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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1O0POB3i #1OIOfBaQ --------------------------分隔線----------------------------------- 我真的真的真的好後悔,昨天沒有第一時間就跑去申請調解同時寄出存證信函!!! 真的真的真的好後悔 先奉勸現在或者未來跟我碰到一樣問題的人,如果你跟我一樣早就黑到發亮, 內心希望要求資方資遣你的人,出現好時機千萬不要猶豫,就跟投資一樣下手要快! -- 先感謝版上所有願意回應我 給我意見的人,從來沒遇過這種狀況,真的很需要人家 給方向給意見 再次懇請所有熟悉勞基法 或者曾經遇過類似經驗的人給我一點意見跟指教 讓我知道什麼樣的做法是比較好的,或者我還有什麼方向可以參考 有一些給意見的人說 如果不在乎在部門裡面很難過,或者會變黑,可以怎麼怎麼做 是的我早就不在乎這些事情了,因為這些事情早就已經在發生了 就如同之前所說,我早就是老闆眼中的眼中釘肉中刺 在辦公室裡面我早就是一匹孤狼 不論是什麼原因,同事們早已默默的選邊站,在公司裡面沒有人支持我,我早就知道 也默默接受這個事實 所以,我的大方向就是希望能夠讓公司資遣我 可能也會有人說 你不高興就不要做自己離職啊 如果可以我早就這麼做了.....我有一些原因,短期內不能沒有經濟來源, 所以,除非沒有路走或者這段期間撐過去了,自提離職是我的下下策了... ----------------------------正式進入今天的進度------------------------ 今天休假準備去勞工局詢問 甚至提出勞資協調 但是早上看到mail就看到老闆告知 部門裡面的最新組織調整 我還在原部門的組織裡面,只是,當然,我的工作內容又被調整了 也就是說昨天跟我one by one講的要調去品保部門的事情突然間煙消雲散 然後還用mail在部門裡面正式公告,包含整個組織作變動調整,跟我的工作內容變動 然後,工作內容也是完全沒有跟我談過的,就直接這樣公告出來 真的讓我很傻眼! 措手不及! 這樣我還能去提勞資協調,控訴資方不經我同意變動勞動契約,而且我對新的品保部門 職位內容能力無法勝任,同時控訴資方違法,表示『你沒有同意權』嗎? (關於這部分我有百分之百的證據) 昨天還講得那麼大聲『你沒有同意權』 今天立刻政策大轉彎,這哪招? 我真的看不懂@@ 想了很久我還是去了勞工局 跟他提出我的問題,首先,勞動契約變動當然要雙方同意,我可以提勞資協調或者 直接寄存證信函給公司 再來,我提出今天又突然說我留在原部門,不過我的工作內容還是變動的 勞工局表示這還是勞動契約變動啊,除非我跟公司之前有簽過文件,不然這還是勞動契約 變動,必須要雙方同意 我表示,可是我留在原部門裡面,新的工作內容還是有業務相關,只是跟我之前內容 完全不同,是一個全新的領域 勞工局也說這部分就很難說,因為『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性』這就需要 舉證,我想過了這部分要我舉證我沒有能力勝任真的是有很大難度..... 我再提出問題,昨天協理跟我談時 清楚告訴我 我在部門裡面沒有功能沒有績效 所以他們才要調我去品保,同時表示『你沒有同意權』這已經是他們違法在先 今天又突然政策大轉彎讓我留在部門裡面 難道我不能主張說,這是他們違法在先,為了規避違法所以才又改變政策 而且協理已經清楚告知 認為我是沒有功能沒有績效的,其實公司應該要資遣我 (『沒有功能沒有績效』這部分我也有證據協理確實這樣表示) 這部分勞工局就有點為難,因為現在公司沒有強迫我轉調品保,也沒有拒絕我繼續 提供勞力 最後勞工局建議我,如果發現公司有其他違法事實可以提出來直接依勞基法14條第6款 寄存證信函給公司,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而且因為有違法事實公司必須付資遣費給我 不過勞工局也好心的說 希望這是最後一步,因為這就真的是撕破臉了 我才不在乎撕不撕破臉,反正現在最後薄薄的一層臉皮還在我的日子也沒有好過到哪去.. ----------------------------今日進度終止-------------------------- 還是想請教板上各位先進,我想請教的問題: 1. 如果我昨天就申請調解,但沒有寄出存證信函終止勞動契約,公司今天這樣的 政策轉彎還是有可能不需資遣我對不對? 2. 所以我的時機只出現在,昨天立刻申請調解同步寄出存證信函,在昨天 就要求終止勞動契約,這樣公司就必須資遣我嗎?(時機真是可遇不可求啊...) 3. 請問板上有人(有類似情況)勞資調解後,還是公司獲勝必須乖乖回去上班的嗎? 4. 公司昨天的 不經同意就變更勞動契約,確實已經違法,我不能以公司違法在先 要求公司資遣嗎? 公司可以這樣先違法再來後續做補償做變更嗎? 真心懇求板上先進提供意見做參考 如果有需要我提供細節,以利提供意見給我的非常歡迎來信,我很願意撥時間詳談了解 更多意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7.68.2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481293629.A.98B.html
Tevye: 他沒有實際調你部門,就沒有違法事實 12/09 22:33
fim: 走到這部已經是撕破臉了 12/09 22:51
dada90270: 走到勞工局 就是撕破臉 12/09 22:52
公司只知道我今天休假,不知道我去勞工局啊 @@ (P.S. 如果同公司的你看到了文也請你千萬不要說不要說啊,畢竟在辦公室我也沒害你 請你不要做害我的舉動,做人憑良心,人在做天在看,難保下一個不是你....) (真的,我曾經在辦公室也是核心人物,也是老闆眼中所謂能力很好的人,真的不要 覺得這些事絕對不會落到你身上....)
papapapa5566: 建議:公司惡搞你,你就多蒐集違法證據 12/09 22:54
※ 編輯: LoveP (27.247.68.239), 12/09/2016 22:57:22
papapapa5566: 公司那麼大不見得跟你有關才能檢舉 12/09 22:57
※ 編輯: LoveP (27.247.68.239), 12/09/2016 22:58:21
AlphaMC: 主要是看工作內容是否有變以及程度如何,不然一樣職位叫 12/09 22:58
AlphaMC: 做業務,但不讓你出去或打電話發郵件等聯外行為,再把座 12/09 22:58
AlphaMC: 位調去停車場口,實質的站崗保全,名義上還是業務哦,最 12/09 22:58
AlphaMC: 後再說你無任何績效用無聊逼退 12/09 22:58
pikalin7: 建議你放下一切走人吧!待下去只會難過 12/09 23:39
pikalin7: 哪天像我前公司老闆一樣,叫你電腦都不用開操寫佛經 12/09 23:40
pikalin7: 問原因,明著說他學佛,暗著折磨你走 12/09 23:40
Or3: 抄寫佛經也太折騰-.- 12/09 23:46
LoveP: 寫佛經好有創意!應該不會限制一天要寫多少吧?給我薪水 12/09 23:50
LoveP: 讓我寫佛經消業障我應該可以接受.... 12/09 23:50
xs934037: 今年就是遇到這樣的情況,後來爭取到2個月的調解金,因 12/10 08:15
xs934037: 為找到工作了所以無法再跟公司耗下去 12/10 08:15
qazdrfv: 我猜主管已經看到這篇了 12/10 09:35
blink: 主管應該看到+1,才會那麼剛好大轉彎 12/10 11:31
koyosky: 懷疑有內鬼在PTT 12/10 12:08
asf78609: 很有可能看到+1 12/10 14:55
edcs: 就算妳去勞工局檢舉,公司也沒有一定要資遣你,它可以停止 12/11 11:12
edcs: 調動你到品保阿,不是你自己想被資遣人家就必須資遣你好嗎? 12/11 11:12
tbere2002: 就不調部門 反正你不會新工作還是繼續領薪水 12/11 18:43
spark812: 有內鬼,停止交易 12/12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