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rlover (小蜜桃)
標題[轉錄][申訴] hypermall大賣場板-與G板主溝通無效
時間Tue Mar 1 12:13:40 2011
※ [本文轉錄自 loverlover 信箱]
作者: Mike70109 (New)
標題: [申訴] hypermall大賣場板-與G板主溝通無效
時間: Sun Feb 27 18:54:48 2011
小組長您好
打擾您了
由於上任以來
大賣場板因為板友的建議
所以有修改板規的需要
而與其他兩位板主商討時
ganbaday一再地忽視我與knnioio的意見
常以程序、站不站得住腳等理由反駁我與knnioio提出來的建議
而我與knnioio都是參考板上板友的意見統整出來的
最近,因為是否管制推噓文之規定而舉辦投票
於投票提案中所述
#1DL0Yfed (hypermall)
提到投票方式為以下方式
10種選擇,那就每人都有10張票,如果能接受7種方案就投下7票,都接受就全投~
這樣能避免「賽局理論」的情況出現,也不會「棄保效應」或者「票數過於分散」,
選出來的選項就是最多人能接受的方案,也將成為以後的版規。
但ganbaday卻在
#1DMLe-_E (hypermall)公告中
在未告知我與knnioio的情況下擅自修改投票規則
1.現階段有8個選項,每人8票,只限制很低門檻(登入90次),防止大量申請帳號而已
讓大家投票選擇可以接受的,能接受7種方案就投下7票,只接受1種就投1票
請按大寫V投票,兩個投票都是7天
2.等上面投票結束之後,取前兩高票出來,舉辦「公民連署」,屆時會另行公告
(不清楚連署功能的,請參考群組板有很多範例,依照群組連署規定辦理)
也就說,第二點為多出來的規則
但因為我與knnioio因為未仔細看公告
而向他致歉,表示我與knnioio未仔細看公告
導致到現在才表明反對投票規則
事後,我與knnioio表示
因舉辦投票為重大板務
需由三位板主共同討論提案、投票規則
故要求ganbaday取消公投案
且公告文為投票定案
卻在未告知的情況下
擅自修改投票規則
我與knnioio認為ganbaday已不尊重我們兩位板主
但ganbaday卻以不符程序、面子問題為由
反對取消公投案
取消公投案有兩大主要原因:
1. ganbaday於請假時間上線處理板務實為辛苦
但請假前及請假期間均未交代我及knnioio板務
ganbaday卻在未銷假的情況下於2/21 PO了一篇 [公告] 記名公投即將開始
我跟knnioio認為
既然上線時間緊迫且投票結果尚未出爐下
於投票結果出爐前舉辦公投案實在不妥
且小組長可參考
#1DOeNX8A (hypermall)這篇最原始編輯記錄
ganbaday未清楚交代板務、文章中也未詳盡說明此公投案
導致我與knnioio、及板上板友不清楚公投案
2. 截至目前為止,有二~三位板友來信表示
程序上有沒有符合不是挺重要
重要的是需要讓大家曉得公投案在做什麼
但也有板友表示
公投案根本沒有存在的必要
程序有沒有符合也不是重點
重要的是盡快取消公投案
讓板上恢復以往的平靜
這部分小組長可參考
#1DOeNX8A (hypermall)底下板友之推文意見
意見並非我與knnioio提出來的
小組長可於hypermall板上搜尋ganbaday之文章底下板友推文可知
另外,我想請小組長給ganbaday予以建議及意見
hypermall大賣場板是屬於PTT的
並非為ganbaday一個人所有
希望能多納入、參考板友之意見
不要一意孤行
因我跟knnioio希望ganbaday於公告投票前
如出現與之前討論提案中未出現的
需由三位板主共同討論
而ganbaday卻以我跟knnioio也未互相討論為理由
掩飾他這次的錯誤
事實上,我除了置底賣場DM、好市多會員FAQ外
SM!標記標準也都有經過ganbaday及knnioio之同意
(
#1DK-zC2L (hypermall)、
#1DOoU35O (hypermall))
而knnioio向ganbaday表示:
不用太在意程序,如何讓使用者用容易使用版上才是最重要的
ganbaday卻回信表示:
那就不要訂定禁止事項才最容易使用
而不是想要訂禁止,訂了之後執行,才在那邊下不了手
我提出了整個政體改換制度,扛責任的說了算,想接的考慮看看
我與knnioio認為ganbaday已明顯推卸責任
不應該放大絕表示如此
以上,請小組長明示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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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8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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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about 水蜜桃姊姊 ._./
To talkabout: 我是小蜜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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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6.138.239
推 ujane:請拔掉ganbaday於hypermall的板主職位,此人明顯不適任。 03/01 15:40
推 ujane:完全讓人搞不懂他在想什麼,且溝通完全無效(只會否定他人), 03/01 15:44
→ ujane:不接受任何人意見,將賣場板當作個人板管理。虧他還任職組長 03/01 15:46
推 aj9349:要拔掉的話直接請兩位版主去罷免就好啦!兩位都附議的話馬 03/01 16:18
→ aj9349:上就免職了... 03/01 16:18
→ viciv:自從換版主後 發文前都在抖... 03/01 16:27
→ Mike70109:根據生活娛樂館群組規,需要有小組長的定案判決 03/01 16:37
→ Mike70109:才可至LifeNewboard開罷免 03/01 16:37
推 vicwk:換版主後 版上文章有規則多了 支持現任版主 03/01 16:44
推 tonysd:樓上的 申訴的也是板主喔XD 只是其中一位板主"出問題" 03/01 19:23
噓 hateOnas:抱歉 你定站不住腳的版規是要讓人戰的嗎 03/01 19:27
噓 hateOnas:一個尊重法治的版主還在嫌 看一下pttlawsXX板可以嗎 03/01 19:31
→ haiang0612:不尊重民意..只會依法行政....很類似.. 03/01 23:29
→ a325000:他哪是尊重法制阿 是尊重"他自己定"的規則 03/02 03:14
→ a325000:沒跟其他版主討論就定的規則 卻堅持一定要符合自訂的程序 03/02 03:16
→ a325000:他貼出來就算事先公告了 事後都不能反對 03/02 03:17
→ a325000:這算哪們子的尊重法治 03/02 03:17
→ ujane:站不住腳的板規..科科。 03/02 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