」的訪客。   所以在寫的時候,沒注意到並不是所有使用者都是如此解讀"訪客"一詞。
winter0723: 我不贊同原po的提議,覺得沒必要又增加版主業務,同時 10/11 15:38
winter0723: 我也不贊同gj6sm3的說法,第一「因為之前的紛爭而出走 10/11 15:38
winter0723: 」是你一廂情願的猜測,我只看到他以前待過原創,事發 10/11 15:38
winter0723: 後回來踩版,第二「不要因為看見不順眼的留言就想處理 10/11 15:38
winter0723: 異己」莫名,我想惡意留在板上不會更好 10/11 15:38
是的,其實看下來好像只是增加版主業務(而且加大版主的鍋 囧)
ttyycc: 我是覺得原PO對餓義訪客定義跟漫吐板不一樣啦,所以也不 10/11 15:40
ttyycc: 能用解讀漫吐板定義的方式來解讀原PO的意見。 10/11 15:40
  您"餓"了嗎? XD
winter0723: 老實說照gj這樣講,我想3-1也該廢掉了…… 10/11 15:41
ttyycc: 原PO的意見在我看來是「針對宣告自己不喜歡這個板的人應 10/11 15:41
ttyycc: 加重處分」,可能因為原PO內文中提到「已表明不逛本板」 10/11 15:42
ttyycc: 但板規不該因為一個人表不表明自己逛不逛一個板而有所不ㄧ 10/11 15:42
ttyycc: 他說不逛但沒有惡意言論難道也要罰?他沒說不逛但有惡意 10/11 15:43
ttyycc: 言論難道就可以罰比較輕?不該是這樣吧? 10/11 15:43
ttyycc: 所以回歸原本,我認為本來的板規已經夠用,原PO的提議的確 10/11 15:44
ttyycc: 搞得好像不能說不逛板似的。當然也可能原PO沒這個意思只是 10/11 15:44
ttyycc: 剛好在舉例時加了「已表明不逛板」而已 10/11 15:45
「針對宣告自己不喜歡這個板的人應加重處分」,那個...您這句話說太文雅了 囧 如果一個人留言"我不喜歡這裡",我不覺得需要被罰什麼呀?   無論喜不喜歡,都能自由來去,不逛這版當然可以,為什麼不行呢~  XD "原PO的提議的確搞得好像不能說不逛板似的", 讓您誤會了 :) 我確實沒這個意思 覺得罰期長一些較具處罰效果,不論逛不逛這版,我認為罰期皆一視同仁。 原句 先是攻擊版友"雷死人了",後指這個版"素質低落" 我覺得是惡意十足。   原判決罰期三天,無論是對於不逛少逛常逛者,我皆認為達不到處罰效果。 (附註:我尊重版主判決,僅是以此為案例,並非作用於推翻版主的判決)
gojia: 可是我覺得針對宣告不喜歡這個版來處罰也很怪欸,當然如果 10/11 15:45
gojia: 有謾罵這個版有懲處很應該 10/11 15:45
ttyycc: 所以我說我覺得原PO如果是這個意思我不同意啊XDD 10/11 15:46
ttyycc: 那如果原PO沒這意思,舉例這樣舉就不是很恰當,會讓我誤會 10/11 15:46
ttyycc: 而且如果沒這意思,那本來板規就夠用了啊 10/11 15:46
winter0723: 而且漫吐之所以會有這個條款,也是因為他的特殊性質 10/11 15:47
gojia: 我也覺得不管是說不喜歡這個版或是說不逛這個版,用來懲處 10/11 15:49
gojia: 都沒必要 10/11 15:49
"針對宣告不喜歡這個版來處罰也很怪",因為我不是這意思呀 Q_Q "如果原PO沒這意思,舉例這樣舉就不是很恰當",對不起...我舉例失敗 orz 我一直在說的部份都是,句中指稱 "你們全都素質低落",這樣部份語句  並且這則留言是很刻意選在當時版上有熱絡討論時跳出來說。  如果只是在一般文章下忽然冒出來說,可能大多覺得這人很沒禮貌,走錯路了。  但特定文章下說,可顯得很刻意別有用心,意圖加大討論者們的矛盾衝突。  這部份也是我說感受其惡意十足。
gj6sm3: ttyycc有說出我想表達的意思,我的立場是就算覺得 表達討 10/11 17:49
gj6sm3: 厭這個板 說還好不再來之類的言論 有惡意情緒,這種言論不 10/11 17:49
gj6sm3: 適合加重懲罰,有其他毀謗言論就用之前的條款,沒有增設必 10/11 17:49
gj6sm3: 要。 10/11 17:49
 不好意思是我沒有清楚表達出來 如果這人單純說不喜歡跟不想再來,我認為都是沒有問題的  惡意的部份則如上所述 :) ------------ 目前看下來,有表達意見的人大都覺得原有版規足夠使用。  雖然我覺得如果有指標性罰則,可能可以讓人留言前多想一下(如果它有看版規啦..)  不過其實沒有也沒有差異。 XD 感謝大家提供意見~ ※ 編輯: lattenight (36.237.101.250), 10/11/2018 21:06:25 ※ 編輯: lattenight (36.237.101.250), 10/12/2018 00:4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