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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整串很多篇 我暫時還沒有一一去看 不知道有沒有人提到 斑馬線上很明顯有號誌的陰影 影片中該行人穿越的時候 人是走在斑馬線上沒錯 但是偏偏被號誌的影子擋住了 是不是要檢討一下路燈的設置 路燈照射號誌的影子 為何這麼剛好就投射在斑馬線上面 這是什麼鳥設計啊? ※ 引述《hieix (辣味棒棒糖 <( ̄︶ ̄)>)》之銘言: : 所以說這邊很多人都是鍵盤車手,開車久了的人遇上這種情況通常直覺都是超車,為什 : 因為路口淨空原則,只要有一定駕齡的人都會有此觀念,路口必須淨空,否則左右邊車 : 來了你就完蛋 : 因此超車非常正常,而根據信賴原則既然我線是綠燈,我就有路權,如果有注意到也許 : 覺而防衛駕駛,但根本上來說即便不減速也不是錯的 : 根本上來說,台灣交通的問題在於過多而不整合的路口,比號誌還亮的招牌,難以辨識 : 示,這些通通造成疲勞駕駛,要注意的東西很多實際上開車是一個很重複性的動作,給 : 只是讓駕駛喪失辨識能力 : 我只能說這個版根本一堆沒開車的在瞎扯,Fb大概多是本人的關係,這件事情的看法幾 : 乎都是闖紅燈問題最大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6.96.149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68015716.A.78E.html : ※ 編輯: hieix (114.136.96.149 臺灣), 11/10/2022 01:42:26 : 噓 bulcas : 根據路口淨空原則….那你要判斷前方空間能不能容納 11/10 01: 43 : → bulcas : ,不能容納要提早在停止線前煞停保持路口淨空,到 11/10 01: 43 : → bulcas : 底為什麼這可以拿來作為變換車道的依據? 11/10 01: 44 : → hieix : 不用在那邊鍵盤,真實開車就是我說的那樣,特別是 11/10 02: 04 : → hieix : 三十米以上的大路口車速高沒什麼旁車的話都會超車 11/10 02: 04 : → hieix : 補位,這麼大的路口哪有可能在那邊預判,你繼續鍵 11/10 02: 04 : → hieix : 盤沒關係,實務上就不是那樣 11/10 02: 05 : → bulcas : 不用講我鍵盤,我開車就是這樣,有經驗的駕駛人應 11/10 02: 07 : → bulcas : 該能夠依照燈號秒數、車速、前車間距離就可以提前 11/10 02: 08 : → bulcas : 判斷過不過得去,提早準備煞停保持淨空,而不是到 11/10 02: 08 : → bulcas : 路口了再來慌張換車道或硬擠,我從來沒有因為需要 11/10 02: 08 : → bulcas : 保持路口淨空而變換車道的。 11/10 02: 08 : → bulcas : 不是只有你有在開車,真要堵到路口滿,妳不會到進 11/10 02: 11 : → bulcas : 了路口才發現。需要變換車道的,妳前面那輛就已經 11/10 02: 11 : → bulcas : 在卡了好嗎? 看到前車減速在卡還硬要進去,是誰的 11/10 02: 11 : → bulcas : 問題? 11/10 02: 11 : 推 lupin2150 : 我就不會,我看到軍車突然減速,想必是有什麼原因。 11/10 04: 10 : → lupin2150 : 我雖然會想繞過它,但我一定是小心翼翼的繞過去 11/10 04: 10 : → lupin2150 : 同意8樓,不要老是貼著前車屁股在開,路口有沒有可 11/10 04: 16 : → lupin2150 : 能會壅塞其實觀察前方車流動向都預測得到,不確定車 11/10 04: 16 : → lupin2150 : 前狀況就先停一下,等有空間了再往前。雖然一定會有 11/10 04: 16 : → lupin2150 : 野蠻人會叭叭,或是插隊仔,但正確的事情還是要做, 11/10 04: 16 : → lupin2150 : 不然你就是成為影響交通、影響他人的一份子。只能說 11/10 04: 16 : → lupin2150 : 原PO經驗還不足,不然就是對造成別人困擾根本不在意 11/10 04: 16 : → lupin2150 : 。 11/10 04: 16 : 噓 keineAhnung : 駕齡 11/10 06: 07 : 噓 aul4xu44 : 觀念太差,建議你別上路 11/10 07: 26 : → airnoon : 那個時候根本也沒多少車,這麼大的路口會因為你減 11/10 07: 31 : → airnoon : 速沒辦法淨空嗎?你的論點還真妙 11/10 07: 32 : → primeblue17 : 如果是在講軍車那案 我是不會超車啦..任何車都一樣 11/10 07: 42 : → primeblue17 : 都擋視線 況且又軍車 不適合路口去超他 11/10 07: 42 : 推 fd3sfc3sae86: 有經驗的會依照實際狀況判斷適合超車還是跟車,而且 11/10 07: 44 : → fd3sfc3sae86: 大路口更專心開車的注意力可以放到1~200公尺前的路 11/10 07: 44 : → fd3sfc3sae86: 況,這案例黑車沒在看路況才會繼續加速過,白車的急 11/10 07: 44 : → fd3sfc3sae86: 停煞車燈在100公尺外對我來說肯定是注意訊號 11/10 07: 44 : 推 vovoson : 啊你就標準的台灣車手啊 前方有人停下來你就先超過 11/10 07: 57 : → vovoson : 去再說 不用看路況不用思考他為什麼停下來 11/10 07: 57 : 推 hanktan : 難怪常在路上看到前面堵車還硬是要高速貼前車屁股 11/10 08: 06 : → hanktan : 的才變換車道的人 11/10 08: 06 : 噓 JOHNJJ : 路口淨空是在車多有可能回堵的時候才有必要執行, 11/10 08: 09 : → JOHNJJ : 這個case 前方路口有可能讓你路口無法淨空? 11/10 08: 09 : 推 epicurious : 美國碰到斑馬線就是會減速,台灣是鬼島 11/10 08: 10 : → epicurious : 以前美國考駕照,第一題就是車子是一台殺人武器 11/10 08: 11 : → epicurious : 要有這個觀念 11/10 08: 11 : 推 acesslai : 拜託,沒帶眼鏡出門或是隔熱紙貼太黑就不要出來開 11/10 08: 17 : → acesslai : 玩笑,看到前車插得那麼不自然,還沒注意,第2台就 11/10 08: 17 : → acesslai : 沒帶眼 11/10 08: 17 : → Samurai : 飆仔都不用注意路口狀況的呵呵 11/10 08: 18 : 推 Goldx5 : 一堆鍵盤車手在螢幕上飆車啦 11/10 08: 24 : → Goldx5 : 實際上他們到路口是會減速的,因為他們是行人 11/10 08: 25 : 噓 bgflyer : 你在斑馬線上主張信賴原則?你看法官信不信 11/10 08: 27 : 噓 dans : 好喔 11/10 08: 29 : 噓 fd3sfc3sae86: 想一想要噓一下,你這個路口淨空只是替超車不想減 11/10 08: 30 : → fd3sfc3sae86: 速,我就是要順著自己的速度注意找理由。 11/10 08: 30 : 噓 dans : 相信法官會採信你的主張,路口淨空原則大於斑馬線 11/10 08: 31 : → dans : 行人絕對路權 11/10 08: 31 : 推 huei252 : 正確的說是防禦性 駕駛 但每次提這個就會有人路權是 11/10 08: 33 : → huei252 : 我的 我為何要減速的無敵言論,弄到現在政府只好一 11/10 08: 33 : → huei252 : 堆地方放速限40,路權內到路口,從頭到尾慢慢開 11/10 08: 33 : → lay10521 : 你講信賴原則 但台灣交通不可信 11/10 08: 34 : 推 dans : 法官會採信賴原則啦,但都採弱勢方的啦,行人怎樣 11/10 08: 36 : → dans : 都是最大的 11/10 08: 36 : → grosjeanyang: 路口淨空你可以決定嗎? 11/10 08: 37 : 噓 dans : 按到推,補回 11/10 08: 38 : 噓 grosjeanyang: 請教你,綠燈撞到人你敢保證你絕無過失??? 11/10 08: 39 : 推 seavoice : 我就是被這種車撞的,前面停下來一定是有甚麼事 11/10 08: 47 : → seavoice : 超車可以,但是還注意阿,不是油門踩到底 11/10 08: 47 : 噓 rexluo : 發明啥路口淨空原則 11/10 08: 52 : 噓 Lindbergh : 年底到了想釣魚? 11/10 09: 02 : 噓 itryla : 真鍵盤發文,試問,軍車如果是因為前方一條橫跨兩 11/10 09: 05 : → itryla : 線道的天坑剎車,超車是要進天坑還是急剎?不要因為 11/10 09: 05 : → itryla : 個案中的行人有錯就覺得自己很對…也不要以為個案 11/10 09: 06 : → itryla : 中的行人比自己危險就以為自己的行為總是很安全… 11/10 09: 06 : → itryla : … 11/10 09: 06 : → chi17 : 不能確定在認真還是反串.jpg 11/10 09: 12 : 推 toast122 : 同意,路上招牌其實是大問題,只是會影響選票 11/10 09: 18 : 噓 keyoard : 實務上來說 撞到了就判賠 還在不減速 11/10 10: 25 : → keyoard : 就是有你這種駕駛 台灣交通永遠好不了 11/10 10: 26 : 噓 roc074 : 反串吧,丟臉成這樣你駕照要不要直接丟掉算了? 11/10 10: 30 : 噓 HsihHan : 不要想法和你不一樣 就先貼人家鍵盤車手的標籤嘛 11/10 10: 32 : 噓 roc074 : 還實務,實個雞巴洨…你是什麼東西?等你拿到新竹 11/10 10: 33 : → roc074 : 安駕中心的教練資格證再來說你有實務吧! 11/10 10: 33 : 噓 claudelin : 路口減速和禁換車道原則比淨空原則重要多了 11/10 11: 25 : → uom : 雖然實際上切車人很多,但減速等前車比較占大部分 11/10 11: 36 : → chair209 : 笑死,十個駕駛有九個沒在管路口是否淨空,拿來說嘴 11/10 11: 39 : → chair209 : 根本是反串吧 11/10 11: 39 : 噓 deathmark : 鬼切的人多了,猴子會認為這樣很棒 11/10 11: 45 : 100126超軍車那個行車紀錄器看一下 : 鍵盤沒用的,實務才是那樣,他運氣好軍車煞的遠所以他超過後還看得到行人,軍車煞 : 他就撞上去 : 只要你常常上下班時間在紅綠燈有過被卡在中間,變燈後影響左右車流被叭到起笑,你 : 下意識的在路口補位,這個思考是直覺性的,不會因為現在路口沒車就改變,因為開車 : 這樣,切出去後有經驗的會留個心眼等一下,沒經驗的就親上去 : 當你舒服滑手機看畫面以為你可以腦補現場情況並做出最適當處置,都僅僅是你在想, : 是實務,真實開車出事情當下你根本沒有很多時間反應,也不可能一直注意到所有事情 : 而即使你已經注意了九成,剩下那一成導致車禍,鄉民都會覺得你是三寶,原案例裡面 : 你會注意到前方有車煞停在路邊,實際上撞擊在畫面上只有一兩秒,在路邊有車斜停根 : 中南部日常,路邊有什麼不可抗力的東西吸引你視線,甚至很可能因為你注意那部斜停 : 沒看到路上有人倒臥,這才是真實狀況 : 腦補肇事者只是把責任歸咎於一方想早點銷案,但路口若有辨識不良的問題,修正此問 : 是正解,一直在網路上把風向歸咎於肇事者只是變相在幫交通局卸責而已 : https://newslab.pts.org.tw/news/357 : : ※ 編輯: hieix (223.140.64.73 臺灣), 11/10/2022 12:14:54 : 噓 keyoard : 鍵盤車手好了沒啊 勸你不要上路害人了 11/10 13: 43 : → stemcell : 差那幾秒去下一個路口等紅燈 願這種人都早點上路 11/10 14: 03 : 噓 airnoon : 補噓 11/10 14: 0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34.1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68066447.A.B42.html
pohy960 : 汽車有大燈啊 理論上就算前方全暗 還是看的到11/10 16:01
你的理論有點問題 大燈若是近燈 是讓對向來車辨識的功能 近燈通常照射地上幾公尺 除非是遠燈 遠燈才有照明的功能 除非你近燈跟遠燈一樣高 那就例外
relaxcloud : 樓上遠燈仔?11/10 16:34
issac : 那是監視器的角度 又不是駕駛的角度11/10 17:03
跟監視器的角度應該沒關係 號誌的影子打在行人身上 是路燈跟號誌的相對位置有關 無論你在哪裡看到行人 他身上就是有陰影 原本他身上該要有光線的反光 不過被號誌遮住,整個暗掉
ksk0516 : 沒大燈?11/10 17:41
peterwu4 : 只有路燈能照在女生身上,大燈照不到或是大燈照到11/10 17:54
peterwu4 : 監視器拍不到? 細思會有點怕怕的嗎?11/10 17:55
pohy960 : 近燈不只幾公尺吧? 我高速公路或山路才會開遠燈~11/10 18:43
估計光束集中的部分不超過十公尺吧!
jimmyyang : 竟然想到這麼不重要的地方檢討11/10 20:20
stephen23032: 我還以為你要檢討為什麼紅燈還闖的出去11/10 21:10
事故的發生 常常都是好幾個問題 在同一個時間與地點相遇 猶如一個傻瓜剛好遇到另一個白癡 傻瓜又沒有警覺到對方其實是白癡 白癡也沒有警覺到對方其實是傻瓜 就是這麼巧 ※ 編輯: danish (175.182.7.155 臺灣), 11/10/2022 22:09:52
HsihHan : 巧?所以為了減少意外發生 拜拜請神佛保佑好了11/10 23:42
HsihHan : 沒有別的意思 但如果不向人檢討 那就是純粹運氣差 11/10 23:44
HsihHan : 我不想撞你 你也不想被撞 但剛好彼此都沒在注意 11/10 23:45
一件事情當然有不止一種面向 比如道路某個路口或路段 時常發生車禍 而相關交通的單位 有時候是更改一下設計 就可以降低事故發生率 你要檢討當事人 不是不可以 只是站在相關單位的立場上 改變設計來引導車流 將道路用另一種方式來運作 或許也是一個考慮的重點 ※ 編輯: danish (175.182.7.155 臺灣), 11/11/2022 00:50:41
hieix : 去翻翻回覆,我跟你看法相同,但現代人只想獵巫不 11/11 10:09
hieix : 想解決制度問題,把成因歸咎於兩台車隔熱紙太黑( 11/11 10:09
hieix : 但有人說他在現場看到沒有多黑),只能說要理性很 11/11 10:09
hieix : 難,辛苦啦… 11/11 10:09
mythman : 近光燈有效距離爲30-40m,沒有超速應該可以煞停 11/12 15:12
bone0507 : 大燈看得到的,除非隔熱紙太黑 11/13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