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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loverlover 信箱] : 作者: Mike70109 (New) : 標題: [申訴] hypermall大賣場板-與G板主溝通無效 : 時間: Sun Feb 27 18:54:48 2011 : 小組長您好 : 打擾您了 : 由於上任以來 : 大賣場板因為板友的建議 : 所以有修改板規的需要 : 而與其他兩位板主商討時 : ganbaday一再地忽視我與knnioio的意見 : 常以程序、站不站得住腳等理由反駁我與knnioio提出來的建議 : 而我與knnioio都是參考板上板友的意見統整出來的 ^^^^^^^^^^^^^^^^^^^^^^^^^^^^^^^^ 我從未忽視,而是舉例反駁你的提案,點出其缺點跟風險,遭遇什麼狀況時會出事 如果你有理,幹嘛被我說服? 幹嘛不講道理反駁? 參考板友意見會制定出嚴格的標題格式? 再來手軟下不了手? : 最近,因為是否管制推噓文之規定而舉辦投票 : 於投票提案中所述 : #1DL0Yfed (hypermall) : 提到投票方式為以下方式 : 10種選擇,那就每人都有10張票,如果能接受7種方案就投下7票,都接受就全投~ : 這樣能避免「賽局理論」的情況出現,也不會「棄保效應」或者「票數過於分散」, : 選出來的選項就是最多人能接受的方案,也將成為以後的版規。 : 但ganbaday卻在#1DMLe-_E (hypermall)公告中 : 在未告知我與knnioio的情況下擅自修改投票規則 : 1.現階段有8個選項,每人8票,只限制很低門檻(登入90次),防止大量申請帳號而已 : 讓大家投票選擇可以接受的,能接受7種方案就投下7票,只接受1種就投1票 : 請按大寫V投票,兩個投票都是7天 : 2.等上面投票結束之後,取前兩高票出來,舉辦「公民連署」,屆時會另行公告 : (不清楚連署功能的,請參考群組板有很多範例,依照群組連署規定辦理) : 也就說,第二點為多出來的規則 完全錯誤,一、二兩點組合起來,就是原來的規則,原本的意思是8格公投的 : 但因為我與knnioio因為未仔細看公告 : 而向他致歉,表示我與knnioio未仔細看公告 : 導致到現在才表明反對投票規則 : 事後,我與knnioio表示 : 因舉辦投票為重大板務 : 需由三位板主共同討論提案、投票規則 : 故要求ganbaday取消公投案 前面那篇有完整反駁 : 且公告文為投票定案 : 卻在未告知的情況下 : 擅自修改投票規則 : 我與knnioio認為ganbaday已不尊重我們兩位板主 : 但ganbaday卻以不符程序、面子問題為由 : 反對取消公投案 : 取消公投案有兩大主要原因: : 1. ganbaday於請假時間上線處理板務實為辛苦 : 但請假前及請假期間均未交代我及knnioio板務 請假時的代理制度老早就說好了不是嗎!? : ganbaday卻在未銷假的情況下於2/21 PO了一篇 [公告] 記名公投即將開始 : 我跟knnioio認為 : 既然上線時間緊迫且投票結果尚未出爐下 : 於投票結果出爐前舉辦公投案實在不妥 : 且小組長可參考#1DOeNX8A (hypermall)這篇最原始編輯記錄 : ganbaday未清楚交代板務、文章中也未詳盡說明此公投案 : 導致我與knnioio、及板上板友不清楚公投案 做賊喊抓賊大概就是指這個意思... 事前公告就已經講明白了流程有兩個階段,第二階段時間到了當然只講第二階段 我怎麼可能事先猜到你們公告看都不看,還需要提醒你們第二階段是早就訂好的?????? 就好比申請廢板先公告請大家備份,一周後會唯讀or隱板,進入待砍程序, 一周後出來說現在要唯讀,待砍程序一個月,然後你這時候跳出來說: 怎麼唯讀之前不先說?上次有說過今天要唯讀,這次公告也要提醒是上周公告有講過阿 : 2. 截至目前為止,有二~三位板友來信表示 : 程序上有沒有符合不是挺重要 : 重要的是需要讓大家曉得公投案在做什麼 : 但也有板友表示 : 公投案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 : 程序有沒有符合也不是重點 : 重要的是盡快取消公投案 : 讓板上恢復以往的平靜 : 這部分小組長可參考#1DOeNX8A (hypermall)底下板友之推文意見 : 意見並非我與knnioio提出來的 : 小組長可於hypermall板上搜尋ganbaday之文章底下板友推文可知 如果制度跟程序都不必照規定來,那PTT就可以拆了 證明江國慶被冤枉之後,就直接總統公告判決無罪賠錢,那司法程序算什麼? : 另外,我想請小組長給ganbaday予以建議及意見 : hypermall大賣場板是屬於PTT的 : 並非為ganbaday一個人所有 : 希望能多納入、參考板友之意見 : 不要一意孤行 : 因我跟knnioio希望ganbaday於公告投票前 : 如出現與之前討論提案中未出現的 : 需由三位板主共同討論 : 而ganbaday卻以我跟knnioio也未互相討論為理由 : 掩飾他這次的錯誤 : 事實上,我除了置底賣場DM、好市多會員FAQ外 : SM!標記標準也都有經過ganbaday及knnioio之同意 : (#1DK-zC2L (hypermall)#1DOoU35O (hypermall)) 標記方式本來就是格式的一環,最早就先吵過了好嗎? 這也是我提出,講解很久比較優劣才說服你的=_= 才不是你訂來給我們同意的... 信全部可以公開我沒意見 而其他你單獨操作的部分,哪一個有先知會過? : 而knnioio向ganbaday表示: : 不用太在意程序,如何讓使用者用容易使用版上才是最重要的 : ganbaday卻回信表示: : 那就不要訂定禁止事項才最容易使用 : 而不是想要訂禁止,訂了之後執行,才在那邊下不了手 : 我提出了整個政體改換制度,扛責任的說了算,想接的考慮看看 : 我與knnioio認為ganbaday已明顯推卸責任 k提出禁止濫噓政見並當選 => 我問你們怎麼定義這條,你們都想不到 => 我提案,你們毫無爭議的OK了 => 執行後有人不滿 => 又忽然覺得不該禁了 既然覺得不該禁,那幹嘛想要這個方向? 幹嘛定義過程中不反對? 有人不滿就事後諸葛............ "想要訂禁止,訂了之後執行,才在那邊下不了手" 不貼切嗎?? "不要訂定禁止事項才最容易使用" 難道不是嗎?? : 不應該放大絕表示如此 : 以上,請小組長明示後續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23.235.24
pockpock: 從這篇解釋完全可看出ganbaday的獨斷獨行 03/02 06:44
pockpock: 投完票重復又再舉行公投的行為 03/02 06:44
pockpock: 竟然完全沒有與另兩位板主討論 03/02 06:44
pockpock: 直接自行公告 03/02 06:44
pockpock: 導致另兩位板主 也是跟板眾一樣看了公告才知道 03/02 06:44
pockpock: 完全忽視另兩位板主 也不願聽取任何人的意見 03/02 06:44
pockpock: 找出大家都接受的方案 只有一意孤行 03/02 06:44
ujane:前3行=獨斷獨行 03/02 09:41
ujane:看了以後g板主很會說服別人,但這真的是說服嗎?還是其他板主 03/02 09:43
ujane:懶的再討論下去? 03/02 09:44
ujane:如果是真的說服, 那為何會有那麼多反彈聲浪? 03/02 09:44
ujane:板主群共同管理看板本應"互相討論",有爭議就"投票表決" 03/02 09:48
ujane:2位都反對你時仍一意孤行,堅守程序,板友反彈 03/02 09:49
ujane:弄的大家都不好做人,這是所謂的程序嗎? 03/02 09:50
ujane:從不靜下來想一下為何被反彈,這樣做好嗎? 03/02 09:52
ujane:另外想選板主, 本應了解板友們的"需求"是什麼 03/02 09:52
ujane:不對的事馬上改正一點也不困難,這是做板主的sence 03/02 09:54
ujane:g板主管法大概是去樓下丟垃圾時穿西裝打領帶(全盤考量) 03/02 10:05
ujane:醫院裡的急診醫生若看到病患進來還要先抽血驗尿做超音波後 03/02 10:07
ujane:看到報告後才評估治療手段,大概存活率不會超過1%(程序) 03/02 10:08
ujane:今天g板主就算"說服"了2位板主,也不能代表讓板友"心服" 03/02 10:12
ujane:不是管理職=神, 廣大的板友=愚民,哪一方都有可能做錯 03/02 10:13
Geforce2GTS:急診室醫生比喻失當 管板不等於急診 程序確有其重要性 03/02 10:28
Geforce2GTS:要說的話 急診也有自己一套的程序不是嗎? 與門診不同 03/02 10:29
ujane:直至今天的管理,許多地方已造成板友反彈,還是要堅守你的觀念 03/02 10:29
ujane:可能我沒寫很好= =,意思是要表達每個板都有不同民情 03/02 10:30
Geforce2GTS:管理職=神 板友=愚民 組務板討論應客觀而不是酸言酸語 03/02 10:30
ujane:個人國文是沒學很好.願聞若要形容這情況的話要用什麼詞呢? 03/02 10:36
Geforce2GTS:管理職跟板友 哪一方都有可能做錯<=神與愚民用語拿掉 03/02 10:39
Geforce2GTS:這樣子比較不會有人覺得話中帶刺 感覺有沒有比較好? 03/02 10:41
ujane:模糊焦點了 03/02 11:44
ujane:但這也是要注意的啦 03/02 11:44
asdf76126:要是你尊重民主表決 根本不用說服 03/02 12:02
mmmms:先說,我對g板主詳細嚴格的執行板規一點意見也沒有,因為板 03/02 18:22
mmmms:規訂出來就是要執行,有bug就要修,修的方法得由三個板主自 03/02 18:23
mmmms:己去討論,可以直接公告或是公投,這都是正確的,不去執行才 03/02 18:24
mmmms:是錯的,不過有一點我覺得g板主得要了解,這個看板管得好不 03/02 18:25
mmmms:不好,取決於左上方那板主欄,不是任何一個板主可以擔成功或 03/02 18:26
mmmms:失敗的,當然這只是我的想法。 03/02 18:27
tonysd:講白一點 代理制度如果有分好了就不會有投票/公投其他板主 03/02 18:38
tonysd:根本搞不懂g板主在幹什麼東西的情況 這樣叫做交代清楚了? 03/02 18:38
tonysd:問題在誰身上其實很清楚了吧? 還要試著"說服"別人嗎? 03/02 18:38
tonysd:自己去開個個板,要多少板規投多少票多少公投都沒問題 03/02 18:39
tonysd:只要你能說服你自己! 這是大賣場板不是個人板 03/02 18:39
tonysd:每篇對於板友的回覆都是"反駁" "說服" 這樣叫做"尊重"? 03/02 18:40
tonysd:討論一段時間試著不讓事情鬧到現在這樣,但你似乎還是不懂 03/02 18:40
tonysd:不要一直強調自己做多少情,這些都不重要,板主都很辛苦 03/02 18:41
tonysd:這些東西在我眼裡看來"都是廢話" 03/02 18:41
tonysd:一直講制度 規定 怎樣的 怎麼不想那制度規定是誰弄來的 03/02 18:42
tonysd:都你自己定的就好了阿 03/02 18:42
tonysd:都會講板規自己寫了還不夠清楚嗎? 03/02 18:42
tonysd:事情鬧成這樣我覺得只有三種可能: 1.被拔掉 2.罷免 3.請辭 03/02 18:43
tonysd:我相信眾板友不會讓其他板主下台而讓大賣場板成為真個人板 03/02 18:44
trama:只是懶得理你 還以為自己是對的 03/03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