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asin (玫瑰色)
看板lesbian
標題[公告] lesbian板板規(檢舉區)
時間Mon Oct 10 01:08:54 2016
【新手教學】(以電腦於看板內操作)
1.基本指令: │ 2.進階指令:
│
發表文章:ctrl+p │ 作者查詢:按 " a " 後,輸入id
刪除文章:d │ 文章查詢:按 " / " 後,輸入關鍵字
修改文章:E │
修改標題:T │ 查詢文章代碼:Q
推噓文:X % │ 輸入文章代碼:shift + #
丟水球:w (ID顯示為亮色)│
回水球:ctrl+r │
水球回顧:ctrl+r兩次 │ 板主小叮嚀:
│ 更多指令可以按h查詢,
查詢作者名片檔:ctrl+q │ 如果尚有疑問可按hh呼叫小天使。
【檢舉要點】
01 本文接受檢舉及板務糾紛討論及看板事務處理建議,
嚴重亂入者水桶一個月,請勿以身試法。
02 檢舉未生效的原因只有兩個:
A) 認定並無違規
B) 板主還沒看到
03 檢舉請推文告知文章代碼(AID)、違規ID、違規事項。
EX:
#1A_zJkNf Makotoyen 擅用公告
04 亦可向現有板主站內信檢舉。
【看板事務處理要點】
01 板主保留視板上情況增訂、刪減、更改板規的權力,既往不咎。
02 若鬧板、免洗文、戰文情形過於嚴重時,板主有權修改發文限制
或隱板、申請靜板。
03 現有拉板規範,皆存放在精華區路徑:z-16-8 請務必仔細閱讀
04 水桶到期系統會自動解除,如果未解除,請來信告知並附上違規
公告文。
05 本板的發文注意事項也屬板規的一部分,未依規定使用文章分類
則由板主代為修改標題。
06 若同時違反兩條以上之不同板規,則不同板規間處分累計。
【板 規】
01 每篇發文字數 五十字 以上,不得注音文
字數定義:
a) 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網址、簽名檔不算字。
b) 以多個字母或數字組成一個字義,
或用多個字組成一大字、圖者,皆認定為一字。
c) 回文引述之原文不列入字數計算。
d) 如事後修文造成字數不足者,視同違規處理。
注音文規範:
a) 有國字可權充諧音時,請勿使用注音,
尤其禁止「以單一個注音符號代換某一個國字」之現象。
EX:ㄜ請用呃、
ㄚ請用啊、
ㄏ請用呵、
ㄋㄟ請用餒、
ㄎ請用科
例外:ㄧ可用、
ㄟ可用,其餘禁止。(註:詳情見板規解釋壹
b) 如認為有國字無法表達的語詞,想以表音的方式使用注音,
可事先與板主討論,避免不必要的爭執與誤會。
c) 注音文有24小時修改期,請左鄰右舍幫忙糾正避免遭到處分。
#處分:發文者:刪文。 再犯者,劣退、水桶兩週。
推文者:經板主提醒後,再犯者水桶三週。
02 缺乏「拉點」之文章
範疇:本板係以「女同志相關議題」為討論主軸的板,
而非以「女同志身份」發表各式與女同志無關的文章。
某些文章可以發表在更適切的板面,也可以得到較多回響
及討論。旨在避免與拉子無關之文章湧入拉板。
(關於拉點,詳情請見 z-16-8-3 )
#處分:明顯走錯板的文章,予以刪文。
若板主未及時刪文,而形成討論串時,則鎖文處理
(!記號)。
空白文、火星文、不知所云文會直接刪除,二犯水桶二週。
03 惡意人身攻擊或鬧板
定義:文章內容涉及以下任一:
a) 對本板板友或同志、LGBT:不禮貌、不尊重、不友善。
b) 使用謾罵、歧視、污穢(以上包含歧視性,或帶有蓄意攻擊
性之文字)等言詞
c) 其他蓄意鬧板情事。
☆ 明顯攻擊特定板友時,則由當事人檢舉,板主不會主動去認
定。
#處分:一律劣退,水桶兩個月。再犯者終身水桶。
推文犯者,視輕重水桶14天~三個月。再犯終身水桶。
(註:詳情見板規解釋貳)
04 禁止手動置底
定義:無論作者是否先刪除原文、無論是否為同一id所發之文,
只要是短期內重複發表同一事件,或相同目的之文章,即
可由板主判定為手動置底。 詳見發文注意事項
[活動]:活動類文章其發文期限從發文日當天起算五天,
五天內重複發文或自行刪除後再次發文即為違規
[租屋]:七天內重複發文者或自刪後再發文,視同違規。
[店家]:同一間店每隔三十天可發一次,且須有優惠才可
發文。三十天內重複發文者,視同違規。
(店家文詳情在 z-16-8-4)
[其餘分類]:五天內重複發文者或自刪後再發文,視同違規。
EX:1. 活動類 5/8發文,需等到 5/13方可再次發文。
2. 5/8發文又該篇已自砍,一樣要等到 5/13才能發文
#處分:初犯刪文。再犯水桶一個月。三犯劣退並水桶一年。
05 本板禁止拍賣文(含手機門號轉讓)與合購文,請至置底文推文
範圍:拍賣僅開放衣物(上衣、褲子類)與拉子相關物品,
合購僅開放拉子相關物品。
#處分:刪文。刪文後第二次仍發、推文者,水桶兩週。
若第三次犯,劣退並水桶一年。
若置底推文內容不在以上品項內,將直接刪除推文。
06 未經當事人同意,請勿公開他人的私人資訊。
定義: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
(相簿、部落格、MSN、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
等私人資料,非經由當事人同意,不可隨意散佈、公開。
☆公眾人物、分享公共資訊等不在此限。
#處分:發文者,刪文,水桶兩週。二犯水桶四週、劣退一篇。
推文者,刪文,水桶三週。二犯水桶六週。
07 禁止張爸文(含推文)、網路店家廣告文(含推文)及其連結
#處分:文章一律劣退並水桶一個月,推文水桶三個月。
(註:同板規解釋貳)
08 推噓文的使用
情況:關於推噓文,不論是自介、聊天或者其他,
同一人(ID)第二次之後的推噓文請善用箭頭 (→)
#處理:歸零推文數。
09 非板主、站務人員禁止使用公告、回覆公告
(討論板務可另開文章,並請使用 [板務] 分類)
#處分:劣退,水桶一個月。
10 若是給已知特定對象的文章,請使用站內信或私下聯絡。
若通告對象為特定群組,請使用站內群組寄信。
例:活動、合購變更或內容通知等。
#處分:刪文。
11 轉錄文規範
a) 轉出或轉入文章請先徵得原作者同意。
#處分:轉錄者懲處水桶二個月。
b) 轉入拉板的文章/新聞,其文章或推噓文經判定有違
反本板板規。
#處分:轉錄者懲處水桶三個月,劣退文章一篇。
c) 匿名ID文章轉出/轉貼規定請看【匿名ID二三事 03 04】
12 多重帳號處理
禁止被處分者使用多重帳號繼續發、推文。
經帳號部查證屬實者,多重帳號一併處分。
#處分:主帳號水桶加三個月,多重帳號同主帳號水桶期限。
13 推噓文刪除處理
不得任意刪除他人留言,若雙方同意即可
若留言違反板規,須由板主認定後才可刪除
#處分:水桶7天
【板規解釋】
壹、2009.12 新修板規一之注音文規範
ㄧ:(原本可用,維持可用)
大部份的 BBS 瀏覽程式都可以調整瀏覽的字型。
以 PCMan 為例,請到 選項 →快速 BBS 選項 → 調整 BBS
字型。若使用者將字型調整為標楷體,則整個頁面的顯示皆
為標楷體。此時,「一」和「ㄧ」看起來是完全一樣的。因
此,對於「ㄧ」板主並不會去抓,因為「一」和「ㄧ」除了
外型上可能完全一樣,在打字時進行的動作也可能完全一樣
ㄟ:(原本不可用,改為可用)
使用ㄅ半注音輸入法和自然輸入法的板友們反應,在這兩種
輸入法裡,「欸」無法以「ㄟˋ」打出,若用「ㄞˇ」來打
出「欸」為了代替「ㄟ」,未免間接。因此,若以「ㄟ」此
音無合適國字可作替代為由,則不必去罰「ㄟ」。
故,以上兩者開放使用。
貳、違規時,發文者與推文者的處分標準不一致
一、引用前板主之文章:
☆板主無「刪除違規推文」的權限:
假設甲板友於推文內進行觸犯板規的行為,而該篇文章為乙
板友所發,則板主無法直接處分該篇文章,因為錯不在乙板
友(發文者)。
板主無法僅刪除該推文而不刪除原文,若要請原po幫忙刪除
推文,那又是一道手續,且原po假如不願配合,或者很久都
沒再上線,甲板友的違規推文也只好一直留著。
因此,
基於預防勝於懲罰的立場,提高罰責以警惕。
當然,非常嚴重的推文犯規,板主會將整篇文章直接刪除,
或者鎖文。
二、發文者可劣退,推文者不可
若同樣發生觸犯板規之行為:
推文者:因板規解釋貳第一點所述,板主只能將之水桶。
發文者:板主有處罰機制可將發文者劣退,造成發文者有劣
文紀錄,此紀錄將經過一段時日才可消除,形同懲
罰,故水桶減半。
故,違規部分板規時,造成發、推文的處分不一致。
【標記說明】
板務標記說明:
M文:板主或板友推薦好文、公告文。
s文:板主整理文章標記用、待確認文章、時效文、
限時改進文(注音文24小時內限定)。
!文:經板主確認禁止討論文(含公告)。
文摘( Tab鍵):各類篩檢訊息、校園或社團活動、
LGBT相關講座或活動。
【其他注意事項】
01 置底文有拍賣、合購區,請板友善加利用。
02 店家文會收錄在精華區,路徑:z-14-2。
03 精華區(請按小寫z觀看)隨時更新各式文章,供板友查詢。
04 文章刪除後都會放在精華區 z-16-15,並視違規文章狀況保留
一星期或者一個月。
【時效文章】
01 偏離板旨之徵求文請使用 [其他] 分類,贈送文請使用 [贈送]
職場上徵求正職或工讀生請使用 [職場] ,未依規定使用該分類
者板主依職權修正或刪除,此類徵求並非徵人揪團用。
02 時效性文章(其他文、贈送文、職場文)一律掛上 S 記號,以
提醒發文者過期/徵得自刪。
03 相同內容之文章,每七天可發表一次,時間內重複發表或自刪後
再發表都視為違規。
04 請在 標題 與 內文 清楚標明該目的(無論徵求、贈送)之截止
期限;若贈與/徵求多項物品者,請以清單列示已贈出/已徵得
之品項,未標示清楚者,板主將保留此文章一星期後予以刪除
05 依據板規《 看板事務處理要點 - 03 》,本文將收錄至精華區
z-16-8-5, 該處放置 lesbian 板所有現行規範,請務必詳閱
【匿名ID二三事】
本板設有匿名id ShyLes,供欲匿名者或不符發文限制者使用。
相關規定請參考精華區 z-16-8-8 及 ShyLes 名片檔。
本板有發文與推文限制:註冊時間 60 天以上,劣文篇數 3 篇以下
01 來信請於開頭表明欲以何種類別發表文章,欲公布ID須自行放入文章。
02 針對文章內容,板主將先行審核,若不符合板旨、板規,則不代
為發文。且板主保有更改文章標題的權力。
03 匿名ID所有文章嚴禁轉錄。
匿名文章之原作者若欲私下自行轉錄文章至他板,或給予他人轉
錄權(同意他人 轉錄/剪貼 文章內容至他板),請事先知會板主
群。若板友欲轉錄文章,請先寫信告知板主群,板主會代為轉詢
問原作者是否同意轉錄。
04 若未循上述程序徵求 轉錄/剪貼 文章之同意,而擅行 轉錄/剪貼
行為,一經發現,以永久水桶處分。且板主將向所轉錄之板及站
方行使檢舉之責。
05 匿名ID「ShyLes」每天都有大量的信件湧入,為了處理之方便,
此ID只接收板友們的來信代為發文,並不替板友們轉寄信件給原
作者。日後若有回信之信件轉寄至ShyLes,一律不予以告知砍信
處理。請各位板友多加留意此規定,謝謝。
06 匿名ID「ShyLes」稿酬回饋規則,請參考精華區 z-16-8-8-4
【申訴須知】
01 組務位置:
生活娛樂館 生活, 娛樂, 心情
BoyMeetsGirl 男女 Σ男女大不同 → 性板/同志/性別議題
L_BoyMeetsGi 小組 ◎男女大不同組務板
02 申訴流程:
板友寫信 溝通無回應 小組組務板申訴,附上
和板主溝通 → 或是無共識 → (1) 板主處理不當之處
ex: 板主公告或失職
(2) 溝通未果的證據
ex: 板友辯論溝通信
--
此為前板主followbright於2014/4/12修改之版本(文章代碼
#1JIIkcGO)考量目前使用者運用行動裝置APP瀏覽已超過半數,互動式文章無法顯示,故回歸純文字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4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esbian/M.1476032939.A.3F2.html
推 senstivewu: 已閱讀 10/10 07:48
推 TPhappy: 已詳閱! 10/10 15:46
※ 編輯: esasin (118.160.56.116), 11/21/2016 22:59:55
推 lewlewbo: #1OD5hFpa NCCULRJ 沒有拉點 11/23 03:17
→ esasin: 感謝lewlewbo板友關心板務,已於該文下方推文說明。 11/23 13:29
→ lewlewbo: 我看到囉~~ 謝謝 11/23 19:41
→ yainyain: 感謝版主,另外想請益版主 同志的、不特別針對女同志的 11/26 00:45
→ yainyain: 性別議題 是否符合本版貼文的規範? 11/26 00:45
→ esasin: 同志議題自然是可以的。拉點長期以來都是板務爭議熱區, 11/26 01:05
→ esasin: 目前是傾向開放路線,多元的議題討論對社群是有正面助益的 11/26 01:06
→ noimpossible: rms/d/1kHkDcKMmW0ZbdSbli67yuQJA9Hch3zToCujaEozc3 12/04 17:17
→ noimpossible: Ws/edit 12/04 17:17
推 lewlewbo: #1OIg4D8W michi19 反同婚文章,用[平權]分類 12/09 20:57
推 lewlewbo: 並違反板規第3條之a 12/09 21:12
→ yainyain: 沒有要檢舉,而是想提出疑問 12/18 16:37
→ yainyain: 原來拉點是可以這樣認定的嗎? 12/18 16:38
推 teemocogs: 我心證該內容有拉點存在. 12/19 00:05
→ esasin: 該文拉點不只在鄭宜農,原PO要找板友一起聽演唱, 12/19 00:39
→ esasin: "拉子找拉子"按精華區拉點說明屬於兩個女生的情感交集→OK 12/19 00:41
→ esasin: 這也是為什麼板上許多活動文的活動性質跟女同志不一定有關 12/19 00:42
→ esasin: 但一樣可以在板上揪團、找朋友。 12/19 00:42
→ yainyain: 感謝版主清楚的解釋,這樣就理解了 12/19 01:00
→ yainyain: 否則以某些版友噓文推文的標準,還以為拉點是看心情決 12/19 01:01
→ yainyain: 定、以人廢言。 12/19 01:01
→ npn1992: id:justforyu0 01/19 01:17
→ npn1992: 文章無拉點,搜尋了這id文章根本是刻意鬧版 01/19 01:17
→ esasin: 收到npn1992板友檢舉,處理中。 01/19 10:55
→ esasin: npn1992板友之檢舉請見#1OWD9dtv 公告 01/19 22:58
→ esasin: 查文章#1Of3avD5已由作者自行刪除,該文不再追究。 02/16 00:01
→ esasin: 請使用者發、推文留意用語遣詞,避免觸犯板規。 02/16 00:01
推 abo520: 詳細的版規,認真的閱畢 02/16 03:00
→ vboo: 該使用→,總會不小心點到推 02/23 10:31
推 ninewei: 詳細版規 02/23 12:49
推 drowndeep: 想檢舉#1On0Vhj4/ID:tontonni 03/12 02:14
→ drowndeep: 此轉錄文章違反版規第三條之a跟b 03/12 02:17
→ drowndeep: 想請問版主鼓吹男女同志性隔離是否是一種歧視?此人在 03/12 02:21
→ drowndeep: 文章中聲稱男女同志的性愛是兩種極端,並且對使用公眾 03/12 02:21
→ drowndeep: 板塊的權利區分出高低(因為男同較多文章所以女同不該 03/12 02:21
→ drowndeep: 使用同志性版發文) 03/12 02:21
推 tontonni: 這只是提案,樓上可以不贊同也可以反駁。那gay板與les 03/12 18:50
→ tontonni: 板分開這件事是不是歧視? 03/12 18:50
→ tontonni: 你能不能好好全文看一下。 03/12 18:50
→ tontonni: 男同女同的性愛不就是性愛兩端嗎?這不是事實嗎? 03/12 18:51
→ tontonni: 議題總會有正反方的論點,難道多數意見就可以一直有權 03/12 18:53
→ tontonni: 利檢舉弱勢那一邊引戰。議題不能討論? 03/12 18:53
→ tontonni: 每個人的成長經驗不同,想法自然有差,你總不能一直用 03/12 19:14
→ tontonni: 你主流的觀點去批鬥跟你想法不同的人,你可以不同意但 03/12 19:14
→ tontonni: 不要禁止別人發言,這是一言堂。有人意見不同就把別人 03/12 19:14
→ tontonni: 打成恐同? 03/12 19:14
→ dandelion76: 別拿"提案"一詞來掩飾引戰的事實好嗎 03/12 20:16
推 shimo: 老是用似是而非的概念亂版真是辛苦了呢 03/12 20:39
推 shimo: 被劣退的文章轉過來繼續鬧很好玩逆? 03/12 21:07
推 shimo: 某人的主張不就是男同是主流所以要女同滾?現在又說要尊重 03/13 06:16
→ shimo: 與主流不同的少數? 03/13 06:16
→ shimo: 還說女同是地雷?而且這明明是他版事務 03/13 06:17
→ shimo: 「這個問題是本板一直以來的地雷」 03/13 06:25
→ shimo: 都已經用地雷形容了,還不叫歧視引戰? 03/13 06:25
推 tontonni: 地雷是用來形容“問題”,不是人 03/13 19:40
推 shimo: 為什麼LGBTSEX版有女同的文是問題,還用地雷形容?這不就是 03/13 20:33
→ shimo: 歧視引戰? 03/13 20:33
→ shimo: 在別版被水桶過有乖一點,這版還沒水桶就繼續鬧 03/13 20:34
推 a0931884572: 我想檢舉tontonni鬧版 3/11轉過女同是否該獨自開性 03/14 00:31
→ a0931884572: 版的文章 3/13 gay版自開分身 po同樣的議題 3/14連 03/14 00:31
→ a0931884572: 續兩次轉分身的文章 03/14 00:31
→ abo520: 我忍~屆時喬遷之喜帶萬國鍋/阿潘(帶陳三鼎)去幫妳踩人氣 03/19 22:55
→ abo520: ,如何啊 03/19 22:55
→ ob0101321: id:justforyu0,無拉點,還是累犯 03/29 00:49
推 justforyou0: 樓上,如果在下那篇無拉點罪名成立,那麼,本板的審 03/29 22:13
→ justforyou0: 判官就是慣犯。 03/29 22:13
→ justforyou0: (報告板主,本人同意您們删除本人這則推文) 03/29 22:13
噓 Architect: 03/30 00:15
→ Architect: 對不起, 上面噓錯篇..... Orz 03/30 00:15
推 lixiaolu: 恕小妹愚鈍,請問無拉點罪名成立為什麼會跟神判官(板主 04/08 03:04
→ lixiaolu: )是慣犯有關係?從哪一點看出來的啊,惡意鬧板就惡意鬧 04/08 03:04
→ lixiaolu: 板,牽扯那些就不是鬧板了嗎! 04/08 03:04
→ lixiaolu: *審 04/08 03:04
推 ob0101321: 有人刑法學的很差還硬要用慣犯這個詞啊 04/10 23:07
→ bettordoe: 樓上該篇亦違反板規2:不知所云文,請參考,謝謝 04/15 00:23
→ esasin: 感謝板友關心板務,拉點現已十分寬鬆,仍請使用者們共同 04/15 11:48
→ white9cat: #1OzJu-St 字數不足50字,已有板友推文提醒,且原po於 04/19 11:16
→ white9cat: 該期間有上線過,但仍未修文補足字數 04/19 11:16
推 Architect: 檢舉文章:#1P2U7Tlf 檢舉ID:kiesoIFRS 未經同意轉文 05/04 03:30
→ esasin: 感謝板友關心板務,已處理完畢。 請見 #1P2pbP_9 05/04 22:25
推 mrdan0824: #1P7mcJLV justforyou0 文章無拉點、文章分類不符、有 05/20 00:51
→ mrdan0824: 惡意鬧板之情事 05/20 00:51
→ esasin: 謝mrdan0824板友關心板務。查該文有討論電影心動已符拉點 05/21 17:20
→ top111111111: #1PAJaCm0 batuno 版規5 本版禁止拍賣文 05/28 15:30
→ top111111111: #1PAkSQNa ququtvvg 版規4 05/29 01:41
→ esasin: 處理完畢。謝謝提醒。 05/30 22:57
推 sonna0425: #1PLquwg8 alasso 版規3 她在推文中表示港女再找就有 07/01 21:35
→ sonna0425: 了 諷刺香港的朋友 我想版大應該也不會想聽到台妹在 07/01 21:35
→ sonna0425: 找就有了的這種話 07/01 21:35
推 alasso: 你好,我以為香港女生都是用港妹這樣去簡稱,並非像台妹 07/04 09:31
→ alasso: 一樣好像有點貶義的意思去形容人,如果我誤解了這個詞的 07/04 09:31
→ alasso: 用法,抱歉,我不知道港妹是負面語。 07/04 09:31
→ esasin: 已知會板友alasso請其回覆說明於此,希望我們都更留意 07/04 22:48
→ esasin: 語言文字的性別意涵與脈絡,讓每位使用者在此都是舒服的。 07/04 22:49
→ esasin: 以上三篇均未找到文章,請問是? 07/08 21:44
→ Orcakiller: 已經刪惹,還好 07/15 20:45
→ lewlewbo: 更正上面:看錯了不是廣告 orz 07/21 11:38
推 teemocogs: ============================預計於8/26解除重發本文. 08/24 2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