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heologe: 人的配合叫做誇口嗎?以前就舉過一個類比,若信仰是一種11/10 23:00
→ theologe: 相愛關係,人這一方投入愛、各種努力,都是不嫌多的。11/10 23:01
→ theologe: 這就是救恩的「復和」模型,跟稱義模型是不一樣的。11/10 23:02
推 theologe: 而相愛的任一方不可能拿付出的愛做誇口,否則相愛關係就11/10 23:05
→ theologe: 會變質。11/10 23:06
有人對上帝和其他人說"上帝請我吃飯,也是要我配合,才吃得完"
(呵欠)
推 NewCop: 保羅那兩句應該跟救恩會不會失去無關11/10 23:06
→ NewCop: 神揀選人那節代表在爛的仍有機會被揀選,但是不代表人必定11/10 23:07
→ NewCop: 接受11/10 23:07
推 NewCop: 人的不信不能廢掉神的信,應該是人只要回頭隨時都能再跟11/10 23:10
→ NewCop: 神和好11/10 23:10
推 theologe: (羅3:3應該跟得救議題是沒有直接關係的)11/10 23:13
神的信(實),連於真理,義(正確)
保羅在羅馬書第三章把這條線拉出來
猶太人的不信/背約,
就能讓神守約的信實失敗、讓神的真理廢棄,讓神看起來是選錯了嗎?
保羅說:不!
你們把"得救"想得虛無飄渺
神的守約/守信,與神的拯救是同一回事
神的拯救也是一個巨大、漫長的過程,並不是只有事件
紅海邊滅法老軍兵是拯救,曠野繞行四十年就只是"神的懲罰"?
不,那還是神守約完成應許,"神的拯救"其中一部分
推 BPM88: 疑……又繞回自由意識了嗎 11/11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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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應rehoboth
1.預備概念一--「神的偉大救贖史」:聖經為神對「以色列」的揀選之巨觀視野
對於「神的偉大救贖史」,reh似乎強調人的配合不是那麼重要,
: 有人對上帝和其他人說"上帝請我吃飯,也是要我配合,才吃得完"
: (呵欠)
而人的配合、回應,都不會影響上帝計畫好的軌道
: 猶太人的不信/背約,
: 就能讓神守約的信實失敗、讓神的真理廢棄,讓神看起來是選錯了嗎?
: 保羅說:不!
簡單說,萬事都互相效力,人的失敗也只是上帝計畫的一部份
: 你們把"得救"想得虛無飄渺
: 神的守約/守信,與神的拯救是同一回事
: 神的拯救也是一個巨大、漫長的過程,並不是只有事件
: 紅海邊滅法老軍兵是拯救,曠野繞行四十年就只是"神的懲罰"?
: 不,那還是神守約完成應許,"神的拯救"其中一部分
真的是很預定論的觀點,讓我想起我跟某人對於西敏信條的辯論;
而BPM88對於上帝為唯一實體的預定/宿命論觀點,可能也與reh這邊類同?
說實在對於業餘神學/工作很繁重的上班族而言,
問題不想搞很大,不過reh似乎是要強調他的這個預定論的世界觀/史觀,
不能被我們的「推文碎嘴」之討論忽略掉,
也就是要回到「宏大敘事」的角度來讀經文。
2.預備概念二--「偉大救贖史」中的微觀或個別主體:
每一個(G3956)「真猶太人/自由人」
「自由」的定義大家各有不同,我想就跳開這個概念以避免雞同鴨講;
以下直接進入「自由」所會指涉的一些概念內涵來談:
羅
2:27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
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
2:28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2:29 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
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 神來的。
能夠「全守律法」,如何可能?
保羅說:「在乎靈,不在乎儀文」
而且保羅說,這「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
約
8:32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8:33 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僕。
你怎麼說『你們必得以自由』呢?」
8:34 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
8:35 奴僕不能永遠住在家裡;兒子是永遠住在家裡。
8:36 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
這邊的「自由」是G1659
http://bible.fhl.net/new/s.php?N=0&k=01659&m=
簡單說就是「脫離XXX的奴役」,
這邊特別是講脫離「罪」的奴役;
與此相應,保羅用了「罪的奴僕」跟「義的奴僕」做對比:
羅
6:16 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
或作罪的奴僕,以至於死;或作順命的奴僕,以致成義。
6:17 感謝 神!因為你們從前雖然作罪的奴僕,
現今卻從心裡順服了所傳給你們道理的模範。
6:18 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就作了義的奴僕。
罪的奴僕不是自由人,義的奴僕卻是自由人,
就是「全守律法」,就是「真猶太人」,就是「成為神的兒女」。
而「全守律法」,雅各書說:
雅
2:8 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
保羅則說:
加
5:14 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羅
13:9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
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而「愛人如己」的表現就是:
雅
2:13 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約
15:13 人為朋友捨(G5087)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
路
6:37 「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
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饒恕:原文是"釋放";G630);
太
6:14 「你們饒恕(G863,"放手")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
6:15 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
(可注意的是與「自由」概念的相關性)
而這個愛是從聖靈來的:
羅
5:5 盼望不至於羞恥,因為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將 神的愛澆灌在我們心裡。
所以就又回到,羅2:29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
故簡而言之,
「真猶太人」就是「在乎靈,不在乎儀文」而獲得「愛」,
進而從一條守住全部律法--「全守律法」之「義的奴僕」,
也就是「(神面前的)自由人」、「神的兒女」。
3.議題一:我與reh不同的「救贖史觀」(本段僅對此議題開個頭,或說明關鍵)
推 theologe: 人的配合叫做誇口嗎?以前就舉過一個類比,若信仰是一種11/10 23:00
→ theologe: 相愛關係,人這一方投入愛、各種努力,都是不嫌多的。11/10 23:01
→ theologe: 這就是救恩的「復和」模型,跟稱義模型是不一樣的。11/10 23:02
推 theologe: 而相愛的任一方不可能拿付出的愛做誇口,否則相愛關係就11/10 23:05
→ theologe: 會變質。11/10 23:06
從靈/應許/信心生的真猶太人或真以色列人,
必然在神的偉大救贖史中,扮演「主體(之一)」而非「(只是)客體」;
因為神已經讓「真猶太人」在基督的愛之義中「自由」了。
歌
2:7cde 「...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
reh還是從「肉身的猶太人」作為神偉大救贖史中的主角(之一),
但定義模糊的狀況下,最後只能對於進一步解釋的要求回應說「不要問,只要信」:
#1Q1Dx4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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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heologe: @reh 羅11:14-15還可以再研究一下,但你沒處理到羅9:611/10 13:52
→ theologe: 的真以色列人問題; 頂多可以說神的揀選包含阿民念所謂「11/10 13:52
→ theologe: 信耶穌到底而得救」以外的人,但不可能說包含所有任何定11/10 13:52
→ theologe: 義的猶太人,畢竟整大段開頭的羅9:6,保羅就定調「因為11/10 13:52
→ theologe: 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11/10 13:53
[...]
推 theologe: 我的意思說,你所謂「所有肉身生的猶太人」定義究竟為何11/10 18:22
→ theologe: 媽媽是猶太人?信猶太教的?舊約時代失敗的也算?若媽媽11/10 18:24
→ theologe: 是猶太人,他卻去信無神論,算不算?XD11/10 18:25
→ theologe: 現在變成一次信猶太教永遠得救?還是一次擁有猶太媽媽永11/10 18:26
→ theologe: 遠得救?XD11/10 18:26
→ theologe: 比較單純還是回到「信耶穌」或者在猶太教中憑信心跟隨神11/10 18:27
→ theologe: 的,比較簡單、合理;當然後者也開很多大門...11/10 18:28
推 theologe: (其實後者我是接受的--羅2:7) 11/10 18:31
→ theologe: 就算你要從揀選的角度,也應該回到羅11:5的「餘民」,11/10 18:32
→ theologe: 也就是從應許生的猶太人,而非所有肉身生的猶太人。11/10 18:33
[...]
推 theologe: 你起碼講一下掃羅算不算「以色列全家得救」的一員?我 11/10 19:57
→ theologe: 對你的理解是,你是說神的主權必定要成就「以色列全家得 11/10 19:57
→ theologe: 救」這件事,但會不會有得救的例外,你似乎暗示是存在 11/10 19:57
→ theologe: 的;其實你的態度跟「這是一個奧祕,細節不要管」差不多 11/10 19:58
→ theologe: 。我有理解錯誤嗎? 11/10 19:58
1. 這不是"暗示",而是以色列傳承中明文的"事實"
(有意思的是,近代的以色列人也有在考古上持反對意見,Shlomo Sand就寫了三本)
2. 這也不是細節要不要管的事情
保羅的回應已經是"你以為你誰,有多少能力可以說嘴"
跟上帝吵架這回事,以色列一堆人都作過,也有留下文字記錄(和禱文)
保羅自己怎麼跟上帝吵的,他沒有多說。
與其在人前說三道四講上帝如何如何,先獨自跟上帝吵完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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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議題二:羅3:3的「神的信」為何
羅
3:1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
3:2 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 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3: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 神的信嗎?
在我們各自不同的救贖史觀視野下,
羅3:3的解釋就會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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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theologe: (羅3:3應該跟得救議題是沒有直接關係的)11/10 23:13
reh:
神的信(實),連於真理,義(正確)
保羅在羅馬書第三章把這條線拉出來
猶太人的不信/背約,
就能讓神守約的信實失敗、讓神的真理廢棄,讓神看起來是選錯了嗎?
保羅說:不!
你們把"得救"想得虛無飄渺
神的守約/守信,與神的拯救是同一回事
神的拯救也是一個巨大、漫長的過程,並不是只有事件
紅海邊滅法老軍兵是拯救,曠野繞行四十年就只是"神的懲罰"?
不,那還是神守約完成應許,"神的拯救"其中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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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信(實)」,從reh的救贖史觀來說,
就是上帝要救以色列人、對於以色列人星沙的應許、作為多國的領導...
(我是不知道reh接不接受「錫安主義」啦),
故
羅
3:1 這樣說來,猶太人有甚麼長處?割禮有甚麼益處呢?
3:2 凡事大有好處:第一是 神的聖言交託他們。
3:3 即便有不信的,這有何妨呢?難道他們的不信就廢掉 神的信嗎?
就是神的計畫不斷穩健前進的意思而已。
但我從前述「真猶太人」的視野來看,才能夠把這邊的上下文解釋進來
(「上文」應當要包含到前述的羅2尾)。
這邊的上文為何提到「神的聖言」作為(肉身)猶太人的「長處」呢?
猶太人獲得的「長處」或「恩典」,是有律法可以「守」嗎?
又說("我們"指肉身生的猶太人):
3:9 這卻怎麼樣呢?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的!因我們已經證明:
猶太人和希臘人都在罪惡之下。
故保羅總結說:
3:28 所以(有古卷:因為)我們看定了:人稱義是因著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肉身猶太人的「長處」或「恩典」,並不是有律法可以「守」。
那麼,「神的聖言交託他們」到底是什麼好處呢?
羅
3:21 但如今, 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
3:22 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原來,「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神的聖言交託他們」的好處;
不是因為肉身猶太人先獲得「律法」可以來「守」(其儀文),
而是因為他們先接受到律法/神的聖言裡的「新約」:
結
36:26 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
又從你們的肉體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
所以是肉身的猶太人獲得「先信為快」的優惠,而非「先守為快」的優惠。
這就是成為「真猶太人」的機會與恩典:
羅
2:27 而且那本來未受割禮的,若能全守律法,
豈不是要審判你這有儀文和割禮竟犯律法的人嗎?
2:28 因為外面作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
2:29 惟有裡面作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
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 神來的。
故從儀文,不可能「全守律法」,
只有從靈、從信、從神而來的愛,才可能自由守到那「至尊律法」,
而成為「真猶太人」、領受神的「應許」,就是永生。
(憑信心/聖靈去全守律法=肉心 vs 憑血氣去守儀文=石心)
猶太人受限於家族關係等問題,信主有困難度;
但據說只要信了,理解很快,
因為他們基本架構都有了,只要把耶穌擺進去,
就整個系統轉化了
故保羅說:
羅
10: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10:5 摩西寫著說:「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就必因此活著。」
10:6 惟有出於信心的義如此說:「你不要心裡說:誰要升到天上去呢?
(就是要領下基督來;)
10:7 誰要下到陰間去呢?(就是要領基督從死裡上來。)」
10:8 他到底怎麼說呢?他說: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
(就是我們所傳信主的道。)
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
猶太人因為「神的聖言交託他們」,使他們「這道離你不遠,正在你口裡,在你心裡」,
只要領會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
透過信祂產生的真自由(成為義的奴僕),
整個「聖言」系統扭轉、更新了,「就必得救」。
在這樣的理解下,「神的信(實)」是什麼?
羅
3:22 就是 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以色列的復興,就是人因為「信」而成為「真以色列人」;
「真以色列人」的數目滿足,
就是「以色列全家」或「每一個真以色列人」進入神的榮耀之中。
-----------------------------------------
補充:
關鍵概念的區分--
守律法 vs 全守,或完全(G5055)律法(羅2:27);
儀文 vs 靈;
基督就是律法的總結(羅10:4),就是律法的完全。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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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f31: 今天因信稱義;明天行為稱義;後天神人合作=三位一體三尺! 11/11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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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una: 你們主耶穌在天上看了兩千多年了 也沒怎樣 11/11 22:05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6.98), 11/11/2017 2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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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auna: 不知道等多久才會回來 我看等人能離開太陽系去找他比較快 11/11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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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puff: 為何一個工作繁忙的上班族有時間寫這種長文和一直推文 11/11 22:21
→ mapuff: 我有時候連仔細看大家的推文都沒時間… 11/11 22:22
→ theologe: 工作有淡季有旺季,下週開始又要忙了,本週末是有最後發 11/11 22:23
→ theologe: 長文的時間。 11/11 22:24
→ jacklin2002: @mapuff 教你一招,看到t開頭的ID直接滑到底就好 11/11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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