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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延續#1P76bzIV[談「因『信』稱義」] 以及#1P6U7CsF[談「自X」vs自由] 的討論。 ======================================================================== #1P76bzIV 自由意志的定義,列舉如下: 信心三能力的實現(馬丁路德); 脫離情慾、順從聖靈(保羅); 不作俘虜、做自由人(古往今來戰爭史中的市民輓歌/凱旋歌); 知善(蘇格拉底-柏拉圖); 在真理中、在光中、在愛中(新約的約翰聖傳); 擇善而行(Anselm;參https://goo.gl/KXWtcl); 有選擇的自由(英美哲學傳統)--但選擇若不是擇善有何意義呢 (別人眼光裡擇惡之人,其實也是選擇了他們認定的善--即便是罪中之樂 --當然嚴格來說,擇惡=不自由)? 康德是近代經驗主義與理性主義的矛盾衝突之調解/彙整者, 奠定啟蒙時期以來現代思維繼續發展而不被懷疑論吞噬的初步基礎。 他的自由概念,基本上也是在以上的概念史脈絡中繼承前輩或過去文化之傳承自由=定言命式=自己是自己的原因(自因)=單純地為語句自身善的成立而善 =永恆必然為善的語句(耶穌:「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 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 19:17) =讓這樣的善成為自己衷心承認的善=自我立法(刻在心板上)。 耶穌若來上基信版的話,想必會有一堆人圍著質疑他為什麼提倡「因行為稱義」XD [...]
theologe: 彙整來說,就是擇(善)=知善+行出或獲取之的能力。 05/18 00:32
#1P6U7CsF
theologe: 無論如何,自殺不是自由,無論基因決定論或其他決定論, 05/19 10:52
theologe: 甚至康德自由論也不會接受自殺是自由;另一方面,如果某05/19 10:53
theologe: 種奇怪的論點(例如neo這種)可以支持自殺是自由,那這05/19 10:53
theologe: 個奇怪的論點更無法禁止說同性戀、得大腸癌、變真肥宅等05/19 10:54
theologe: 等都算是這種「自由」XD05/19 10:54
============================================================================== 康德的自由論,是目前為止最完整的自由論述, 不起碼對之有基本的認識,要談自由-決定論都會一直兜圈子... 很多人誤會或不清楚,康德是完全有意識地承認自然決定論的成立, 然後再來談自由的;所以對我們現在遭遇的各種新的決定論 (例如腦神經科學決定論),仍然充滿啟發意義。 「自由」概念貫串整個西方傳統, 怎麼談都會遭遇此概念、完全避開不了,神學也是如此; 雖然基督信仰神學根源是希伯來文化, 但基督信仰在發展過程中早就與西方文化密不可分了, 也融入了希臘自由概念作為文化傳統的核心概念。 (反過來說,希伯來雖然不是希臘式的自由,但也有自己追求及表述自由的路線) 我們前面談的「信心」、「真心悔改」、「愛」、「恆心行善/向善」、 「合乎道德/倫理」、「罪與懲罰」等等概念哪個跟「自由」概念無關呢? 沒有自由,以上這些概念有辦法成立嗎? 反過來說,自由概念不包含以上這些概念作為其內容嗎? 為什麼離開中世紀後, 突顯「因信稱義」信念的始祖馬丁路德要用《基督徒的自由》來談「信心」概念呢? 又為什麼這個論題是宗教改革的核心概念呢? 2. neo提到"在有清楚意識、且沒有特別情緒波動的情況下選擇..."; 不知道他自己懂不懂自己提到「清楚意識」跟「沒有特別情緒波動」的真實意義; neo讀了一些文獻、一知半解,就拿出來斷言東斷言西,但其實他沒有想清楚, 西方人談自由,為何會談到「清楚意識」跟「沒有特別情緒波動」或其他類似的條件呢? 回到以上提到「自由」的概念史及康德批判過的彙整, 就可以明白西方文化傳統對於自由概念的核心概念了: 那就是我的標題:"順從情慾的不是自由"。 「情緒波動」就是在談「順從情慾」的概念。 因為「情慾」就是「自然本性」,那就在自然決定論的管轄中。 (其實真的要反同性戀或同婚,反而這邊有一個切入點XD) 故, df等人講一堆不合聖徒體統、不尊重他人神形象、不克制自己罪性的話, 雖然讓自己很爽,但不叫自由; 我說的任何愚妄話也不叫自由; 武士戰爭失敗或冒犯上位者、冒犯社會規範(例如某師愛調戲小妹妹), 故在文化要求下知恥或不知恥的狀況去切腹,當然不叫自由; 林奕含被病、遭罪壓傷回憶及由之而來的種種情緒所控制,而造成的遺憾也不叫自由; 不願接受自然決定論的現實(有牆在那邊擋路為何非要把頭撞破呢?XD), 而搞出什麼「有清楚意識、且沒有特別情緒波動的」自X, 這種愚蠢的情緒或思維,怎麼會是自由呢? 「清楚意識」跟「沒有特別情緒波動」等等條件, 就是在重述康德彙整的西方自由概念之傳統, 就是「知善的自由」與「行善的自由」; 雅各書談的就是「聽道」與「行道」這兩件事。 若自X或任何行動Y是一種自由, 那麼若一個人不知道那是自由而去行之,並不叫自由; 或是有一個人知道自X及任何行動Y是自由,但沒有能力或條件去行出來, 那也不叫自由。 雅 1:23 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 1:24 看見,走後,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 1:25 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使人自由之律法的,並且時常如此,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 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認知或者我前面講到的「證成」自X及任何行動Y是自由, 是這整個自由活動(知自由+行自由)的先決條件。 若自X無法被認知、也就是被證成為自由(不被證成的認知,那也只是自我欺騙), 那自X沒辦法開展一個「自由的活動」; 另一個角度,若neo無法證成,或者就算一定程度證成了, 但w或任何其他無神論者不接受、不買帳,不認為那叫自由; 那麼自X也不可能成為w或任何其他無神論者的自由活動之一個選擇; 他們要去用同性戀、大腸癌、變成真肥宅或相反的等等行動去表現他們的自由 (當然從康德或Anselm等的角度,罪中之樂不叫自由XD); 你可以說他們不讀你任意放大縮小的文獻,不叫「真認知」自由, 但你不可能把他們不認同的自X塞給他們,然後說那是他們的自由; 被強迫的認知、情感、決定,都不會是自由。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0.205.9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495170142.A.781.html ※ 編輯: theologe (220.130.205.94), 05/19/2017 13: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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