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ekorader: 其實我真的沒有投幣要求這種表演服務耶w別到時跟我說未 05/25 19:18
→ gekorader: 能是誤讀也可能是扭曲之見解,被回應者對此行為評以弱智 05/25 19:20
→ gekorader: 一詞,外加,只要有閱讀文章就不會那麼弱智搞錯吧,與怕有 05/25 19:22
→ gekorader: 弱智看不懂,之見解;擱著那個看上去確實蠻弱智的對象在 05/25 19:22
→ gekorader: 旁邊,依舊不算是指著特定對象罵弱智,直到我指出該文作 05/25 19:23
→ gekorader: 者就是該言論所指的弱智,才算觸規~懂?犯賤,邏輯死亡,小 05/25 19:24
→ gekorader: 醜行為,或者弱智什麼的,都不是好現象,有則改進無則嘉勉 05/25 19:24
→ gekorader: 單論案情本身,其實你是不是犯賤,你我都知道;觸不觸規固 05/25 19:26
→ gekorader: 然是看我罵沒罵你犯賤,倒也沒錯,不過其實這有意義嗎w 05/25 19:26
→ gekorader: 臉頻頻往別人鞋底擦然後嚷嚷著快來看快來看,他踩我臉啊 05/25 19:28
→ gekorader: 這是什麼地方的風俗XD 05/25 19:29
→ gekorader: 是要研究到我算是指著你把實話說給你聽而觸規為止是不 05/25 19:31
→ gekorader: 是XD?有完沒完w 05/25 19:33
→ Berotec: 違規 05/25 20:19
→ gekorader: 違規? Berotec: 本來就是不要對著板友罵都沒事 05/25 20:24
→ gekorader: 政黑天天會發生的回接文,A表達某立場,B開言則"針對這種 05/25 20:25
→ gekorader: 立場與其支持者"加以「藍/綠/白畜雜草傻鳥都這樣」之語 05/25 20:26
→ gekorader: 指控稱之以弱智,叫沒有對著版友罵XD 請教一下,什麼邏輯 05/25 20:29
→ gekorader: ,罵的範圍比指著單人罵還廣且也可以鎖定到特定對象w然 05/25 20:30
→ gekorader: 後我這叫違規w 05/25 20:30
→ gekorader: 原語「犯賤邏輯死亡這種事情笑一天也就夠了」,也就是我 05/25 20:38
→ gekorader: 覺得這樣的人事物剛看很好玩,一天後再看,就沒這麼好玩 05/25 20:38
→ gekorader: 了;這個指向性高於上面所講政黑通行的AB例? 05/25 20:39
→ gekorader: 當我已在對顯屬濫訴的檢舉解釋案情時,版主的職責是判斷 05/25 20:41
→ gekorader: 事情而不是當你覺得我離題時問我"夠了沒"吧? 05/25 20:41
→ gekorader: 原濫訴文中自裁一詞有充足理由顯非涉違規與顯非自殺一 05/25 20:44
→ Berotec: 問你夠了沒給予警告也能哀喔 05/25 20:45
→ gekorader: 咦?在這個版你是有權者,我是當事人,我認為你權力使用不 05/25 20:46
→ gekorader: 當,你說我哀是什麼意思0.0? 05/25 20:46
→ gekorader: *顯非自殺義 05/25 20:47
→ gekorader: 在解釋客觀詞義與主觀想法上,我闡述我不會叫別人去死之 05/25 20:49
→ gekorader: 觀點,哪裡叫作離題? 05/25 20:50
→ gekorader: 喔對了,補充提醒一下:(甲)本版版主曾在檢舉、申訴爭議 05/25 22:33
→ gekorader: 中,與當事人的站內信爭論中,提及「討厭笨蛋」、「不要 05/25 22:34
→ gekorader: 讓我覺得你很笨」等語;站內信的環境,版主的有權限方身 05/25 22:35
→ gekorader: 份,笨蛋之貶抑詞,結果:獲判未涉犯指定謾罵貶抑特定對象 05/25 22:36
→ gekorader: (乙)本版亦曾發生在檢舉/抗辯過程中,檢舉人以卑劣等詞 05/25 22:38
→ gekorader: 藉機攻擊對方,按理實難說是與案情有關or有助於是非分辨 05/25 22:39
→ gekorader: ,但反正仍獲判"卑劣非用於汙衊特定人格,純屬形容行徑" 05/25 22:40
→ gekorader: 那按照(乙)事來看,這還有什麼好哀的XDDD姑且別說我在 05/25 22:40
→ gekorader: 闡述「我看到別人沒教養時不會希望他去死」而已,按(乙) 05/25 22:41
→ gekorader: 例來看,恐怕就算我指向某個行徑很沒教養都不該斷為違規 05/25 22:42
→ gekorader: 耶w何況當我論及是否涉犯教唆問題時,回答的當然是"我不 05/25 22:44
→ gekorader: 會叫人去自殺",而不是"我不會叫TWTP2018去自殺",不然版 05/25 22:44
→ gekorader: 規放在那邊給我答,變成我是在交代特定個人喔?邏輯? 05/25 22:45
→ freddy50301: 未達 結案 05/27 14:58
→ freddy50301: 改判 討論內容無關板務者 05/27 18:02
→ freddy50301: 扯太遠太多了 05/27 18:02
→ TWTP2018: 2票違規就結案吧! 05/27 18:44
→ gekorader: 什麼叫討論無關版務者?4-5 4-6還是7-2? 05/27 21:05
→ gekorader: 上(甲)例,那叫危害版務吧?爭議問題有個別判斷空間,請問 05/27 21:08
→ gekorader: 版主於私信對申辯者告知喜不喜歡笨蛋,於版務何益? 05/27 21:09
→ gekorader: 的相關詢問,尚未有版主回答;倒是原檢舉人,五次以上在此 05/27 21:12
→ gekorader: 與其無關之情形下發表亦與原案情分辨無關之發言,於版務 05/27 21:13
→ gekorader: 何益? 05/27 21:13
→ gekorader: "現行版規",在推文發生檢舉與被檢舉人雙方吵個幾百樓之 05/27 23:59
→ gekorader: 情況;無論該文討論結果為何,不就說明,線行版規由於只禁 05/28 00:01
→ gekorader: 止非相關人等發言,那請問版主哪來的權力對於被檢舉方的 05/28 00:02
→ gekorader: 發言,論定"跟案情有關還是無關"?結案鎖文的權限、禁止 05/28 00:03
→ gekorader: 他人插言的權限都是版規授予的;當事人無論是檢舉方追加 05/28 00:04
→ gekorader: 發言還是被檢舉人追加發言,版主有權把7-2 7-3之類加上 05/28 00:06
→ gekorader: 去的話,請問那該篇建議文在討論幹嘛的? 05/28 00:06
→ gekorader: 發言警告?當時對於版主認為我發言不在案情範圍內的所謂 05/28 00:10
→ gekorader: "警告",馬上就正面回應了啊;版規是為了處理脫序之狀況, 05/28 00:12
→ gekorader: 又不是無視警告繼續展開,直接就針對警告內容我認為不正 05/28 00:13
→ gekorader: 確之處(並非脫離案情)解釋且加以舉證了,是沒有規定版主 05/28 00:14
→ gekorader: 必須對任何問題都予以回答,那總之我已經擺出了理由與其 05/28 00:15
→ gekorader: 它判例事證,版主未予回應駁斥,然後說是無關,還是那句話 05/28 00:17
→ gekorader: 於版務何益?於版規所維護之秩序何益? 05/28 00:17
→ gekorader: 尤其本篇所檢舉為7-2,f於18:02推文之改判已完全謬誤吧? 05/28 00:20
→ gekorader: 7-3論有關無關,7-2論是否涉及謾罵,在7-2的檢舉文下說符 05/28 00:20
→ gekorader: 合違規,「因為"無關"」?7-3該不該用在檢舉申訴文中影響 05/28 00:21
→ gekorader: 控訴與答辯都是個問題了,本篇控訴成立謾罵是因為無關w? 05/28 00:22
→ gekorader: 檢舉的就是7-2與7-3,版主明確就給出了無比明確的 05/28 00:28
→ gekorader: → Berotec: 政黑政檢要指桑罵槐本來就可以 ,之回答 05/28 00:28
→ gekorader: 喔我打錯了,7-3論廣泛鬧版,7-2論謾罵與「討論無關版務 05/28 00:31
→ gekorader: 」之行為,姑且不論文字邏輯上不是人人都來"討論版務"這 05/28 00:33
→ gekorader: 個問題,答辯駁斥濫訴,就是有關;抗辯發言不成立謾罵,也 05/28 00:35
→ gekorader: 不是跟你講家長俚短別的事,拿7-2否定案情當事人發言是 05/28 00:36
→ gekorader: 等同於濫行干涉,能這樣那補充指控/抗辯,是幹嘛用的? 05/28 00:37
→ gekorader: 連何謂火星文都不應濫行判定了,這種涉及權益的事瞎判? 05/28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