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mark (這就是幸運)
看板rent-exp
標題Re: [房客] 小心內湖惡房東-PART1[租屋復出請小心]
時間Wed Nov 7 06:20:11 2018
※ 引述《catbubble (kikilala)》之銘言:
: 標題: [房客] 小心內湖惡房東-PART1[租屋復出請小心]
: 時間: Sun Nov 4 20:04:28 2018
: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請勿轉載文章
:
: 終於有時間來分享惡房東惡劣事積
: 最近要在葫洲站附近租屋的朋友們請小心阿!!
:
: 去年底和男友在東湖二號公園附近租屋
: 雖然是15坪左右的空屋無附家具
: 但是有木頭地板、新粉刷牆壁、基本裝潢、外觀像城堡
: 即使一個月21000元有點貴
: 房東說希望我們簽兩年長約我們也就簽了
: 想說之後結婚有個小窩!!
:
: 沒想到才住了2個月
: 床架、床墊、洗衣機都陸續買好安頓了
: 房東突然傳他這間591賣房的的網址給我們
: 假心說不影響我們租約~只是隨便貼一下試個水溫
: 還說如果我們要買這間房屋價格也好談
: 當下只覺得很傻眼....
房東要賣房,不需要房客同意,房客也可以繼續住,就是換個新房東而已
人家可能就剛好有資金需求所以想賣房?誰知道?
賣房原因根本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簽的合約是不是你要的
:
: 到了第四個月某一天
: 房東突然傳line說要賣房想帶人來看屋!!
: 而且他自己都和看房的人約好時間~根本沒問我們意願
: 被我們拒絕後….隔天狂打8通電話要逼我們答應= =
: (但房東沒有提任何補償措施)
: 在上班日狂打電話擾人超級有事!!
:
房東要凹你開門,你絕對有權利拒絕他
要不要補償、要不要答應,這都是雙方談判而已
: 我們再次拒絕房東後
: 才隔2天房東居然直接說要解約!!!
: 那當初說想要租長約是簽假的嗎?
: 根本只是捨不得賣房其間房子空著沒錢賺吧??
: 哪有這麼貪心要賣房又要賺房租的人阿???
:
是的,你簽錯約了
簽約是雙方同意簽字的,不要認為自己沒有責任
想要住得久、不想搬家、甚至要做點裝潢、添購家具,讓生活更舒適點
請記得合約一定要簽"不得提前終止契約"
這樣簽,除非你有做了其他違法的事情(例如開賭場)、或是違反其他約定項目
不然房東是沒辦法提前解除合約的
或是簽約的時候先跟房東談好
你會添購家具or裝潢(不破壞房子、若會破壞房子須恢復原狀)
如果提前多久解約,需另外賠償費用多少錢
例如半年內違約賠 x元
半年到一年內違約賠 y元
一年到兩年內違約賠 z元
: 房東的合約是自己打的有加很多額外的內容
: 包括房東提早解約需一個月前通知並支付一個月違約金
: 房客不得要求其他賠償費
: 難怪有朋友說要小心房東自己打的契約
: 這點我們也就認賠…
內政部提供的版本也是這樣子寫、讓人勾選阿
: 但才住4個月又要搬家根本是製造我們麻煩阿
: 只有一個月的時間哪有辦法好好找房和搬家
: 甚至也不願意多給我們時間找房…..
: 既然當初就想賣房為何不明講??
房東不需要明講,因為根本不影響租賃契約
今天就算房東不是要賣房、因為其他原因要你提早搬走
他還是要先期告知、並賠你一個月違約金
你的租屋需求,就是要簽長約、房東不得提前終止租約
(說真的兩年也不算長,我自己都簽三年起跳的)
:
: 房東表明要解約後馬上寄存證信函來
: 根據我們打聽後房東疑似是慣犯
: 如果之後他還要繼續邊賣邊租屋
: 不知道還會不會有人受害呢……
:
打聽?疑似?慣犯?
這是說有個人很喜歡把房子租出去、然後違約賠20000元上下、然後請房客搬家?
每次都花2萬元上下、花錢花得很爽?
這樣子嗎?
請問這樣做有什麼好處?
我只能想到....有錢人花錢欺負人、滿足自己某些心理需求
不然正常來講,這完全不合理
邊賣屋邊租屋的例子多得是,滿街都是
我現在租的這邊,房東也是邊租邊賣,還是簽了三年約
我住四年多了,房東還沒賣出去
別人要看房,完全要配合我的時間(看你怎麼跟房東談,我還可以詳細解說屋況 XD)
: 房東在租屋網和賣屋網上的姓氏都和他的名片不一樣
: 房屋所有人是他老婆鍋太太的
: 請各位要租屋的朋友注意不要上當
:
幫老婆出租房子也沒啥好奇怪的阿
很多都是委託他人出租房子的
甚至連委託書都沒有
在這邊建議,租屋記得要看簽約對象是不是屋主
如果不是屋主,要請對方出示委託書或任何證明的方法
如果是屋主指定委託人代為處理,沒簽委託書,自己也要留下對話紀錄作證明
: PS.目前此物件在趕走我們後
: 陸續在591和永慶上刊登過賣屋
: 最近又重新刊登在591租屋網上還漲價喔!!
: 請大家不要踩到地雷阿ㄎㄎ
:
: [解約當天惡房東還有更多誇張行徑待候補…]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135.162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41333071.A.2C8.html
: ※ catbubble:轉錄至看板 Neihu 11/04 20:06
: ※ 編輯: catbubble (118.167.135.162), 11/04/2018 20:15:27
: 噓 spmark: 房東提早解約的部分完全正確,本來就不得要求其他賠償 11/04 20:52
: → spmark: 除非一開始雙方就有談好,不然現在你還想多拿什麼? 11/04 20:52
: → spmark: 以後簽長約,請簽不得提早解約,這樣你就可以住好住滿了 11/04 20:54
: → mimily0504: XDDD 你自己翻內政部租約,他就是說違約最高一個月 11/04 21:36
: → mimily0504: 一個月前通知也是他的勾選事項. 簽長約很快解約, 版上 11/04 21:37
: → mimily0504: 一堆, 我房客跟我簽兩年還公證, 5個月就搬了, 有差嗎? 11/04 21:38
: → mimily0504: 約簽了就是一個月啊 11/04 21:38
: 推 arcs: 原po在意的是房東不老實又不尊重人吧... 11/05 05:13
所以房東賠錢了阿,21000元
: 推 s221080: 房東要求提前解約,然後你們付違約金,是你們有問題還是 11/05 06:36
: → s221080: 房東有問題?我怎麼看不太懂 11/05 06:36
: → s221080: 佛系房客?每個月解你一次約 11/05 06:37
: 推 arcs: 看起來是房東付違約金吧..但人都搬進去了..家具家電也買了.. 11/05 06:59
: → arcs: 這房東才突然說要賣房子..是滿ox的..若帶看時有先講明..樓主 11/05 06:59
: → arcs: 認可也簽約..才不會鬧這糾紛... 11/05 06:59
簽約內容不符合自己需求
: 推 jjj1773: 覺得房東強迫看屋很糟糕!他無權進出的。另外合約真的簽 11/05 07:06
: → jjj1773: 之前要看清楚,簽下去就是同意了 11/05 07:06
惡房東就直接開門進去帶看房子了
我不知道房東怎麼凹原PO
不過他是在強力要求原PO能給方便、因為他要賣房
: → spmark: 想買家具要怕房東趕走,就要跟房東談好合約細節 11/05 07:16
: → spmark: 房東也是要賠違約金的,他沒事當賠錢慣犯幹嘛? 11/05 07:16
: → spmark: 你確定你打聽的是正確的嗎? 11/05 07:16
: → spmark: 個人覺得這篇很有問題啦,開主帳號上來幹譙如何? 11/05 07:17
: → jerrychi1: 「包括房東提早解約需一個月前通知並支付一個月違約金 11/05 07:57
: → jerrychi1: 」 11/05 07:57
: → jerrychi1: 房東提早解約要付$21000 11/05 07:57
: 推 s221080: 原來是寫房東提前解約,我看錯了,這樣被歸類為惡房東, 11/05 10:04
: → s221080: 我是覺得不ok啦 11/05 10:04
: → s221080: 我建議原po把詳細的地址公布 11/05 10:04
: ※ 編輯: catbubble (101.13.85.17), 11/05/2018 12:31:43
: → mimily0504: 我也覺得提前解約很沒誠信啊,可是法律就是准啊,你 11/05 14:12
簽約內容同意可以提前解約,就是保留了可能性
我不覺得這樣叫做沒有誠信
如果簽"不得提前終止契約"還硬要違約趕人
那才叫做沒有誠信
這時候法律也會幫房客求償更多費用的
: → mimily0504: 簽不得提前解約,法院還會說願賠償相當損失金額亦無 11/05 14:12
: → mimily0504: 不可。 11/05 14:12
是阿,不過實務上可能就不只一個月違約金而已了
: → mimily0504: #1QsjxXCj (rent-exp) 耍人是被允許的,而且房東和房 11/05 14:17
: → mimily0504: 客都只要付一個月,灰常的公平。 11/05 14:17
: 推 msjw: 被歸類為惡房東剛好而已吧,要賣房沒先講還要打擾租客帶看 11/05 15:04
: → msjw: 這有啥好護航 11/05 15:04
: → spmark: 賣房又不關房客的事,房客可以不開門阿 11/05 17:16
: 推 s221080: 請問哪裡可以找到租房之前就打算賣房的線索@@ 11/05 17:39
: → hodinup1: 看房前先打房東的電話 說你想買他的房子 問他想賣嗎? 11/05 17:43
: → hodinup1: 很多實習想短租2-3個月的房客 不是也很多人教說 簽一年 11/05 17:49
: → hodinup1: 3個月後賠解約金走人的 這種怎麼好像沒人說 (沒誠信 11/05 17:49
: → hodinup1: 惡房客) 房客依約賠解約金走人 沒事! 房東依約賠 11/05 17:49
: → hodinup1: 解約金趕人 就叫惡房東! 11/05 17:49
糟糕,我也這樣教過
: 推 Avicii5566: 回樓上,這的確也是惡房客,但相比之下,房客被解約 11/06 01:13
: → Avicii5566: 後續的處理真的很累人,找房搬家都要重新開始 11/06 01:13
房東整理房子也很累的
這間還是新油漆過的
請專業的來漆也是一筆費用呢
七八千跑不掉,貴一點破萬,看師傅的等級
: → mimily0504: 要是房客提前解約, 房東都上來公布部分身份證字號+電 11/06 01:14
: → mimily0504: 話還是戶籍地, 在加個 惡房客 標題, 這樣應該也很合理 11/06 01:15
: 推 Avicii5566: 尤其大部分的租客都是每天辛勞工作的... 什麼都要重 11/06 01:15
: → Avicii5566: 來真的會心力交瘁甚至賠上特休 11/06 01:15
所以簽約一定要符合自己需求
: → mimily0504: .....違約金就是拿來補償你的損失 11/06 01:30
是的
: → mimily0504: 簽約有在認真看吧? 你很篤定你不會違約先搬, 你也可以 11/06 01:31
: → mimily0504: 在簽約時要求兩方都不得提前解約或是違約金加倍. 11/06 01:32
: → mimily0504: 房東被提前解約都不用重來嗎? 學區時間過了甚至連人 11/06 01:37
: → mimily0504: 都沒有 11/06 01:37
: 推 sugachowada: 笑死 偉哉房東版 11/06 04:52
大絕來了
: 推 msjw: 那你也可以來版上發文說是惡房客啊... 又沒人阻止你= = 11/06 09:33
: 噓 spmark: 笑死,每次都有人開大絕,怎不檢討自己簽約的疏失? 11/06 10:37
: → spmark: 房東可是賠錢的呢 11/06 10:37
: → hodinup1: msjw 我說的含義你看不懂? 我直接講白話給你聽 我的意 11/06 14:06
: → hodinup1: 思是 依約賠違約金 不管是房客或房東 何來(惡)之說 11/06 14:07
: → hodinup1: 了解了吧! 不懂的是 房東被房客提前解約收違約金 沒 11/06 14:07
: → hodinup1: 人上來說這是(惡)房客 因為這是依租約 房客的權利 11/06 14:07
: → hodinup1: 但反之變成房客被趕 房東依約付違約金 就是(惡)房東 11/06 14:07
: → hodinup1: 了 還能講的理直氣壯 11/06 14:07
: 推 morphology: 推樓上 11/06 15:02
: 推 starlkj: 推hodinup1 11/06 15:19
: → starlkj: 昨天才和房客解約,房客住5個月就要提前解約 11/06 15:19
: → starlkj: 我利用休假來處理,之後也要花不少時間來處理後續出租 11/06 15:20
: → starlkj: 狀況 11/06 15:20
: → mimily0504: 契約有明定講好, 那叫依約行事, 而且說是房東自訂條款 11/06 15:26
: → mimily0504: 明明內政部版契約都找的到, 是要小心什麼? 11/06 15:26
: → mimily0504: 整串大概就狂CALL要帶看+窗簾+買藥比較過分 11/06 15:27
: → mimily0504: 提前解約毀約很惡劣,你叫內政部版改他們的應記載事項 11/06 15:28
: → mimily0504: 都都改成不得提前解約, 解約賠整個租期, 我舉雙手贊成 11/06 15:2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13.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rent-exp/M.1541542815.A.470.html
※ 編輯: spmark (118.171.113.67), 11/07/2018 06:22:46
推 Avicii5566: 這篇清楚多了 11/07 09:38
→ Avicii5566: 租房市場險惡,大家要引以為戒XD 11/07 09:43
我覺得這是小事
原PO簽約不符合需求,如果因此得到一個經驗
日後就會更小心了
幾百萬上千萬的不動產交易
或是有什麼生意契約、投資契約等等(隨便都幾十萬起跳阿)
簽了一個不符本意的合約,那才真的慘
※ 編輯: spmark (118.171.113.67), 11/07/2018 10:34:58
推 jjj1773: 不知道賣屋帶看相關能否簽入合約?比如補償/應多久前通 11/07 15:42
→ jjj1773: 知之類的? 11/07 15:42
可以,契約自由,但是要自己談
我就跟我房東要求,不要臨時通知,因為我絕對不會特別跑回家開門
仲介都是提早三天以上跟我約
有次還約兩三個星期後的
推 s221080: 一般房客住進去其實不太會想到房東要賣房這件事情啦! 11/07 17:55
根本沒影響,知不知道有差嗎?
想長住的,都會自己提出需求,會問清楚各種可能,會簽好合約保障自己
我現在住這邊一開始簽3年,我整理房子的費用其實超少
後來房東有點放棄賣房、覺得我也是不錯的房客,覺得我一直住下去是好的
我續約才簽更久,他也答應,我也才花更多錢整理房子
家當算算也超過20萬了,大都是可以搬走的
噓 pobop: 簽2年約,要賣房租屋時應先告知,且房客本來就沒配合的義務 11/07 23:22
→ pobop: 撇開白紙黑字,房東本來就應該這樣做 11/07 23:23
為什麼你確定房東是先賣房、後租屋?跟屋主確認過了?還是聽信片面之詞?
為什麼你認為房東先賣房、後租屋,必須告知房客?
誰規定的?
上帝?
法律?
你?
推 Windsinep: 我覺得不是原po簽約不合需求,而是房東出爾反爾 11/07 23:32
→ Windsinep: 但想想我也不覺得房東是慣犯 11/07 23:34
→ Windsinep: 應該是本來只想出租,但是耳邊被人講一講又改變心意 11/07 23:35
房東只要提前一個月告知、賠違約金,就可以請他搬走
顯然這不是原PO要的
那就是不符合原PO需求
原PO要的是住好住滿
那就該簽"不得提前終止契約",或是把"補償金"拉得很高
→ mimily0504: 樓樓上的心態是房東本來就要賣房, 出租是拿來墊檔 11/08 01:47
→ mimily0504: 跟原PO一樣, 我自己是覺得房東是出租後才想賣, 不然大 11/08 01:49
→ mimily0504: 可不用簽兩年. 11/08 01:49
猜這個沒意思,真相只有一個,只是無法確認是哪一個
沒證據就"認定"真相是怎樣怎樣的,都是不當的
※ 編輯: spmark (118.171.113.67), 11/08/2018 07:40:30
→ s221080: 如果前提是假設的,那後面就可以自由發揮,很方便 11/08 07:55
→ jerrychi1: 很可能是出租後,房仲成功說服房東賣房 11/08 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