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Servic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主旨:towe77申訴#1YoBpMXT (StockPicket)案一案宣判 類型:組務申字號20220810-0 主文: towe77申訴申訴#1YoBpMXT (StockPicket) 一案維持原判,訴求駁回。 附帶板務指導 請檢視 Stock板板規3-10的條文定義是否還有需要修正 的部分,另承 #1YbbLC4C (Law-Service) "板規為看板 執行板務的重要依歸,應充分溝通後取得共同的認知, 現已有laptic板主提出異議,請板主群充分溝通確認執 行版本。" ,已已逾兩個月未見到最終討論結果,請於    兩周內於本小組提出討論結果或爭點。 請檢視 StockPicket板規採取參照而未詳列內容的部分    進行調整修改,範圍包含但不限於 4-4;如此有助於板    友充分理解板規違規樣態,讓雙方認知一致而有助於良    好互動。 申訴人towe77若如有不服可至國家研究院 AboutBoards 板提出上訴,進行權利救濟。申訴人需提 新事證申請再議請於七日內提出,逾期駁回。    本文同步站內信轉寄兩造。 務小財 財經法小組 小組長 IanLi 2022/08/10 之組經 章組法 說明:一、依據<<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與<<板主權力義務規 範>>,小組對所轄看板板主的被申訴案有處理的職 權。 二、經檢視申訴文towe77板友訴由為對laptic板主認為 申訴人檢舉 #1Ym1L5PE (StockPicket)未達犯規標 準所不服。本小組經檢視相關規定,板主答辯與判 例證據整理判決如下。 三、舉證的責任在於檢舉與申訴人,小組藉由雙方答辯 陳述所提示之證據逕行判斷,另在申訴流程啟動之 後,才另外新增提出部分,因程序未符合申訴流程      ,小組逕自不予處理以維持程序正義,合先敘明。 四、經查申訴文 #1YoBpMXT (StockPicket),原訴為對 板規疑義與3-10濫用檢舉制度其標準,經申訴亦未      達到改判標準,經邀請板主說明如下: #1YreFKMw (Law-Service) #1YrfyANR (Law-Service) #1YtXvlfw (Law-Service) 經客觀程序觀察,無明顯衝突。股票板板規3-10是      說明 "超過額度之檢舉板主得不受理。" , "得"      是具有板主群裁量權的部分,並不能認為超過額度      一定要拒絕受理檢舉,另依內容來看此為板主群對      小組的申請權利,嚴格論之並非板友檢舉事項,板      主群已表示未達申請門檻自然亦無須由小組認定等      後續處理。另股檢板 "4-4 文章內容違反 Stock看      板板規者,水桶 30 天。" 這是引用違規樣態但處      分為水桶30天,訴由不可採。 綜上所述申訴駁回如主文附帶板務指導。 證據: towe77板友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YoKdEtv (Law-Service) [申訴] #1YoBpMXT (StockPicket)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57358798.A.DF9.html 看板《StockPicket》申訴文 文章代碼(AID): #1YoBpMXT (StockPicket) [申訴] #1Ym1L5PE (StockPicket) 原判:laptic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57322710.A.85D.html 附錄: A.Stock板板規 文章代碼(AID): #1XvPXrMp (Stock) 3-10. 每個ID每天可提出至多5則檢舉。每篇檢舉文需為同一文章或同一作者。 超過額度之檢舉板主得不受理。濫用檢舉制度者,板主群將向小組長申請 拒絕受理濫訴者之檢舉 B.StockPicket板板規 文章代碼(AID): #1Xf7vhtf (StockPicket) 4-4 文章內容違反 Stock 看板板規者,水桶 30 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52.8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60062118.A.39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