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harlesCL: 很多爛人都這樣,損失的錢就當是讓他花錢買藥吃吧09/16 03:31
真的只能往這方面想
推 Aixtron: 和本文內文人物無關,只是感慨發覺露天主動要開蝦皮的,09/16 07:07
我想的確和職業沒關係
但我ㄧ向尊重老師這個職業的人
也沒想到
和一般人一樣
有時候想想8+9都比較好
→ Aixtron: 毛都很多09/16 07:07
推 JuiFu617: 二手較高單價的怎麼不選擇面交?09/16 07:33
我在南部
他在北部
曾經賣過幾樣都用宅配寄送
也沒碰過問
沒想到落入陷阱
※ 編輯: nemohuang (27.242.190.83 臺灣), 09/16/2019 07:44:43
推 THANN: 謝謝分享,已封鎖此人,我看她自己負評也不少呢~~原PO拍拍.
09/16 08:27
互相,我相信人性本善,其實對方老實說他真的看錯
或是補償一點,我想沒有人想交惡
推 I7I: 蝦皮認為的企業這邊很有問題,對部份的賣家沒有保障,是否有09/16 10:41
→ I7I: 踩線臺灣的法規?有些事情不是蝦皮說了算,只是賣家不想上法院09/16 10:41
→ I7I: 追究罷了。09/16 10:41
我很認真問過消保官
企業經營者並非是公司行號
販賣二手品也不是個人賣家
舉例:買賣二手機車的車行他就是企業經營
所以二手商品販售並非是個人賣家
我非常確定和肯定台灣法律有問題
換句話說:現在蝦皮販賣二手品都可以退貨
除了衛生用品或食品
這樣其實沒有保障雙方
我並非怕上法院
我連身邊兩個律師朋友都問過
兩個異口同聲說:放棄吧,就讓他退
告到最後會輸,除非你想知道對方是誰,把他挖出來,找人修理他
但....何必,又不是4000萬
推 labourking: 祝福他遇到真正的壞人09/16 10:57
真的只能祝福他,有老婆有家室有小孩又是一位老師
推 Ripper: 發現毛特別多的同時是賣家的比例很高 09/16 11:29
果然是賣家互相傷害
推 adslin: 拍拍原PO,為了四千塊錢搞成這樣還是為人師表真的觀感超差 09/16 14:58
我很深深的感受
對這個職業印像真的很不好
有時候一些比較接地氣的兄弟們,買東西才不會囉哩囉嗦的
反觀,可能書讀多一點,但社會大學不及格
→ gameking: 蝦皮就是流量養起來了就不想理賣家了阿09/16 15:08
這個非常認同
蝦皮在台灣的目的已經達成
已經是第一
剩下新加坡主管控管
陸資包含淘寶慢慢進來
以後大家都讓淘寶賣就好
→ gameking: 只差沒有直接跟你說不爽不要賣而已 09/16 15:09
推 wpd: 蝦皮賣家已經夠多了 不缺你一人 而買家才是真正砸入金流的人09/16 18:12
→ wpd: 所以蝦皮嘴臉就是如此難看 在蝦皮賣真的只能自求多福09/16 18:13
認同,自己身為消費者也是常在買
但賣家如果都在上面販售
買家也會跟著跑
有點雞生蛋,蛋生雞的概念
誰重要
其實都很重要
※ 編輯: nemohuang (39.10.62.119 臺灣), 09/16/2019 23:03:16
→ nemohuang: 發表文章除了提醒人性和系統及法律的漏洞,雖然對方惡 09/16 23:05
→ nemohuang: 質,也不講理,有一度爆料他,但假如法律和蝦皮能更注 09/16 23:05
→ nemohuang: 意,才能遏止 09/16 23:05
推 Merman: 已封鎖 09/17 14:22
推 saimeitetsu: 有些公務教職員自恃甚高直接不賣他 09/18 17:17
真不知道這些人都在想什麼,歡迎大家多認識認識他,哈哈
推 incute: 謝謝經驗分享 09/18 17:26
不會,我自己賠沒有關係,希望大家也不要受傷害
我前幾篇文章還提到
假如上法院,對方賠償我的費用我全數捐做公益
乾.......不缺這4000,只是沒有公正道理
※ 編輯: nemohuang (27.242.126.58 臺灣), 09/18/2019 18:23:53
推 GAGA1: 垃圾不分職業 給你拍拍 蝦皮很少判賣家贏 討好消費者 09/19 15:25
認同,我付手續費,我也誠實地在賣二手品
卻因為法律條文而造成賣家損失
買家因此拿竅
雖然蝦只是個平台
但對買家的確是過度偏袒
※ 編輯: nemohuang (27.52.190.17 臺灣), 09/19/2019 22:24:21
推 zxcvbnm0059: 不意外啊,太多這種內容都不看清楚有問題都不問收到 09/20 09:26
→ zxcvbnm0059: 東西才在說不是她要買的或是跟@她想」的不一樣,今年 09/20 09:26
→ zxcvbnm0059: 年初才遇到一個,快一個月左右時間走蝦皮爭議兩次都 09/20 09:26
→ zxcvbnm0059: 判我必須讓她退貨,原因是因為七天鑑賞期...賣二手 09/20 09:26
→ zxcvbnm0059: 商品哪來鑑賞期?真的很累 09/20 09:26
前輩的遭遇也是跟我一樣
我覺得這種人就直接公布
況且少讓一個人受傷還好
雖然法律他是對的,但公道自在人心
※ 編輯: nemohuang (39.10.190.138 臺灣), 09/20/2019 20:45:52
推 Anoplophora: 已封鎖,感謝分享排雷。 09/23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