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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ID:jerry7668 被檢舉人/看板名稱:laptic/C_ChatBM 檢舉事由:恣意妄為 違規證據: 根據#1XD8Y0BI (C_ChatBM) #1XBmb11C (C_Chat) 這篇公告中 nalthax板友明確提及「塔綠班」此一極具嘲諷與攻擊性的政治用語 因laptic板主主觀認定nalthax非蓄意違規而改判 在 #1XBB7t9d (C_ChatBM) 的判決中 laptic板主表示,如果違規人不是蓄意,就不會違反板規4-11 推 laptic: 非蓄意提及。4-11 無違規 但 #1XCoKtrE (C_ChatBM), #1XBBMqzi (C_ChatBM), #1XBBFrMK (C_ChatBM) 等判決 laptic板主皆認為提及塔綠班是違反4-11 L版主明顯有出現雙重標準的判決出來 根據4-11板規 4-11 〔政治文違規〕 Ⅰ 發文、回文、轉文提及中華民國政治相關議題者,處水桶一個月。 但討論中華民國政治相關ACG作品或ACG相關政策者,不在此限。 Ⅱ 前項之ACG作品,限定為動畫、漫畫、遊戲之涉及政治之創作。 並限定以發文、回文或推文張貼,不得以轉文張貼。亦禁止回文討論。 Ⅲ 第一項之討論,僅限定作品或政策中明確特定政治人物、議題之合理討論 不得離題、提及無關之政治人物、群體、粉絲,或藉機宣揚個人政治理念 。 或提到沒有明示暗示的人事物。 Ⅳ 推文而違反規定者,處水桶一週。 並沒有像 4-7 〔蓄意引戰/亂板違規〕 Ⅰ 發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為蓄意引戰,處水桶一個月。 二 經板主群多數決判定蓄意引起爭議者。 這種有"判定"字眼在4-11 照理相同標準 就應該相同判決 但L版主回應 → laptic: 我覺得是無意啦,不過如果屢次使用類似字 110.159.57.37 09/05 22:00 → laptic: 眼,就不會考慮放過 根據此番回答 我認為L版主已經違反 卡漫夢工廠組規 2.權力義務與相關規範 #1 本組所有板務、組務人員有必要參照板務部所列之看板內容 明確了解自身的義務與權力 勿因新上任而忽視既有之規範,恣意妄為,違者將視情況論處。 有不良情節者,初次以警告並限期自動修正。 跟站規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這兩點 以上 附溝通證據 #1XDCldO4 (C_ChatB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212.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GenreBoard/M.1630851222.A.0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