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ousepad : 群組長為本站擁有極高管理權限、得82.58.217.193 10/17 09:15
→ mousepad : 自主進行攸關整個群組發展、大量使82.58.217.193 10/17 09:15
→ mousepad : 用者權益的裁量,請k代群組長謹慎發82.58.217.193 10/17 09:16
→ mousepad : 言。但另一方面,即使是群組長,首82.58.217.193 10/17 09:16
→ mousepad : 先仍是個使用者,依然擁有其作為使82.58.217.193 10/17 09:16
→ mousepad : 用者基本的言論自由、依然擁有表達82.58.217.193 10/17 09:17
→ mousepad : 其個人言論風格之自由,站方難以因82.58.217.193 10/17 09:17
→ mousepad : 其公務身份而進行全面的言論管制,82.58.217.193 10/17 09:17
→ mousepad : 只能以個案來衡量是否對群組造成傷82.58.217.193 10/17 09:18
→ mousepad : 害來進行裁量。本案提出以來我一直82.58.217.193 10/17 09:18
→ mousepad : 持續觀察,目前並未再見到類似情事82.58.217.193 10/17 09:19
→ mousepad : 。謝謝h君的提出,也請k代群組長一82.58.217.193 10/17 09:19
→ mousepad : 定程度地掌握言論份際。 82.58.217.193 10/17 09:19
推 mousepad : *分際82.58.217.193 10/17 09:20
亦曾因於他看板嘲諷轄下板主並號召、唆使他人影響投票結果被另一位當時的板務站長
sitos提醒
#1TZkHCYk (C_WorkBoard)
仍請 kid725 小組長往後於公開發言時,注意發言方式及內容對看板板務可能造成的影響
,妥善選擇表達意見的方式。
然而kid725卻仍時常於Marginalman板討論卡漫群組組務 #1ZBplHzb (C_WorkBoard),
其中,申訴人LoKingSer之申訴案 #1X437NsG (C_WorkBoard)拖延一年多,最後竟然還是先
在Marginalman板 #1Y_pXwya (Marginalman) 得到群組長回覆而非在群組得到判決。
此外亦因為在C_Chat被水桶而對曾擔任C_Chat板板主的本人過去的海巡行為進行嘲諷。
#1ZCtri58 (Marginalman)、#1ZCwIy-c (Marginalman)
對轄下板主及小組長進行言語嘲諷 #1ZD0bXhH (Marginalman)
此行為無疑是阻礙群組發展,使板友及轄下小組長、板主對群組產生不信任感,亦曾有多
位板友與板務人員對群組長這類行為表示不滿。
3.判決無視ptt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1ZERVOxx (C_WorkBoard)
(1)申訴人舉例之前案本人因為確診還在請假中並未參與該判決,且該判決與本案並不相同
,一開始群組長還說兩案我都有參與判決,被我提醒後才急忙更改判決,另一張政治人物
唐鳳改圖案例則經過申訴至小組後改判違規 #1Yv-4jRH (C_GenreBoard)。
一邊肯定板主確有獨自裁定違規與否之權力,另一邊又拿我請假中的判決和被小組改判違
規的判決說申訴人要求判決標準一致之要求合理提出改判,但就如小組長houseman1104所
言 #1ZETSKZx (C_WorkBoard),本人判決標準與先前一致並無明顯浮動。
(2)根據C_Chat板規2-2
Ⅲ 板主須依板規行政,各板主得獨立行政。若板主無法獨立決定,
應經板務會議決定之。
Ⅳ 板主有判定違規與否之獨立裁量權,須經板務會議討論者,依其規定。
與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板面風氣及討論。
板主對於不當文章有儘快處理及引導板面風氣及討論之義務,所以當下看到該文章有違規
便馬上處理應無不妥。
且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並沒有規範「板主合議制」,板主在遇到違規文章時本就有獨立處理
之權力以導正看板風氣。
若是群組長認定與前案相似,照前案判決2:2再加上小組長一票變成3:2,仍是違規的票數
較多,為何還要發還重審呢?
(3)先前群組長對於其管理看板之申訴案中,也有由板主群中單一板主進行判決並處理申訴
之案件 #1NplvZz- (C_JapanBoard)、#1P6rj8C6 (C_JapanBoard),群組長並未要求強制多
數決判定。
群組長該判決明顯無視了ptt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一方面肯定板主海巡權力,另一方面卻又
否定板主海巡權力以不符合事實之理由要求發還板主多數決重審。
基於上述
本人認為 kid725 不僅違背站方規定小組長以及群組長的責任義務
也無法以公正的立場處理群組的相關申訴及檢舉
在板務站長告誡後並未悔改依然故我
嚴重阻礙了卡漫群組發展
因此認為 kid725 不適任本板所屬小組以及群組管理者之身份
請板務站長將其解職並將 #1ZERVOxx (C_WorkBoard) 改回原判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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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91.89.16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ardCourt/M.1664733146.A.4F9.html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10/03/2022 02:18:22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10/03/2022 02:26:17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10/03/2022 05:50:01
補充說明。
※ 編輯: nh507121 (219.91.89.165 臺灣), 10/03/2022 18:03:36
推 FrostMaiden : 已站內信請kid725群組長說明 36.229.83.224 10/17 02:12
推 Bignana : 向 FrostMaiden 提出 kid725 於他板 36.236.149.97 10/30 00:19
→ Bignana : 有過肉搜行為之情事 申請其不適任 36.236.149.97 10/30 00:20
→ Bignana : 原因。 36.236.149.97 10/30 00:20
→ Bignana : 更正:原因之一。 36.236.149.97 10/30 00:20
→ Bignana : 站長同意後再行張貼 36.236.149.97 10/30 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