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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所將人的魂跟人的靈,視為 知情意(己知覺)跟直覺交通良心(神知覺/宗教意識)的區分-- 參#1ROYs_7X , 但直覺交通良心,哪個不能被還原為知情意的組合? 而若認為人間的宗教(靈)都是人造的偶像,那也就是各種「己(魂)」去造的; 還有,前面我談「人的宗教性」#1RIhGdRF , 就談到涂爾幹的社會功能論,就是說,宗教是社會生活的一切之總和, 世俗社會是把社會生活的各個面向都獨立、區分開來; 但我們在資本主義等等意識型態的貫串社會生活的「類宗教」現象中(K.Marx), 看到世俗社會仍在同樣的結構中。 故宗教(靈)和社會(各種己組成;魂)也是無法二分。 故怎麼看,二者都無法區分。 屬靈操練(spirituality)上,會所將焦點擺在魂的對付, 但不如說是知情意、直覺交通良心通通都要對付, 這樣人的靈跟人的魂的區分,有意義嗎? --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 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雅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04.3.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534519095.A.DC9.html ※ 編輯: theologe (123.204.3.204), 08/17/2018 2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