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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ID:taiwandpp 申訴板主ID:angel07 文章代碼(AID): ┌─────────────────────────────────────┐ │ 文章代碼(AID): #1PGZVhsk (part-time) [ptt.cc] [公告] 違規名單:TaiwanDPP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M.1497511915.A.DAE.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38 Ptt幣 │ └─────────────────────────────────────┘ 申訴事由: 版主依#1P35eoNn (part-time)在5/18之宣導事項第四點,任何工作均應達NT$133/HR之標準, 且工時不足一小時之工作應以一小時計。 做為罰則。 但檢視置頂板規本身,未有上述事項。 且本人發文時是依造定型化格式,以逐行檢視規定,做出本次發文 在這個欄目『 ★《工作待遇》 (法定最低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33元,日薪、按件計酬換算時薪不得低於上開標準) 』 我計算133/60分,1分鐘=2.217元 我判斷我的案子。絕對不需要超過20分鐘(含車程) 故開出50元的酬勞,且拿鐵本身價值為55元(證據連結1) 更遠遠超過5~10分鐘勞務的酬勞 揆諸前開說明,應認為無違規事項。(板規修正內容後,才屬違規) 証據: http://www.citycafe.com.tw/price.aspx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68.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rt-timeBM/M.1497533775.A.A65.html ※ 編輯: TaiwanDPP (114.43.68.50), 06/15/2017 21:45:17
angel07: #1PGfWhgR (part-timeBM)結案 06/15 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