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croscft: 刑法的誹謗罪包含影射喔,莫忘李登輝的麻將判決 10/29 15:07
檢舉屬實,
違反板規16-1,Microscft警告一次。
又,Microscft因違反同一板規累積警告兩次(#1MEEoGx5),
處水桶一周。
16.禁止政治文字
1. 不得提及、影射政黨、政治人物,違者警告一次。
2. 若文章情節需要,請用A黨或B黨代替,不可直指現實中已知政黨,
政治人物亦同。
V. 警告部分,違反同一板規者第二次起水桶一週;
不分種類累計滿三次者,第三次起水桶一週。
Microscft遭檢舉,同時違反板規9-4,
由於推文僅提及一位政治人物,無其他內容或評論,
並無構成嚴重違規內容之要素,故此板規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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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MI9AGST 經置底檢舉區檢舉,有違規推文,
檢視其違規內容:
推 m40889: 跪求地址11/15 22:39
→ skymen: 關鍵字"雅咩蝶路"估狗一下應該都有11/15 23:08
↑(由於含有違規內容,故在此公告用代稱)
檢舉屬實,違反板規9-3,
m40889 與 skymen 各處水桶一周。
由於文章內容判斷無違規,原文不刪除,僅刪除推噓文。
9. 文章內容
3. 禁止任何人在文章與推文中透露或徵求通靈、問事、占卜、解籤…等相關資訊
(地點、網站、人名、團體名、價錢……等);
禁止作者與板友在文章或者推文內「主動」徵求板友站內信之行為;
禁止作者與板友在文章或者推文內「主動」引導他人至個板、粉絲專頁……
等管道洽詢的資訊與行為,
文章內容由板主群判定是否違規,違規者刪除推噓文、刪除文章、水桶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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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MIkAOfl 經置底檢舉區檢舉為純夢境文
嗯...
由於夢境內容與現實人物有所連結,
也可能只是原PO將枕邊人面容投射到夢境裡,
所謂的"夜有所思日有所夢",
但是板主無法證明是否真有前世今生,
因此判斷此文章有marvel點,不違反板規。
--
讓我再補眠一下,等等還要上ㄅ)owrS;,,3310eg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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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25.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vel/M.1447800392.A.BFB.html
※ 編輯: skyjazz (61.231.125.123), 11/18/2015 06:49:58
推 tom282f3: 首推 辛苦了! 11/18 07:12
→ kaltu: 一直很好奇政治人物的界定是?感覺會跟歷史人物混在一起。 11/18 09:07
→ kaltu: 關公也是當時的重要政治人物。 11/18 09:07
噓 shukevin: 這樣也算?只是這案例屬於政治人物,和政治人物言行立場 11/18 10:29
→ shukevin: 又無關,說出名字就死,是佛地魔逆? 11/18 10:29
噓 shukevin: 莫忘『那個不能說出名字的人』的麻將判決? 11/18 10:31
→ leonh0627: 版規就明文寫出了 照規定判也有意見 11/18 10:40
→ zhtw: 很好奇如果提及的是作古的當代政治人物會怎樣?像是某蘿莉控 11/18 11:26
→ zhtw: ,被檢舉會成立嗎? 11/18 11:26
→ zhtw: 另外就是提及它國政治人物呢? 像是說了米糕國總統的名字, 11/18 11:29
→ zhtw: 被檢舉會成立嗎? 11/18 11:29
→ zhtw: 上面蘿莉控是隨便舉的,我不知道哪個作古政治人物是蘿莉控哦 11/18 11:30
→ zhtw: ,應該沒涉及影射吧 11/18 11:30
→ zhtw: 感覺這條版規有BUG。話說微軟也是很可憐,因為他提的主體是 11/18 11:34
→ zhtw: 那個判決,不是政治人物本身,可能是得罪太多人吧XD 11/18 11:34
→ WBana: 辛苦史蓋了惹(拍拍 11/18 11:49
→ shermanqoo: 微軟辯贏就得罪拉 被三天兩頭檢舉 11/18 14:17
→ shermanqoo: 政治人物的判決 重心應該是放在判決本身 沒有政治意思 11/18 14:18
推 Birdy: 因為微軟講話是真的口氣比較衝啊,啊他的辯論對象就很容易 11/18 14:28
→ shermanqoo: 我舉個例子好了 比方國父孫中山 還是蔣介石 蔣渭水 11/18 14:28
→ Birdy: 整個便成超級賽亞人。 檢舉他的也就那幾個ID 11/18 14:28
→ shermanqoo: 那這些人怎麼算? 他們都是政治人物阿? 講他們故事不行 11/18 14:29
→ Birdy: 一種不看他講什麼,只抓他漏洞的概念這樣 11/18 14:29
→ shermanqoo: 嗎? 那現在我講了是不要水桶? 11/18 14:29
→ shermanqoo: 這個問題點還比marvel點問題來的更大 11/18 14:30
→ kaltu: 重點是麻將事件,但單講麻將事件誰知道是啥… 11/18 14:31
→ shermanqoo: 沒錯 微軟為了要把事情講清楚 自然會把人名放進去 11/18 14:32
→ Birdy: 問題是現在在檢舉他的人也都不管他在講什麼的..... 11/18 14:57
→ Birdy: 疑似訟棍的概念........ 11/18 14:58
推 steven4314: 每次都那幾個有爭議 11/18 15:07
→ shermanqoo: 微軟本來就各版戰神阿 看他簽名檔一堆就知道了 11/18 15:17
推 tom282f3: 莫忘Ctrl+Alt+Del登入 11/18 16:32
推 Fallen27: 一不算吧 11/18 16:46
→ tomchun6: 想到以前撞鬼碰到莫那魯道的XD 11/18 17:33
推 leo82528: 支持判決 11/18 18:50
推 vicious666: 建議對政治人物此條增修是否限定當前的現況,以及是否 11/18 19:11
→ vicious666: 考量有無用來影射或爭論政治的犯意。板規有不詳處是否 11/18 19:11
→ vicious666: 改判…看板主吧。 11/18 19:11
推 vicious666: 另外建議對於一些微罪是否訂立檢舉的時效性,1029的違 11/18 19:14
→ vicious666: 規,1116才跑來檢舉 11/18 19:14
→ blizzard2002: 身為一個違反板規16, 還自請警告的人, 我其實是支持 11/18 21:08
→ blizzard2002: 把這條法修掉啦, 哈哈哈 11/18 21:08
→ shermanqoo: 對阿 這根本地雷條款 尤其是政治人物定義未明 11/18 21:40
推 v7q4: 遲來的正義!呵呵! 11/18 22:12
推 ilyaimy: 呵呵~原來已經成團啦~ 11/18 23:29
→ ilyaimy: 推判決~ 11/18 23:30
→ FairyBomb: 這條款我們用的時候是看有沒有政治意圖,你們覺得難用 11/19 01:07
→ FairyBomb: 的話當然可以改呀XD 11/19 01:07
推 dear747837: 辦個投票啦 不合時宜或規範不明的版規就依照版友意見 11/19 02:25
→ dear747837: 修改啊,很多人對假微軟為反而反我也是醉了,辯輸了就 11/19 02:25
→ dear747837: 好好反省自己別挾怨報復好咪 11/19 02:25
推 gor412: 等規定有改後再跟著改抓違規的標準就好~前車之鑑XDD 11/19 03:11
→ skyjazz: 維持原判,板規日後再來修正吧(嘆氣 11/19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