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riag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1.
unknowid: #1Pbzv4Pk (marriage),錯版08/19 15:45
板規1-4 檢閱文章,其內容的婚姻點並無自身實例或自身受影響之情事, 裁定違反板規1-4。 文章刪除,Ansbro水桶7天。 ---- 2.
unknowid: #1PcEYov3 (marriage),非版主代po08/20 10:35
板規11-2 非板主禁止代PO,文章違規屬實。 雖然文章已自刪,但按現行檢舉運作模式仍視同違規。 flora0920水桶14天。 ---- 3.
emily0953: #1PccNp5D非版主代PO lulu101608/22 12:53
板規11-2 非板主禁止代PO,文章違規屬實。 文章刪除,lulu1016水桶14天。 ---- 4.
unknowid: #1PdFoaDT (marriage),非版主代po08/23 14:15
板規11-2 非板主禁止代PO,文章違規屬實。 文章刪除,goodboy6936水桶14天。 ---- 5.
unknowid: #1Pdn45AZ (marriage)非版主代po+錯版08/25 09:17
板規11-2 非板主禁止代PO,文章違規屬實。 雖然文章已自刪,但按現行檢舉運作模式仍視同違規。 sxn1000水桶14天。 ---- 6.
unknowid: #1Pd6QGb_ (marriage),文中看不出來是否有婚姻狀態。08/23 01:57
板規1-4 檢視文章,其內容有婚姻點, 但是看不出是否有明確實質互動、自身實例或自身受影響之情事, 裁定違反板規1-4。 文章刪除,INSEAD水桶7天。 ---- 7.
SchatzKiste: #1Pf-IB2F 無自身婚姻點+板規15(針對新北開地圖砲)08/31 22:20
板規1-4 檢視文章, 看不出是否有明確實質互動、自身實例或自身受影響之情事, 裁定違反板規1-4; 板規並無地圖炮相關板規, 僅規範是否有對特定人士或族群有侮辱、歧視性字眼、明顯貶抑詞語或挑釁謾罵之情事, 故此部分不受理。 綜上所述, tello水桶7天。 ---- 8.
mtyc: #1PgA4Qc- 無自身婚姻點09/01 09:16
unknowid: #1PgA4Qc- (marriage),無自身婚姻點09/01 11:08
板規1-2 檢閱文章, 其內容為敘述文章原PO與自己親姐姐的互動與問題, 全篇都與自身婚姻點毫無關係... 裁定違反板規1-2, 文章刪除,mikikimai警告一次。 ---- 9.
mtyc: #1PgB727I 無自身婚姻點09/01 09:17
板規1-2 檢閱文章, 其內容為詢問送小孩上學到自己上班之間的空檔要怎麼打發, 全篇都與婚姻點毫無關係。 裁定違反板規1-2, pcv510警告一次。 ---- 10.
PttCraft: #1PgA4Qc- #1PgBCDBq 兩篇都無自身婚姻點09/01 10:13
#1PgA4Qc- 已於本篇公告第8項裁定。 #1PgBCDBq 原文雖然是違規文章, 但回文仍有對其狀況給予明確建議, 如先跟老公商量、尊重老公的想法、設定停損點...等, 故裁定無違規。
ariiodi: #1PfBc017 (marriage),nacy204327推文違反版規20-2 08/29 09:26
待處理。 -- 哈利波特一聲暴喝,二話不說唰唰唰連進三招,杖法凌厲陰狠... 佛地魔讚了一聲:好俊的杖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6.98.1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riage/M.1504477099.A.6BB.html ※ 編輯: skyjazz (36.226.98.147), 09/04/2017 06:20:05
PttCraft: #1PgA4Qc-無婚姻點,#1PgBCDBq 硬扯出婚姻點很奇怪啊 09/04 08:37
PttCraft: 照理說,違規文章本來就不應該回文了 09/04 08:37
PttCraft: 板規2-3違規文章禁止重新張貼回板面上,違者文章退回並 09/04 08:40
PttCraft: 禁言14天。 難道用引文的方式就可以規避此條板規??? 09/04 08:41
skyjazz: 回文規範看的是有無給予明確建議或有無自身實例; 09/04 08:43
skyjazz: 而原文違規但板上仍有回文,板主的考量是回文若無違規, 09/04 08:43
skyjazz: 則仍有其參考的價值 09/04 08:43
skyjazz: 至於違規文章能不能回文?這需要考量的地方就更多了,像 09/04 08:46
skyjazz: 是本文一開始無違規,但是後續修改文章後變成違規,那原 09/04 08:46
skyjazz: 本有建設性的討論串是不是就得一起刪除?本文一開始只是 09/04 08:46
skyjazz: 有個小細節疏忽導致違規,但是後面的有建設性的回文該不 09/04 08:46
skyjazz: 該一併刪除? 09/04 08:46
skyjazz: 重新張貼跟引文也是兩回事,違規文章重新張貼代表張貼的 09/04 08:48
skyjazz: 新文章仍然違規,引文則是針對原文進行回文,回文才是文 09/04 08:48
skyjazz: 章的主體 09/04 08:48
TINBING: 1-2,1-4怎麼分? 09/04 10:38
TINBING: 覺得1-2和1-4,1-2和1-5,這樣比較起來看起來很怪 09/04 10:40
TINBING: 例如8,9,為什麼用1-2而非1-4?? 09/04 10:42
skyjazz: 這可以回很多,等我下班再用編輯文章的方式回應好了 09/04 12:19
TINBING: 好~~ 09/04 14:10
第一點, 有的文章是有婚姻點,提到婚姻相關議題但是完全跟自己無關, 例如本篇公告的第6項, 這時候就只適用1-4; 而本篇公告中的第8項、第9項, 他們文章的內容是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 但是內容卻不是婚姻相關議題, 而分別是單純與自己原生家庭的互動(老公沒參與到)、 或是如何打發送小孩上學到自己上班的空檔, 這時候就是以板規1-2的無婚姻點裁定警告。 至於板規1-5那又是另外一回事, 它規範的是"回文"而不是新標題新文章, 考量到不是每個人都能提出自身婚姻實例, 但若能給予明確建議、告訴文章原PO"該怎麼做", 此時就是適用板規所規定的"給予明確建議之文章可不受板規1-2限制"。 ※ 編輯: skyjazz (36.226.98.147), 09/05/2017 04:58:17
TINBING: 其實搞不懂,1-2和1-4也會同時發生?1-2有點多餘的感覺! 09/05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