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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arthCod》之銘言: 首先跟各位道歉,這個判決是我寫的,也確實有失誤 所以我來解釋判決的經過,也為失誤負責 警告誤判成水桶兩週是我眼殘,太久沒用舊板規,疏忽了 再來是追訴期問題,我的依據是#1PuTvMpD,擷取此板規內文資訊如下: ---------- 作者 PrinceBamboo (竹取駙馬) 看板 historia 標題 Re: [公告] 部分板規修改 時間 Sat Oct 14 17:52:18 2017 政見三-2:廢除一-6 kuopohung偷懶條款 檢舉沒有時效期限 (k限人檢舉一週內 自己處理卻拖好幾個月) 現板規文:檢舉的時限已一個禮拜內為限,超過一個禮拜的文章則不受理 以上三項無爭議因此繼續實行 --------- 此板規的期間為2017/10/14至2018/09/14日頒布新板規為止, 我們曾經為了檢舉範圍,板主群討論過。 當時認定既有此板規之存在, 而前板主既因怠職而辭板主,可能也有些檢舉是未提出或未受理等等 考量大約一年還在可控制範圍, 因此決議此段時間的檢舉仍受理,並也發布了一公告#1RSkdpbq如下: --------- 作者 DarthCod (鱈魚) 看板 historia 標題 [公告] 開放檢舉10/14後案件 時間 Tue Aug 14 22:40:46 2018 ───────────────────────────────────────   自現行板規發布日(2017/10/14)起所發生的違規行為,即日起開放檢舉。   另有板友反應,置底檢舉文中的部分檢舉未蒙時任板主受理,該類檢舉得重新檢舉。   重新檢舉時應註明上次檢舉未有時任板主不處分判決之公告或站內信,且附上原檢舉 推文或站內信。經板主確認後始進行受理。   來信檢舉時建議使用群組寄信功能,以利板主之間溝通討論。 --------- 而當然放任無限期檢舉我們也覺得不妥 所以在後來頒布的板規中就設定了檢舉期限 新板規出台後,沒遇到過檢舉這麼久遠前的違規 所以其實一直也沒真正面臨兩者之衝突 直到此篇檢舉,才真正處理到此問題, 我們當然都認為,這麼久遠前不宜受理了, 不過未肯定有確切的法源依據 故我們想,此判決處理後,再公告解決此陳年爛帳 避免後續再有此類爭議問題發生 並非特意針對板友,而有任何厚此薄彼,所以後來鱈魚也自請入捅了 至於使用六修板規,鱈魚板主已說明 判決時是以五修板規檢索下判決的 而後來使用六修的原因,是六修與五修的內容完全一樣,只有更動題號 故為了標題引用、檢索方便,而使用六修的板規內容 當然這只是個方便,造成觀感問題也很抱歉 而期在此次板規爭議解決後,舊板規可真正退休,不會再發生此問題 至於從新從輕問題,板主群已討論完畢,維持原判決 上述此段期間檢舉後續,依#1RzNuTW1公告為準 IBIZA板友若有疑義,板務已收到您的申訴,您可依此判決往組務申訴 IBIZA板友在本板多年,學識與貢獻上,我很敬佩 也希望能圓滿解決,得到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結果 判決失誤,待處理完畢後再向組務請求處分 但也想提醒,討論上用字避免過於劇烈,許多爭端可弭平於無形 少點爭鋒相對,歷史板可以更和氣 謝謝大家,打擾了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5.181.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toria/M.1542857952.A.337.html
discoveryray: 推 11/22 12:51
articlebear: 版主辛苦了 11/22 12:55
carzyallen: 是說版規沒有在下落日條款 或是新版規優先於舊版規之 11/22 12:58
carzyallen: 類的規定嗎? 11/22 12:59
沒有,皆以違規時的板規為準,而九月中,新舊板規交接時亦都如此處理,實在當時也未發現這個問題orz
calebjael: 那我能挖墳檢舉#1O-Y-Fel 這篇推文有人多分身連噓嗎 XD 11/22 13:18
舊板規沒有,所以不行啦 囧 ※ 編輯: a00080245 (123.195.181.210), 11/22/2018 14:02:21 ※ 編輯: a00080245 (123.195.181.210), 11/22/2018 14:03:02
IBIZA: 六修板規明明就有 從新從輕 原則 是你們自己亂判 11/22 14:39
IBIZA: 六修版規第2條 如板規修改,採取從新從輕原則 11/22 14:40
IBIZA: 5 11/22 14:40
IBIZA: 今天的問題根本就是你們兩個自己訂的板規自己都沒在看的 11/22 14:40
IBIZA: 我昨天回信就跟你講過了 11/22 14:41
IBIZA: ^們 11/22 14:41
可能說明不夠清楚,再補充說明:此則板規我們已討論過,不過板主群認定有疑義(已知會三位板主共同討論),最後決議仍維持此判決。您可由申訴管道,由組務再確認板主是否未依板規5判決。
dragonclwd: 版主辛苦了+1。另外六修板規還有第4條板規之適用,不 11/22 17:15
dragonclwd: 溯及既往 11/22 17:15
hgt: 判個警告而已 GGYY甚麼阿 11/22 19:20
hgt: 以為自己甚麼咖?? 11/22 19:20
ez910115: 你要不要直接去板務版討公道好了,在這邊揮 11/22 20:41
ez910115: 也不知道誰真的對真的錯 11/22 20:41
GilGalad: 溝通無效就直接上訴小組長囉 在這邊爭執也沒用 11/22 20:59
IBIZA: 公道已經討了啊XD 不想看版規討論就別進這篇啊,自己愛看怪 11/23 07:16
IBIZA: 誰 11/23 07:17
IBIZA: 性器官用詞我檢舉了 11/23 07:22
※ 編輯: a00080245 (101.12.182.202), 11/23/2018 07:48:12
IBIZA: 不用,反正你們自己也桶了兩週,hgt講性器官案子趕快判一判 11/23 08:12
hanhsiangmax: 版主辛苦了。謝謝你們:) 11/23 22:04
discoveryray: 撐住撐住 11/24 01:03
hgt: 原來用只要出現兩個G 就叫性器官喔?? 11/24 01:52
hgt: 那出現在歷史版 有兩個G字的ID 是不是都要桶?? 笑死 11/24 01:53
noonee: 兩個G不是 那兩個G和兩個Y呢? 11/24 10:11
IBIZA: 這次凹的有點弱啊XD 11/26 0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