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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ahaha99 (此方不可長)》之銘言: : 檢舉事由: : 此二位版主在「可可桐生公告事件」中的判決, : 有明顯不公的偏坦現象, 且溝通無效。 : 雖然多數的檢舉在我的立場上是反對判決為違規的, : 但該二位版主卻連最基本的判決一致性都無法達成, : 故提出檢舉。 不服檢舉案判決結果應採取申訴管道 已於 #1WqhE8mm (C_GenreBoard) 回應 : 其中上列部分已有人對此提出質疑, #1WoUvZkv (C_ChatBM) : 而 redDest 版主卻回應 3-5, : : → redDest: 3-5 218.166.225.208 : : 然而依照3-5, 我也早在版主進行判決前就已自刪, : 卻沒有減罰, 其依據標準非常混淆, 顯有不公。 : : 基於以上事證, 在此提出檢舉。 3-5板主減輕或免除其處罰 並非只要自刪就一定可以改判無違規 況且一再以已自刪為由要求判決無違規 有以自刪方式規避臨時公告之可能 #1WmrPFuY (C_ChatBM) [檢舉] wahaha99 4-7
wahaha99: 版主,我下篇答辯時已經自刪了36.226.164.25 06/13 14:50
wahaha99: 單純提醒你一下以免漏看了36.226.164.25 06/13 14:50
#1WmrpTic (C_ChatBM) Re: [檢舉] wahaha99 4-7 3. 為了配合這樣的制度, 我原文已經自刪。 剩下的請板主斟酌。 #1WoWvq7j (C_ChatBM) [申訴] #1WmrPFuY (C_ChatBM) 然而依照3-5, 我也早在版主進行判決前就已自刪, 為何沒有減罰? 其依據標準為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227.19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24423346.A.5E7.html
wahaha99: 本篇於 #1WqhtihB (C_GenreBoard) 兼回 36.226.175.109 06/23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