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看不太懂這篇到底想討論什麼?
依據小組長最近的兩篇回應,
都指出若要質此一疑判決應該是要將申訴對象改為buddhanature版主:
#1CGWO0Qt (HumService)
認定 mormolyca 之言論構成人身攻擊並以此水桶是 buddhanature 板主,
不是 chuit 板主。若要申訴該判決失當請另文提出。
#1CGfsTSN (HumService)
認定「這些徒眾」云云並非針對六祖惠能祖師或其徒眾,
乃是 buddhanature 板主的判決 (#1CFrj9Nv)。你如果要申訴這個判決,
請將申訴對象改為 buddhanature 板主後,並重發申訴。
「這些徒眾」一詞之案件結案,其它部份繼續。
若真希望整個事件快點水落石出,
這些人怎麼不快將申訴對象改為buddhanature版主後重發申訴,
繼續在同樣的議題之上跳針的動機或心態到底為何?
※ 引述《norchen (烏金徹令)》之銘言:
: 我有一些疑問
: chuit版主要更改判決是主動改判還是接受申訴後的結果呢?
: 另外
: 文章代碼
: #1CGlEE0n
: #1CGlREg1
: 均對於這個判決提出首次申訴
: 基於版主管理義務
: 必須針對這兩個申訴案提出再審
: 如果chuit版主自認不須迴避由另一版主出面
: 亦須再審
: 並不能以
: chuit:如認為有版主違規處理不當之處,請上組務版檢舉,謝謝! 07/18 22:57
: 這樣的方式迴避
: 否則有違版務處理原則
: 03. 對於處分不服者,得採公開或來信方式,向所有版主群提出申訴。關於涉及特定
: 個人權利之違法行為檢舉,檢舉人對於版主所作之認定不服者,亦同。
: 如不服版主二審結果,被檢舉人或檢舉人得向組務版,依相關規定程序提出申訴。
: ^^^^^^^^^^^^^^^^^^^
: 所以本文是以"版主不依照版規依法行政"
: 所提出的首次申訴案
: 請chuit釋疑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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