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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代碼(AID): #1NZoK7y9 (talk) [ptt.cc] [公告] talk板板規 2016.07.20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468998919.A.F09.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m 1 7/20 steve1121 □ [公告] talk板板規 2016.07.20
laurenceliu: 板主大大 本肥理解能力較差08/24 14:47
laurenceliu: 徹底了解板規之前不敢隨便發文以下問題還請抽空08/24 14:47
laurenceliu: 回覆 謝謝!08/24 14:47
laurenceliu: 2、灌水文條款 08/24 14:47
laurenceliu: 2.1 本板不歡迎帶著不當意圖(如發文門檻、 08/24 14:47
laurenceliu: ^^^^^^^^^^^^^^^^^^^^^ 08/24 14:47
laurenceliu: 競選門檻等)來衝文章數及P幣之使用者08/24 14:47
laurenceliu: ^^^^^^^^^^^^^^^^^^^^^^^^^^^^^^^^^^08/24 14:47
laurenceliu: 2.2 每天發文限制為50篇,違者視為惡意灌水08/24 14:47
laurenceliu: ^^^^^^^^^^^^^^^^08/24 14:47
laurenceliu: ** → 請問2.2與2.1有無互相抵觸?08/24 14:47
laurenceliu: 2.5 請勿發表無意義或缺乏意義之文章,08/24 14:47
laurenceliu: ^^^^^^^^^^^^^^^^^^^^^^^^^^^^^^^^08/24 14:47
laurenceliu: 超過五篇則視為惡意灌水08/24 14:47
laurenceliu: ^^^^^^^^^^^^^^^^^^^^^^08/24 14:47
laurenceliu: → 請問有沒有明確認定標準?08/24 14:47
laurenceliu: 稍微看了目前此看板文章08/24 14:47
laurenceliu: 無法得知板主判斷依據08/24 14:47
今日才發現使用者 laurenceliu 推文提出板規上的疑問, 因此,作了下列的說明與回答。 一、板規 2.1與 2.2是否有互相抵觸?   本人是認為沒有互相抵觸。在板規2 的規範為「灌水文條款」,例如:在前些日子   有一位使用者發表了一篇文章,內文大意為表示因特定原因所以需要發表大量的文   章。以該案例來說,雖然有符合板規 2.1規範中的「不當意圖」,但僅僅只有發表   一篇文章,所以我是認定為「僅有不當意圖,但未達灌水或衝文章的標準」。 二、那要發表多少篇文章,才符合持不當意圖之灌水或衝文章的標準?   我的認定標準是短時間內連續三篇以上,或單日超過五篇以上,且自承因特定原因   需要在本看板衝文章,那就可以考慮以板規 2.1判定違規。當然這僅僅是我認定的   標準,在實務上還是會儘量與板主 hateOnas 進行討論,並協調出一個標準以利執   行板務工作。 三、板規 2.2為單日發表超過50篇文章,也就是單日發表第51篇文章,就判定違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6.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472209978.A.36D.html
e223445: 好窩o'.'o 08/26 19:31
anc5566: 原來如此 08/26 21:04
PPTer: 不當意圖要怎麼判定? 08/27 09:10
steve1121: 2.1 本板不歡迎帶著不當意圖(如發文門檻、競選門檻等). 08/27 11:03
steve1121: 通常為自承,不然很難判定。 o'.'o 08/27 11:04
hateOnas: 有意義的文章超過50篇就是惡意灌水啊 08/29 16:22
hateOnas: 但是 無意義的文章就算沒超過50篇 有五篇就是惡意灌水 08/29 16:22
hateOnas: 歡迎這位使用者喔 ~( ̄▽ ̄)~(_△_)~( ̄▽ ̄)~(_△ 08/29 16:23
hateOnas: 附議 收精華區 08/29 1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