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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rfinglin (Deutschland!!!)》之銘言: : 現在在B醫院工作 : 以前工作的A醫院的同事打電話來問有沒有收到通知 : 一問之下才知道A醫院突然說「8年來某個項目的ppf比例算錯,多算給大家了」 : 「要求所有拿過這項ppf的主治醫師全數返還8年來溢領的部分」 : 這合理嗎??!! : 不曉得有沒有板友遇過類似的問題? : 想請教大家的意見,謝謝! 直接說答案 : surfinglin 不用還醫院錢 先釐清觀念 : 1. 本件沒有侵占問題 : 侵占簡單說就是「易持有為所有」才有侵占 譬如秘書或會計保管公司的錢然後據為己用 2. 本件醫院可用的請求權有二 : 其一為民法179條「不當得利」: 時效為15年,也就是醫院15年內都可以 跟你討, 但本件很可能不適用不當得利的條件 因為不當得利要無法律上原因受有利益,而根據 你所描述的「ppf比例算錯」 也就是你確實 做那些工作(看診 開刀 檢查等), 醫院也要給你錢(勞務對價), 只是他現在覺得給錯了,本來想給你30%, 不小心給成50%, 這情形跟你都沒做事.然後 醫院卻給你錢是不一樣的. 最重要的是:醫院跟你的契約肯定沒寫你做哪些 些工作可以抽多少%, 如果有明文規定開刀抽50% 醫院卻給你70%,那就有不當得利的問題 --> 所以本件不適用民法179條 其二為民法第88條「意思表示錯誤」: 傳統實務學說喜歡把這條分成 「動機錯誤」、「性質錯誤」、「表達錯誤」與「內容錯誤」 不過這個我們通通不用管, 呈上所述, 在沒明文規定抽幾%的狀況下 醫院只能用因為種種原因 多給你那些ppf, 所以這算「意思表示錯誤」的範疇 「意思表示錯誤」原則上醫院可以「撤銷錯誤的意思表示」(就是反悔啦) 不過重點來了 民法第90條 「前二條之撤銷權,自意思表示後,經過一年而消滅。」 要一年內就要反悔, 都7,8年前的事了, 現在反悔來不及啦 !!!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511181841.A.2E3.html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499696187.A.E5A.html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499864838.A.0FE.html 結論:醫院跟你討錢 你不要理他 以上報告,請指教。 有問題可私訊。 另外,對於醫師納入勞基法長期來說對醫師是否有益處, 個人持保留態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84.188.19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edstudent/M.1513085149.A.BDE.html
aimlin: 高手文 12/12 21:30
childay: 專家 12/12 21:43
GeorgeC: 推 12/12 22:12
snakepan: 專業推!! 12/12 22:16
jordan1204: 推 12/12 22:19
※ 編輯: goodpoint (111.184.188.191), 12/12/2017 22:22:00
surfinglin: 大感謝!!! 12/12 22:35
changmada: 好厲害 12/12 22:38
Townshend: 可是醫院可能會私下整人 12/12 22:38
aliceeeeee: 其實ppf不透明 幾%也沒簽約 如果醫院下個月慢慢扣 12/12 23:04
aliceeeeee: 員工似乎也沒什麼好方法? 接下來數個月薪水變少之類 12/12 23:09
richard85: 歡迎你加入醫律雙照行列 12/12 23:13
aliceeeeee: ppf沒公佈 院方偷偷調低其實也沒人知道 12/12 23:13
kimos: 先推專業回答 感謝 12/12 23:34
chungrew: 推 醫師還是用醫師法規範即可 沒必要納入勞基法 12/12 23:42
richard85: 醫師未納入勞基法,但一樣適用工會法,勞資爭議處理法, 12/12 23:49
richard85: 團體協約法此勞動三法。有興趣的人可以深入研究,醫師是 12/12 23:49
richard85: 勞工,但是很多醫師不知道自己是勞工。以為勞基法自己 12/12 23:49
richard85: 不適用就不應再享有勞工的權益保障。 12/12 23:49
goodpoint: 推樓上~ 12/13 00:03
richard85: 我就看這家醫院工會是否會召開臨時會議,依工會法第5條 12/13 00:13
richard85: 處理本次勞資爭議或是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7條向勞工局 12/13 00:13
richard85: 申請調解或仲裁。如果都沒有該醫院工會功能大概已經廢 12/13 00:13
richard85: 了。 12/13 00:13
HoterLin: 專家來了 12/13 07:51
jaychen: 專業推 12/13 08:38
mightymouse: 專業推,不過下面三個連結怎麼回事XD 12/13 08:46
denniss: 推 12/13 08:57
ron761230: 推 12/13 09:38
Rogozov: 推推 12/13 09:46
delta0521: 推專業 還有可以問原po到底跟新思惟或蔡有什麼過節嗎@@ 12/13 10:59
nephrologist: 意思表示錯誤就算沒有罹於時效也很難主張 要無過失 12/13 11:12
nephrologist: 意思表示錯誤幾乎很難無過失 12/13 11:12
patrickchao: 推 12/13 11:59
X4545s: 大醫院就是來吃執照賺錢的啦 12/13 13:07
andy84118: 推 12/13 13:47
tse5400: 想請問大大,若是醫院主張是件數算錯是多算多給呢? 12/13 14:07
aneshsiao: 專業 12/13 15:24
dominika: 舉證問題 12/13 19:00
nephrologist: 只要合約沒有PPF公式 他主張件數算錯也不用理 12/13 19:48
nephrologist: 除非他可以舉證當時談PPF公式時的資料 12/13 19:53
nephrologist: 醫院真的告下去 就要舉證PPF公式 我想記者對公式 12/13 19:55
nephrologist: 一定很有興趣的XD 12/13 19:55
liday5108: 推 12/13 20:01