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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kofishsun (章魚味)》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Design 看板 #1LOoaKSe ] : 作者: takofishsun (章魚味) 看板: Design : 標題: [抱怨] 求救,小早餐店設計,友好關係大變調 : 時間:Mon May 25 21:52:17 2015 : 幫朋友代PO,抱歉文長 : -------------- : 不取暖,但吞不下去一口氣,真心尋求溫拿前輩解決辦法。(文長非常長) : 開始: : 由常吃早餐店的闆娘介紹小魯幫她姊夫的早餐店形象設計,要一改過去原本粉色花花草 : 的形象。 : 最後沒有簽合約,檔案已給、已輸出部份,但沒有付款。 : ---------------------------------------------------------------------------- -- : 經過A: : 接洽後開始做草稿、討論、修改方向,差不多有個頭才談到價錢,老闆一口說好,項目 : :形象設計中LOGO、標準字、標準色設定以外,平面(菜單)、包裝(飲料杯、外帶袋子 : 漢堡袋)、招牌帆布、攝影共三萬。 : 因為他的店已經開了(04/06),一開始都還沿用以前的設計,所以滿趕著要新的菜單, : 把LOGO標準字搭配各項產品的風格大概弄給他看,他覺得OK後確認了,我就揹著器材到 : 的店替他拍攝形象照、食物照(04/18),才趕緊開始做菜單在(04/20)給他,中間又因為 : 給的菜單品項、價格錯誤或是覺得字太小修改不下十次,(04/23)才有最後確定版給他 : 在拍攝期間,還另外說要製做一張客人可以帶走的小店卡(不在原本談好的品項中),但 : 還是幫他做了,同菜單一起給他。 : 在拍攝當天我說「我下次來簽合約哦!」 : 他回我「不用啦,都這麼熟了,還要長期合作勒!」 : 也因為他表現的非常尊重設計、也不砍價,我就覺得好吧,給他方便畢竟是認識的。( : 後小天使出來以前我會先掐死他) : 後來他說有自己合作幾年的廠商,所以不用我跟廠商連繫,廠商都知道怎麼做。 : 因為我害怕色偏的問題,有給他色票,且叮嚀校色。最後他說他忘記了。印了以後還好 : 色偏,老板與板娘非常開心,還在臉書上標記我說質感很好。 : 包裝部份(飲料杯、外帶袋子、漢堡袋)他說都用公版。 : 漢堡袋是我按照他原先的袋子大小去做,示意要開合的邊、折線等等。 : 外帶袋子說跟原本一樣,我只要給logo大概放在哪裡的示意圖就好。 : 杯子則已經做好樣子,但刀模一直沒有給我。 : 所以除了杯子以外,連同招牌帆布我都在(04/27)弄好傳給他了。 : 在此之前先跟他提醒我未來一周會在台北,所以如果有問題要趕快告訴我,才不會拖到 : 的時程。 : ---------------------------------------------------------------------------- -- : 經過B: : 之後我再也沒有這個人的消息,我想大概沒有問題才會沒有消息。不過也該付錢了吧。 : 我在(05/07)連絡他問他店內還好嗎,跟我說很慘以後就已讀不回。 : (05/10)之前幫忙介紹的闆娘跟我說他帆布有問題,要我連絡,於是我馬上傳了訊息過 : ,隔天(05/11)跟我說完全不行,我說我看看以後又是已讀不回。 : 我想他們可能在忙?在處理什麼?所以不回? (05/17)我傳了訊息給他的老婆,說老闆可 : 在忙,再麻煩她幫忙轉告說我在找他,或是說拍照給我看什麼東西出問題了我才有辦法 : 理。當然又是已讀不回。 : (05/19)之前的闆娘度蜜月回來,我又問她說是發生什麼事不然怎麼都已讀不回,再麻 : 轉告。 : (05/20)她跟我說:「他們說完全沒收到訊息」 : (05/20)我打電話過去,他的老婆接了,要我打另外一隻電話。電話沒接。 : (05/21)我再打過去,第一句是:「妳終於打來了阿?」 : 電話中一個半小時的時間,我都聽不懂他在說什麼,我只聽到他一直在數落我,的設計 : 能力。 : 「東西根本很慘阿很慘!」 : 「你不專業,之前的設計師我拿過去就可以直接印。」 : 「以前的設計師都幫我弄好好的阿!」 : 「我的廠商說你這根本學生作品!」 : 「字太小我看不到。」 : 「我這砸下去好幾萬欸!!」 : 「那個袋子是我一輩子的痛阿!」 : 「你說要用什麼金色,根本俗又有力。」 : 「你做的東西我根本沒用到什麼阿,菜單我還請工讀生幫我重新整理過。」 : 「你也都沒有來看阿。」 : 「我那個帆布廠商合作很久了,他說的我信,你就是經驗不夠。」 : 一個半小時的重點只有一句「設計非常爛,實務根本不能使用。」 : 所以我只好請他另請高就。 : 「那東西就算了,我不收錢,也請你不要用。」 : 最後他不斷盧說:「可是你那菜單跟店卡,我很喜歡,也已經用了,既然用了就要買, : 出個價吧。」 : 小魯本身比較脆弱當時已氣到要飆淚,尤其聽他沒重點狂數落我一個半小時的轟炸,直 : 說:「五千,就這樣,只有菜單跟店卡。」 : 我已經要掛電話,他還繼續說:「我的廠商說你照片拍得很好,你還是去拍照好了。他 : 到攝影跟設計是同一個人都嚇到了。」 : 我無話可說外又聽他講了好幾分鐘掛不了,最後還是他手機沒電,電話才掛。 : ---------------------------------------------------------------------------- -- : ‧袋子 : 他說:「我根本不知道做袋子還要知道它折進去幾公分,多大怎麼樣的,所以我自己在 : 跟廠商用,以前的設計就是我檔案拿過去就好,根本不用自己在決定袋子多大怎麼折。 : :「我的廠商跟我說你選那什麼金色,真的很俗欸,他叫我不要印,就拿那個顏料在袋 : 上畫給我看,真的很俗阿,結果現在全部是黑色的,那好幾萬塊欸。」 : 當時他說:「你只要給我大概位置就好,因為我們廠商都知道,而且也沒辦法絕對在哪 : 位置,就大概就好。」所以我給了大概位置,既然說是公版了我怎麼去改變它的大小尺 : ?後來不用公版這件事我也完全不曉得。 : 當時他問:「廠商只有幾個特定顏色,沒有咖啡色,你選一個顏色。」 : 我看了看,正紅、正綠、正黃、特紫等等都沒有比較適合的顏色,所以我選了青口金。 : 他老婆回我:「我們是早餐店,不是夜店欸!」 : 最後我給了幾張國內外用金色搭配白色的設計圖再回:「如果有考量的話,你們就用黑 : 吧。」 : ‧帆布------------- : 他說:「帆布那個字這麼小,我的廠商說根本很慘,比我現在還在用的還慘。」 : 我聽不懂慘的意思,字不可能太小,那都佔版面百分之七十了。繞了十幾二十分鐘才知 : 他說標準字太細。 : :「對,就是太細,根本看不到阿,我最重要就是那個帆布,結果看不到有什麼用?。 : 那我幫你改粗吧。 : :「你改了我袋子也已經印了阿,我還要重新印欸!你就是經驗不夠,我的廠商還笑說 : 務經驗差!」 : 我只是微調讓它在帆布上比較顯眼。 : :「你實務經驗就是不夠。」 : 好,我知道了。 : :「還有那個底色用什麼咖啡色,我的店看起來就會很暗沉阿!」 : 我們標準色設定時就有雙方確認過了,要用咖啡色系,所以菜單店卡設計都是這個色系 : 他的店面則是三角窗,白色底大面窗,要怎樣讓它暗沉? : ---------------------------------------------------------------------------- -- : 後來: : 電話掛掉以後,我跟朋友哭訴,開始覺得應該要簽合約,因為怕他不曉得自己用五千到 : 買了哪些,我已經知道自己認知跟他有很大差距。 : 非常客氣的傳了一封訊息,主要是說我們簽個合約,確認一下雙方溝通結果沒問題,之 : 就是沒溝通清楚才雙方勞心勞力,不好意思。希望你之後順利。 : 當然已讀不回。 : 不過他老婆倒是速度快的打給我說給她帳號,她趕快去匯。 : 「合約簽了再交款就好。」 : 「不用啦,那太麻煩了。」 : 「不行,再麻煩妳轉告一下。」 : 隔天我打電話給老闆又沒接,只好打給他老婆再說要簽合約的事情。 : 「為什麼要簽合約呢?那很麻煩阿,我直接匯給你不是比較快?」 : 「我們還是要確認一下權利歸屬阿,像是LOGO你們之後就不能用阿。」 : 「那LOGO不是我們的嗎!」 : 「反正請老闆跟我連絡。」 : 於是老闆這才打來,我才知道什麼叫改變你人生必懂的幾句話。 : 「我原本覺得你不是這種人。我聽到要簽合約我毛細孔都打開,跟我合作的人沒有人跟 : 說要簽合約過。」 : 「為什麼要簽合約?那家**連鎖店本來是我的,後來就因為我哥拿合約給我簽變他的! : 現在不簽合約!」 : 「我哥哥都會騙我了!我是不會簽的。」 : 「為什麼LOGO妳設計就是妳的?」 : 「**是我的!」**是他現在早餐店名子。 : 「你那些東西我就沒要用阿,我為什麼要為我沒有要用的東西簽合約?」 : 「菜單設計是能用多久,我現在就差不多要換了阿!」 : 「如果簽了我明天就不能再用,我是不是不用做生意了?」 : 「好啦,不然你說,你的損失最多有多少啦!我的損失多少?我還要請人設計重新用欸 : 」 : 「我這一上去都好幾萬欸!」 : 「知人知面不知心!」 : 「你只在想你自己!」 : 「你只在想你自己!」 : 「你只在想你自己!」他真的說了三次。 : 「上次試稿的人也是做了一整套阿!他也沒跟我收錢,用你的我損失還比較大欸,我袋 : 都印了。」 : ---------------------------------------------------------------------------- -- : 說了這麼多,對方還是對於我傳過去的合約已讀不回。 : 所以我也不打算拿那五千元了,我寧願做白工當作經驗,雙方都重來。 : 但我不能接受他污辱我的能力以後,從04/23日至今仍在使用有LOGO的菜單、店卡、袋 : ,沒有撤掉。 : 我知道中間我的過失,沒有簽合約、或是沒有確認溝通結果甚至要說我經驗不足也可以 : 都可以,我會自己好好反省。 : 但想知道現在這個狀況底下,我能如何應對。才能讓對方撤掉所有我的設計,如果不徹 : 應付原金額? : 我有談到金額的截圖,檔案都用Email傳,輸出實品我也有,昨天朋友去也有看到他們 : 在都還在使用。 : 跪求前輩幫助吞不下去的小魯阿! 一樣是代po,原本是救救我朋友! 現在也救救我吧!代po文也遭殃了~ ---------------------------- 謝謝各位大大認真的幫忙,因為這兩天情勢發展失控的太崩潰,所以沒有回覆發展。 在25凌晨寫好要求對方即日將設計品撤掉否則須付原本約定金額的存證信函以後,一早就 去找律師諮詢並請他看過,律師是個會把設計=扛棒年代的北北,他說:「怎麼叫人家撤 就不用錢餒,都用了就要付錢阿。有沒有證據說已經在使用?這個不用寄,妳直接去寫訴 狀求償,怎麼可以用了不付錢。」 剛步出律師室還在想律師北北真可愛,就收到幫忙牽線的闆娘訊息,說我把事情PO到PTT 沒有先讓她知道就這樣來處理傷害到她了,她很傷心,我也很傷心,畢竟人情一場,我不 希望她難做人。跟她解釋事情原委後說明立場不同,希望她不要出面,就讓對方和我自己 處理就好。 回到家椅子還沒坐熱就接到對方老婆電話,劈頭花槍大刀的訓了我五十分鐘。 至於內容就不方便透露了,只是對方有說到我的朋友在臉書上轉發PTT提到區域、並以O* 提名字是「網路霸凌」「毀損商譽」要提告,在此提醒知情的朋友注意不要公開透露對方 資訊,我擔心你們受波及。 總之這通電話指數萬千,小天使已死,徹底死。 我已經打算走告訴的不歸路了。 不久再接到牽線闆娘電話,她很積極的要處理,要我不要再跟他們接觸,現在由她來處理 後續,一定會幫我拿到錢,只要我把我一開始提出的「幫忙把帆布上因為字體太細不夠明 顯的部份加粗」,還有朋友提到的O*幫忙刪除就好。 我真心不想她難做人,也想事情簡單解決就好,於是我說好,本來就是這樣就好。 (然後那通讓我背上插滿大刀成大刀刺蝟種的電話我又吞下去了。) 事情應該到這裡結束...吧。 為了讓他真的結束我不補上後來失控劇情,以免更失控。 在這裡跪謝各位幫助,謝謝你們,小魯已經上了一課,以後死也會簽約,不會縱容客戶貶 低價值造成設計圈的惡性循環了。 ----------------------------------------------------------------這是小魯昨晚打 的 牽線老闆娘現在 Right now 說要告我PO PTT 文,要告我和代po文的朋友,以及轉貼的朋 友人身攻擊等等。 失控劇情就是對方在那通大刀電話裡說要死抓我一起死連帶髒話還有說她自殺我就等著上 報等等等等等最後掛我電話。 (我有錄音,對方也有,因為用擴音所以對話他們店內工讀生也有聽見。) 在後一通牽線老闆娘電話,我們已經談好怎麼處理以後沒多久。 幫我轉發PTT的朋友收到老闆老婆傳的訊息:「為何ptt還看的到,要等收律師信還是等著 收屍,你們想清楚。」 再在朋友臉書留言:「毀損商譽我的命跟你配」 我已經被她恐嚇過了,只是沒想到連帶朋友一起。 我當時人在外面手機要沒電,牽線老闆娘不斷打給我,她說:「妳PTT怎麼還不撤掉!都 自殺在醫院了,怎麼還不撤掉?」 我:「我已經請朋友把O*那些留言刪除。」 她:「他們還在分享阿!」 我:「他們分享是他們的自由,他們沒有提到名子,我PTT上更沒有提到,根本沒有人知 道是哪間店,我說了我會補上後續處理過程,我不需要撤掉。」 我不希望我揹負人命,所以也傳訊息跟她說,請她安撫對方,說我PO網並不是要把事情鬧 大要人抵制,我單純尋求幫助,所以我沒有提到名子。 要對方不要因為害怕後續倒店還是自己想像出的後果而這樣,好好處理就不會有什麼後續 了。 這件事從晚上六點鬼打牆到凌晨四點。 她自殺。 妳要徹PTT。 妳的朋友有錯。 她自殺。 妳要徹PTT。 妳的朋友有錯。 她自殺。 我最後仍是堅持:「我PO PTT尋求幫忙我就有責任寫上最後如何處理完全,如果以後有人 遇到這種事才有前車之鑑,我沒有提及店家名稱我不需要撤掉。」 最後她說:「好,那還是跟原本一樣,合約傳給我,我明天先匯75%的金額,帆布好了再 匯剩下的。」 凌晨四點我已經精疲力盡,早上九點又跟我說。 PTT還沒撤。 妳的朋友有問題。 她又割腕。 自殺不是開玩笑的。 我已經累爆了,我覺得該自殺的是我吧。 我最後一封回覆是:「我說了,PTT我沒有寫上任何店家資訊,今天我尋求幫助我就要寫 上我如何解決,日後有人遇到問題才能知道怎麼解決。我的目的如果是抵制妳們妳要我撤 沒問題,我今天不心虛我為什麼要徹?我們這個已經講很久了,我已經沒有耐性繼續這樣 被轟炸。如果要這樣,我寧願走法律途徑,我就不用一直受干擾,妳們覺得站的住腳就不 用害怕。我已經說了,嚴重干擾我的生活還有精神狀態,而這件事我並沒有錯。 我的寬容已經給妳了,妳如果看不到我因為妳的人情吞下去的,我真的不想再繼續委曲求 全。我今天生日,我想要安靜的一天可以嗎?」 安靜一天以後,今天早上我打電話給她,要問合約簽了沒,一直都在通話中,後來用別人 的手機打就通了只是沒有人接。 我想她是把我設定轉接了,既然被耍了,只好跪求有沒有處理過「恐嚇」的大哥大姐出手 協助…我有看到牽線老闆娘的老公在她臉書回「現在年輕人」這種長輩起手式說律師開庭 一庭伍萬我玩不玩得起,說我是學設計還是在學設計人。 中午她打電話給我說:「我姊姊(也就是自殺老闆娘)已經瘋了。我要告妳,還有妳轉發的 朋友。」 然後他們爸爸、媽媽都跟我講了電話,爸爸要我出去跟他們說,我拒絕了,小魯也擔心安 全問題(小魯與朋友都是女生,不覺得因為是女生就比較弱,但還是擔心)。 覺得這件事已經從單純只想拿到原本該拿的錢,變成我要面對的是讓他們知道「這件事不 是我在蘆而是設計用了就是要付錢。」「陳述事實不是網路霸凌」「現在年輕人處理事情 的方式沒有比長輩還不成熟。」「不自殺的人承受的心裡壓力不會比較小。」 拜託有法律經驗的大大出手相救.......小魯要撐不住了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94.14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ho/M.1432790819.A.959.html
takofishsun: 可以麻煩知道該轉去哪版的大大幫我轉錄嗎(淚)05/28 13:30
tasoth: 幫高調05/28 13:33
takofishsun: 我們現在只能先去警局備案,實在不知道怎麼溝通... 05/28 13:35
※ 編輯: takofishsun (111.82.94.142), 05/28/2015 13:50:03
yangxh: 只能幫高調了,原po請撐住,若對方知道你住哪,請萬事小 05/28 15:12
yangxh: 心... 05/28 15:12
ta29: 陳述事實怕什麼 05/28 15:16
Hirano: 他才恐嚇+騷擾吧 還想告? 05/28 15:37
Maonome: 轉八卦呢? 05/28 15:42
ztsc2516991: 欸這真的很誇張 轉八卦或問別的律師? 05/28 15:48
pikalin7: 推 05/28 15:54
takofishsun: 轉八卦怕他們崩潰,事情可大可小,假如他們再這樣搞 05/28 16:00
takofishsun: 下去,我們也不想示弱,只是她以死相逼我們真的... 05/28 16:00
ta29: 說說而已 真的會死得不會大聲啦 05/28 16:01
ta29: 有些人就是以為會吵有糖吃 05/28 16:02
Maonome: 就算死又怎樣??難不成要這樣永遠心軟到賺不到錢餓死?? 05/28 16:03
takofishsun: 要是她真的去死,我們會有陰影,說不定還會變成是我 05/28 16:14
takofishsun: 們苦苦相逼...不懂當媽的人還有兩個小孩,怎麼要這 05/28 16:14
Maonome: 你們這不是已經有陰影了嘛~~如果不想鬧大 就是正常法律 05/28 16:19
Maonome: 途徑而已了?有法律版可以去上面問問 05/28 16:19
IAvAI: 天啊 好誇張!!! 原po拍拍 加油!!! 05/28 16:24
e2222255555: 是非黑白蠻清楚的 原po加油 不能因為一哭二鬧三上吊 05/28 16:32
e2222255555: 就妥協 05/28 16:32
oj113068: ptt有法律板吧好像叫pttLaw,去那邊應該會有具備經驗或 05/28 16:39
oj113068: 知識的人給一點建議。 05/28 16:39
POLOUS: 搞這麼多的動作,目的其實只有一個,就是不想付錢而已!只 05/28 17:26
POLOUS: 要您說錢不收了,事情馬上解決了,以後記得一定要簽約 05/28 17:26
dsmwang: 推 05/28 17:35
vicky2002: 幫高調!希望事情早日落幕 05/28 17:39
noman2242: 加油 05/28 18:13
gowaa: ...推!要我才不收手咧 要鬧就鬧大啊 05/28 18:17
gowaa: 這樣才能看清一切事實 05/28 18:19
benage: 千萬不要刪文 05/28 18:24
solartor: pttlifelaw 可以去問問。不過如果是把使用者付費的觀念 05/28 19:40
solartor: 塞進對方腦筋裡,那大概很辛苦 05/28 19:40
myaku524: 覺得妳遇到神經病,單看妳PO文根本不知是哪家店 05/28 21:02
myaku524: 不付錢還崩潰威脅人,這樣讓人越來越想知道是哪家了 05/28 21:03
myaku524: 遇到這種奇葩客戶真是辛苦你了 囧 05/28 21:03
myaku524: 告就讓她告啊,聽到對方不但不付錢還恐嚇受害者 05/28 21:05
myaku524: 法官聽了都想笑了吧...........現在是惡人先告狀嗎 05/28 21:05
myaku524: 我白白搶你錢,你好聲好氣要我還錢,我錢不還你還要告你 05/28 21:06
myaku524: 天下間有這種事嗎? 當沒法律了喔 囧 05/28 21:06
zankarasu: 我比較無情耶,真自殺還是假自殺? 話都她在講 05/28 21:11
zankarasu: 自殺就不用付錢? 可以坑人? 割腕割不死人啊@ @ 05/28 21:11
zankarasu: 而且說真的,你沒有毀損商譽,因為你沒攻擊店家難吃 05/28 21:11
zankarasu: 你只是陳述事實: <店家用了你設計的物品而沒有付錢> 05/28 21:12
zankarasu: 這並不歸在毀損商譽,因為你沒有惡意攻擊這家公司 05/28 21:12
zankarasu: 另外她們到現在還迴避不付錢,完全沒有解決事情的誠意 05/28 21:13
zankarasu: 我建議你最後再好聲好氣寫一封誠懇的信告訴她們 05/28 21:14
zankarasu: 如果她們還是看不懂,就諮詢律師,然後法律途徑 05/28 21:14
zankarasu: 最看不起這種只會擺老欺負年輕人的人,不要臉(毆) 05/28 21:14
joyce52501: 法律扶助基金會!!!網路搜尋即可 會有諮詢時間 05/28 21:19
myaku524: 抱歉,但我覺得那老闆娘也不是什麼好人 05/28 21:22
myaku524: 今天如果是我介紹你幫親戚做案子,親戚卻裝死不付錢 05/28 21:23
myaku524: 我一定會立刻先付錢給你,再去向親戚討錢 05/28 21:24
myaku524: 但就你文中看來,老闆娘一開始說要幫你爭取,最後變卦 05/28 21:24
myaku524: 然後還開始幫著對方欺負你,你以後別去那買早餐了吧 05/28 21:25
myaku524: 感覺她們都是一個樣子,網路上有許多免費律師諮詢 05/28 21:25
myaku524: 先問問看,若因此怕了而刪文,只會讓他們更囂張 05/28 21:26
irita123: 辛苦了 05/28 21:49
takofishsun: 感謝大家,已轉法律板!朋友現在堅決硬起來準備提告了 05/28 22:01
puppu7015: 以自殺相逼難道就是成熟的大人的處事方式?加油原po 05/28 23:39
oj113068: 希望能有好結果! 05/28 23:40
charn2034: 高調 05/28 23:56
blueandgreen: 好誇張喔!!!要高調可以轉八卦版!!!不然報警啊 05/29 00:02
blueandgreen: 並不是自殺的就是贏家! 真是春虫虫!!!!!!!! 05/29 00:03
Jeffrey06: 幫高調 這些無恥的大人 05/29 00:04
blueandgreen: 以為設計人就好欺負啊?????!!!!! 05/29 00:04
blueandgreen: 是他們有錯在先 你並沒有錯 他們想死就讓他們去吧 05/29 00:06
blueandgreen: 你絕對是站得住腳的 只要有證據 05/29 00:06
blueandgreen: 他們這種行為根本和土匪強盜沒差 唉 趕快報警吧 05/29 00:08
blueandgreen: 已經影響到你的人身安全了 05/29 00:09
nickyyaya: 原PO加油!這種事要自殺??有沒有搞錯?? 05/29 02:01
airliebeach: 原Po和朋友都加油! 05/29 02:37
llinin: 好誇張..............加油! 05/29 02:58
Black40: 人果然都只PO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啊 05/29 03:13
wangwen123: 請問樓上,原po有哪裡對他們不利你要補充嗎? 05/29 04:40
wangwen123: 那以後去超商試喝試吃就好啦,幹麻買?用了別人的東 05/29 04:52
wangwen123: 西還不付錢,對自己最有利...... 05/29 04:52
eunacat: 這局勢走訴訟較穩 05/29 05:35
lily410: 設計人真的很難當欸… 05/29 08:24
batlo: 加油!! 講到很多自己也遇過的情況 05/29 08:39
RedNoz: 這實在太扯了 有新的狀況跟處理進度嗎 要保護好自己歐歐 05/29 08:42
fang0423: 幫高調....同為設計人不能忍!! 05/29 09:23
momoan: 原po千萬要硬起來 設計用了就該付錢! 05/29 09:42
maybelay: 從頭到尾沒提到店名,他們在腦補什麼? 05/29 09:43
oscarbs: 給那個喊要自殺的人:自殺的勇氣不是用喊的。 05/29 09:43
oscarbs: 真的去死過就知道多難了 05/29 09:44
oscarbs: 還有死之前記得交代遺產跟這筆費用要怎麼付 05/29 09:44
oscarbs: 記得來告我。 05/29 09:44
NEROsaber: 愛死讓他死啊,房子又不是你的。 05/29 09:45
m0630821: 不要刪文阿,不要讓講話大聲的人以為裝瘋賣傻就可以贏 05/29 09:58
a126sam01: 幫高調,阿自己人在臉書po文取暖就不算是網路霸凌? 我 05/29 10:01
a126sam01: 笑了。 05/29 10:01
james732: 好可怕的故事…辛苦了 :( 加油!! 05/29 10:03
a126sam01: 建議原po趕快把他們的取暖文備份下來,順便告他們妨礙 05/29 10:03
a126sam01: 名譽啦。 電話內容跟簡訊如果有備份更好,再加告他們恐 05/29 10:03
a126sam01: 嚇罪。 05/29 10:03
sfunmato0410: 推原PO走法律途徑 使用者付費! 05/29 10:12
icq7584: 上法庭吧 05/29 10:31
LesRiot: 跟說要自殺那位說:不要自殺啦,要發生什麼事,老闆除了 05/29 10:32
LesRiot: 司要打,還要處理他的事情,這不是幫老闆增加麻煩嗎? 05/29 10:33
jay0515: 根本就看不出來是說哪一家店 是在擔心害怕什麼 = = 05/29 10:47
jay0515: 別以為大人就可以把年輕人吃死死,對於這種人訴訟就對了 05/29 10:49
calvin301301: 建議直接走法律途徑了 這無解 05/29 10:50
happybowpi: 提告,對方不會真的自殺的放心 05/29 11:13
happybowpi: 你看哪些真的自殺離開的案例,有哪個在行動前像他們這 05/29 11:13
happybowpi: 樣大呼小叫的? 05/29 11:14
happybowpi: 鄉土劇看太多的後遺症就是這樣… 05/29 11:15
umi8422: 死人沒有比較大,要死是他的事,事實就是事實,法扶會幫 05/29 11:25
knives24: 記得接下來的通話都要錄音啊 05/29 12:23
grandmabear: 幫高 05/29 12:49
noman2242: 幫高調~ 05/29 12:57
ainycka0815: 真的好誇張阿....明明已經用了人家的東西卻不付費 05/29 13:00
yinz69: 加油~台灣最美的風景果然還是人啊.....慘 05/29 13:09
ammas: 絕對不要刪文也不需刪文,做錯事就鬧自殺哪招 05/29 13:18
yukki: 你就任他去告 反正他們無法舉證 你的文章也沒實質損害他們 05/29 13:22
yukki: 的商譽 這是告不成的 敗訴的話他們也要負擔訴訟費用 要是真 05/29 13:22
yukki: 有信心能成案就不用打來五四三 現在只是怕被你告先發制人 05/29 13:22
yukki: 而且不想付錢在盧而已 說不定還能說因為她精神崩潰跟你要 05/29 13:22
yukki: 點和解費 事實是都她們一面之詞 真的自殺了嗎?送醫院了? 05/29 13:22
yukki: 瘋了的精神鑑定證明呢?全都沒有。這家人很惡劣,勸你絕對 05/29 13:22
yukki: 不要屈服退縮。 05/29 13:22
yukki: 還有她傳給你的簡訊和來電次數頻率通通要保留紀錄,嚴重的 05/29 13:26
yukki: 話可以反控他們騷擾 05/29 13:26
yukki: 原po你可以搜尋FB上有位呂秋遠律師 或許他能給予有用的建 05/29 13:27
yukki: 議 05/29 13:27
soarinthesky: 那個Black40網友都只會出來放個冷槍,敢解釋? 05/29 13:53
Sephiroth: 經一事長一智,任何東西都是這樣,現代社會講人情已無用 05/29 13:55
Sephiroth: 不用因為對方熟識,人好,態度和善就覺得應該不會怎樣 05/29 13:56
Sephiroth: 再熟的朋友我也會說:熟歸熟,一碼歸一碼,牽涉到錢的事 05/29 13:56
Sephiroth: 白底黑字寫清楚 05/29 13:56
dream187kimo: 莫名其妙,你又沒指名道姓是誰,告個毛? 05/29 15:26
dream187kimo: 碰到這種人就是要硬,建議轉八卦。 05/29 15:26
dream187kimo: 還有,事情都發展到這地步,請告到底 05/29 15:27
dream187kimo: 另外該簽約就簽約,不要手下留情 05/29 15:28
dream187kimo: 原PO贊成轉八卦嗎? 05/29 15:34
skyblue4430: 前面有po文者推文:(感謝大家,已轉法律板!朋友現在 05/29 15:51
skyblue4430: 堅決硬起來準備提告了)應該不用再另外轉其他八卦之 05/29 15:51
skyblue4430: 類的版了吧? 05/29 15:51
ice0514: 推 辛苦了 不要屈服這種莫名的事情 加油 05/29 16:35
KanoLoa: 哈哈哈是我就告到底還笑她只會自殺 05/29 17:14
KanoLoa: 不就吃你好欺負嘛 真的自殺我也只會覺得沒拿到報酬真衰 05/29 17:16
KanoLoa: 你就是一開始沒放名字出來對方才會纏 不然第一時間就匯 05/29 17:18
KanoLoa: 款止火了 05/29 17:18
FESTUM: 加油 撐下去 別被他唬住 收集好資料準備跑法院 現在退縮就 05/29 17:23
FESTUM: 會被得寸進尺搞 真的上法院之後法官 律師可不是好唬的 05/29 17:24
soulfaker: 太扯了,拍尼當搞銷郎,不跳出來根本沒人知道他是誰 05/29 17:42
soulfaker: 轉八卦只會給原po造成更多麻煩。自己小心,一切留證據 05/29 17:43
soulfaker: 站不住腳的是對方,歡迎他去告。 05/29 17:44
soulfaker: 做了虧心事受公評≠霸凌,不要再超譯霸凌了,自殺沒有 05/29 17:45
soulfaker: 比較大 05/29 17:45
soulfaker: LAW板的文,建議把時間序、事件整理清楚一點列出 05/29 17:55
yinllg: 當一發現有問題 05/29 17:57
yinllg: 你提要簽合約時 你如果本人"親自"到場說清楚講明白 05/29 17:57
yinllg: 別叫你朋友代送的話 或許事情就不會那麼多了 05/29 17:57
yinllg: 還有上面說要笑對方自殺的 不清楚雙方的糾葛和內容 05/29 17:57
yinllg: 發言時請你三思 無論對方是真自殺假自殺 05/29 17:57
yinllg: 你都不應該這樣說話 05/29 17:57
zankarasu: 我也認為原PO很客氣了,能拖到一個月耐心和對方磨 05/29 18:00
zankarasu: 大家之所以會不恥這人自殺,是因為對方行徑惡劣 05/29 18:01
zankarasu: 白用人家東西一個月不說,還反過來恐嚇威脅要自殺 05/29 18:02
zankarasu: 另外不管糾紛是什麼,對方沒付錢是事實 05/29 18:02
zankarasu: 就算自殺,錢還是欠在那裡,難道對方家沒腦袋清醒的人? 05/29 18:03
zankarasu: 怎麼會一家子都認為不付人家錢很理直氣壯,好誇張@ @ 05/29 18:03
zankarasu: 如果是我,一個禮拜惡意不付錢,就直接公布店面了 05/29 18:04
zankarasu: 不然就轉八卦,跟他客氣? 敢欺負人就要敢承擔後果 05/29 18:05
luv5566: 啥叫"無論對方是真自殺假自殺"?拿死威脅人就很高尚? 05/29 18:27
luv5566: 真要死就不要說出來威脅人,要做就去做 沒人攔你 05/29 18:27
yinllg: 不付錢?行為惡劣?欺負人?腦袋不清醒?理直氣壯? 05/29 18:28
yinllg: 我一個旁觀者 至少我知道這文章一方的論點 並不是雙方 05/29 18:28
yinllg: 懂不懂我想說的 我倒是無所謂 05/29 18:28
luv5566: 三萬塊換一條命?也夠奇葩的 05/29 18:28
yinllg: 不是喔 其實自殺不關3萬塊的事 是各位的一言一行 05/29 18:36
當一發現有問題時 就主動連絡而不是已讀不回事情或許就不會那麼多了。 當一發現有問題時 就不要使用別人的設計品 事情或許就不會那麼多了。 當一發現有問題時 自己願意回覆「這個方式不好」事情或許就不會那麼多了。 當一發現有問題時 出面處理而不是自殺 事情或許就不會那麼多了。 還有,朋友並不是代送合約。 而是溝通無效時請第三方出來跟你確認雙方溝通結果是否一致。 如果真的覺得看小魯我打的文不夠清楚,我很願意公佈一部份處理掉名字的錄音,或是一 萬三千字的逐字稿。 如果還不清醒,等法院判決我也很願意公開。 (我尤其願意公開你們污辱設計圈的話) 小魯說真的,不要再逼我,事情要越鬧越大的人不是我。 你們要把一個人逼到最後,受傷的是站不住腳、得寸進尺的人,我也說了,這件事已經不 是「我要拿到我本來該有的錢」而是「我不想因為自己沒簽合約的愚蠢行為,放生人出去 危害設計圈生態」。 謝謝大家,小魯已經很認真在把資訊匯整了,謝謝你們的幫助。 後續再待補上。 -------- ※ 編輯: takofishsun (114.46.223.2), 05/29/2015 18:41:07
KanoLoa: 我一樣會笑 也為自己言行負責 我現在說我不想看到y 你 05/29 18:42
KanoLoa: 再推文 不然我就自殺 那你現在怎想 05/29 18:42
luv5566: 一言一行怎了?我不能發表可受公評之事的評論? 05/29 18:43
luv5566: 也太玻璃心了吧?早餐店要名聲就循法律途徑給自己公道啊 05/29 18:44
luv5566: 我看根本是站不住腳又不想被罵。這是什麼詭異的心態?y 05/29 18:44
luv5566: 然後自殺再來說網路霸凌?哇靠 什麼都推給網路就好了啊 05/29 18:45
luv5566: 要自殺的乾脆去停掉網路好了,讓他看到實在是太危險了 05/29 18:45
myaku524: 反正拖一個多月沒付錢又威脅人就是理虧 05/29 19:00
myaku524: 還敢出來辯論罵受害者,這世界真奇妙 05/29 19:00
myaku524: 別跟纏你的人囉嗦,公事公辦,都交由律師窗口 05/29 19:01
myaku524: 很高興看到你捍衛權利,大部分的設計圈真的被欺負久了 05/29 19:03
myaku524: 久到讓業主認為叫我們做圖不付錢也無所謂 05/29 19:03
myaku524: 如果你沒出來講,他們原本就打算這樣裝死不付錢吧 05/29 19:05
myaku524: 這種店做出來的食物能多有良心,我絕對不敢吃 囧 05/29 19:05
ta29: 真要自殺就快點 05/29 19:06
myaku524: 他們很怕被轉貼,就在臉書狂轉讓大家知道好了- - 05/29 19:20
arrakis: 目前看起來原PO站得住腳,但要注意對方可能尋仇。 05/29 19:24
Granadilla: 真的太誇張 不珍惜生命就算了 全家都是神經病 05/29 20:59
Granadilla: 到底是那家早餐店 請告訴大家 避免被下毒 05/29 21:00
soulfaker: 提醒一下大家義憤的同時小心訟棍 05/29 21:44
ahole: 被詐欺了 05/29 21:47
reiory: 看不出是哪間店+1 覺得是假自殺= = 05/29 22:30
peipeiko: 我也覺得是假自殺啦 05/30 01:51
dinayogi11: 哇靠超誇張... 05/30 02:12
yu0117: 見笑裝生氣吧,為了省那點錢就自殺,那條命也不過就這樣, 05/30 08:41
yu0117: 自己想凹人還在那邊演… 05/30 08:41
winman983: 求後續,另外想知道早餐店在哪? 05/30 08:51
c288347: 加油~告贏他們,只會欺負年輕人 05/30 14:41
zankarasu: 業主的親友在臉書此標題文下的回應,有自爆早餐店在哪 05/30 20:54
zankarasu: 是那親友自己把店名截圖貼出,查一下她的臉書就知道了 05/30 20:55
zankarasu: 朝陽附近,店名跟花朵有關,那家我吃過覺得還好(毆) 05/30 20:55
zankarasu: 話說該早餐店的臉書封面圖,用的是否是原PO拍的攝影照? 05/30 21:11
zankarasu: 如果是的話,未付款前也要叫業主把照片撤掉 05/30 21:12
ta29: 不知道那隻手機打下去會聽到什麼 05/30 21:18
myaku524: 從他們的回應,好像不覺得自己有錯,也不把事講清楚 05/30 21:27
myaku524: 我是不知道拖欠一個月設計費還裝死的人有什麼理由大聲啦 05/30 21:28
myaku524: 自殺無敵的話,我去搶銀行再自殺,警察就不會抓了嗎 囧 05/30 21:29
myaku524: 寧願搞自殺也不付錢的心態到底..... 明明是滿大的店面 05/30 21:29
myaku524: 之前幫早餐小攤車做設計,老闆還比他們有誠意 05/30 21:31
ta29: https://goo.gl/OgMaoC 回應感覺超讓人不舒服的 05/30 22:28
kasoudeath: 他們說一直有要匯款,但又不說來龍去脈 05/30 22:31
kasoudeath: 若真的有心想匯款,會拖到一個月讓原PO上來PO文嗎 05/30 22:31
kasoudeath: 如果原PO沒把事情爆出來,他們根本沒有要付錢吧XD 05/30 22:32
kasoudeath: 我接案時,都是給檔前請對方匯,或給檔後三天內匯 05/30 22:32
kasoudeath: 客戶也都很配合 (給檔後超過一禮拜沒匯就很慢了吧) 05/30 22:33
kasoudeath: 光明正大用了對方的設計一個多月,沒付半毛錢 05/30 22:33
kasoudeath: 然後說很有心想匯款,呵呵= = 05/30 22:33
kasoudeath: 現在原PO出來挺身要錢,就搞自殺,好讓人無言 05/30 22:34
kasoudeath: 就算設計品需要修改,也不能以此不付錢啊 05/30 22:36
kasoudeath: 該付的還是得付,頂多設計者事後再幫忙調整一下 05/30 22:37
kasoudeath: 何況檔案送交印刷廠那刻,就代表業主承認此檔可用了 05/30 22:37
kasoudeath: 不然幹嘛要設計者交檔? 事後再東挑西揀不付錢實在好棒 05/30 22:37
kasoudeath: 真的直接上法院最快,感覺他們用理說不通 05/30 22:38
dews8869: 幫高調 原po加油! 05/31 01:29
CreamCat4967: 原PO加油,幫高調。大家都幫我把想講的話講完了我就 05/31 01:42
CreamCat4967: 幫分享哈哈哈。 05/31 01:42
llinin: 原PO請收信, 另外網友請理信回文章,免得有人作文章 05/31 02:28
takofishsun: 在SOHO版有新貼文,請熱心人士幫轉到Fb,希望他們會 05/31 02:59
takofishsun: 看見 05/31 02:59
takofishsun: 非常感謝llinin的提醒!!(跪) 05/31 03:00
OolightoO: 推 05/31 09:30
babyxx1205: 有事嗎那老闆 06/01 08:47
eunice0802: 她自殺?怎麼可能?你到現在還相信她說的話? 06/05 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