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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拿以前參選的政見出來討論 那我就幫忙還原真相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以下灰色字為節錄之引述,黃色字為我的論述,紅色字為爭點 : 一、首先,參選政見應該屬於一種承諾,除非有衝突,否則就該說到做到,毫無疑問。 : 那麼來看看三人的政見重點節錄版本 : 我的政見 1.選3個板主(廢話) : 2.發布暫時簡易版規(站規+法律),其餘不做任何限制(有衝突點s.) 2.上任立即發布暫時簡易版規 暫時簡易版規+其餘不做任何限制 會 = 板規最終定案? : 3.板主群討論板規大綱來,交由使用者公投決定要什麼板規(有衝突點s.) (也就是板規『全部民選』,板主只提出大鋼,大家都可提案+公投) 5.舉辦版規投票,讓大家選擇多數人贊同的版規,每一個版規限制必定影響言論自由, 而是否有必須做這層限制,交給多數使用者決定,少數服從多數。 板主會以備註方式,分析每條版規選項的優劣及影響,交給版眾以自由意志選擇, 例如全面限制注音文可能淪為文字獄一個無心手滑就被懲處,但板上文章會較利於閱讀; 而全面開放注音文則會偶爾出現非常火星的文,難以閱讀但可跳過不看; 折衷方案(例如限制注音文不得高於一定比例)則是前兩者的優劣綜合取其均衡 投票≠公投 公民投票(又稱複決、全民公決)係指公民就被提議之事案, 表明贊成與否時所舉行之投票,簡稱公投。公民投票是一種直接民主制的體現。 投票是指每一個人通過選票表達支持或反對某一意見或候選人。票站通常使用不記名投票 也就說,在大賣場板已完成投票為非公民投票 投票=讓大家選擇多數人贊同的版規=多選一or多選多 目前正在板上由G板主舉辦的是屬於記名投票 表明支持、反對或同意、不同意 也就是所謂的公民投票 在台灣最具代表性的公投案就屬下列案例: 2004年3月20日,中華民國陳水扁總統依公投法第十七條舉行防衛性公投, 兩項議題為強化國防、兩岸對等談判,結果投票人數都不過半而失敗。 2008年1月12日,舉行第三案及第四案公投,分別由民進黨和國民黨發動連署提出, 兩項議題為追討國民黨不當黨產及反貪腐,結果投票人數都未過半而失敗。 2008年3月22日,舉行第五案及第六案公投,分別由民進黨和國民黨發動提出, 兩項議題為台灣加入聯合國及務實返回聯合國,結果投票人數都未過半而失敗 (投票人數未過半是中華民國公投法案中規定的,於本申訴案無關, 詳情請見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20050 ) 根據ganbaday參選前的政見指出 板規投票是屬於非公民投票 ganbaday上任後,ganbaday認為的第一階段與政見相符合 但ganbaday認為的第二階段卻是政見中未提到的 而且公民投票還是在公告投票的當下才講的 一、首先,參選政見應該屬於一種承諾,除非有衝突,否則就該說到做到,毫無疑問。 請問,政見是上任後該100%執行嗎? 說到做到,所以沒說到的呢? 麻煩你節錄的時候 不要斷章取義 在你一開始參選的政見中 並沒有公投兩個字 : 4.其他: 依法行政、分權分工、互設代理人(無爭議,已執行) : k 的政見 1.整頓版面和精華區(廢話) : 2.廢除置底的商品問與答(無爭議,已執行) : 3.禁止濫用噓文與刪除推噓文(有衝突點a.) : 4.更改發文分類項目(廢話) : 5.初犯警告,再犯水桶(有衝突點b.) : M 的政見 1.不論文章的標題類別是什麼,標題後面都要打上地區+賣場名稱 : 範例:[問題] 內湖好市多 : 標題類別跟量販店名稱一定要空格,接著打你要問的主題(有衝突點c.) : 2.板主會根據標題:[問題] 、 [請益]搜尋該問題是否已被解答 : 已處理之問題,板主會收錄至精華區-商品資訊問答,以兩個禮拜為一期 : (空頭支票,每個問題挑都不挑全都收,還叫做精華嗎?當然也就沒做) : 3.檢舉區(無爭議,已執行) : 4.水桶&劣退名單(無爭議,已改到精華區執行) : 5.置底文(無爭議,已執行) : 6.版主群於上任後會訂定初版板規,(有衝突點s.) : 由hypermall板使用者根據初版板規給予建議,加以修改 : (也就是『自己先訂出』完整板規,user建議後修改) : ============================================================================ : 衝突點a.禁止濫用噓文 (以下流水帳依照時間順序) : 1.由於有這條政見承諾,所以就列入板規,問他們對於禁止濫噓有沒有好方法 : 2.他們都沒提出方案,我提出以下方案,他們都說OK : 【禁止對同一篇文噓文超過2次、且噓人必須要有具體且合理的理由】 不知道您指的是不是因為之前bibobaby、xd11223、peye、asdf76126被水桶的案例嗎? #1DIyZtxJ (hypermall) 剛好1/24您公告板規時,我有備份至信箱 3.推文(含噓、箭頭都是)限制: a.禁止妨礙閱讀之大量推圖(一篇內超過15行) b.禁止無意義、不知所云的大量推文(一篇內總共超過5行) c.禁止對同一篇文噓文超過2次 (***或許有更好的方案防止亂噓,請提案***) d.禁止發文者刪改他人推文,詳見 #1DF5mdRv 公告 推噓文違反規定者水桶7天、第二次14天,6個月內犯3次者水桶2個月 惡意洗推噓文者視為鬧板,水桶一年 (上面3-c亮黃色是我自行上色,非原版) MSN對話記錄 http://photo.xuite.net/mike70109/4448043/7.jpg
且噓人必須要有具體且合理的理由 由當時公告的板規版本指出 是沒有出現"且噓人必須要有具體且合理的理由" 根據 #1DIyZtxJ (hypermall)裡記載
xd11223:真無聊...02/04 11:33
peye: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X5302/04 11:51
asdf76126:會怎樣嗎02/04 13:10
版規1-3c,噓無具體內容,水桶七天。 又該篇文章當時適用於1/24公告之板規 再對照1-3-c 因為我跟K大看到判決結果 認為用兩次來判決太過於嚴謹 因此才會有後續修改板規的必要 請問,修改後有要求改判嗎? : 3.結果第一次執行之後,M 寫信來說,以為是"沒理由2次"才違規 : 我實在不曉得兩種禁止行為用頓號隔開了,居然看不懂還問都沒問就說OK... 我認為沒理由兩次的原因如下: 3.推文(含噓、箭頭都是)限制: b.禁止無意義、不知所云的大量推文(一篇內總共超過5行) c.禁止對同一篇文噓文超過2次 (***或許有更好的方案防止亂噓,請提案***) d.禁止發文者刪改他人推文,詳見 #1DF5mdRv 公告 推噓文違反規定者水桶7天、第二次14天,6個月內犯3次者水桶2個月 惡意洗推噓文者視為鬧板,水桶一年 不曉得您何時增加"且噓人必須要有具體且合理的理由"的 在修改上面這句前,ganbaday未主動提出討論 ganbaday於信件中表示原文如此 也因此我跟K大認為如您所說 : 4.中間吵了一個星期,結論居然是嫌我用詞太文言,看不懂!? ganbaday: 我發覺看判決看多了,打字會「官僚化」,你沒講我還沒發覺 你自己都這樣覺得了 現在提這項是? : 5.後來這條板規決定舉辦公投,我將所有提案整理成選項,他們看過都OK了 請看清楚#1DL0Yfed (hypermall) 裡面並沒有提到公投 哪來的公投? 就是您在#1DMLe-_E (hypermall)這篇才提到的啊~~ 我們決議的是投票表決,不是公投 : 6.我舉辦板規民選,具體執行/操作流程,分為初選及連署公投兩個階段實施公投 : 一開始就明文寫在公告第一頁最前面 所以你認為寫在公告=事先? 這個我在申訴案中有提到 我跟K大已經跟你道歉 我們沒有仔細看公告是我們的錯 但沒有事先討論過 就修改投票規則 請問這有尊重我跟knnioio嗎? : 7.第一階段結束前30分鐘,我發文開始第二階段公投, : M跟 k分別向大家表示,搞不懂我在做什麼,還寫信來問我怎麼沒說 : 原來板主當到連公告第一頁看都沒看,這真是誇張到讓我始料未及..... 對,所以我跟knnioio才向你道歉啊 但你有沒有想過 公告是定案 告知板眾投票已經開始 & 投票選項 投票正式開始 根據您所謂的法治 就算我跟knnioio及時發現 根據現在的結果論 一樣不會修改投票規則 何謂法治? 我節錄維基百科全書中的給您看 法治原則要求法律對政府權力與對人民具有普遍拘束力, 要求政府權力與人民共同尊重和遵守法律。因為如果不是透過民主機制所制定的法律, 往往淪為政府權力對人民的統治工具,不能有效拘束政府權力, 這並不符合完整、正確的法治。因此民主也可說是法治的必要前提和實質內涵之一。 民主制度的具體表現之一是在人民能直接或間接(透過民選的議員、代表) 制定各種法律,如果法律不被尊重或遵守(特別是不被政府所尊重或遵守), 民主制度也形同虛設。因此民主制度的內涵也包含了落實法治原則。 法治對民主的保障與人權一樣是通過實質法治體現的。狹義法治並不包括民主內涵。 就民主制度而言,法治是使民主制度能發生實際效力的方法。 (原文: http://zh.wikipedia.org/zh-tw/%E6%B3%95%E6%B2%BB ) 就您所謂的法治 我看不到民主機制制定的法律 請問,有符合法治嗎? 事先未經其他板主同意的投票規則 這樣叫尊重法治? : 8.後來我寫信告訴他們我都有先寫執行流程, M反過來責怪我沒把操作流程先告訴他們 : 以下是我的反駁: : (1)操作流程這樣跑,無論公平性、公開性都很OK,整個設計客觀而論是嚴謹而妥善的 : (2)討論過的內容完全沒變,只是操作流程而已,我們互相從來都沒有互相知會過, : 違規通知信格式、精華區違規備份標題格式,我也都是直接沒想太多就操作執行, : 因為這是施政執行上的操作方式而已,完全不影響規定內容的本質。 : 如果無關事情內容,單純【執行操作方式】都要耳提面命,一一提醒, : 那麼 k收精華區的日程規劃也從未講過、 M那兩篇置底的內容也沒先讓我看過阿 : (3)正常想法下,根本無法預期板主居然不看公告!!!!而且還是置底的第一頁!!!! : (4)他們想要直接取消,理由是流程不重要,那依法行政算什麼? 制度算什麼? 上面打了一堆驚嘆號 我認為您已經加了許多情緒元素進去 讓我來詳述事情經過,我想您就能了解所謂的事先 1.告知修改發文資格 MSN對話記錄 http://photo.xuite.net/mike70109/4448043/8.jpg
http://photo.xuite.net/mike70109/4448043/9.jpg
http://photo.xuite.net/mike70109/4448043/11.jpg
告知時間:1/24 下午3:24 ganbaday同意Mike70109發表時間:1/24 下午3:29 於組務板申請修改發文前,再次請示ganbaday時間:2/1 下午6:31 ganbaday同意時間:2/1 下午8:05 2.板友來信表示問卷是否能放在大賣場板 http://photo.xuite.net/mike70109/4448043/10.jpg
告知時間:1/26 下午4:35 ganbaday授權Mike70109決定時間:1/26 下午5:09 3.告知ganbaday公告SM!標記標準 http://photo.xuite.net/mike70109/4448043/12.jpg
告知時間:1/24 下午1:09 ganbaday收到時間:1/24 下午1:32 4.請教ganbaday文章判定標準 http://photo.xuite.net/mike70109/4448043/13.jpg
5.發表賣場DM、好市多會員FAQ #1DF6H5Ok (hypermall)
Mike70109:好市多FAQ將於近日重新整理PO上板 收進精華區後02/09 15:42
Mike70109:不再置底 02/09 15:42
Mike70109:各賣場DM 之後會整理成一篇文章置底02/09 15:42
#17KfB-fY (hypermall)
Mike70109:此篇FAQ將會修改重新公告01/25 16:59
#1DIzBfQG (hypermall)
kanx:好市多會員FAQ ver 071029.01 這一篇到底啥時要刪掉02/04 22:30
kanx:留錯誤訊息在裡面 然後又不給推 到底在搞啥?02/04 22:30
haiang0612:樓上那篇的推文有寫近期會更改阿02/04 22:49
kanx:版主要不要更改 跟要不要把那篇文章鎖起來 有衝突?為啥要鎖?02/04 23:27
ganbaday:可能是避免張爸 我先解了02/04 23:55
ganbaday:M大電腦出狀況,會晚些天 請見諒02/04 23:55
Mike70109:抱歉 電腦有點問題 再加上過年期間 比較沒時間管板02/05 00:33
Mike70109:置底好市多FAQ 過年後會PO上新的02/05 00:34
我在2/10 21:59 PO各賣場DM 2/22 11:03 PO好市多會員FAQ 根據上面推文 我確實有在發表賣場DM、好市多會員FAQ告知 也都是在ganbaday文章底下推的 我推完後,ganbaday在後續有推、修文 想必,您也是有看到我的告知吧? 如果你認為我在發表前沒經過你的同意 只有"DM要放哪幾間賣場"、"好市多會員FAQ的問題選項與答案" 請問,上面這兩篇資訊文與投票規則 哪一種會影響大賣場板現行板規、制度? 上面林林總總列了5項 還有很多都是板上出現不符板規的文章 與ganbaday討論的訊息記錄 那些太多了,所以我只舉其中一項放在4. 除了5.沒有告知內容外,全都有事先知會我要做哪些事且ganbaday也同意 不曉得ganbaday所謂的沒有互相知會是指哪些? : 衝突點b.初犯警告,再犯水桶 : 問題很大,總不可能洗板也警告、違法(例如色情、盜版、妨害秘密)也只是警告, : 後來我調整成『疏忽過失』才有警告,惡性行為都直接懲處。 : 衝突點c.標題要有地區+賣場名稱,還要有空格 : 完全沒有管板的基本認知。思考政策之前,都沒有假設過最壞情況的下場... : 要做出限制就要有罰則,否則等於沒禁止,而且訂了就要嚴謹執行,否則叫做失職; : 在制定規定之前就要能預期到,現在做了這層限制,有人踩線就必須硬著頭皮處理, : 剛開始要訂很美觀很嚴格,看到一堆違規之後才手軟要改鬆........ MSN對話記錄 http://photo.xuite.net/mike70109/4448043/6.jpg
由於對話是三方通話,所以MSN訊息記錄沒有顯示固定的收發訊者 (左邊是發訊者,右邊是收訊者) 右上角按1024可以看到原始檔 空格沒有討論過,所以不強制 當初ganbaday有同意地區+賣場名稱 也沒有事先提出其他意見 不曉得現在又拿出來討論的意思是? : 衝突點s. 只用站規管+板規『全部民選』 VS. 『自己先訂出』完整板規 : 我一開始打算只用站規管理,再來公投加上去,M 反對,認為沒板規會亂... : OK 政體改變我依他意見,我對政體沒有很堅持。 : 但問題在於,『自己先訂出』完整板規,碰到問題時他卻不敢執行,形同虛設+失職。 : 我要照板規依法行政,他卻想改鬆,那當初何必訂? 上述衝突點c.就是一個例子。 ganbaday: 2.違規文章處理則是誰有看到就要先處理,關鍵在於要有一個Leader負責審核統一標準 對外要有一套公開的標準讓人遵循,內部有另一套稍微寬鬆的標準,留點空間這樣 其實我從以前到現在都看不到"內部寬鬆標準"在哪裡 板上判的都是根據板規執行 有寬鬆嗎? 我想改鬆就是因為我看到ganbaday都是依法行政 根本沒有寬鬆的標準 : 政體他指定了,我提供了板規架構,每一條都盡量保留了非惡意的除罪條款,避免濫殺, : 但他卻沒思考所有可能性,憑感覺認為該禁就該禁,結果就是到時候執行時再來反悔, 因為架構是ganbaday提出的 我當然是從架構中修改 修改的內容不外乎次數、字數、罰則等 當初禁止推噓文超過兩次也是ganbaday提出的 我要修改成禁止"連續兩次無意義噓" 也被ganbaday反駁: 禁止連續兩次無意義噓表示允許以下情況.... 1.具體有意義的噓就可以無限數量: 一個人很不認同該作者,所以連續講出一堆自以為的道理,跟原po一直吵架, 每次都用噓,一個人就可以噓到XX... 2.無意義的廢話噓可以無條件噓一次 例如「看id有仇就噓」或者其他你在八卦板常看到的各種不只到為何而噓的噓... 這樣似乎跟沒禁止一樣,完全防堵不了濫噓@@ 回到立法精神,我們的目的是「為了期望溫馨和諧的板風、避免血腥/衝突的噓文, 但又不想關閉噓,以期許保留有用的噓,必須想出一個方案能區分兩者」 我是覺得罰則可以降(或改成有範圍,3天~14天之類), 而審查方式必須要想出有更適合的方式才有更動的意義,改成無法阻擋濫噓就沒用了 既然ganbaday認為我的建議是 同意有意義的噓可以無限量、無意義可以無條件噓一次 代表跟沒禁止一樣 沒禁止也是一種板規不是嗎? 當初要修改推噓文規定 就是因為有爭議 才會一起討論的 結果你現在蹦出一句:若執行後有BUG或怎樣就他負責扛 #1DIyZtxJ (hypermall)的爭議,我跟knnioio從來沒有認為ganbaday應該負責 從一開始訂的板規也是一樣 : 例如M 認為注音文不該保留5%的空間,但若照著執行的下場他卻沒考慮到, : 很可能因為一兩個注音或火星文得被迫殺了一篇好文,如果到時候又不敢執行有何用? : 制訂時很有想要的看板藍圖,但看到違規時卻退縮,反過來一直修改藍圖, : 那何必『自己先訂出』這些規定? 反正不會執行,有人抱怨就會一直改掉了阿... : 二、立法過程應該嚴謹,廣泛思考所有可能性,盡量將漏洞降到最低 : 我每一條制訂之前都仔細思考過最壞情況,盡力讓各種情況發生時, : 這條板規可以使每種情況下公平,整個板規架構全部花了上百小時、反覆看了數十次 : 但他們給我的感覺是,提出意見都是直覺、沒有思考立法理由, : 沒有套用到所有可能的情況下去假設,然後我就要一一說服他們,分析利害優劣... : 最後弄半天還是幾乎都是依照我說的版本進行.... 如果假設情況可以解決每件事 #1DIyZtxJ (hypermall)由ganbaday訂的禁止超過兩次推噓文也不會有爭議 不是嗎? 為什麼我們提出來的建議都要被ganbaday說服、被分析利害優劣 難道你提出來的規定都沒有嗎? (請看看板規1-3-c,當初是由ganbaday提出的) 每件事都是一體兩面的 你要正面解釋或反對意見都可以 但是我跟knnioio都只看到你的反對 假設一些反面的情況 從來沒有討論到 為什麼我跟knnioio要這麼訂 ganbaday只覺得我跟knnioio想要寬鬆的板規 而ganbaday要的是嚴謹的板規 原因是什麼? 因為有爭議的時候是ganbaday負責嗎? 大賣場板是ganbaday/Mike70109/knnioio共同負責的 板規也是共同制定的 有任何問題的時候當然是一起負責 : 如果覺得當板主不必這麼嚴謹,那就不要禁止使用者任何行為(站規允許內) : 如果要禁止,那就麻煩用心、認真、仔細嚴謹思考 不嚴謹≠不禁止使用者任何行為 不禁止使用者任何行為=不嚴謹 從以前到現在 大賣場板一直都是吸取資訊的地方 板風都是很peace 我指的板規架構是 使用者於發文時應該注意哪些 在板上禁止哪些行為 我想這是必要的 除了文章格式是因為方便蒐尋、收文而必須要求嚴格外 其餘罰則能寬鬆就盡量寬鬆 (這部分我想在之前爭取改板規的時候就可以知道) : 三、我的提案: 一個人制定板規、一個人對板規負責 : 那個人不必是我,誰要執行他的板規理想藍圖,都交給他, : 板規他依照他的想法去寫一套他覺得最好的,我不再提出任何意見,他說了算 : 但若執行後有BUG或怎樣就他負責扛 : (例如要完全禁止注音火星文,那就確實依法執行,不要到時候又不敢下手) : 如果沒人要接,那就是我來訂、我說了算,執行後有BUG或怎樣我一個人扛 : 我的做法就是依照政見,清光目前板規,只用站規當簡易板規,放牛吃草大家最愛, : 之後有人覺得哪裡該增修,再來提案給大家公投 既然小組長當初要徵選三位板主 我想他的用意是在減少每個人的板務工作 結果現在你提出「依照他的想法去寫一套他覺得最好的,我不再提出任何意見,他說了算 但若執行後有BUG或怎樣就他負責扛」 「如果沒人要接,那就是我來訂、我說了算,執行後有BUG或怎樣我一個人扛」的想法 ganbaday的做法就是依照政見,清光目前板規,只用站規當簡易板規,放牛吃草大家最愛, 之後有人覺得哪裡該增修,再來提案給大家公投 所以之前討論的都是做白工? 那大賣場板還需要三位板主做什麼? 請看清楚我的申訴標題 hypermall大賣場板-與G板主溝通無效 什麼叫溝通無效? ganbaday認為你是對的,我們認為我們是對的 所以沒有繼續溝通的必要,只會淪為吵架、謾罵、筆戰 ganbaday認為事前未經板主同意的投票規則 是正確的,有遵守法治制度 請問,ganbaday有尊重民主制度嗎? ganbaday常常拿法治來搪塞其他理由 因此必須請ganbaday看一下何謂法治: 批評較民主社會欠缺法治的人,有時是利用民眾對法治概念無法精確掌握, 而以法治為藉口來抵制民主,或者以法治為理由想要更多地限制人民自由權利。 上面是節錄"法治"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原文在 http://zh.wikipedia.org/zh-tw/%E6%B3%95%E6%B2%BB PTT的板主是由一般使用者投票表決產生的 站上也有正式的申訴的管道 也因此認為"PTT是小型民主社會"應該不為過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74.123
mayinwish:只能推了 03/02 21:26
pockpock: 只能推了 03/02 22:24
ujane: 只能推了 03/02 23:28
tonysd:推 板主辛苦了 03/03 00:28
asdf76126:看不懂 但是推 03/03 12:03
ganbaday:最前面一段都是文字遊戲,無論用什麼詞,我的意思都是大 03/03 14:04
ganbaday:家一起選的意思。而公投跟投票再PTT只是兩種不同的系統, 03/03 14:05
ganbaday:兩者系統的差別在於,投票系統可以灌票,公投系統比較嚴 03/03 14:05
ganbaday:謹,所以慎重的就採用公投的【系統】,跟台灣公投法無關 03/03 14:06
ganbaday:台灣公投有記名嗎?有防分身規定嗎? 03/03 14:07
ganbaday:2.噓人必須要有具體且合理的理由是另一個對話紀錄 03/03 14:09
ganbaday:...剛剛去查 系統已經刪掉編輯記錄,不過板規簽名檔有留 03/03 14:11
ganbaday:日期,修正推文部份規定以防堵濫噓及無意義推文(100.2.3) 03/03 14:11
ganbaday:所以並非適用1/24的板規,當時板規確實已有明文規定 03/03 14:13
ganbaday:對話紀錄我晚上找時間翻出舊電腦硬碟挖看看=_=||| 03/03 14:15
ganbaday:3.第十五頁的對話紀錄,我有一句話很明確吧 03/03 14:22
ganbaday:【這個已經在信裡面討論過了吧?】意思不就是說,"內容"既 03/03 14:23
ganbaday:然已經討論過了,"操作流程"就不必一一知會,反正三個人 03/03 14:23
ganbaday:都已經同意90/30/2這樣的數字了即可,後續流程你自己決定 03/03 14:23
ganbaday:即可,而後來我業務內的操作流程、你業務內的操作流程, 03/03 14:24
ganbaday:我也沒跟你講,你也沒跟我講 03/03 14:24
ganbaday:而SM!是因為我們兩個標記後,由K收文,是共同業務 03/03 14:25
ganbaday:文章判斷標準是我的業務,這不是請示,而是我負責這塊 03/03 14:33
ganbaday:來信要求問卷的,我也有請他去問你們兩個,這跟操作無關 03/03 14:33
ganbaday:4.我也有"先告知"你們板規要選舉,不要再混淆事情內容跟 03/03 14:37
ganbaday:操作流程.... 我這樣分1234點好像難以聚焦,我下 03/03 14:38
ganbaday:課再來回文,順便挖看看MSN記錄在不在 03/03 14:38
pockpock:g能用簡練的文字說明自己的原則嗎? 03/03 15:27
pockpock:這樣用一堆名詞 甚麼系統.操作流程.共同業務...的 03/03 15:28
pockpock:很顯然在用文字迷宮打混仗 搞的沒人看得懂也就看不出是非 03/03 15:30
pockpock:光沉溺在自己美好世界的人似乎不太懂如何參考協商?? 03/03 15:32
a325000:"先告知"板規要選舉,然後規則自己自行隨便定,只有你懂規則 03/03 18:04
a325000:定了一個通常不會這樣做的流程 03/03 18:05
a325000:再來說這是操作流程,你事先已經同意要選舉了 03/03 18:05
a325000:操作流程要怎樣應該隨便我定 03/03 18:05
a325000:這是G一貫的思考阿 03/03 18:06
a325000:之前版規有問題也是這樣 板規你沒意見 那不准檢討執行面 03/03 18:06
a325000:因為板規是全民(選出來的版主)制定的 03/03 18:07
a325000:G版主根據版規怎麼解釋都隨便 03/03 18:07
a325000:有意見就去申訴不要煩 03/03 18:07
a325000:之前吵版規爭議,G也是用一般人意想不到的方法在解釋 03/03 18:08
a325000:總之就是,事前概括同意了,事後怎樣都他說了算 03/03 18:09
ganbaday:剛剛花兩三個小時把對話紀錄作成表格了...開始回... 03/03 20:18
ganbaday:前述推文都會重新整合在回文內,看不懂推文的等幾個小時 03/03 20:19
ganbaday:我回文完 就知道我再回哪了 推文條列式也不好知道在回哪 03/03 20:20
tonysd:樓上還要一直回一樣的東西嗎? 03/03 21:40
pockpock:ganbaday把心力放在真正對大家有用的東西上吧 03/03 23:11
pockpock:一直搞什麼政體流程業務連宋賽局的有的沒的 這些 03/03 23:12
pockpock:ganbaday所想給的不是大賣場的版眾需要的不是嗎 03/03 23:14
ujane:NPC板主請左轉出去直走,謝謝。(溝通無效) 03/03 23:38
yspen:糾~竟~ 一個版主的位置有多重要 值得G大孜孜念念思思望望捨 03/04 01:01
yspen:不得放? 這背後有甚麼樣的意外糾葛呢? 我們繼續看下去.... 03/04 01:02
yspen:(林美照口吻) 03/04 01:03
yspen:小心啊 有人嗆聲說花了幾個小時準備要對付你們了 03/04 01:04
ujane:推薦黑羊們可以去看一下本板與賣場板 "近期相關文章" 03/04 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