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a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關於「最高速限的前車有無讓出內線的法律義務」,結論是「沒有」 以法律義務來說,沒有,但還是有討論的空間,原因後述。 : 先說結論,「不堵塞行車」不是要處理「前車有沒有擋住後車」的問題,而是處理 : 「萬一整體車況堵塞,無法以最高速限行駛時,還能不能開在內線」的問題。 請參閱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條第二項 「在交通壅塞時,小型車得不受前項第一款及第三款之限制。」 法條連結: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9 也就是說,您說的 「萬一整體車況堵塞,無法以最高速限行駛時,還能不能開在內線」的問題 是由第八條第二項的但書來排除。 而非您說的用「不堵塞行車」來排除。 就前後文的邏輯而言, 所謂的「不堵塞行車」應該是以前車採取的主動行為, 而非被動行為。 原po所述「臺灣桃園地方法院111年度交字第355號」、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1年度交字第700號」 這二個判決都是該車行駛於內線道, 但在行車順暢的情況未達最高速限。 但沒有看到您所說「於不堵塞行車狀況的解釋」, 您文中所述「得以最高速限巡航內線,後車不能逼車」, 我找不到這二者組合的相關敘述。 我能找到的只有「得以最高速限巡航內線」和「不得惡意逼車」分開的規定。 如果方便,請提供相關資料見解方便在下研讀。 原Po的結論是基於 「不堵塞行車不是要處理前車有沒有擋住後車的問題」和 「主管機關之前得以最高速限巡航內線,後車不能逼車」 所以我前述才會說有討論空間。 關於法律的問題,在前面samallan版友的文裡面已有提到 https://www.ptt.cc/bbs/car/M.1679450968.A.E3A.html 立法院認為交通部開了後門, 希望交通主管機關進一步研議解決課題。 那我們回頭來看2017/02/09 國道公路警察局在Facebook上的宣導 連結:https://reurl.cc/8q968o 節錄重點如下: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 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 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也就是說「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 即屬惡意逼車,是不可以的。 但是,合法提醒呢? samallan版友也有提供相關法條供大家參閱 https://www.ptt.cc/bbs/car/M.1679449497.A.992.html 節錄重點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一項 第三款 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不得連 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第四款 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 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以第四款規定來說,前車又確實需要讓道無誤。 在2018年的時候,hcshin版友就有請國道公路警察局函釋 https://www.ptt.cc/bbs/car/M.1536465660.A.139.html 節錄重點如下: 相關法令雖未規定須禮讓後車, 然揆諸立法目的,旨在發揮高速公路使用效率, 另考量前後車速度儀表之誤差及速限寬容值所引發之認知落差, 建議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確認中線(中內)車道之前後車輛能保持適當安全間距時, 宜變換車道行駛,保持內側車道淨空提供超車車輛使用, 以期發揮高速公路原有之行車效率。 這點回到一開始, 雖然沒有法律義務, 但基於大家常討論的「快樂表誤差」或「速限寬容值」上的彼此落差認知, 主管機關希望可以大家把快車道讓出來供超車車輛使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9.68.2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679739517.A.7E8.html ※ 編輯: wfyal (125.229.68.28 臺灣), 03/25/2023 18:21:09 ※ 編輯: wfyal (125.229.68.28 臺灣), 03/25/2023 18:22:02
shomap : 查車輛於國道超越前車時,其行為違反規定需依法舉 03/25 18:21
shomap : 發者,主要係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 03/25 18:22
shomap : 則」之規定內容(如第8條、第9條及第11條等)予以 03/25 18:22
shomap : 認定。 03/25 18:22
※ 編輯: wfyal (125.229.68.28 臺灣), 03/25/2023 18:28:31
tomsawyer : 第五款 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03/25 18:33
這個要整體看, 「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第三款:後車可用「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提醒前車。 第四款: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 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 第五款: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 也就是說後車要超車時,可以對前車做合法提醒, 前車收到時,就要減速靠邊或允讓。 而後車收到前車減速或允讓時,才可以通過,不能硬超。 這幾款法條裡並沒有說前車可以決定要不要讓後車過。
Maninck : 看來台灣的高速公路領先全球,發明「超車道」兼「快 03/25 18:35
Maninck : 車道」的內線,傳說中「薛丁格的道路」。 03/25 18:35
wheat1130 : 第四款根本不是在說高速公路阿。 03/25 18:40
wheat1130 : 在高速公路減速靠邊?XD 03/25 18:41
longtimens : 誰會在國道減速靠邊= =第四款是指像山路雙線道好嗎 03/25 18:42
wheat1130 : 不要亂套 03/25 18:42
很歡迎以上版友提出主管機關說明或是法條來討論, 畢竟我只是拿出能找到的資料來判斷。 ※ 編輯: wfyal (125.229.68.28 臺灣), 03/25/2023 18:48:09
shomap : 我第一樓推的就是我問高公局 他們回覆的 03/25 18:49
您好,我有反覆研讀您提供的法條, 但是我不太懂您的意思, 可以再麻煩您再仔細說一下您的想法嗎? 我自已的解讀是, A是一般法律,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B是特別法律,如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 二個法律有不同規定時,以B為主,但如果B沒有規範到的,則以A為主。 如果有錯,歡迎指教
tomsawyer : ? 那第五款不就表達前車不讓或沒有表示 後車不能 03/25 18:52
tomsawyer : 超嗎 03/25 18:52
這種反向解讀感覺上好像也是沒錯, 但以查到的法條來說, 前車好像沒有不讓的空間?
kingkinggod : 智障飆仔看不懂,然後會開始跟你說國外情形 03/25 19:04
longtimens : 不要為了槓而講一些自己都知道根本胡扯的東西= = 03/25 19:05
歡迎您提出法條或見解來討論, 如果沒有任何實際的法條或見解,只用情緒來討論, 那恕在下不再回應。
aortic : 最後一段函釋不就認為回去才是理想狀態,但法規卻 03/25 20:02
aortic : 不是誘導民眾往此結局發展。此法條就是垃圾無誤! 03/25 20:03
※ 編輯: wfyal (36.229.122.89 臺灣), 03/25/2023 20:55:34
shomap : 因之前對於一般道路的超車規定 在高速公路是否適用 03/25 20:58
shomap : 有疑問 03/25 20:58
shomap : 所以寫信去高公局詢問 03/25 20:58
shomap : 在高交法對於超車的規範應優先適用 03/25 21:00
wfyal : 您的回文是指[車輛於國道超越前車時,其行為違反規 03/25 21:21
wfyal : 定]適用高速公與快速道路交通管制規則,這點沒有問 03/25 21:21
wfyal : 題。但該法並沒規範超車時的標準動作,所以我個人 03/25 21:21
wfyal : 的解讀是應該遵從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有錯歡迎指教 03/25 21:21
shomap : 我的意思是只適用高交法 並不適用道交法對超車的規 03/25 21:24
shomap : 定 03/25 21:24
berryc : 101條怎麼看都是單線道(含無分道線)路才適用 03/25 21:25
berryc : 多車道用這條根本矛盾 03/25 21:25
shomap : 道交101並不適用在高速公路和快速公路 03/25 21:26
我懂您的意思了, 因為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規則裡有規定超車規則, 那道交101可能確實不適用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 我會去函國道公路警察局再多了解一下這個部份。
longtimens : 我就問你會在國道減速靠邊嗎? 03/25 21:48
longtimens : 硬套說是指國道根本胡扯 03/25 21:48
longtimens : 明知是胡扯還當論點不就為槓而槓 03/25 21:49
longtimens : 立法原意一看就明的東西還要硬拗成別的方向 也是無 03/25 21:51
longtimens : 言 03/25 21:51
shamanlin : 不論什麼情況都不能逼車,你還要找啥聯結? 03/25 21:59
這個討論串哪裡說可以逼車? ※ 編輯: wfyal (36.229.122.89 臺灣), 03/25/2023 22:10:14
berryc : 其實把超車道想成博愛座就很好理解了 03/25 22:29
berryc : 博愛座可不可以坐? 可以 有需要的就可以坐,至於需 03/25 22:29
berryc : 要的理由太多種,也沒什麼高低差別. 超車道多一個 03/25 22:30
berryc : 硬性規定低於最高速限會開罰 03/25 22:31
berryc : 到底是身體健康好手好腳的死賴在博愛座的人多 03/25 22:33
berryc : 還是恥度無極限要趕人自己坐的人多呢? 03/25 22:33
berryc : 但最多的情況是其他位子都滿了還有人用站著,專愛座 03/25 22:48
berryc : 還空在那 03/25 22:48
longtimens : 政府就是不要空著 這比喻之前就講過了 超車道派聽 03/25 22:53
longtimens : 不進去 沒救 03/25 22:53
shamanlin : 因為超車道派要的是內線道給他們專用,這跟政府希望 03/25 22:54
shamanlin : 把所有車道都填滿的群眾利益相違背 03/25 22:54
longtimens : 還有不要為了自己看不懂還去騷擾公務員回答這種鳥 03/25 22:56
longtimens : 事 別人的時間不是時間? 03/25 22:56
longtimens : 不要浪費大家稅金 03/25 22:56
hyuchi0202 : 超車道不是超速車道 這麼簡單還要討論個屁 03/25 23:24
sazabijiang : 沒有討論空間。你是執行公務的公務車才有可能有要求 03/26 00:20
sazabijiang : 前車讓道給你的討論空間。 03/26 00:20
berryc : 博愛座是中年大媽專用座 XD 03/26 00:48
sazabijiang : 高公局就是被民眾問很多次,才會在官網以及臉書宣導 03/26 09:27
sazabijiang : https://i.imgur.com/ALly7D1.jpeg 可持許行駛內 03/26 09:27
sazabijiang : 側車道以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別再自私只顧自己 03/26 09:28
sazabijiang : https://reurl.cc/XLQRQa 超速10公里內仍可能開罰 03/26 09:28
sazabijiang : 絕對不是「+10才是速度上限」這種偏差觀念。 03/26 09:29
a901922001 : 超速三千起 堵塞六千起 03/26 11:17
cobal : 樓上請解釋什麼叫堵塞?不讓超速存不叫堵塞喔 03/26 23:24
a901922001 : 內120中110外100 內中併排110就堵塞了 03/27 10:33
a901922001 : 超車道除了超車塞車請勿佔用 多多禮讓交通順暢 03/27 1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