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e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你好 我是魚 開頭先一個幹字 表達我對現今西斯板的標準 感到非常的欣慰 以下有許多問題點想提問 我想應該就不會附上打砲相關的言論了 討論西斯板規 理當為西斯點 《一、板規1-3-10之標準》 疑問點在於 #1NH7bN9h (sex) 該篇公告 s90523板主對於「有人上過已婚的同事嗎」之討論串進行管控 「少數文章」進行刪文「甚至退文」 我想詢問 標準怎麼判定的 板規中寫道 1-3-10 情色文學規範 比照「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 與「台灣學術網路BBS站管理使用公約」作為處份依據, 且內容禁止亂倫戀屍癖等性偏離行為之鼓吹言論。 亦禁止明顯違反社會風俗常理的文章。 「明顯違反社會風俗常理」 就別說風俗了 直接說違法就好了 板規序言明顯提到 唯所有文章皆不可違悖本國之法律。 請問花錢喝茶吃魚 簡稱性交易 是否合法? 如果不合法 諸如此類的文章是否理當用1-3-10辦理? 麻煩板主好好審查這些文章 並且一併刪除 給予退文 1-3-10都自己來了 1-3-2也麻煩看仔細 我是不知道板主群怎麼認定1-3-10 不過就這麼看來 我的假設應該算小的了 被退文的那幾篇文章就這比重看來 應該沒有明顯的鼓吹介入婚姻的性關係 可是性交易的文章可是層出不窮 娓娓道來呢 不知道到底是依照板規辦理 還是看風向噓文過多而給予退文之處分? 《二、板規1-3-4之檢舉標準》 以往認定的1-3-4 常犯的是張貼他人圖片 是必須在文章被刪除之前 去信給板主進行檢舉 審查之後 給予懲處 簡單來說 必須要有該篇文章 該連結 在檢舉信中附上 才算一次成功的檢舉 但小妹最近發現 有篇公告 #1NGXsdKg (sex) s90523板主並沒有說明「經使用者檢舉」 而且我記得看到該篇文章的同時 查了一下板主的狀態 並沒有新信 說明該類型文章 可能使用者自行發現違規刪除 而板主群透過資源回收桶的方式 鞭屍 把文章挖出來給退文 這在前板主bll135在任期間並沒有這種做法 前前板主ttb在任期間也沒有 一切必須是使用者檢舉才算數 我想詢問的是 現在這種文章是都不用檢舉 被刪掉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可以直接挖出來退文嗎? 板規有說明可以鞭屍 或者刪文後沒有檢舉信檢舉卻等同罪刑嗎? 《三、板規1-3-2之標準》 大概有點類似第一項 板規1-3-2明顯說到 1-3-2 徵求詢問性交易炮友一夜情揪團(任何形式)文 禁止在公開板面徵求性交易、砲友、一夜情等實質行為; 禁止在公開板面詢問、分享性交易之價位、地點、小姐綽號。(包含經驗文) 我想板上有許多分享價位 地點等文章 請問是視而不見 還是沒檢舉就沒差? 阿如果是後者的話 試問為何會有上訴第二項的可能性發生呢 這種矛盾的標準 需不需要處理一下? 《四、匿名文章審核》 這段有點長 先附上文章編號 53324 m 4 5/24 s90523 □ [公告] 「有人上過已婚的同事嗎」討論串 本人我因不滿判決之標準 在推文中回覆
fishih: 希望你匿名帳號處理完回答一下社會風俗哦05/25 00:34
而過了沒多久 s90523板主抓到一個違反1-3-4的文章 53333 5/25 - □ <W22625231> 1-3-4 退 by 楓 隨後我又回到公告文底下推文
fishih: 有空退文 不方便回答嗎?05/25 00:49
這段時間說明了板主是有在執行板務 卻不願意回答板規標準的意思嗎? 很好 這其實不是重點 在53324-53333文章之間 該板主管轄之匿名帳號進行一連串的發文 我好心先附上板規 5-5 匿名帳號並非來稿照刊 → 來信前請留意板規,違反板規者不予代發。 西斯版並非貼圖版,若僅以圖做為西斯點的文章亦不予轉錄。 板規寫什麼 「違反板規者不予代發」 結果那幾篇匿名文章內容是什麼? 53329 12 5/25 pttsex □ [心得] 外送茶經驗分享 53330 3 5/25 pttsex □ [心得] 第一次喝茶經驗 喝茶經驗分享 地點 價錢 文章內部都有 請問板規1-3-2說什麼? 上面有 我這邊很好心的再跟你講一遍 「禁止在公開板面詢問、分享性交易之價位、地點」 阿請問一下 匿名帳號發表的文章 沒有經過板規5-5的審核 直接發出 並且明顯的違反板規1-3-2 現在是匿名帳號管轄沒大人了是嗎 如果是這種匿名帳號的審核管轄方式 是否考慮廢除? - 以上大概是我的小小疑惑 希望我把板規張貼出來讓大家討論 可以免於刪文之處分 使用者理當在發文時清楚知道板規的標準評定方式 且板主必須要明瞭任一板規的文字意思 而不是這種方式來控管才是 我應該不會比板主們懂板規吧? 相信板主們都高學歷 國文好 這點小問題 應該很快就解決掉的 歡迎大家對標準來做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72.20.9.10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ex/M.1464114728.A.C1C.html
FUNI5566: 好專業 05/25 02:36
你過獎了
creep92593: 有點威 05/25 02:42
好說好說
lazyboy571: 新版主的標準不同吧 05/25 02:43
lazyboy571: 只希望標準要一樣 05/25 02:43
也不新了 另外兩位資深板主也必須要負責
yokozuna: 推個 05/25 02:43
s87269x: 幫推個,出來面對哦~ 05/25 02:49
我可以先坐等板主群討論了
SilenceDan: 出來面對 05/25 02:54
OSSking: 不推不行 最近覺得西斯版讓人傻眼 05/25 02:55
板規一改再改 怎麼卻到現在都還這麼迷網呢
machi059: 魚有點強QQ 05/25 02:55
我比較想知道我什麼時候弱
Proker: 很好 邏輯清晰有理 棒!! 05/25 02:57
thanks
t1452aabb: 推 05/25 02:57
ccwt2362: 這篇早該出現了((給推 05/25 03:02
你在嫌我晚的意思嗎 我很難過
maoyi: 這魚寫的文章內容比一堆大學研究所厲害了!真心推! 05/25 03:09
不要刺激我的論文...
ccwt2362: 真的很晚了((3點還不晚啊XDDD 05/25 03:12
我們有時差
rainbee: 猛猛der 05/25 03:15
kpfing644: 大法官 05/25 03:21
薪水有這麼多就好了
ac4r: 我只是跟 我跳進來又跳出去了~ 05/25 03:21
ac4r: 鄉民進來看熱鬧的~哈哈 桶我啊~笨蛋  哈哈 05/25 03:21
ac4r: ∩___∩ ∩___∩ 05/25 03:21
ac4r: |ˊ ︵ ︵ˋ哈 哈/︵ ︵ ˋ| 05/25 03:21
ac4r: ∕ (⊙)(⊙) 哈 哈(⊙)(⊙) ˋ 05/25 03:21
ac4r: |  ( _●_) ≡ ≡ (_●_ )  | 05/25 03:21
ac4r: ╴╴≡  |∪| ミ ミ﹑|∪|  ≡╴╴╴ 05/25 03:21
ac4r: ˋ__ ﹨ˊ \ /﹨ˊ ノ  ___ˊ 05/25 03:21
ac4r: / ><> /( ( ) /\ <>< \ 05/25 03:21
ac4r: /    ╱ ﹀ \ \ 05/25 03:21
ac4r: 扭 / ╴/ ╲ ╴ \ 05/25 03:21
ac4r: (_ ˋ (扭) ˊ _) 05/25 03:21
ac4r: | / ╲ } { /\ | (扭) 05/25 03:21
ac4r: ∪ )) (( ∪ 05/25 03:21
好久不見 近來可好
BailiTusu: ac最近好常出現 05/25 03:25
s87269x: ac大工作上多了一些空閒時間吧 05/25 03:25
z67186718: 推AC重粗江湖 05/25 03:25
q8q3suian: 麻然(x)麻煩(o) 05/25 03:33
哦 謝謝 就知道我國文不好
q8q3suian: 就沒空回應你而已,小題大作,才三個鐘頭。。。更別說 05/25 03:33
q8q3suian: 妳還是用推文的方式表達,誰那麼閒? 05/25 03:33
怎麼講的好像板主高高在上一樣
q8q3suian: 發文前去信詢問版主了嗎?沒先私信討論過你現在的問題 05/25 03:33
q8q3suian: ,在這裡po一大篇,我可不可以合理懷疑你蓄意引戰? 05/25 03:33
板規討論一定要私信? 其他使用者不能一起討論? 平時改了什麼板規是會知道嗎? 那當然要拿出來討論阿 你要懷疑 呵 去懷疑阿
OSSking: 樓上盡力了 繼續加油^_^ 05/25 03:42
Proker: 怎不連z6大的錯字一起糾正 硬要XD 05/25 03:46
誰知道
linein: 時間很多 05/25 03:49
這是褒還貶? ※ 編輯: fishih (72.20.9.106), 05/25/2016 03:50:39
blairccc: 已經標準不一很久了...唉 05/25 04:05
kawababy: 不囉嗦 05/25 04:09
mlda888: 有人崩潰囉? 05/25 04:25
mlda888: 我覺得這篇說的還OK 05/25 04:27
ArtofLife: (二)我看過一個很好笑的說法是 板主等同板友 可以自己 05/25 04:28
ArtofLife: 對自己檢舉 然後再自己判 超好笑 05/25 04:28
enjoy5566: 太閒可以多去戶外走走 ;) 05/25 05:24
luxia: 中肯 05/25 05:40
lotto0703: 推!認同 05/25 06:16
syg19: 真的要好好討論捏~ 05/25 06:47
vivayet: 苦惱什麼 就放給這個版廢掉就好了啊 05/25 06:51
nacy204327: 真細心 05/25 06:52
Cybermark: 蠻不喜歡看到吃魚喝茶的文 05/25 07:10
o790224: 邏輯清楚 客觀公正合理推疑 05/25 07:14
mikayu: 推 05/25 07:29
smallfu27: 厲害阿 05/25 07:32
poisson1024: 版主通通辭職啦 05/25 07:55
iammiss: 合理。你很棒阿 加油! 05/25 08:00
cakk: 沒有喝茶文那這版還能看什麼? 看那些無聊人體自拍? zzz 05/25 08:07
hanjibus: 推 05/25 08:30
ccwt2362: 下面2篇「違反匿名信箱規範」被刪文,那當初版主怎麼還 05/25 08:44
ccwt2362: 會把他po出來?XDDDDD 05/25 08:44
hccj0914: 別亂喔 這樣我看不到喝茶吃魚怎辦 05/25 08:52
suckdickman: 正義魔人 05/25 09:03
OSSking: 看到一個好笑的id 在自以為幽默 05/25 09:08
nxdwx: 西斯版就奶圖版,吃魚喝茶版啊,會爆的差不多都是這些 05/25 09:30
EulerEuler: 咦我覺得這篇很棒啊 05/25 09:34
uuu3u: 為啥有人會覺得原po是要殲滅茶魚文 05/25 10:01
uuu3u: 照行文邏輯來看原po的意思是既然茶魚都默許沒事了 05/25 10:01
uuu3u: 上同事那篇的刪文標準也應該比照辦理才對 05/25 10:01
yawenopse: 用心推推 05/25 10:07
sandysam: 甲魚 05/25 10:19
jrshiun: 版主是仲介? 05/25 11:44
pq26709526: 好有深度 05/25 11:51
shake1949: 認真給推 05/25 12:32
ahow0917: 要開戰了 05/25 12:35
LonelyLove: 早就傻眼很久了。完全不知道在盼甚麼。 05/25 12:41
LonelyLove: 這篇出來只能給推。 05/25 12:42
LonelyLove: 判 05/25 12:42
kumno: 頗有道理的,我也覺得最近看這些文章一直挑戰人性與道德觀 05/25 13:30
tetfreeago: 這我要推文支持。 05/25 13:57
afflect: 隔壁女性版更可怕, 完全一言堂, 隔空水桶,什麼誇張事 05/25 14:19
afflect: 情都有 05/25 14:19
vielunce: 1-3-4 如果妳的照片在未經同意po出 在妳沒注意到的情況 05/25 14:53
vielunce: 下多人看過備份轉載好嗎 05/25 14:53
ligacul: 噓妳道德,西斯還搞道德妳哺乳期? 05/25 16:47
mamajustgo: 不看這篇我都快忘了吃魚喝茶違法柳www 05/25 17:07
chang505: 討論推 05/25 17:20
renew228: 推 05/26 00:41
roy69800: 推 05/26 01:23
PCPCP: 推+等待 05/26 02:08
peter90177: 您真專業 05/28 01:51
clement1031: 某板主不意外啦! 05/28 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