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eAntiTVBS: 那請公總局長自行請辭,並且一律要求全案送監察院!! 02/22 11:21
→ WeAntiTVBS: 因為基本上會認為就是現任局長放行福和客運團隊接駛02/22 11:22
→ WeAntiTVBS: 現在出這個問題,局長應該現在馬上請辭!!02/22 11:23
→ WeAntiTVBS: 他不應該在待在這個位置 02/22 11:23
推 WeAntiTVBS: 張議員如果不滿 可以跟蔡委員一起到監察院陳情這案子02/22 12:43
→ WeAntiTVBS: 糾舉對象為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 這是現階段最好的方式 02/22 12:44
噓 marco10110: 到底要揪舉什麼,人家有照著流程投標也營運計畫書開了02/22 17:34
→ marco10110: ,現在問題是班次不足不是脫班欸,用腦想想好嗎 02/22 17:34
推 WeAntiTVBS: 車輛運能不足+無法維持原班次 光這兩點就一定要有人負02/22 17:36
→ WeAntiTVBS: 起全責 承認先前錯誤..02/22 17:38
→ taxlaw1991: 承認什麼錯誤?沒有因為福和服務水準太差就讓9026滅02/22 18:23
→ taxlaw1991: 掉?02/22 18:23
奇怪了,福和客運也照規矩提出了營運計畫申請,
目前依照核定的服務水準照常發車,人家乖乖的依照政府核准的計畫跑,有什麼問題嗎?
然後我把#1ZzNx473 (Bus)的新聞原文拿來一起講:
「只要有脫班、不按路線行駛,公路總局應開罰並輔導,不能影響民眾搭乘的權益。」謝
國樑說。
「運能不足」與「未達核定服務水準」是兩個不同意思,
前者是因為乘客需求大,既有的基本班次沒辦法滿足需求,
後者是連基本的核定班次都開不出來,比前者的狀況更嚴重。
而且,路線開放公告的時候有說路線與班次應維持前團隊的規劃「為原則」,
但重點就是因為「原則」這兩個字給了彈性空間,也因此需要協調,沒有一定的強制性,
所以是要負什麼責???我問號。
雖然說目前新團隊在路線與班次安排上或許不是這麼完美,
但畢竟這些異動除了公總之外,當地地方主管機關(基隆 台北 新北)最後也都同意了,
如果地方政府都不同意的話,公總是無法核准的
(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37條第一款)
不過現在的狀況是,連地方政府似乎都不知道問題這麼嚴重,
還是得給業者期限「限期改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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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就 是 ▲◤  ̄ ̄ㄟ| |ノ ̄ ̄ ◥▲ 我 的 忍 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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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ψbellea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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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axlaw1991: 版大就別和W爭啦 這ID的見解都很有趣... 02/23 07:52
→ taxlaw1991: 一看就知道法治觀念有待商榷 02/23 07:53
→ taxlaw1991: 如果真的指定業者 這個業者應該幹到不行 明知高機率 02/23 07:56
→ taxlaw1991: 賠錢 還在風口浪尖上被硬塞 02/23 07:56
推 auction88: 硬塞不是沒有. 1551不就是嗎? 02/23 07:59
→ naruto1010: 1551是國光自己就想接喔,不是強迫中獎。 02/23 08:01
→ naruto1010: 國光中獎的是2002。 02/23 08:04

→ taxlaw1991: 樓上,回板上搜1551 當年日豪也有遞件申請 不是9026這 02/23 08:08
→ taxlaw1991: 次是同額競選 02/23 08:08
→ taxlaw1991: 2002這種沒被當議題的路線 默默減到2往返也沒人在意 02/23 08:09
→ auction88: 10人會賺錢嗎? 我是蠻懷疑的呢......還不如多開點1815 02/23 08:10
→ taxlaw1991: 1551只能說和北花線一樣是業者評估運量與實際有落差 02/23 08:10
→ naruto1010: 好我更正,但我要說的是,若依照現況來看,目前硬塞 02/23 08:11
→ naruto1010: 的都只是「代駛」不代表擁有正式的營運許可,到最後 02/23 08:11
→ naruto1010: 還是要重新公告(目前觀察至少1-2年)。 02/23 08:11
→ taxlaw1991: 1551當年公總還有2個選項 不太能說是硬塞 02/23 08:13
推 lcccpkhtp: 推邏輯正確 02/25 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