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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的一年,徵才文版規修訂、範本文更新 和 版務宣導。 請版友和勞資雙方務必遵守。 以下文長: 一、無論是正職或兼職,請一律依照藥師版範本文詳填 二、徵才文開頭請務必填寫,請勿刪除 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發文者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本工作確實勞健保! 紅色反白兩行刪除,文章會被刪除不另通知。 三、【公司福利】一欄填寫注意事項 徵才文也都寫得很清楚了 勞基法規定,勞健保是公司的「義務」,不是「福利」;特休、加班費同理。 詳細見 #1K9h5VpH 公告 此欄定義的「福利」,是指除了勞健保、特休、加班費等等法律規範之外,其他的福利 諸如:三節、年終、出國旅遊輔助…等等。 若無其他的福利,此一欄空白也行。 四、【月休】一欄填寫注意事項 兼職,僅須寫排班制度。 正職,自2016.01.01起,實施週休二日。範本文會同步更新。 ※沒有填寫週休二日及排班制度將會被刪文。 ∥勞動部有所謂"彈性工時"部分,須經勞資會議同意∥ 週休二日的定義即為勞動部所公布的 1.正常工時制度 (第30條第1項) 2.二週彈性工時 (第30條第2項) 3.四週彈性工時 (第30條之1 ) 4.八週彈性工時 (第30條第3項) 詳細規範請參照勞動部網站 http://www.mol.gov.tw/topic/3067/14530/14533/ 》2015工時制度及工作彈性化措施手冊 http://goo.gl/caGiKp 五、版上討論風氣 之前已公告過,詳見 #1MUXnyx6 公告。 1. 發文者可以刪除文章,但不可修改刪除他人推文。 2. 無論是推文噓文,皆屬於言論自由的一部分, 但請注意,不要誤觸版規(特別是版規8、9) 徵才文推噓文通常是反映對於該工作的看法, 無論是資方或是勞方,請以和平理性地語氣對問題提出看法。 如有錯誤,善意的提醒是良好的。 ex. 徵藥劑師 -> 職務名稱應該是"藥師"喔! 誰跟你藥劑師 薪水ooo -> 二頭班職缺應該薪水再高一點吧? 二頭班這啥鳥薪水 同樣是表達一樣的看法,哪一種會讓人比較容易接受呢? job版對於徵才文噓文是「噓徵人文 請寫上理由」 目前本版不會用版規硬性規定,但還是希望能往好的地方發展。 如違反版規,請來信檢舉。 如遇上爭議性較大的文章, 版主傾向禁止該討論串繼續推文,非不得以才用水桶的方式處罰。 六、徵才文違反版規之處置 版主不再以站內信提醒發文者補上,一切依版規處理。 發文前請檢視,發文後如需修改,請使用大寫E編輯內文,詳細使用方法見BBS教學。 建議發文時,請勿使用手機發文,比較容易誤觸違規。 第一次初犯,刪文,不另外發文公告。 第二次水桶,則附上公告文。 七、版規修訂、新增和刪除 1. 修訂所有罰責或解釋部分,取消子項分類。 原始: (9) 違者刪文退回予以警告,再犯者水桶一個月,累犯得劣退懲之。 修改: ___ 違者刪文退回予以警告,再犯者水桶一個月,累犯得劣退懲之。 原始:16. 本板板規乃自公告日起始具效力,新增之板規項目不溯及既往。 17. 板規難免有疏漏,若有板規規範不到卻需要處理之事,板主會臨時應 遇任何緊急狀況時,板主也會臨時視情況判斷。 修改:___ 本板板規乃自公告日起始具效力,新增之板規項目不溯及既往。 ___ 板規難免有疏漏,若有板規規範不到卻需要處理之事,板主會臨時應 遇任何緊急狀況時,板主也會臨時視情況判斷。 2. 新增版規16.一文多貼或洗版。原文刪除再發文之手動置底、或是換ID發文亦同。 (1) 原徵才文、售書文發文後,最少十天後才可再次發原文。 (2) 相同新聞或情報發文者,以先發文者為主。 如相同新聞或情報連結,文章內容有再次更新者,不在此限。 (3) 無論何種文章類型,同一使用者每日最多發表5篇文章。 子項1:違者刪文予以警告一次,再犯者水桶一個月,累犯得劣退懲之。 [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子項2:違者刪文予以警告一次,再犯者水桶一週,累犯得劣退懲之。 子項3:違者水桶二週,累犯得劣退懲之。 [具文章事後自刪追究之責] 如牽涉到版規14.,以版規14優先判決之。 3. 刪除版規1-4,1-5 1-4 書籍買賣完成後請刪文,勿佔用板面。超過二個月以上文章不定期刪文。 刪除原因:其實應該是買賣完成後"不得"刪文,許多買賣交易版皆是如此。 為防止交易爭議,建議買方應備份原售書文。 1-5 禁止一個月內手動置底。一個月期滿,欲手動置底者,請先刪除舊文。 刪除原因:新增版規16統一規定。 以上。祝大家新年快樂! 合併公告文: 1. 買賣文 (部分參考二手書交流版規) (1) 發文前需於本版發表自介文滿 48 小時後,始可張貼買賣文,以使賣家 資訊透明,保障買家權益。 基本上,藥師板售書已經相對於二手書板和醫學生板寬鬆 (有登入限制) 如發生買賣糾紛,原則上依二手書版的處理方式 請勿來信詢問如何處理,不提供諮詢及居中協調之服務。 故此, 之後凡違反板規1-1 第一次初犯,刪文並退回原文給作者,不另行公告。 第二次水桶,則附上公告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211.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armacist/M.1452313909.A.F55.html ※ 編輯: johnnyjaiu (61.230.211.187), 01/09/2016 12:51:32 ※ 編輯: johnnyjaiu (1.169.201.230), 07/08/2016 23: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