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kofishsun: 可以麻煩知道該轉去哪版的大大幫我轉錄嗎(淚)05/28 13:30
推 tasoth: 幫高調05/28 13:33
→ takofishsun: 我們現在只能先去警局備案,實在不知道怎麼溝通... 05/28 13:35
※ 編輯: takofishsun (111.82.94.142), 05/28/2015 13:50:03
推 yangxh: 只能幫高調了,原po請撐住,若對方知道你住哪,請萬事小 05/28 15:12
→ yangxh: 心... 05/28 15:12
→ ta29: 陳述事實怕什麼 05/28 15:16
推 Hirano: 他才恐嚇+騷擾吧 還想告? 05/28 15:37
推 Maonome: 轉八卦呢? 05/28 15:42
推 ztsc2516991: 欸這真的很誇張 轉八卦或問別的律師? 05/28 15:48
推 pikalin7: 推 05/28 15:54
→ takofishsun: 轉八卦怕他們崩潰,事情可大可小,假如他們再這樣搞 05/28 16:00
→ takofishsun: 下去,我們也不想示弱,只是她以死相逼我們真的... 05/28 16:00
→ ta29: 說說而已 真的會死得不會大聲啦 05/28 16:01
→ ta29: 有些人就是以為會吵有糖吃 05/28 16:02
推 Maonome: 就算死又怎樣??難不成要這樣永遠心軟到賺不到錢餓死?? 05/28 16:03
→ takofishsun: 要是她真的去死,我們會有陰影,說不定還會變成是我 05/28 16:14
→ takofishsun: 們苦苦相逼...不懂當媽的人還有兩個小孩,怎麼要這 05/28 16:14
推 Maonome: 你們這不是已經有陰影了嘛~~如果不想鬧大 就是正常法律 05/28 16:19
→ Maonome: 途徑而已了?有法律版可以去上面問問 05/28 16:19
推 IAvAI: 天啊 好誇張!!! 原po拍拍 加油!!! 05/28 16:24
推 e2222255555: 是非黑白蠻清楚的 原po加油 不能因為一哭二鬧三上吊 05/28 16:32
→ e2222255555: 就妥協 05/28 16:32
推 oj113068: ptt有法律板吧好像叫pttLaw,去那邊應該會有具備經驗或 05/28 16:39
→ oj113068: 知識的人給一點建議。 05/28 16:39
推 POLOUS: 搞這麼多的動作,目的其實只有一個,就是不想付錢而已!只 05/28 17:26
→ POLOUS: 要您說錢不收了,事情馬上解決了,以後記得一定要簽約 05/28 17:26
推 dsmwang: 推 05/28 17:35
推 vicky2002: 幫高調!希望事情早日落幕 05/28 17:39
推 noman2242: 加油 05/28 18:13
推 gowaa: ...推!要我才不收手咧 要鬧就鬧大啊 05/28 18:17
→ gowaa: 這樣才能看清一切事實 05/28 18:19
推 benage: 千萬不要刪文 05/28 18:24
→ solartor: pttlifelaw 可以去問問。不過如果是把使用者付費的觀念 05/28 19:40
→ solartor: 塞進對方腦筋裡,那大概很辛苦 05/28 19:40
推 myaku524: 覺得妳遇到神經病,單看妳PO文根本不知是哪家店 05/28 21:02
→ myaku524: 不付錢還崩潰威脅人,這樣讓人越來越想知道是哪家了 05/28 21:03
→ myaku524: 遇到這種奇葩客戶真是辛苦你了 囧 05/28 21:03
→ myaku524: 告就讓她告啊,聽到對方不但不付錢還恐嚇受害者 05/28 21:05
→ myaku524: 法官聽了都想笑了吧...........現在是惡人先告狀嗎 05/28 21:05
→ myaku524: 我白白搶你錢,你好聲好氣要我還錢,我錢不還你還要告你 05/28 21:06
→ myaku524: 天下間有這種事嗎? 當沒法律了喔 囧 05/28 21:06
推 zankarasu: 我比較無情耶,真自殺還是假自殺? 話都她在講 05/28 21:11
→ zankarasu: 自殺就不用付錢? 可以坑人? 割腕割不死人啊@ @ 05/28 21:11
→ zankarasu: 而且說真的,你沒有毀損商譽,因為你沒攻擊店家難吃 05/28 21:11
→ zankarasu: 你只是陳述事實: <店家用了你設計的物品而沒有付錢> 05/28 21:12
→ zankarasu: 這並不歸在毀損商譽,因為你沒有惡意攻擊這家公司 05/28 21:12
→ zankarasu: 另外她們到現在還迴避不付錢,完全沒有解決事情的誠意 05/28 21:13
→ zankarasu: 我建議你最後再好聲好氣寫一封誠懇的信告訴她們 05/28 21:14
→ zankarasu: 如果她們還是看不懂,就諮詢律師,然後法律途徑 05/28 21:14
→ zankarasu: 最看不起這種只會擺老欺負年輕人的人,不要臉(毆) 05/28 21:14
推 joyce52501: 法律扶助基金會!!!網路搜尋即可 會有諮詢時間 05/28 21:19
推 myaku524: 抱歉,但我覺得那老闆娘也不是什麼好人 05/28 21:22
→ myaku524: 今天如果是我介紹你幫親戚做案子,親戚卻裝死不付錢 05/28 21:23
→ myaku524: 我一定會立刻先付錢給你,再去向親戚討錢 05/28 21:24
→ myaku524: 但就你文中看來,老闆娘一開始說要幫你爭取,最後變卦 05/28 21:24
→ myaku524: 然後還開始幫著對方欺負你,你以後別去那買早餐了吧 05/28 21:25
→ myaku524: 感覺她們都是一個樣子,網路上有許多免費律師諮詢 05/28 21:25
→ myaku524: 先問問看,若因此怕了而刪文,只會讓他們更囂張 05/28 21:26
推 irita123: 辛苦了 05/28 21:49
→ takofishsun: 感謝大家,已轉法律板!朋友現在堅決硬起來準備提告了 05/28 22:01
推 puppu7015: 以自殺相逼難道就是成熟的大人的處事方式?加油原po 05/28 23:39
→ oj113068: 希望能有好結果! 05/28 23:40
推 charn2034: 高調 05/28 23:56
推 blueandgreen: 好誇張喔!!!要高調可以轉八卦版!!!不然報警啊 05/29 00:02
→ blueandgreen: 並不是自殺的就是贏家! 真是春虫虫!!!!!!!! 05/29 00:03
推 Jeffrey06: 幫高調 這些無恥的大人 05/29 00:04
→ blueandgreen: 以為設計人就好欺負啊?????!!!!! 05/29 00:04
推 blueandgreen: 是他們有錯在先 你並沒有錯 他們想死就讓他們去吧 05/29 00:06
→ blueandgreen: 你絕對是站得住腳的 只要有證據 05/29 00:06
→ blueandgreen: 他們這種行為根本和土匪強盜沒差 唉 趕快報警吧 05/29 00:08
→ blueandgreen: 已經影響到你的人身安全了 05/29 00:09
推 nickyyaya: 原PO加油!這種事要自殺??有沒有搞錯?? 05/29 02:01
推 airliebeach: 原Po和朋友都加油! 05/29 02:37
→ llinin: 好誇張..............加油! 05/29 02:58
→ Black40: 人果然都只PO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啊 05/29 03:13
推 wangwen123: 請問樓上,原po有哪裡對他們不利你要補充嗎? 05/29 04:40
→ wangwen123: 那以後去超商試喝試吃就好啦,幹麻買?用了別人的東 05/29 04:52
→ wangwen123: 西還不付錢,對自己最有利...... 05/29 04:52
推 eunacat: 這局勢走訴訟較穩 05/29 05:35
推 lily410: 設計人真的很難當欸… 05/29 08:24
推 batlo: 加油!! 講到很多自己也遇過的情況 05/29 08:39
推 RedNoz: 這實在太扯了 有新的狀況跟處理進度嗎 要保護好自己歐歐 05/29 08:42
推 fang0423: 幫高調....同為設計人不能忍!! 05/29 09:23
推 momoan: 原po千萬要硬起來 設計用了就該付錢! 05/29 09:42
推 maybelay: 從頭到尾沒提到店名,他們在腦補什麼? 05/29 09:43
推 oscarbs: 給那個喊要自殺的人:自殺的勇氣不是用喊的。 05/29 09:43
→ oscarbs: 真的去死過就知道多難了 05/29 09:44
→ oscarbs: 還有死之前記得交代遺產跟這筆費用要怎麼付 05/29 09:44
→ oscarbs: 記得來告我。 05/29 09:44
噓 NEROsaber: 愛死讓他死啊,房子又不是你的。 05/29 09:45
推 m0630821: 不要刪文阿,不要讓講話大聲的人以為裝瘋賣傻就可以贏 05/29 09:58
推 a126sam01: 幫高調,阿自己人在臉書po文取暖就不算是網路霸凌? 我 05/29 10:01
→ a126sam01: 笑了。 05/29 10:01
推 james732: 好可怕的故事…辛苦了 :( 加油!! 05/29 10:03
→ a126sam01: 建議原po趕快把他們的取暖文備份下來,順便告他們妨礙 05/29 10:03
→ a126sam01: 名譽啦。 電話內容跟簡訊如果有備份更好,再加告他們恐 05/29 10:03
→ a126sam01: 嚇罪。 05/29 10:03
推 sfunmato0410: 推原PO走法律途徑 使用者付費! 05/29 10:12
推 icq7584: 上法庭吧 05/29 10:31
→ LesRiot: 跟說要自殺那位說:不要自殺啦,要發生什麼事,老闆除了 05/29 10:32
→ LesRiot: 司要打,還要處理他的事情,這不是幫老闆增加麻煩嗎? 05/29 10:33
推 jay0515: 根本就看不出來是說哪一家店 是在擔心害怕什麼 = = 05/29 10:47
→ jay0515: 別以為大人就可以把年輕人吃死死,對於這種人訴訟就對了 05/29 10:49
→ calvin301301: 建議直接走法律途徑了 這無解 05/29 10:50
推 happybowpi: 提告,對方不會真的自殺的放心 05/29 11:13
→ happybowpi: 你看哪些真的自殺離開的案例,有哪個在行動前像他們這 05/29 11:13
→ happybowpi: 樣大呼小叫的? 05/29 11:14
推 happybowpi: 鄉土劇看太多的後遺症就是這樣… 05/29 11:15
推 umi8422: 死人沒有比較大,要死是他的事,事實就是事實,法扶會幫 05/29 11:25
推 knives24: 記得接下來的通話都要錄音啊 05/29 12:23
推 grandmabear: 幫高 05/29 12:49
推 noman2242: 幫高調~ 05/29 12:57
推 ainycka0815: 真的好誇張阿....明明已經用了人家的東西卻不付費 05/29 13:00
推 yinz69: 加油~台灣最美的風景果然還是人啊.....慘 05/29 13:09
推 ammas: 絕對不要刪文也不需刪文,做錯事就鬧自殺哪招 05/29 13:18
推 yukki: 你就任他去告 反正他們無法舉證 你的文章也沒實質損害他們 05/29 13:22
→ yukki: 的商譽 這是告不成的 敗訴的話他們也要負擔訴訟費用 要是真 05/29 13:22
→ yukki: 有信心能成案就不用打來五四三 現在只是怕被你告先發制人 05/29 13:22
→ yukki: 而且不想付錢在盧而已 說不定還能說因為她精神崩潰跟你要 05/29 13:22
→ yukki: 點和解費 事實是都她們一面之詞 真的自殺了嗎?送醫院了? 05/29 13:22
→ yukki: 瘋了的精神鑑定證明呢?全都沒有。這家人很惡劣,勸你絕對 05/29 13:22
→ yukki: 不要屈服退縮。 05/29 13:22
推 yukki: 還有她傳給你的簡訊和來電次數頻率通通要保留紀錄,嚴重的 05/29 13:26
→ yukki: 話可以反控他們騷擾 05/29 13:26
→ yukki: 原po你可以搜尋FB上有位呂秋遠律師 或許他能給予有用的建 05/29 13:27
→ yukki: 議 05/29 13:27
推 soarinthesky: 那個Black40網友都只會出來放個冷槍,敢解釋? 05/29 13:53
推 Sephiroth: 經一事長一智,任何東西都是這樣,現代社會講人情已無用 05/29 13:55
→ Sephiroth: 不用因為對方熟識,人好,態度和善就覺得應該不會怎樣 05/29 13:56
→ Sephiroth: 再熟的朋友我也會說:熟歸熟,一碼歸一碼,牽涉到錢的事 05/29 13:56
→ Sephiroth: 白底黑字寫清楚 05/29 13:56
推 dream187kimo: 莫名其妙,你又沒指名道姓是誰,告個毛? 05/29 15:26
→ dream187kimo: 碰到這種人就是要硬,建議轉八卦。 05/29 15:26
→ dream187kimo: 還有,事情都發展到這地步,請告到底 05/29 15:27
→ dream187kimo: 另外該簽約就簽約,不要手下留情 05/29 15:28
推 dream187kimo: 原PO贊成轉八卦嗎? 05/29 15:34
推 skyblue4430: 前面有po文者推文:(感謝大家,已轉法律板!朋友現在 05/29 15:51
→ skyblue4430: 堅決硬起來準備提告了)應該不用再另外轉其他八卦之 05/29 15:51
→ skyblue4430: 類的版了吧? 05/29 15:51
推 ice0514: 推 辛苦了 不要屈服這種莫名的事情 加油 05/29 16:35
推 KanoLoa: 哈哈哈是我就告到底還笑她只會自殺 05/29 17:14
→ KanoLoa: 不就吃你好欺負嘛 真的自殺我也只會覺得沒拿到報酬真衰 05/29 17:16
→ KanoLoa: 你就是一開始沒放名字出來對方才會纏 不然第一時間就匯 05/29 17:18
→ KanoLoa: 款止火了 05/29 17:18
推 FESTUM: 加油 撐下去 別被他唬住 收集好資料準備跑法院 現在退縮就 05/29 17:23
→ FESTUM: 會被得寸進尺搞 真的上法院之後法官 律師可不是好唬的 05/29 17:24
推 soulfaker: 太扯了,拍尼當搞銷郎,不跳出來根本沒人知道他是誰 05/29 17:42
→ soulfaker: 轉八卦只會給原po造成更多麻煩。自己小心,一切留證據 05/29 17:43
→ soulfaker: 站不住腳的是對方,歡迎他去告。 05/29 17:44
→ soulfaker: 做了虧心事受公評≠霸凌,不要再超譯霸凌了,自殺沒有 05/29 17:45
→ soulfaker: 比較大 05/29 17:45
推 soulfaker: LAW板的文,建議把時間序、事件整理清楚一點列出 05/29 17:55
→ yinllg: 當一發現有問題 05/29 17:57
→ yinllg: 你提要簽合約時 你如果本人"親自"到場說清楚講明白 05/29 17:57
→ yinllg: 別叫你朋友代送的話 或許事情就不會那麼多了 05/29 17:57
→ yinllg: 還有上面說要笑對方自殺的 不清楚雙方的糾葛和內容 05/29 17:57
→ yinllg: 發言時請你三思 無論對方是真自殺假自殺 05/29 17:57
→ yinllg: 你都不應該這樣說話 05/29 17:57
推 zankarasu: 我也認為原PO很客氣了,能拖到一個月耐心和對方磨 05/29 18:00
→ zankarasu: 大家之所以會不恥這人自殺,是因為對方行徑惡劣 05/29 18:01
→ zankarasu: 白用人家東西一個月不說,還反過來恐嚇威脅要自殺 05/29 18:02
→ zankarasu: 另外不管糾紛是什麼,對方沒付錢是事實 05/29 18:02
→ zankarasu: 就算自殺,錢還是欠在那裡,難道對方家沒腦袋清醒的人? 05/29 18:03
→ zankarasu: 怎麼會一家子都認為不付人家錢很理直氣壯,好誇張@ @ 05/29 18:03
→ zankarasu: 如果是我,一個禮拜惡意不付錢,就直接公布店面了 05/29 18:04
→ zankarasu: 不然就轉八卦,跟他客氣? 敢欺負人就要敢承擔後果 05/29 18:05
推 luv5566: 啥叫"無論對方是真自殺假自殺"?拿死威脅人就很高尚? 05/29 18:27
→ luv5566: 真要死就不要說出來威脅人,要做就去做 沒人攔你 05/29 18:27
→ yinllg: 不付錢?行為惡劣?欺負人?腦袋不清醒?理直氣壯? 05/29 18:28
→ yinllg: 我一個旁觀者 至少我知道這文章一方的論點 並不是雙方 05/29 18:28
→ yinllg: 懂不懂我想說的 我倒是無所謂 05/29 18:28
→ luv5566: 三萬塊換一條命?也夠奇葩的 05/29 18:28
→ yinllg: 不是喔 其實自殺不關3萬塊的事 是各位的一言一行 05/29 18:36
當一發現有問題時 就主動連絡而不是已讀不回事情或許就不會那麼多了。
當一發現有問題時 就不要使用別人的設計品 事情或許就不會那麼多了。
當一發現有問題時 自己願意回覆「這個方式不好」事情或許就不會那麼多了。
當一發現有問題時 出面處理而不是自殺 事情或許就不會那麼多了。
還有,朋友並不是代送合約。
而是溝通無效時請第三方出來跟你確認雙方溝通結果是否一致。
如果真的覺得看小魯我打的文不夠清楚,我很願意公佈一部份處理掉名字的錄音,或是一
萬三千字的逐字稿。
如果還不清醒,等法院判決我也很願意公開。
(我尤其願意公開你們污辱設計圈的話)
小魯說真的,不要再逼我,事情要越鬧越大的人不是我。
你們要把一個人逼到最後,受傷的是站不住腳、得寸進尺的人,我也說了,這件事已經不
是「我要拿到我本來該有的錢」而是「我不想因為自己沒簽合約的愚蠢行為,放生人出去
危害設計圈生態」。
謝謝大家,小魯已經很認真在把資訊匯整了,謝謝你們的幫助。
後續再待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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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kofishsun (114.46.223.2), 05/29/2015 18:41:07
推 KanoLoa: 我一樣會笑 也為自己言行負責 我現在說我不想看到y 你 05/29 18:42
→ KanoLoa: 再推文 不然我就自殺 那你現在怎想 05/29 18:42
推 luv5566: 一言一行怎了?我不能發表可受公評之事的評論? 05/29 18:43
→ luv5566: 也太玻璃心了吧?早餐店要名聲就循法律途徑給自己公道啊 05/29 18:44
→ luv5566: 我看根本是站不住腳又不想被罵。這是什麼詭異的心態?y 05/29 18:44
→ luv5566: 然後自殺再來說網路霸凌?哇靠 什麼都推給網路就好了啊 05/29 18:45
→ luv5566: 要自殺的乾脆去停掉網路好了,讓他看到實在是太危險了 05/29 18:45
推 myaku524: 反正拖一個多月沒付錢又威脅人就是理虧 05/29 19:00
→ myaku524: 還敢出來辯論罵受害者,這世界真奇妙 05/29 19:00
→ myaku524: 別跟纏你的人囉嗦,公事公辦,都交由律師窗口 05/29 19:01
→ myaku524: 很高興看到你捍衛權利,大部分的設計圈真的被欺負久了 05/29 19:03
→ myaku524: 久到讓業主認為叫我們做圖不付錢也無所謂 05/29 19:03
→ myaku524: 如果你沒出來講,他們原本就打算這樣裝死不付錢吧 05/29 19:05
→ myaku524: 這種店做出來的食物能多有良心,我絕對不敢吃 囧 05/29 19:05
推 ta29: 真要自殺就快點 05/29 19:06
→ myaku524: 他們很怕被轉貼,就在臉書狂轉讓大家知道好了- - 05/29 19:20
→ arrakis: 目前看起來原PO站得住腳,但要注意對方可能尋仇。 05/29 19:24
推 Granadilla: 真的太誇張 不珍惜生命就算了 全家都是神經病 05/29 20:59
→ Granadilla: 到底是那家早餐店 請告訴大家 避免被下毒 05/29 21:00
→ soulfaker: 提醒一下大家義憤的同時小心訟棍 05/29 21:44
推 ahole: 被詐欺了 05/29 21:47
推 reiory: 看不出是哪間店+1 覺得是假自殺= = 05/29 22:30
推 peipeiko: 我也覺得是假自殺啦 05/30 01:51
推 dinayogi11: 哇靠超誇張... 05/30 02:12
推 yu0117: 見笑裝生氣吧,為了省那點錢就自殺,那條命也不過就這樣, 05/30 08:41
→ yu0117: 自己想凹人還在那邊演… 05/30 08:41
推 winman983: 求後續,另外想知道早餐店在哪? 05/30 08:51
推 c288347: 加油~告贏他們,只會欺負年輕人 05/30 14:41
推 zankarasu: 業主的親友在臉書此標題文下的回應,有自爆早餐店在哪 05/30 20:54
→ zankarasu: 是那親友自己把店名截圖貼出,查一下她的臉書就知道了 05/30 20:55
→ zankarasu: 朝陽附近,店名跟花朵有關,那家我吃過覺得還好(毆) 05/30 20:55
→ zankarasu: 話說該早餐店的臉書封面圖,用的是否是原PO拍的攝影照? 05/30 21:11
→ zankarasu: 如果是的話,未付款前也要叫業主把照片撤掉 05/30 21:12
→ ta29: 不知道那隻手機打下去會聽到什麼 05/30 21:18
推 myaku524: 從他們的回應,好像不覺得自己有錯,也不把事講清楚 05/30 21:27
→ myaku524: 我是不知道拖欠一個月設計費還裝死的人有什麼理由大聲啦 05/30 21:28
→ myaku524: 自殺無敵的話,我去搶銀行再自殺,警察就不會抓了嗎 囧 05/30 21:29
→ myaku524: 寧願搞自殺也不付錢的心態到底..... 明明是滿大的店面 05/30 21:29
→ myaku524: 之前幫早餐小攤車做設計,老闆還比他們有誠意 05/30 21:31
推 kasoudeath: 他們說一直有要匯款,但又不說來龍去脈 05/30 22:31
→ kasoudeath: 若真的有心想匯款,會拖到一個月讓原PO上來PO文嗎 05/30 22:31
→ kasoudeath: 如果原PO沒把事情爆出來,他們根本沒有要付錢吧XD 05/30 22:32
→ kasoudeath: 我接案時,都是給檔前請對方匯,或給檔後三天內匯 05/30 22:32
→ kasoudeath: 客戶也都很配合 (給檔後超過一禮拜沒匯就很慢了吧) 05/30 22:33
→ kasoudeath: 光明正大用了對方的設計一個多月,沒付半毛錢 05/30 22:33
→ kasoudeath: 然後說很有心想匯款,呵呵= = 05/30 22:33
→ kasoudeath: 現在原PO出來挺身要錢,就搞自殺,好讓人無言 05/30 22:34
→ kasoudeath: 就算設計品需要修改,也不能以此不付錢啊 05/30 22:36
→ kasoudeath: 該付的還是得付,頂多設計者事後再幫忙調整一下 05/30 22:37
→ kasoudeath: 何況檔案送交印刷廠那刻,就代表業主承認此檔可用了 05/30 22:37
→ kasoudeath: 不然幹嘛要設計者交檔? 事後再東挑西揀不付錢實在好棒 05/30 22:37
→ kasoudeath: 真的直接上法院最快,感覺他們用理說不通 05/30 22:38
推 dews8869: 幫高調 原po加油! 05/31 01:29
推 CreamCat4967: 原PO加油,幫高調。大家都幫我把想講的話講完了我就 05/31 01:42
→ CreamCat4967: 幫分享哈哈哈。 05/31 01:42
推 llinin: 原PO請收信, 另外網友請理信回文章,免得有人作文章 05/31 02:28
→ takofishsun: 在SOHO版有新貼文,請熱心人士幫轉到Fb,希望他們會 05/31 02:59
→ takofishsun: 看見 05/31 02:59
→ takofishsun: 非常感謝llinin的提醒!!(跪) 05/31 03:00
推 OolightoO: 推 05/31 09:30
推 babyxx1205: 有事嗎那老闆 06/01 08:47
推 eunice0802: 她自殺?怎麼可能?你到現在還相信她說的話? 06/05 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