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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板主聲明自己要請辭後 沒人出來的話應該是要沒板主了 也是我發文引起後續的事情 那就自己出來選自己解決 這邊就明說了 我不保證去整理精華區辦活動什麼的 我只負責桶人 政見就幾個 1. 禁止回覆已解答之無意義考古文,除非是自己有不懂的地方。 若真有回覆之必要請來信詢問,會視情況開放。 距離發文時間一個月含以上稱為考古文。 2. 要解答而回覆文章禁止只寫出引用某書籍 這種話來取代自己文中提到的不明結論,一些 書中自定義的小眾名詞,請另外註明普遍認知 的名字,避免造成閱讀上困難,也禁止回覆文 章多次錯誤而未改善,違者我會留言要求兩天內 改善,未改善則水桶劣退。 錯誤先以一個月三篇為限,可以善用推文,不 要每次發都還要人提醒題目在問什麼。 3. 嚴禁在文章獲得解答後自行刪除。 4. 禁止發表無可觀性或偏離主題之文章。 *無可觀性: 難以與數學連結或無討論價值之文章 5. 修改罰則,初犯警告,累犯水桶(次數*原處罰天數),水桶三個月起跳。 6. 開放噓文,但禁止一分鐘內重複噓文。 7. 針對解答文,禁止回覆內容過於相近或完全一 樣之文章,請善用編輯功能維護板面。目的為討 論者則不在此規範內。若無排版必要也請善用推 文回覆,違者先行警告,若無改善處水桶。 上述無明確定義部分以我判定為準 我沒有要針對誰 只是補上我認為板規疏漏的地方 就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242.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th/M.1577361331.A.D03.html
FAlin : 對於初犯、累犯是否有累進罰則?12/26 20:14
wen17 : 多次是次幾次可以言明12/26 20:28
Sfly : Define 無意義、可觀性、考古、12/26 20:32
感謝補充。
APM99 : 什麼是小眾名詞?自訂亦的小眾名詞都有普遍認知的名12/26 21:20
摘錄板上文章為例: "方稜"為1時 "立倍"不能"幾作" 這種多數人無法理解之名詞 我認為寫的人應該要有解釋的義務
SODRush : 支持把講古文的先桶12/26 23:19
RaventheCrow: 想問如果引用某冷門書籍(?)同時附上該頁截圖是否合12/26 23:31
RaventheCrow: 理?和此舉教學討論之用應不觸法?12/26 23:31
我並不是禁止,但如果只打出引用某書然後 就寫下一個鮮為人知的結論,這過程完全沒 有討論空間,所以第二點對於這部分要求應 有的說明,避免這種難以閱讀的文章出現。 我想我講的不是很清楚,但我希望要引用某 些定理、引理時是在普遍的用書上都能看到 讀到的部分,就目前的想法大概是這樣,如 果大家有什麼比較好的規定也希望能幫我修 正。
j0958322080 : 不合理啊,你只能給書名跟第幾頁12/26 23:54
他說的是截圖,如果足夠說明應該沒有問題?
craig100 : 我覺得加一條緩衝條款比較好 例如版主認定引用不明12/27 02:08
craig100 : 或者名詞太小眾 可在版主通知後三天內解釋清處 免罰12/27 02:09
ok
suker : 建議開放噓文 以方便水桶~清楚某人無意義文章12/27 09:20
suker : 像某j看不懂 只打一些算式 1+1=2 , 2+3=5 ......12/27 09:36
我會開放
Starvilo : 比較好奇 當版主有甚麼好處XD 管是很煩的事~12/27 11:53
應該就可以拿p幣吧
freePrester : #1Oucgj2s (Acad-Affairs) 候選人不符板主資格12/27 13:18
sunev : 哪一項不符合?12/27 14:08
freePrester : 發文篇數12/27 14:36
freePrester : …我耍笨Q錯人了= =12/27 17:45
wen17 : 版主沒有P幣 自我追求吧12/27 18:53
sunev : 板主可以用舉辦活動為名(像是徵進板畫面),向站12/27 20:10
sunev : 方申請活動獎金(即P幣),但板主自己是沒有拿P幣12/27 20:11
sunev : 當薪水的。但板主的信箱容量會比較大12/27 20:11
原來是這樣 長知識
j0958322080 : 希望一個人同一篇限定一段時間內只能回一篇善用編輯12/28 11:22
好的 相關的部分我新增在第七點了 另外我選上後板上的文章我會去檢查 或歡迎大家檢舉 不管是在之前還是之後發的文請都自己注意 那種太誇張的什麼考古文洗板的我一個一個警告 之後沒自刪我照樣桶 請愛惜自己的發文
Vulpix : 所以#1PLzt-LM (Math)以後算是違規文章囉?12/28 13:29
抱歉,關於第七點我做了一點修改,另外聲明, 會先以12/1開始的文章做處理,不然太多篇我也 不一定有時間看。 *第一點更新 我有警告的文章也會寄信告知,大家不用擔心。 說明一下,原本訂的原因相信大家也知道,但考 量到有時候討論的確也有另外回覆的需求,同時 前面也有提到禁止回覆一個月以上的文章所以限 制回覆篇數看起來不是那麼必要就改掉了。
Vulpix : #1SEssAyN (Math)也一樣?12/28 13:31
※ 編輯: DLHZ (114.46.0.66 臺灣), 12/28/2019 13:5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