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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是一個在美國就讀第二學期的博士生 由於原本學校其他department的co-adviser(資金來源)回教授原本國家的學校任職教 授, 但我們都喜歡也願意跟彼此繼續工作 目前教授說可以在新學校(不在美國)打算之後用consulting的名義來資助我, 一年分成 三次轉consulting fee給我, 也經過他們系上同意 想請問大家稅務上, 這樣會有問題嗎? 會不會轉到我台灣的銀行會比較單純一些呢?身為 在美國的國際學生這類型的consulting會不會有問題呢?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5.21.160.102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abroad/M.1616593885.A.BD5.html
mmonkeyboyy: 他可以轉給系上 讓系上用來付你學費生活費就可以了 03/25 03:40
mmonkeyboyy: 轉給你 你就變成在美國有工作了....這個不好 03/25 03:41
dividebody: 但以前板上的見解似乎認為遠端其他國家工作不算在 03/25 06:06
dividebody: 美國有工作? #1UvzzZTO (VISA) 03/25 06:06
dividebody: 如果是國外學校,感覺應該跟美國商業無關? 03/25 06:07
cchris: 如果和美國的商業行為無關,那是不符合工作的定義 03/25 09:03
cchris: 這個收入也不是US source或connected to US trade 03/25 09:04
Pasture: 謝謝大家的回覆! 請問C大 這樣的話直接匯到美國的銀行 03/25 10:11
Pasture: 帳號的話 報稅需要注意什麼嗎? 因為這樣的話好像沒有美 03/25 10:13
Pasture: 國的收入了 謝謝。 03/25 10:13
mmonkeyboyy: 這個 要看當地學校怎麼算吧....看他給的位置有關 03/25 12:34
mmonkeyboyy: 這樣說好了 如果這筆錢完全不經過美國校方 也沒任何 03/25 12:34
mmonkeyboyy: 同意書和對價關係 那可以就當海外工作囉 03/25 12:35
mmonkeyboyy: 如果是有對價關係 有合約的 那就最好不要 03/25 12:35
Pasture: 了解了 感謝M大回覆! 03/26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