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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跟建商買,房地分開寫金額 或是你購屋時房地分開寫金額 在你之後買賣 一樣房地分開寫金額 假設 土地700萬,建物300萬 賣屋時一樣分開寫 土地1000萬,建物290萬 這時候由於你是舊制 土地已繳土增稅,建物因折舊而虧損 故沒有財產交易所得稅 這時候只能拿合約去解釋 ※ 引述《WeihsiuChen (比蓋)》之銘言: : 各位好,小弟之前因為出國工作,所以前年把房子賣掉, : 沒想到最近接到國稅局的公文要我補稅。 : 我房子是 102 年購入的,且持有六年以上,所以應該是適用舊制。 : 我採用了 pipigy 兄的教戰方式: :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531797605.A.B7A.html : 事情是這樣的: : 當初我跟建商買房的時候,我拿到了土地跟房屋的兩本合約,買價也是兩筆分開。 : 所以我賣的時候也把土地跟房屋分開計價。 : 去年申報個人所得的時候,因為不確定有沒有問題,就拿著所有資料去國稅局, : 也就這樣申報過了。 : 沒想到現在賣房子所在地的國稅局說,他那邊就只有賣房子一筆資料,所以不能 : 採認我這樣分開報稅的方式。他要照 [房屋/(土地+房屋)] 的比例放入個人所得 : 課我的獲利。 : 因為我查不到相關法規,難道我不能選用對我最有利算法,就只能這樣依照 : 國稅局的說法被課稅了嗎?先謝謝房版的前輩們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100.1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28674202.A.EE1.html
WeihsiuChen: 是的我是這樣作的,合約也有附上,但國稅局就是要抽 08/11 17:58
kusomanfcu: 國稅局覺得你錢多,反正你也不敢怎樣 08/11 18:04
adey40: 房屋會折舊,所以價格少十萬,土地會增值,所以價格多300 08/11 19:03
adey40: 萬,這解釋也滿合乎邏輯的? 08/11 19:03
WeihsiuChen: 樓上說的對,我也解釋了,但國稅局覺得我全部有賺。 08/11 19:46
piliwu: 你們這就明眼人說瞎話了 08/11 22:11
piliwu: 那個預售屋合約大家都知道怎麼回事 08/11 22:11
piliwu: 建商是出自本身稅務規劃拆的房地比 08/11 22:12
piliwu: 跟正常行情打不著關係 08/11 22:12
piliwu: 建商拿去報舊制營所稅被調更大 08/11 22:13
piliwu: 用房地比拆真的便宜 08/11 22:17
piliwu: 的確有更合理更貴的拆法 08/11 22:17
piliwu: 但他不會用在個人上面沒幾毛稅費大功夫 08/11 22:18
piliwu: 你應稅的都賠錢獲利都在免稅的土地上當然會被查 08/11 22:20
adey40: 可是樓上,買的時候買方無法決定賣方要怎麼拆呀? 08/12 00:51
adey40: 如果真要算的話,是不是應該去追回建商房屋報低的營業稅? 08/12 00:52
adey40: 或是買進成本也要一起拆才顯得邏輯一致? 08/12 00:52
piliwu: 營業稅當然也會查我沒提到而已 08/12 08:48
piliwu: 營業稅才不鳥建商合約怎麼寫的 08/12 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