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monwhk: 請問太18:33「直到還清...」何解?08/08 14:00
→ damonwhk: 更正18:3408/08 14:01
以前討論過,
若對比為基督徒,
一是他仍在生前,仍有悔改、重新走上窄路的機會(饒恕欠他錢的同伴);
畢竟他在牢裡要怎麼還錢?
二是若在死後,他是還不清的(人不可能靠自己還清罪債),就是永死;
當然,按貴派理論或者天主教煉獄,那就是可以還清。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4:12:56
→ damonwhk: 第一種解釋如何說明家主何時下命令?08/08 14:29
→ damonwhk: 第二種解釋,第34節不就是廢言?08/08 14:30
要他還他還不了的罪債,就如同推石頭上山又滑下來的永遠景況,
這不就是「永死」(永罰、永火)?
「下命令」?
你是說「饒恕同伴」這個命令嗎?
v26-27跟29-30是一個文學結構相同的「重複」,
意思就是,主人是這樣待你的,
你卻不這樣待你的同伴。
主人對待他的方法,就是一個「榜樣」,
正如耶穌為我們捨命一樣。
我們若同樣為人捨命,
就表現出我們是基督的門徒;
若否,那就不是真的信耶穌的門徒。
「榜樣」對於義的奴僕或基督的門徒來說,
就是「命令」。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4:46:13
→ damonwhk: 下命,是指「交給掌刑的」08/08 14:58
→ theologe: 可以指良心或聖靈的罪咎感、提醒回轉。08/08 15:01
→ theologe: 或者偏離主道,而遭遇的不順遂、現世報。08/08 15:02
→ damonwhk: 但是這邊就已經講家主是聽到消息才下命的,不會太牽強嗎08/08 15:06
→ damonwhk: 還是這一段就是在講一個人的內心戲?08/08 15:07
→ damonwhk: 而且這種解釋似乎沒辦法解釋「天父也要這樣對待」08/08 15:08
→ theologe: 比喻是比喻阿。08/08 15:10
若不是天父允許,一隻麻雀也不會落下來;
所以現世報當然是神允許/下命才會發生;
人犯罪「後」,受聖靈提醒,或者受良心譴責,或者不饒恕人,
這也如同「住在牢裡」一樣--直到認罪悔改或饒恕釋放所恨的人。
當然,只是解釋比喻。
重點是,我們不饒恕人,天父也不饒恕我們。
這就是一個窄門的描述。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5:16:57
→ damonwhk: 所以天父的對待,就不包括「從那裡出來」的情形了?08/08 15:27
「從那裡出來」是指「還清了一切所欠的債」嗎?
若按Xe,可能就是褻瀆聖靈不得赦免XD
按tf,就是「不可知論」,等審判才知道;
我的話,就是他若不再追究他同伴的債,
上帝就應該會按原來的處置饒恕他,
這就是「還清一切所欠的債」(他欠的債就是不饒恕人)。
但基本上若還有機會認罪,我想Xe跟tf應該都還是傾向於他沒有褻瀆聖靈或犯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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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不饒恕人,
也就是山羊的行為,
沒有服事眼前的弟兄,就是沒有接待主,
這就是「不信」。
當然,每個人的窄門不同。
十架上的強盜,其信與不信的窄門,就跟這位僕人不同。
我們每個人,如何面對是否真實信耶穌,我們的十架窄門或生命抉擇都是不同的。
當然,對貴派而言,這只是成不成聖/進不進補習班的問題。
並且,你們對窄門的理解也不是這樣只需要專注於自己的人生目標
(這也是在詮釋「心思置於靈」)?我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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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羅8:4或者羅8的狀況,
我不認為是變成完美的聖人,
而就是7:25的同樣狀況:
感謝 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 神的律,我肉
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也就是說,內心順服神的律、走在聖靈量給的窄門道路上,
但肉體卻仍然常犯罪,只是那些不是聖靈量給的窄門道路,
所以就是持續認罪得赦免和不定罪。
故7:25的「感謝神」,也包含了後半部的這個領悟。
肉體順服罪的律,卻在基督裡不被定罪。
保羅也說一直有根刺,無論怎麼解釋,但就是保羅非完人。
但「勇敢地去犯罪」,並非放縱自由;
所以問題還是如何理解自己的「十架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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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加5:14,或是耶穌說的要「饒恕七十個七次」以及「彼此相愛」的命令,
大誡命就是基督徒共通的窄門;但每個基督徒在其生命史或情境中,
要實踐的對象、領域、方式等等皆不同。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6:36:53
→ damonwhk: 天父的對待,不是「審判」時才發生嗎?08/08 17:03
→ theologe: 麻雀,或者說改革宗講的「護理」,應該是每天都在發生的 08/08 17:06
→ theologe: 其他的介入,應該也很多例子吧;難道會所認為上帝現在都08/08 17:07
→ theologe: 不管事?08/08 17:07
→ theologe: 聖靈叫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也是現在進行式08/08 17:09
→ damonwhk: 不談會所解釋,只想知道你們如何解讀。08/08 17:11
→ damonwhk: 這段算帳的比喻,開始於「天國」,為什麼會是每天都在發08/08 17:28
→ damonwhk: 生呢?08/08 17:28
這部分應該跟會所解釋一樣吧,天國已經開始了(只是我沒有分天國跟神國,
因為也有經文說神國已經開始了),
就是神的旨意施行之處,就是廣義的教會或基督徒。
僕人被主人饒恕,他就是一個基督徒,或者外表的基督徒。
至於他不饒恕同伴,面對的是在世的審判,還是最終的審判,
我是認為兩方面都有可能;
或者說兩方面的審判的原則,我們都可以用這段經文去詮釋,如以上所談。
TJC以外,很多教派也都有「開除會籍」、「停止領餐」、「停止服事」等等,
也是其中一種在世的審判。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8/2018 17:39:29
※ 編輯: theologe (39.10.75.188), 08/08/2018 20:51:49
→ damonwhk: 所以按你們的看法,信徒活著時若不饒恕某人,就有可能 08/08 22:14
→ damonwhk: 隨時受神的審判,「被下在監裡(寓意)」,直到願意從心 08/08 22:15
→ damonwhk: 裡饒恕別人,才有可能「從監裡出來」,如果信徒一直沒有 08/08 22:15
→ damonwhk: 「出監」,那就代表無法獲得赦免,會失去救恩,這樣嗎? 08/08 22:16
→ damonwhk: 你完全解錯了7:25 7:25和7:18是相同的。心思也是律 08/09 01:14
7: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
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7: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8:10 基督若在你們心裡,身體就因罪而死,心靈卻因義而活。
7:25跟8:10的實際表現狀況一樣,
跟7:18其實也一樣,
只是7:18的現象,可以做出兩種評價:
7:24 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7: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
這樣看來,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不用窄門角度看,是v24,
用窄門角度看,是v25。
我的解釋:
專注於聖靈引導的「窄路」而非追求事事完美的恐懼與患得患失。
窄路以外的事項,我們已經不被定罪、被稱義、被饒恕了;
因為基督徒的肉體仍會犯很多錯,
但基督徒的心靈就是專注在神的律,也就是義上面;
律法主義讓我們用我們犯的各種錯誤來評價我們,
但十架窄路是讓我們專注於我們內心以基督的眼光看到的道路。
所以用律法主義的眼光,十架上的強盜是晚來的、不及格的基督徒;
但若以窄路的角度,他就是在將死前專注於那微弱的但實際透顯的光;
窄門就是看到那個光而跟隨,所以才有8:11-18;
因為我們的窄路會越走越深,
雖然肉體仍然繼續犯著「量給我們的義」以外的罪,
但那些在認罪中不被定罪;
並且窄路走下去,許多罪會逐漸被勝過,
但仍會有「刺」同行(不是說保羅的刺一定是罪,只是借用隱喻)。
故dam問,不饒恕人是否變成不信的牢獄?
我還是認為要看這件事是否進入我們內心看到的那條窄路之中;
應該說,聖靈使我們扎心,為罪為義為審判責備自己的時候,
我們就應該面對而認罪悔改。
如果連認罪都不願意,
那的確跟不信是很接近。
一個不認罪的基督徒,
真的是一個信耶穌的人嗎?
當然我們無法論斷他的全貌,就跟電影與神同行一樣要看很多角度;
但不認罪就是試探神、抵擋或消滅聖靈的感動。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9/2018 08:14:56
→ damonwhk: 照你的解釋,那何必有羅8:108/09 14:08
→ damonwhk: 而且你真的越解越複雜,根本沒那麼複雜。08/09 14:08
我講的跟正文有麼不同?是你問細節,我再談,不然就停在正文即可。
複雜的不是我的觀點。
8:1當然很重要,
就是棄7:24,選7:25的關鍵。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9/2018 17:26:37
→ damonwhk: 如果7:25就是指人的靈,那第八章生命之靈就是多餘的08/09 17:29
人的靈跟聖靈,不還是兩件事嗎?
8章當然有差,而且8章還清楚講了「復和」觀。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9/2018 17:33:50
舊約的「智慧」的擬人化,是指基督(老魚引過教父文章),
故nous跟靈與基督的聯繫,
是一整個基督論的脈絡。
人的nous跟真理的聖靈之結合,
正是復和觀的表現。
※ 編輯: theologe (211.75.23.84), 08/09/2018 18:57:49
→ damonwhk: 7章說的是人的心想要神的律,但被肢體的律勝過了08/09 20:49
→ damonwhk: 如果將7:25解成人的靈,那麼人的靈揀選神的律,08/09 20:50
→ damonwhk: 還是被肢體的律勝過嗎?這應該不是保羅在第七章說的08/09 20:51
→ damonwhk: 相反的,依照第七章的思路,是肢體的律勝過心思的律08/09 20:51
→ damonwhk: 所以7:25應該還是要解成心思揀選才比較合理吧。08/09 20:52
→ damonwhk: 何況8章6節已經說了,心思置於靈,就是生命平安08/09 20:54
→ damonwhk: 如果7:25是人的靈,那很明顯,如果心思置於靈都是生命08/09 20:55
→ damonwhk: 平安,那麼人的靈都已經體貼神的律,又怎麼會被肢體的律08/09 20:55
→ damonwhk: 勝過呢?而且8章還說聖靈已經治死身體的行為,7:25如果08/09 20:56
→ damonwhk: 解為人的靈,那不是更難以圓滿的解釋七、八兩章嗎?08/09 20:57
→ theologe: 我們的肉體就是會行惡,但1.是要專注於此惡而被罪疚吞08/09 21:54
→ theologe: 沒,還是要在基督饒恕我們時,也一同饒恕之?我們需要08/09 21:54
→ theologe: 饒恕自己﹑接納自己的本相。當然這不代表有罪不認,而08/09 21:54
→ theologe: 是不被我們一時無法處理的問題困住。 2.另一方面,我08/09 21:54
→ theologe: 們需要專注於nous認識的真理,就是神的律,就是義。這08/09 21:54
→ theologe: 是我們的窄門,是神量給我們的道路,聖靈會帶領我們前08/09 21:54
→ theologe: 進,在窄路上成功。有問題,就是繼續求智慧並順從。08/09 21:54
→ theologe: 3.我們肉體的罪,或許在窄路中處理,或許在時候到的時08/09 21:54
→ theologe: 候處理,也或許就是持續認罪掙扎直到在新天新地中被解08/09 21:55
→ theologe: 決而成全。08/09 21:55
→ damonwhk: 如果不用你的理論,那解釋的通嗎?08/09 22:00
→ damonwhk: 不然,我只要用會所的解釋來說你錯就可以了。08/09 22:00
→ theologe: 解經本來就有各種解法,如果這個世界只有會所跟我的解08/09 22:10
→ theologe: 法兩種,那也太滑稽了。08/09 22:10
→ theologe: 人人皆祭司﹑每個基督徒都有聖靈幫助他從聖經中獲得真08/09 22:14
→ theologe: 理,就變得不可能,除非讀生命讀經或我的解經XD 這還08/09 22:14
→ theologe: 是一個用ptt看天下的狀況XD08/09 22:14
→ damonwhk: 所以我問的就是如果不用你的解法,7:25可以解為靈嗎?08/09 23:44
→ damonwhk: 你不也說有人也是解成靈,那他們是怎麼解的?08/09 23:46
→ damonwhk: 這才是對話吧!08/09 23:46
→ theologe: 他們怎麼解羅7,要去查資料阿,你問我我問誰?XD 不過08/10 00:26
→ theologe: 好的解經書會列出各種解法,ACCS的羅馬書好像沒中譯,08/10 00:26
→ theologe: 可以再搜尋一下。 btw, 8:23, 25-26,有聖靈的人,或08/10 00:26
→ theologe: 心思置於靈的人,不是沒有軟弱,簡單說就是肉體仍然犯08/10 00:26
→ theologe: 罪犯錯,故我上面的解釋立基於此。08/10 00:26
→ damonwhk: 心思置於靈就是得勝,會軟弱,是因為心思又不置於靈。08/10 00:41
→ damonwhk: 你立論心思置於靈還會軟弱失敗,與第八章所述不同。08/10 00:41
→ damonwhk: 我們用時間來講,你今天心思都置於靈,所以今天都得勝08/10 00:42
→ damonwhk: 但明天不置於靈時,就又被肢體的律勝過,所以軟弱了08/10 00:43
→ damonwhk: 這應該是不同時間發生的事。08/10 00:44
8:26不太像是說一個偶然的插曲(心思不置於靈)
8:26 況且,我們的軟弱有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
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歎息替我們禱告。
最重要的是8:1的(肉身)不被定罪,
其他的窄門觀我都講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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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我讀過的解經書大多是以二元人論為預設,
故知、情、意、或其他非物質的部份,都統稱為「靈魂」;
故nous跟靈是同一件事,沒有太大問題。
至於持三元論的教父怎麼解羅7-8,真的就需要再研究了...。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4.246), 08/10/2018 04:25:49
→ damonwhk: 那你也是採二元論囉?如果是的話,那立論不同,也就無庸08/10 10:15
→ damonwhk: 再討論了。08/10 10:15
#1ROYs_7X
我是多元人觀/整全人觀:
盡心-志-體
盡性-情-魂
盡意-知-靈
盡力-行-世界(人與外在的世界是連結的)
※ 編輯: theologe (106.104.44.246), 08/10/2018 14:23:35
※ 編輯: theologe (27.52.227.211), 08/10/2018 20: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