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ke70109 (New)
看板L_ShoppingMa
標題Re: [轉錄][申訴] hypermall大賣場板-與G板主溝通無效
時間Wed Mar 2 22:45:01 2011
※ 引述《ganbaday (低調)》之銘言:
: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銘言:
: : 作者: Mike70109 (New)
: : 標題: [申訴] hypermall大賣場板-與G板主溝通無效
: : 時間: Sun Feb 27 18:54:48 2011
: : 小組長您好
: : 打擾您了
: : 由於上任以來
: : 大賣場板因為板友的建議
: : 所以有修改板規的需要
: : 而與其他兩位板主商討時
: : ganbaday一再地忽視我與knnioio的意見
: : 常以程序、站不站得住腳等理由反駁我與knnioio提出來的建議
: : 而我與knnioio都是參考板上板友的意見統整出來的
: ^^^^^^^^^^^^^^^^^^^^^^^^^^^^^^^^
: 我從未忽視,而是舉例反駁你的提案,點出其缺點跟風險,遭遇什麼狀況時會出事
: 如果你有理,幹嘛被我說服? 幹嘛不講道理反駁?
結果訂出來的板規1-3-c遭遇狀況
也是你訂之前想不到的
不要再用什麼遭遇情況出事的理由來反駁
每條板規都會有其反面意思在
要反駁是反不完的
: 參考板友意見會制定出嚴格的標題格式? 再來手軟下不了手?
我認定初版板規的標題格式太嚴格
要改鬆點也可以被你解釋成"手軟下不了手"
這個解釋是你個人認為
並不代表我的立場
: : 最近,因為是否管制推噓文之規定而舉辦投票
: : 於投票提案中所述
: : #1DL0Yfed (hypermall)
: : 提到投票方式為以下方式
: : 10種選擇,那就每人都有10張票,如果能接受7種方案就投下7票,都接受就全投~
: : 這樣能避免「賽局理論」的情況出現,也不會「棄保效應」或者「票數過於分散」,
: : 選出來的選項就是最多人能接受的方案,也將成為以後的版規。
: : 但ganbaday卻在#1DMLe-_E (hypermall)公告中
: : 在未告知我與knnioio的情況下擅自修改投票規則
: : 1.現階段有8個選項,每人8票,只限制很低門檻(登入90次),防止大量申請帳號而已
: : 讓大家投票選擇可以接受的,能接受7種方案就投下7票,只接受1種就投1票
: : 請按大寫V投票,兩個投票都是7天
: : 2.等上面投票結束之後,取前兩高票出來,舉辦「公民連署」,屆時會另行公告
: : (不清楚連署功能的,請參考群組板有很多範例,依照群組連署規定辦理)
: : 也就說,第二點為多出來的規則
: 完全錯誤,一、二兩點組合起來,就是原來的規則,原本的意思是8格公投的
公投定義我在
#1DRa4xaf已經有解釋了
而投票規則的證據在 [證據7] R: 最後整理
你指的是多數決獲勝
並非現階段的記名表決支持與否
可以請解釋公投為什麼等於多數決嗎?
: : 但因為我與knnioio因為未仔細看公告
: : 而向他致歉,表示我與knnioio未仔細看公告
: : 導致到現在才表明反對投票規則
: : 事後,我與knnioio表示
: : 因舉辦投票為重大板務
: : 需由三位板主共同討論提案、投票規則
: : 故要求ganbaday取消公投案
: 前面那篇有完整反駁
: : 且公告文為投票定案
: : 卻在未告知的情況下
: : 擅自修改投票規則
: : 我與knnioio認為ganbaday已不尊重我們兩位板主
: : 但ganbaday卻以不符程序、面子問題為由
: : 反對取消公投案
: : 取消公投案有兩大主要原因:
: : 1. ganbaday於請假時間上線處理板務實為辛苦
: : 但請假前及請假期間均未交代我及knnioio板務
: 請假時的代理制度老早就說好了不是嗎!?
根據大賣場板置底公告板規表示
所有人負責:違規處理、疑似可收文標記s
g負責:違規檢舉、懲處、申訴、被上訴
M負責:情報置底、M文(優文)評定、接受推薦優文
k負責:精華區收文、分類、接受推薦收錄精華區
其一請假時,以英文次序輪流代理,g=>k k=>m m=>g
ganbaday請假時我與knnioio也確實依照板規執行板務
也因此票選結果是由我開的
但是ganbaday在2/21投票結果未出爐前
而且在使用網路時間非常短暫的時候
上來PO一篇大家都看不懂的公告
作者 ganbaday (低調) 看板 hypermall
標題 [公告] 記名公投即將開始
時間 Mon Feb 21 23:33:51 2011
───────────────────────────────────────
各位非常抱歉,我的網路還卡在孔位問題要申請設定之類,
運氣好的話最快明天晚上就能處理好,若後天仍無法弄好,也會先去計中花一天上站,
信件跟版務我都不會跳過,一定會一一處理完的。
==
OK,沒記錯的話是15號凌晨00點開始投票的,所以在半小時就開票了
記名公投規則是這樣的:
1.公投分上面跟下面,英文字母前面的就放上面、字母排序較後面就放下面
2.取前兩高票舉行記名公投
3.當有票數正巧相同時,由M及k版主依照選項性質,決定出哪兩者進入公投,
以盡量挑選兩個性質相反的為主
4.記名公投規則就跟群組連署規定一樣,但有一點稍做調整:
群組連署有條規定是"須附理由",所以組長在審核時會憑主觀標準刪除部分連署者,
為了避免影響公正,所以不需要理由,只需要附上文章代碼或文章標題,
證明曾經在本版發過文或者推過文即可
--
就這樣,電腦還學弟 88
※ Last modified: 02/24/2011 17:30:04
上面是
#1DOeNX8A (hypermall)最初發文記錄
除了我刪掉推文外,ganbaday寫的我沒有修改任何文字
小組長可以到大賣場板看
ganbaday在02/25/2011 15:20:53 Fri才說明支持是投什麼
反對是投什麼
請問我跟knnioio要如何在ganbaday請假期間代理公投案?
: : ganbaday卻在未銷假的情況下於2/21 PO了一篇 [公告] 記名公投即將開始
: : 我跟knnioio認為
: : 既然上線時間緊迫且投票結果尚未出爐下
: : 於投票結果出爐前舉辦公投案實在不妥
: : 且小組長可參考#1DOeNX8A (hypermall)這篇最原始編輯記錄
: : ganbaday未清楚交代板務、文章中也未詳盡說明此公投案
: : 導致我與knnioio、及板上板友不清楚公投案
: 做賊喊抓賊大概就是指這個意思...
: 事前公告就已經講明白了流程有兩個階段,第二階段時間到了當然只講第二階段
: 我怎麼可能事先猜到你們公告看都不看,還需要提醒你們第二階段是早就訂好的??????
原來公告開始投票=事前講明白
那就表示ganbaday與我跟knnioio認為的"事先"定義有很大的差距...
: 就好比申請廢板先公告請大家備份,一周後會唯讀or隱板,進入待砍程序,
: 一周後出來說現在要唯讀,待砍程序一個月,然後你這時候跳出來說:
: 怎麼唯讀之前不先說?上次有說過今天要唯讀,這次公告也要提醒是上周公告有講過阿
先公告請大家備份,一周後會唯讀or隱板
所以使用者有一週的緩衝時間
請問ganbaday公告的投票規則
有緩衝時間嗎?
請ganbaday要知道
你先在
#1DL0Yfed (hypermall)表示之後要投票
這篇是投票的選項、投票規則
表示尚未定案
但ganbaday在
#1DMLe-_E (hypermall)公告寫著
"第一次板規政策大選開始囉"
所以投票程序正式開始
結果裡面多了
"2.等上面投票結束之後,取前兩高票出來,舉辦「公民連署」,
屆時會另行公告(依照群組連署規定,請參考群組板有範例)"
這代表沒有緩衝時間不是嗎?
跟你舉的例子差蠻多的
: : 2. 截至目前為止,有二~三位板友來信表示
: : 程序上有沒有符合不是挺重要
: : 重要的是需要讓大家曉得公投案在做什麼
: : 但也有板友表示
: : 公投案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
: : 程序有沒有符合也不是重點
: : 重要的是盡快取消公投案
: : 讓板上恢復以往的平靜
: : 這部分小組長可參考#1DOeNX8A (hypermall)底下板友之推文意見
: : 意見並非我與knnioio提出來的
: : 小組長可於hypermall板上搜尋ganbaday之文章底下板友推文可知
: 如果制度跟程序都不必照規定來,那PTT就可以拆了
: 證明江國慶被冤枉之後,就直接總統公告判決無罪賠錢,那司法程序算什麼?
如果程序都不必經過三位板主同意
我跟Mike70109/knnioio就可以下台了
那民主制度、尊重算什麼?
: : 另外,我想請小組長給ganbaday予以建議及意見
: : hypermall大賣場板是屬於PTT的
: : 並非為ganbaday一個人所有
: : 希望能多納入、參考板友之意見
: : 不要一意孤行
: : 因我跟knnioio希望ganbaday於公告投票前
: : 如出現與之前討論提案中未出現的
: : 需由三位板主共同討論
: : 而ganbaday卻以我跟knnioio也未互相討論為理由
: : 掩飾他這次的錯誤
: : 事實上,我除了置底賣場DM、好市多會員FAQ外
: : SM!標記標準也都有經過ganbaday及knnioio之同意
: : (#1DK-zC2L (hypermall)、#1DOoU35O (hypermall))
: 標記方式本來就是格式的一環,最早就先吵過了好嗎?
: 這也是我提出,講解很久比較優劣才說服你的=_=
: 才不是你訂來給我們同意的...
: 信全部可以公開我沒意見
: 而其他你單獨操作的部分,哪一個有先知會過?
嗯
證據請看
#1DRa4xaf 第14頁(第300行)
: : 而knnioio向ganbaday表示:
: : 不用太在意程序,如何讓使用者用容易使用版上才是最重要的
: : ganbaday卻回信表示:
: : 那就不要訂定禁止事項才最容易使用
: : 而不是想要訂禁止,訂了之後執行,才在那邊下不了手
: : 我提出了整個政體改換制度,扛責任的說了算,想接的考慮看看
: : 我與knnioio認為ganbaday已明顯推卸責任
: k提出禁止濫噓政見並當選 => 我問你們怎麼定義這條,你們都想不到 =>
: 我提案,你們毫無爭議的OK了 => 執行後有人不滿 => 又忽然覺得不該禁了
: 既然覺得不該禁,那幹嘛想要這個方向? 幹嘛定義過程中不反對?
: 有人不滿就事後諸葛............
: "想要訂禁止,訂了之後執行,才在那邊下不了手" 不貼切嗎??
下不了手是你說的
我跟knnioio從來沒有這麼表示過
沒相關證據請勿斷章取義
: "不要訂定禁止事項才最容易使用" 難道不是嗎??
不是耶
不要訂定禁止事項是推卸責任的說法
我跟knnioio從來沒有這麼表示過
請問ganbaday為何有這樣的想法?
: : 不應該放大絕表示如此
: : 以上,請小組長明示後續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74.123
推 tonysd:我只能說g板主想太多也太自我中心了 每篇回復都是在"說服" 03/03 00:37
→ tonysd:那不叫"討論" 那叫"傳教" "洗腦" 一點也不尊重別人 03/03 00:38
→ tonysd: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另外兩個板主好像空氣一樣 03/03 00:39
→ tonysd:明明板面上另外兩個版主也都有在做事 大家都看得到 03/03 00:39
→ tonysd:卻說得好像只有他在貢獻一樣 一直強調自己做哪些事根本沒用 03/03 00:40
→ bibobaby:所以我一直很誠懇的建議g板主去開大賣場個板呀‧ω‧ 03/03 00:58
推 ujane:誠懇的建議g板主去開大賣場個板+1 03/03 00:59
→ ujane:老實說,g板主其實也做了很多事不可否認,看的出來花了很多 03/03 01:01
→ ujane:心思在設定這些所謂的規定程序。 03/03 01:01
→ ujane:只是這裡不是個人板,板主是替大家服務的板僕 03/03 01:03
→ ujane:而不是獨裁者。什麼是溝通,什麼是說服,要再好好想一下 03/03 01:04
→ ujane:簡單的賣場板, 不是八卦板啊。(八卦板也沒麼...) 03/03 01:05
推 yspen:會說別人政見是「廢話」、「空頭支票」我想也沒甚麼好溝通的 03/03 01:36
→ a325000:想太多也太自我中心 只會無限上綱舉例否定別人 03/03 01:47
→ a325000:但明明自己的說法也漏洞一堆 03/03 01:47
→ a325000:應該說事情本來就會有兩面,一定有反駁的點 03/03 01:48
→ a325000:G卻硬強迫大家一定要站在他那一面 03/03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