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neohippie: 推一下 11/13 20:26
→ neohippie: 但我直接以科學方式、實質定義甚麼是「利」 11/13 20:28
→ neohippie: 並且已說明同志運動與民運的不同, 11/13 20:29
→ neohippie: 和為甚麼同婚的訴求只有私利。 11/13 20:29
→ neohippie: 相反的,基督徒的訴求是在傷害自己私利情況下,追求 11/13 20:30
→ neohippie: 公利 (這裡直接引用你的詞句以方便討論) 11/13 20:31
→ neohippie: 同志方的辯稱只有: 基督徒有很抽象的成就感, 11/13 20:31
→ neohippie: 所以也是私利,但這個論述完全無法通過公定的科學標準 11/13 20:32
→ neohippie: 同志的說法要成立,他/她們必須證明兩點: 11/13 20:42
→ neohippie: 同婚運動確實是出於平等和多元的公利,並解釋為甚麼 11/13 20:43
→ neohippie: 其他婚姻模式(ex. 多妻)不被考慮,並說明為甚麼 11/13 20:44
→ neohippie: 同婚無法像民運那樣,帶來真正的多元與平等 11/13 20:45
→ neohippie: (第二點)同志必須以公定的科學標準,解釋為甚麼 11/13 20:46
→ taonlys: 太累了實在看不完 但同意要先把定義弄好不然不好討論 11/13 20:46
→ neohippie: 同志的訴求和基督徒的訴求都是私利。 11/13 20:47
→ neohippie: 以上兩點,板上同志完全給不出來一個像樣的論述 11/13 20:48
→ neohippie: 因此,我的主要論點就是,既然同婚只是單純的政治討論 11/13 20:48
→ neohippie: 不關人權、平等、和多元,因此同志沒有理由也沒有權利 11/13 20:49
→ neohippie: 排除基督徒以聖經觀點反對同婚 11/13 20:49
→ wayne1027: 講半天還在自捧基督徒貶低同性戀運動,繼續夜郎自大吧 11/13 21:07
→ wayne1027: 傷害私利反對同性戀這句超好笑,傷害了什麼私利? 11/13 21:08
→ wayne1027: 記得要講你所謂可以量化的喔,自尊或被罵這都不能量化 11/13 21:08
→ wayne1027: 記得要實質化的才算喔,因為科學王你自己說要實質才算 11/13 21:09
→ wayne1027: 私利的嘛,邏輯記得一致,標準記得不要雙重 11/13 21:09
→ DarkHolbach: 同志也是傷害自己的利益去謀取大眾利益啊 11/13 21:19
→ DarkHolbach: 同志被迫害多久了,崛起也才幾年 11/13 21:20
→ DarkHolbach: 然後現在既得利益者基督徒就受不了了 11/13 21:20
→ DarkHolbach: 同志當然是人權,畢竟同志也是人 11/13 21:21
→ DarkHolbach: 說真的啦,會問說:為什麼能同婚不能多妻多夫 11/13 21:23
→ DarkHolbach: 這種問題的人都很奸詐 11/13 21:23
→ DarkHolbach: 表面上他們表現的好像:嘿,我只是問一下 11/13 21:23
→ DarkHolbach: 但實際上根本不是如此 11/13 21:23
→ DarkHolbach: 因為你如果贊同同婚通過也能多妻的話,等於證實了 11/13 21:24
→ DarkHolbach: 他們那沒有邏輯的滑坡謬誤,讓他們更有理由反對同婚 11/13 21:25
→ DarkHolbach: 如果你不贊同的話,就會變成neo現在不斷跳針的觀點 11/13 21:25
→ DarkHolbach: 還真是方便的問題啊,呵呵,不管怎麼回答都會掉進 11/13 21:26
→ DarkHolbach: 他們挖的洞。這根本是包藏禍心的問題 11/13 21:26
→ DarkHolbach: 所以neo這種人當然會不停跳針這個問題 11/13 21:28
→ DarkHolbach: 表面上你不能說他們滑坡,但他們的目的就是把你引到 11/13 21:28
→ DarkHolbach: 滑坡的陷阱裡 11/13 21:29
→ leon00521: 我也學科學的 怎麼看不出來neo的論點有任何科學脈絡 11/13 23:11
→ leon00521: 況且用科學去探討利益與人權本來就是個奇怪的事情 11/13 23:11
→ leon00521: 充其量只能說是辯證 到底跟科學有啥雞毛關係 11/13 23:12
推 trbtrb: 邏輯要很重要啊 11/14 00:08
推 uka123ily: 我不知道他結論怎麼來的。 11/14 00:12
@neo,
我的角度有點是轉成:
1.「同婚入法」對於「多元平等」的詮釋,是否傷害「家庭價值」、如何傷害?
2.「聖經字面同性性倫理」對於「家庭價值」的詮釋,是否傷害「多元平等」價值、
如何傷害?
也就是談公利、私利的價值判斷,其實是回到以上兩個問題,
才能聚焦、建設性的談論。
想要去量化/質化「公利」、「私利」,其實都是需要回到以上兩個問題。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7.64), 11/14/2016 01:19:22
→ theologe: 我們可以說對方陣營對於其令箭/價值的詮釋有問題,但不 11/14 01:39
→ theologe: 能完全否定對方是真實地在注重那個價值。 11/14 01:39
→ theologe: neo的問題可能是:「同婚入法」陣營對多元平等的詮釋, 11/14 01:45
→ theologe: 是否傷害了「多元平等」價值的本身,如何傷害? 11/14 01:45
→ theologe: 所以才會提到多配偶婚、其他各種婚...,不過還是應扣緊 11/14 01:46
→ theologe: 是否傷害價值、如何傷害的問題。 11/14 01:47
→ theologe: 單純說是公利、私利,其實沒有觸及問題的核心。 11/14 02:08
推 neohippie: 單純是否定同婚為平等、多元、和人權。 11/14 09:34
→ neohippie: 有沒有傷害家庭價值可以討論,但我的論述沒有提到 11/14 09:34
推 neohippie: 我改天再寫一下總結好了。不過講到後來大家都同意 11/14 09:46
→ leon00521: 沒有人同意同婚不是人權啊 你是作夢夢到還是中文理解 11/14 09:51
→ leon00521: 能力出問題呢XDDD 11/14 09:51
neo對「同婚陣營違反多元平等」的批判要成立,
其實牽涉到同婚修改婚姻/家庭定義的層面,
neo是說這種修改非「多元.平等」,所以才跑出多配偶婚、人獸婚等等可能;
故基本上是跟我所謂的「家庭價值」(可說是「廣義」)綁在一起的。
而同婚對於婚姻中多元的論述(可跟種族多元對比的):
1.性別的多元
2.性傾向的多元
2.牽涉到敏感性,
或者也少掉了一對多、多對多、戀童、亂倫、人獸、人物等等的性傾向,
乃至於「不忠貞」的性傾向。
簡單說,2.的無限多元,必定會造成「家庭價值」的嚴重衝擊;
故同婚只鎖定新增「同性戀」一種性傾向,
基本上是妥協多元性、向家庭價值靠攏的情況。
故性傾向多元的部份,同婚的確是不足的,但這種不足牽涉到家庭價值的部份,
攻擊之,會有反傷的危險,需要釐清楚。
1.的部份,因為的確有很多靈魂裝錯身體的情況,
可以說變性手術去處理;
但兩性皆有的情況呢?
就失去了結婚的權力?
但總之,同婚入法陣營談的主要是2.,而非1.,
雖然1.是可以受益的。
而2.的部份,的確不是無限上綱的多元,
故同婚入法陣營這個部分的詮釋,就有普遍-本位的拉扯了
所以我之前會說我是反命題二。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11/14/2016 10:56:23
→ theologe: 還有就是命題AB跟其反命題,neo也是需要表態... 11/14 11:06
→ theologe: 我是認為neo應該是命題A或反命題B吧;牽涉到的是對於同 11/14 11:10
→ theologe: 婚陣營的公利-私利的批判之參照點為何。 11/14 11:11
推 BPM88: 先別管公利私利,不影響自己實質可量化的利益時,基督徒的 11/14 12:40
→ BPM88: 態度是支持或反對呢?聖經何解? 11/14 12:40
→ DarkHolbach: 同志只要是人就是人權啊,一直跳針真的很煩 11/14 12:42
→ kalestorm: 好無聊, 種族又哪裡多元了?就只有「異族通婚」啊 11/14 13:48
→ kalestorm: 而你所謂性傾向多元,是把性傾向改換為"性生活型態".... 11/14 13:54
→ kalestorm: 要這樣亂改概念,那種族也可說沒包含動物物種不算多元 ? 11/14 13:55
→ theologe: 這些定義本來就是「詮釋」的範圍了;各種定義的改換本就 11/14 13:57
→ theologe: 都有其可商議處。 11/14 13:57
→ theologe: 各種對於婚姻定義的改換 11/14 13:58
→ theologe: 問題是如何證成這樣的改換--用多元價值嗎?或用家庭價值 11/14 13:58
→ theologe: 嗎?或者其實都不是。 11/14 13:59
→ kalestorm: 如果不是問法律的話,那就是用"真實的生活"吧,我猜? 11/14 14:03
推 uka123ily: 我認為定義任意詮釋也是種滑坡 11/14 19:20
→ neohippie: 滑坡可以隨便認為了喔? 11/15 06:03
推 neohippie: theologe: 我的論述沒有那麼複雜,需要討論性頃向 11/15 06:11
→ neohippie: 同婚確實有訴求,多妻也確實是有訴求 11/15 06:11
→ neohippie: 為甚麼沒有都考慮,而單方面可以宣稱是多元與平等? 11/15 06:12
→ neohippie: 這對多妻訴求者來說完全不是多元與平等。 11/15 06:12
→ neohippie: 人獸婚這裡不考慮,因為沒有團體有認真的在訴求 11/15 06:13
→ neohippie: 所以我的論點很簡單,同婚是自私的政治訴求 11/15 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