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ouei: 內文至少還有針對事情回覆,之前有人完全針對個人的,就可以11/19 09:16
→ Houei: 以無視是吧11/19 00:16
推 sunsand: 有事檢舉,依照板規牽扯本文無關爭議,樓上警告一次。11/19 09:19
那個樓上就是我啦,板規寫得明明也是牽扯"本板",不是"本文"
這處份不合情理,我是針對有人對人不對事的推文,做出反應,怎麼會和板務無關咧?
sunsand的理由是"本文",雖然我是在講前面的文章,但總也還算是板務吧
必須強調的是,包括版主在內大家都是凡人,難免有可能隨意瀏覽過而沒啥印象,後來忙
別的事就忘了,我也只是出自提醒版主再仔細回想的本意
版主不能過度解讀板規而任意警告版友
節錄文章代碼(AID): #1Rmim_HT (SAN) [ptt.cc] [心得] 淺論姜維洮西會戰
該篇的推文如下:
推 XperiaArcS: 要洗推文大師回文?想太多XD10/15 18:14
→ XperiaArcS: moptt進步了,可以完全看不到黑名單的id又洗了什麼10/16 13:06
是否已向版主反應:
已推文檢舉
且SAN版 #1PnyHbw0 一文,有版友繼續回應,卻因此被水桶的記錄
顯然有設陷阱引導版友誤跳之嫌,故依sunsand的標準,只檢舉而不向版主反應其他事項
然後他又警告了我一次(#1RwRlQCN (SAN))
推 sunsand: 有事檢舉,依照板規牽扯本文無關爭議,樓上警告一次。11/19 09:19
→ Houei: 文無關爭議11/19 09:37
→ sunsand: 附信檢舉,版主不會每天吃飽太閒看推文,請勿吃飽撐著的11/19 19:47
→ sunsand: 在文章下牽扯無關爭議11/19 19:47
→ sunsand: 最後一次警告,繼續在本文下牽扯無關議題,水桶7天11/19 19:49
我只是推文檢舉而已,請問哪裡有牽扯無關議題?
如果早些說清楚所謂的有事檢舉,意思是要附信檢舉,我就沒立場申訴了,何況板規也沒
強制規定要附信檢舉:
"若有人自覺遭受他人不當言語攻擊挑釁,可自行舉證附上由板主裁處之。"
如果要引用"三、細部錯誤,經板主提醒仍未改善者"這一條
就沒明確說要怎麼檢舉,怎麼可以認定我推文檢舉,算是未改善?
另外請教小組長,sunsand上面吃飽撐著那句,沒有挑釁版友之虞嗎?
大可持平的說"請勿在文章下牽扯無關爭議",這樣不就好了,多那幾個字顯然已情緒化
希望版主別雙重標準
附上SAN版版規摘要:
‧禁止惱羞成怒而出現人身攻擊或是言語挑釁、訕笑、嘲弄的現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5.82.129.3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isService/M.1542592471.A.2EC.html
→ JosephChen: 1. 請用私信向板主反應 並保留寄件備份11/20 23:29
Done!
→ JosephChen: 請sunsand版主到組務版說明。說明包含:11/21 19:49
→ JosephChen: 1. 明確警告之段落(文章ID與原文)11/21 19:49
→ JosephChen: 2. 該警告所引用之板規為何11/21 19:50
茲引用SAN版版友的推文
文章代碼: #1RzEgbEq (SAN) [公告] 版規新增推噓文三行限制
→ yeustream: 之事,我在當時就去信檢舉過了,還是說板規有規定除本人11/21 19:44
→ yeustream: 之外,板主都不必管?又或者板主你早就看長串推文不順眼?11/21 19:45
故希望sunsand版主一併把檢舉信是否非由本人寄不可,藉此機會一併給明文規規定之,
以免日後又對其他版友產生困擾
還包括"若有人自覺遭受他人不當言語攻擊挑釁,可自行舉證附上由板主裁處之。"
這條版規,是否限定附信檢舉
總之sunsand版主秉持著不可牽扯本文以外無關爭議的原則,這點堪為所有參與版務者的
表率,我這篇只想訴求從此開始訂下更明確的版規,把版規裡的本板限縮為本文,來支持
版主的懲處,如此而已
※ 編輯: Houei (101.13.211.181), 11/22/2018 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