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injose: 首先,是tf傳播的教義定他自己【死罪】,在我們的認知中12/30 12:11
→ pinjose: 他還是得救的12/30 12:11
→ pinjose: 以 tjc教義犯了致死的罪下場就是地獄12/30 12:12
→ pinjose: 悔改也沒用,只是可能可以減輕地獄刑罰 12/30 12:12
→ pinjose: 所以我們並不是咒詛tf不得救,而是點出他理論的矛盾性12/30 12:13
→ pinjose: 和把自己陷入僵局12/30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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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討論中,討論到會拿對方來負面舉例,就是人身攻擊的謬誤;
因為這樣子就是讓討論離開就事論事的態度--
就事論事一直包含一種氣氛或情緒;
先扣對方一個你犯了死罪的帽子,再來討論死罪的完整內涵為何,
如何冷靜、對等、尊重的討論下去?
https://goo.gl/fecA6z
wiki定義裡面有很多可討論的(本板過去兩方都有錯誤),暫不深入;
不過任何團體的規定都有他完整的脈絡,
這次df等人隨便斷章取義、一知半解就拿來論斷人,
就是單純的訴諸人身的謬誤。
1.主命題:「真信必定有內容及要件」--死罪的首要脈絡
#1QHX-w66
→ pinjose: 致死的罪,這一套不論是理論還是實踐都是荒唐的, 12/30 12:29
→ pinjose: 還可護航,真是誇張12/30 12:30
→ pinjose: 差不多了,你的使命如果是吵架,就繼續吧12/30 12:30
[...]
→ theologe: 這個議題的討論有很多面向吧,你這種一刀切的論斷有意義12/30 12:31
→ theologe: 嗎?12/30 12:31
→ theologe: pin若要就事論事,就承認「真信必定有內容及要件」這個12/30 12:32
→ theologe: 正常不過的共識吧12/30 12:32
→ theologe: 只是各方認為的內容/要件不同罷了,大家能辯論的就是那12/30 12:33
→ theologe: 個內容/要件。 12/30 12:33
→ theologe: 而不是隨便搬一堆標籤出來。12/30 12:34
→ theologe: 李常受那個第五題本身就列出了一堆真信的內容/要件了。12/30 12:35
推 theologe: TJC有內部的問題,但我不認同你們這些搞不清楚狀況的談12/30 12:37
→ theologe: 法。12/30 12:38
事實上,關於「死罪」的背後脈絡,
有一點很重要的,就是這個命題:「真信必定有內容及要件」。
這個你們自家的老李就是這樣表達的:
https://goo.gl/Mdq2Pw
李常受其他觀點我不見得同意,
但這點上我認為是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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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信什麼
信心是有目標的。我們不能只注意信心,而忽略了信心的目標。信心的目標若錯了,信心
就難得對。所以我們必須將信心的目標弄清楚,弄準確,必須看準了我們應該信什麼。
[...]
(七)『信…聖經(神的話)。』約翰二章二十二節,五章四十六至四十七節。
一個人要信主耶穌,就必須信聖經,因為聖經是給主耶穌作見證的。(約五39。)並且主
耶穌是神活的話,(約一1,『道』原文是『話』,)聖經是神寫的話。(提後三16。)
神活的話-主耶穌-乃是神寫的話-聖經-的實際;神寫的話-聖經-乃是神活的話-主
耶穌-的啟示。所以人若不信主耶穌,就不能信聖經;照樣,人若不信聖經,也不能信主
耶穌。主耶穌和聖經,是不能分開的。要信祂,就必須信聖經。一個不信聖經的基督徒,
就是一個不信的基督徒,也必是一個假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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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本身就有「假基督徒」的概念,
「假信」的存在這件事是你們家老李同樣在談的。
2.在以上命題的前提或脈絡下,談「死罪」的是與非才有意義。
死罪不就是一種假信或不符合信心內容/要件的狀態嗎?
3.「死罪」另外的脈絡
btw, TJC有一個「去魅」的議題,是被除名的YM提出來的;
「死罪」當然是在這個團體「未去魅」的原則或規定之一
(但「褻瀆聖靈」就是持續不信不回轉的死罪,我們都是同意的喔
但有人大概區分不太出來這些精細的區分與討論吧XD
i.e.死罪存在,但TJC的理解與實際執行當然有爭議存在...;
TJC主要是在談「綑綁」與「釋放」的權柄...);
但每個團體要「去魅」什麼層面、時程、或者是否要「去魅」,
都要尊重他們的過程(除了人事鬥爭外,YM也一定觸碰到某些底線,
才會被聯總這邊除名;只是這個事態還在發展中...);
正如會所要對倪李「去魅」,也是有一個過程,
現在我們跟他們談倪李,與20年前談,
那又是完全不同的狀況了,
因為會所對於倪李的「去魅」已經有一個程度了,
即便實際對談來說,外人還是無法理解他們的倪李情結,
但真的跟以前的狀況有差別了。
(當然,會所的「魅」不只是倪李啦,
例如之前談到會所到底是國產還是外來的傳統,
這種單純的討論,也會被當成對於會所的「冒犯」XD
實在令人無法理解)
「去魅」要做到什麼地步,這是每個信仰團體要面對的,
有些東西是無法退讓的,也不認為是什麼「魅」,
而就是事實、真理(例如耶穌的復活或各種神蹟、超自然的層面),
這是要被尊重的,當然也要有更多的論述與論據去支持或闡明,
這就是神學的工作(例如天主教會用一堆程序乃至科學方法去驗證神蹟、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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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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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heologe (106.104.35.111), 12/30/2017 14: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