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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任版主未有積極管版這段期間, 相信大家很難期待對於違規行為可以透過正規方式矯正。 但面對缺乏理路的發言,總是無法按奈那一股追求真理的熱情, 言語衝突在所難免。 你只要對話持續專注在法律點的討論, 基於在紛亂氛圍情況下,無法期待版主會介入管理, 不管你當時說的話是多麼刻薄,多麼惹人厭, 我認為都是合乎情理的。 舉例: 未遂是一行為犯,而非以特定刑法發生罰與不罰,法條沒載非代表不處罰 狗屁不通 刑法25條當白寫的嗎 難道我要懲處狗屁不通這邊的發言嗎? 誰才是更加接近法律真義?誰提出來的說法沒有依據? 誰才是符合法律版宗旨的討論? 但是,弄錯條號、弄錯判決字號、弄錯判決內容, 或是提出完全沒有任何學說判決法條函釋支持的見解, 或者是諸如我認識某某法律事務所所長, 我老師是某某,所以我說的就是對的, 我打電話去問過,他們(誰?)說這樣才對, 或是質疑對方是什麼樣的身分, 這部分我認為就是沒有法律點, 持續爭辯就違規。 二、(假如法律點低或者缺乏法律點) 如果是你先行起頭以非關法律、離題、舊事重提、他版事務與促進法律討論無關的論 點、斷章取義他人見解、提出兩個完全不一樣的個案事實爭執等等包括但不限於上述 所說,挑釁、引戰其他版友, 那我不管之後得到甚麼樣的對待,自己惡業自己承擔, 民法有所謂潔手原則。 自己先違規,你不要可憐兮兮來跟我主張對方違規。 三、這次取締標準就是違規超過十次以上,或是曾經鬧版過。 四、有沒有法律點我會自己判斷,在參選前我也已經有說過, 只要找到任何支持的見解,不管判決、學說都足以證明你是有提出法律論點, 即使是少數說我也使努力捍衛; 或是你可以舉得出來法理來。 但如果是我認為、我覺得,這部分沒有法律點。 五、如果不滿意我的管版方式,可以向小組申訴之後罷免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100.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560506223.A.8CC.html ※ 編輯: showeig (61.227.100.63 臺灣), 06/14/2019 19:38:30
algorithm: 這標準很怪,把這裡當PttLifeLaw的伸手牌絕對不會違規 06/16 14:30
algorithm: 超過10次以上或是鬧版(因為射後不理啊)。而且這些文章 06/16 14:30
algorithm: 與一般學業之類的討論文相比法律點也低了一點。 06/16 14:32
showeig: 謝謝前輩指教,所以這次取締人數沒有很多,最主要還是希 06/16 21:33
showeig: 望可以聚焦回來法律討論 06/16 21:34
gourmand: 建議是以水桶及鎖文為主,退文好像會變成文章直接刪除, 06/17 17:13
gourmand: 尤其刪文後違規情事直接消失,會導致脈絡不清楚。 06/17 17:14
gourmand: 其實大家心中自有一把尺,保留原文讓大家「瞻仰」一下 06/17 17:14
gourmand: 違規情事這樣大家心裡會比較有底。 06/17 17:14
showeig: 公告有部分違規情事,不過G大是不用擔心會不會違規啦 06/17 19:35
showeig: 其實標準就是這樣:是不是來討論法律,會不會實質阻礙討 06/17 19:41
showeig: 論 06/17 19:43
gourmand: 不是我擔心 而是覺得把原文刪除 反而阻礙了處置的公信力 06/17 19:46
gourmand: 保留原文 能使大家瞭解該位違規者的違規情狀 06/17 19:47
gourmand: 比較不會因為該違規者事後爭辯 卻因原文已不在模糊事實 06/17 19:48
showeig: 不會,都有收錄在精華區裡面,回收桶也找的到 06/17 20:01
showeig: 原則上我對於違規情事不那麼嚴重,還是很寬容在處理 06/17 20:08
showeig: 如果願意改正,或是承諾不會再犯,我都是可以接受的 06/17 20:09
showeig: 但持續爭辯沒有違規,或者故意去測試執法的標準,怎麼樣 06/17 20:11
showeig: 讓人無法接受吧? 06/17 20:11
showeig: 水桶之前,跟違規者的溝通都還有留在版上,我也是盡了最 06/17 20:14
showeig: 大努力,設法讓他們知道這樣的行為是不被容許 06/17 20:14
showeig: 但他們不願意遵從,或許原因跟為什麼會違規一樣吧 06/17 20:16
showeig: 另外A大的問題我也是想很久,到底要不要針對詢問問題設 06/17 20:23
showeig: 限制,如果有限制可能會影響討論的熱度,畢竟現在純粹的 06/17 20:25
showeig: 法學探討文章越來越少 06/17 20:25
showeig: 暫且還是不去處理這一部分,看之後狀況再去調整 06/17 20:27
gourmand: 因為看到最近糾紛不少 想了解一下狀況 不過找不到文章 06/18 01:18
gourmand: 精華區也沒有看到 不然或許可於處置公告時 一併寫明 06/18 01:18
gourmand: 所砍除爭議原文收錄何處 以昭公信 06/18 01:19
showeig: 違規情節嚴重而被刪、退的文章都會移到版主暫存區 06/18 07:50
showeig: 其他版也是採取相同作法,那為什麼鎖起來,我自己是認為 06/18 07:53
showeig: 一是要避免其他人仿效相同作法,帶給管理方不便 06/18 07:53
showeig: 二是內容已經嚴重影響秩序 06/18 07:55
showeig: 不過你說看不到文章,那我大概知道說的是哪一件XD 06/18 07:59
showeig: 其實糾紛也不算多,前任版主大約兩三年沒有管版,當然這 06/18 08:02
showeig: 期間違規的人不少,我只是代表性抓幾件出來審 06/18 08:04
showeig: 語氣有點不順,修正一下 06/18 08:04
showeig: 兩三年沒有管版,違規的情事很多,我代表性找幾個違規樣 06/18 08:05
showeig: 態很明顯、持續很長一段時間、已經提醒仍然不改正 06/18 08:06
showeig: 因為是一次判幾個代表性案件幾個月累積下來的違規,可能 06/18 08:07
showeig: 會讓你覺得糾紛很多 06/18 08:08
showeig: 我現在還在考慮要不要加重某位版友的水桶處分 06/18 08:09
showeig: 最主要原因是他常常會偷換命題來激怒版友 06/18 08:12
showeig: #1S2J6s0z (LAW)#1SKktXY_ (LAW)#1SMRZvX9 (LAW) 06/18 08:12
showeig: 還有常常會帶來錯誤的法律見解 06/18 08:19
showeig: #1SsvkRp9 (LAW) 更不要說這篇直接在版上公然索取資料 06/18 10:06
showeig: 是不是有隱含他人私密資料,我無從判斷,但會從嚴認定 06/18 10:07
※ 編輯: showeig (1.172.61.14 臺灣), 06/18/2019 19: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