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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andreli 被申訴人:conk 看板板名:e-coupon 判決內容: 版主沒有公告判決 申訴訴求: 撤銷水桶判決 申訴理由: 1. 10/27 公佈 #1IRG8FlN (e-coupon) 新版規 11/01 開始執行 #1ISu0ya3 (e-coupon) 但是此版規在原有版規3.9中早已規定: 9.退換貨必須依商店之規定, 不得拒絕退換貨及取消訂單. 違者水桶30天 根據這個版規, 本來就必須依照商店規定, 為何還需要加訂下述版規, 而且沒列在原有版規內, 這個新增版規也完全不合邏輯: 關於退/換貨處理,請依照法令遵循。 請代訂者不得拒絕。 從11/1日起,代訂文中請寫右列文字"退/換貨依商店之規定處理", 若文中沒有寫明,則違反3.9規定,水桶30天 2. 因為我上個月曾在該版幫忙代訂一次六百多元, 這個月因為自己上個月又花了八千多元所以有折價券, 基於之前受惠於 其他版友的關係, 單純只是想回饋曾經幫助過自己的人。 用了自己上個月的po文之後, 沒想到11/1號又多了一條會劣文加水桶的禁止 提供帳號讓版友匯款的版規, po文之後發現到了違規情形, 因為沒被水桶及劣文過, 緊張的馬上就刪除了, 然後補上修改過後的文章, 查閱文章時間就知道真的是馬上刪除然後新po的, 並非手動置底。 我知道這樣可能會讓管理者不好管理, 但是很多看版在於手動置底的情況裁決 也是有看時間跟原因的, 我已經向管理者說明的我的情況, 但是不被採納, 迅速制訂並開罰的兩條新版規, 目前造成多人在 e-coupon 版被水桶。 3. 附上信件溝通: #1IUbyjaI (L_LifePlan) #1IUby-ej (L_LifePlan) 補上第一封溝通信件: #1IUc0KDu (L_LifePlan) 4. 再補上各公告時間, 我所依照的規定就是 11/02 gargamel 所修改的, 連更新時間最新的版規都不用統一的話, 以後進版要從哪一篇開始爬文呢? ★ m 810/27 conk □ [公告]關於網購退/換貨處理,請依法令遵循 ★ M2310/31 abyssor □ e-coupon徵求專區(2013/11) ★ M2110/31 abyssor □ e-coupon分享專區(2013/11) ★ m 111/01 gargamel □ [公告] 即日起[代訂]文禁止預收貨款 ● ★ m 11/02 gargamel □ [公告] 本板規定 更新3.0 <請進!!!!!> 5. 依小組長要求補上被水桶文章: #1IUcSUMI (L_LifePlan)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60.148 ※ 編輯: andreli 來自: 114.32.160.148 (11/06 23:29) ※ 編輯: andreli 來自: 114.32.160.148 (11/06 23:51) ※ 編輯: andreli 來自: 114.32.160.148 (11/07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