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ovebbcc:你的檢舉不就賞你在組務的申訴壹XX? 12/11 07:43
→ lovebbcc:你自己檢舉人家的事情你都做過還申訴哩 如果你認為你無罪 12/11 07:44
→ lovebbcc:放棄在組務的申訴乖乖接受判決 阿禁言十天我又不會痛 反 12/11 07:45
→ lovebbcc:到是有人就痛了喔 我虛心接受版主判決該桶就桶也不會遇 12/11 07:45
→ lovebbcc:到判決不如己意就跑去組務申訴啊 以上說明XD 12/11 07:46
→ lovebbcc:此檢舉只不過證明了你自己都認為多篇文章討論同一事項連 12/11 07:47
→ lovebbcc:你自己都不認同了 結果還去申訴哩 建議版主把這篇引組務 12/11 07:47
→ lovebbcc:讓小組長看看某些人自己申訴自己重複討論同一議題在那抗 12/11 07:48
→ lovebbcc:議申訴 結果又用同一條規定去檢舉人家的兩面手法難看啊 12/11 07:48
→ lovebbcc:版主請這篇就桶了我吧 然後用這篇給小組長看某人的嘴臉啊 12/11 07:53
→ lovebbcc:愛玩版規 就要有氣度 我真的違規就桶也不會亂無病呻吟... 12/11 07:54
lovebbcc前版主說顛倒了吧?顛倒是非黑白。
是誰檢舉本人違反板規二-10,是你吧?
是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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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新思維]若只出現在單一建議文 板務就不會認為違規
但是您的[新思維]在第一篇建議文修文提出後
又在第二篇建議文修文提出時就構成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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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版主吧?
本人提出這檢舉,這是要知道版主的判決標準是否一致,如此而已。
總不會
抓本人違規,是盡量在兩篇建議文找到某一部分一樣的,就算違規;
抓別人違規,卻是盡量找到某一部分不一樣的,就不算違規吧?
※ 編輯: ask1234 來自: 61.64.19.253 (12/11 16:36)
※ 編輯: ask1234 來自: 61.64.19.253 (12/11 16:49)
→ lovebbcc:如果你認為你那樣無罪甚至還需要申訴組務你就不應該檢舉 12/11 17:12
→ lovebbcc:如果你檢舉就是表示你也以經認為2-10版規的規定 剛好給你 12/11 17:12
→ lovebbcc:的申訴作出完全相反的行為 12/11 17:13
→ lovebbcc:反正我都說了 反正自打嘴巴的不是我 我虛心接受版主判決 12/11 17:13
→ lovebbcc:更不會在判決後還不服怎樣 遵守版規 該罰就罰 反觀..... 12/11 17:14
前版主的邏輯真是有趣!!事情顛倒來說,還說的那麼自然。
你應該說
setzer版主若認為本人的行為違反板規二-10,
那你的行為,setzer版主認為有沒有違反板規二-10?
※ 編輯: ask1234 來自: 61.64.19.253 (12/11 17:24)
推 setzer:1. lovebbcc第一篇建議文僅提到[意圖引導違反版規] 而在第 12/11 18:17
→ setzer: 二篇文則有了[刻意用挑釁言論][引人推文][挑釁引戰]等字 12/11 18:17
→ setzer: 句闡述 且文章該段的訴求點是針對發洩文規範 因此不算針 12/11 18:17
→ setzer: 對同一建議重複發文 檢舉不成立 12/11 18:17
→ setzer: 板務方面的標準是 針對同一個議題是否有新事證或新的 12/11 18:18
→ setzer: 思維切入角度的闡述是判斷重複發文與否的重點 並不是 12/11 18:18
→ setzer: 光看觀點是否相同 12/11 18:18
※ ask1234:轉錄至看板 L_SecretGard 12/11 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