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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D0037 【裁判日期】公元2012年九月二十七日 【裁判案由】9/24 canandmap □ [檢舉] Road板板主未依板規執行板務 使用者 canandmap 檢舉 Road板板主未依板規執行板務, 經審閱其板上之文章、該板板規和站規,做出判決如下: ------------------------------------ 主 文 請板主受理檢舉,並重新檢視 #1GMMqnpH (Road) 相關推文的違規狀況。 ------------------------------------ 理 由 一、Road板板規: 1、犯下各板規者,初犯警告,再犯水桶七天,累犯者最重可永久水桶 部份板規有特殊條例則依其規定。 __1.因發文遭警告者。其文章亦將一併劣文退回(2009.3.9 增 2012.3.18 修) __2.初犯定義 .前次警告or處刑期滿 18 個月者。(2012.1.1試辦 6.11修) 6、評論道路政策時,禁止進行任何人身攻擊。 __1.對不特定人作攻擊。不受板規第一條初犯者限制(2007.5.5新增) __2.對特定版友作人身攻擊,以受影響者提出申訴為準(2012.3.18修正) 二、依據 #1GNpgC3M (L_LifeInfo) 提出檢舉文: 文章代碼(AID): #1GM3F1Em (Road)
TAMAD:被一堆大咖噓 真的都不認為自己那裡有問題嗎? 文中一開始把09/19 16:04
TAMAD:自己講得似乎較理性 其實跟你朋友還不是一個樣09/19 16:05
判定非人身攻擊。 文章代碼(AID): #1GMMqnpH (Road)
afubo:我想好好看你的言論不想出去09/19 16:08
TAMAD:傻眼 自己尿不準在怪馬桶歪 不受教還可以講話那麼大聲??09/19 22:14
TAMAD:路痴就不要自己開車上路ok!? 自己無知還要牽拖別人09/19 22:17
無知:負面詞,判定為人身攻擊。
afubo:我也慶幸還好你有這個路痴朋友 你才可以繼續在這邊無限跳針09/19 22:20
TAMAD:問題早就解決了 是你自己視若無睹罷了 跟你那位朋友一個樣09/19 22:26
kudo070125:你前後一直矛盾 然後不斷跳針山海線的事情09/19 21:51
kudo070125:完全無助以後你朋友開車找路09/19 21:51
kudo070125:你在重複跳針"為何山線走一走會變成海線!"之前 先檢討09/19 21:27
kudo070125:一下為什麼不知道要在系統交流道切換吧= =09/19 21:27
afubo:再跳針嘛 原文說不知道國道三號會不會到南崁09/19 22:02
afubo:上面推文又說看過地圖導航了 也太好笑了一點09/19 22:02
文章代碼(AID): #1GMT6irY (Road)
TAMAD:沒有人一開始就要戰 你的話不斷跳針又前後矛盾 態度又見笑轉09/19 22:48
TAMAD:生氣 要大家不發火也難~前面說教了又如何 還不是繼續抱怨 現09/19 22:50
TAMAD:在又來裝理性勿戰 聲稱被大家言語霸凌 毀了一位未來的高手09/19 22:51
TAMAD:這邏輯通嗎? 不回應也沒差 本來就沒有要戰 純粹看不下去09/19 22:52
TAMAD:好笑 大家要幫你解決問題 被你一句不爽不要看回絕 現在才承09/19 22:56
TAMAD:認是反串 簡直是莊笑維! 我覺得自己真蠢~算了~09/19 22:57
判定非人身攻擊。
Hastings:廢文09/20 12:24
KCETinTW:原po及其友人這種態度不噓不行09/20 14:50
qwe753951:請別開上路害人09/20 20:14
aprendes:我相信你朋友不懂不是她不學 應該是你表達能力的問題09/20 23:54
aprendes:你朋友還真倒楣 被你拿來當擋箭牌還要被版友誤會傲嬌09/20 23:55
判定非人身攻擊。 經組務檢視相關推文,「路癡」一詞解釋為:容易迷路、搞不清楚方向, 判定非人身攻擊。 所以請板主受理檢舉並重新檢視 文章代碼(AID): #1GMMqnpH (Road)
TAMAD:傻眼 自己尿不準在怪馬桶歪 不受教還可以講話那麼大聲??09/19 22:14
TAMAD:路痴就不要自己開車上路ok!? 自己無知還要牽拖別人09/19 22:17
對該檢舉案進行判決公告。 請於三日內改進。 L_LifeInfo 代理小組長 Makotoy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71.20.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